本澳空氣質量指數標準低、時段長、監測站「離地」
本月二十二日,本澳天空籠罩一片灰濛濛,空氣質量明顯轉差,但氣象局事前未能及時預報空氣質量轉差,且當日的空氣質量指數竟仍屬「普通」程度,直至下午才向傳媒發新聞稿,指空氣質量屬於「不良」,並發出「不應該」戶外活動建議,空氣質量預報及監測的能力被廣泛批評。
澳門空氣污染主要分為本地和外來污染,本地主要來自車輛尾氣及電廠發電;外來污染則主要受常季風影響,秋冬季的外來污染一般較為嚴重,原因是本澳春、夏季主要吹偏南風,會將南海海上無污染的空氣吹到本澳,故本澳春、夏季的空氣質量一般較佳,能見度亦較高。然而,本澳秋、冬季主要吹偏北風,容易將內地帶有工業污染物的霧霾空氣吹到本澳,故本澳冬季空氣質素一般較差,能見度亦較低。
認真檢討預報失誤根據網上業餘氣象組織的分析,二十二日當日因為本澳南邊有高壓脊形成,等同一道無形的屏障,令原本從北方吹來的污染物不斷在本澳累積,令空氣質量迅速轉差。然而,當日本澳南部的高壓脊形成是否極為罕見?為何氣象局未能在事前預見有高壓脊出現可能令本澳空氣迅速轉差及早作出預報及提醒公眾?筆者認為當局必須認真檢討和向公眾交待改善措施。
筆者認為當局除要檢討當日預報失誤和作出改善外,更重要是全面檢討本澳整套已過時的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和指標系統,包括要縮減指數代表的時段、收緊空氣質量標準,並參考香港做法,引入以巿民健康為本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系統,讓社會及時知悉空氣對健康的影響狀況,讓巿民能及時知悉空氣質素的變化情況,以及更人性化和量化空氣質量對巿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
澳門空氣質量標準是以PM10、PM2.5、二氧化硫(均為二十四小時平均),臭氧、一氧化碳(為八小時平均),二氧化氮(一小時平均)等六種污染物濃度,制訂各污染物的「副指數」,污染最高的「副指數」則為當日的空氣質量指數。
儘管上述標準在二0一二年七月曾作更新,加入PM2.5及收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標準,但仍遠低於世衛標準,例如澳門PM2.5的二十四小時平均濃度低於三十五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已屬良好及「對健康沒有影響」,但根據世衛建議的二十四小時平均濃度AQG標準,PM2.5應低於二十五微克╱立方米才對健康無害,若以年平均濃度計,世衛認為PM2.5應低於十克╱立方米才不會影響健康!世衛研究指,PM2.5年平均濃度若達三十五微克╱立方米,即長期曝露在澳門仍被定義為「良好」的空氣質素之下,會增加大約百分之十五的死亡風險(見表一)!此外,香港的污染物統一用三小時移動平均濃度作標準,亦較澳門部分指標以二十四或八小時平均,可更緊密反映空氣質素的變化。
指數橫跨兩日易誤導筆者另一個認為要處理的,就是計算時段問題,按照澳門標準,本澳「當日」空氣質素,是計算昨日中午十二時至當日中午十二時期間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故此,二十二日被定義為「普通」的空氣質量,原因是根本未有計算當日中午十二時之後空氣污染嚴重的情況,即使包含了當日早上八時到十二時污染急速增加的時段,但也僅佔二十二日二十四小時空氣指數監測時段的六分之一(詳見圖一),故當日空氣質素被列為「普通」,其實是「合理」地反映時段橫跨兩日的不合理!另外,氣象局網站亦有空氣質量實時指數,但缺乏宣傳且位置隱蔽,即使實時指數轉差,但大部分澳門人均不知悉!
筆者建議,當局應參考香港,將本澳空氣質量指數分為早晚兩個時段,並提供未來十二及二十四小時的空氣質量預測,令指數更人性化和更代表性,讓巿民及早作出準備。同時,亦應加強實時指數的宣傳和發放渠道,例如將訊息當作恆常天氣訊息發佈內容,並加入氣象局網站及程式的首頁。
監測點「離地」無代表性此外,本澳現時六個空氣質量監測站的位置也確實值得商榷,例如所謂的「澳門路邊監測站」其實是縮進位於水坑尾附近的水井斜巷,與真正的「路邊」仍有一段距離;而且,中央公園、澳北電站(鴨涌河側)的空氣已經相比起其他住宅區要好,但氣象局卻將兩個地點列為「高密度住宅區」;「氹仔一般性監測站」則在大潭山,筆者認為都難以反映出本澳真正路邊、高密度住宅區或「一般」地區的空氣質量。筆者認為,監測站選址明顯「離地」,根本難以真實反映居民感受到的空氣質量,必須重新檢視其位置及適當增加!
另一方面,與香港等不少地區空氣質量標準均由環保部門制訂和監察不同,目前本澳的空氣質量指數屬氣象局負責,更偏重於數據記錄,並非以巿民健康為本去設計。鄰埠香港,早於二0一三年底推出以香港市民健康為本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取代沿用十八年的空氣污染指數,並參照世衞空氣質素指引及當地的入院風險,制定一至十及十+級、分為低、中、高、甚高和嚴重五個健康風險級別的標準體系,讓市民在計劃戶外活動時,可掌握充分資料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預防措施,無論分級的細緻程度、還是與巿民健康的關係,都更勝本澳。
目前本澳氣象局及環保局「難得」地均由譚偉文擔任局長,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應不存困難,無論將來空氣質量指數的制訂和執行最終由哪個部門負責,筆者都期望當局能盡快為本澳制訂一個以巿民健康為本、具代表性,且可量化及適時作出預警的空氣質量標準體系!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