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人為保育紅樹林合理 惹爭議欠事前溝通 林宇滔:民署生態管理應透明 澳門日報 2013-01-27 B07 | 澳聞

人為保育紅樹林合理 惹爭議欠事前溝通
林宇滔:民署生態管理應透明   

澳門日報       2013-01-27   B07 | 澳聞  

    【本報消息】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望德聖母灣濕地在多年前因填海被封,民署多年清淤管理使其成為人工濕地,現時以人手將底泥堆建成生態池,使鄰近葡韻一帶有較高水位,豐富該區生態系統,提升自淨力能,認為生態原理上說得過去。但民署在開展同類工作前,應預先公佈,聽取不同的意見,取長補短,減少爭議。

    近期龍環葡韻五個生態池建設引起反對和議論,民署幾經解釋但仍難釋除公衆疑慮。林滔宇認為,今次問題需從上述地方的歷史瞭解,望德聖母灣前身為鹹淡水交界的紅樹林,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因填海造地被封閉,失去海水潮汐更替,紅樹林逐步枯死,僅靠雨水和含相當汙染物的地表水補充,水體逐步由鹹變淡,枯水期更幾乎乾塘,沒有水循環,生態系統十分脆弱。

     過去十多年,民署以人工濕地的管理方式“幹預”,每年清淤並引入各種動植物,清除有害植物,逐步恢復濕地生態,現時該處已成為保育特色和繁茂鷺鳥林的人工濕地,若非人為的管理,該處已是死水或泥沼一潭。

     翻看資料和實地觀看,今次民署以底泥堆建生態池,方式類似“梯池”,池體與整個水體連通,豐水期水面會連成一體,枯水期則可令龍環葡韻一帶相對水位較高,有水作為媒介,加上生態池上種植多種植物,形成生態循環,發揮自淨的能力。值得指出的是,民署長年均以人工濕地方式管理望德聖母灣,每年亦會清淤和持續生態工程,原理類似鄉間池塘需定期“刮塘”一般,否則池塘生態難以循環恢復;又如香港米埔自然保護區,也需定期清淤和生態補足區內由荒廢漁蝦池改造的人工濕地。


    對於有關工作是否需要環評,林宇滔指現時社會討論的環評工作是涉及土地用途改變對環境影響的問題,性質與今次事件有別,即使環評也未能對準問題。引起今次爭議,認為源於社會對生態保育的意識不斷提升,從是次事件亦反映民署日後在有關生態管理工作上,應及早公佈年度計劃,簡明向公衆介紹,聽取不同意見,取長補短,減少社會憂慮和爭拗。





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

加強宣傳 優化基金 林宇滔促強制定期維修樓宇 2012-03-08 | 澳門日報

明晰指引 加強宣傳 優化基金 林宇滔促強制定期維修樓宇   


澳門日報       2012-03-08
B09 | 澳聞   
  
日前筷子基一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導致一途人嚴重受傷,血的教訓再次敲響本澳舊樓維修保養的警鐘。中區社諮委林宇滔促當局盡快完善驗樓指引和技術支援、加強法律宣傳和持續優化樓宇維修基金,修法強制大廈小業主定期維修大廈。

林宇滔指,本澳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早已明確規定建築物需要每五年作檢驗維修及保養,以確保樓宇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但由於當局宣傳不足、亦沒有嚴格執法,令到大部分小業主均不知悉此責任,尤其是大廈的公共部分如外牆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樓宇外牆剝落、甚至窗戶墮下的情況亦不時發生,只是因較少傷及途人而一直被忽視。香港去年中已正式修法實施強制驗樓,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

據統計本澳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有三千多幢,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林宇滔促當局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以及提供所有合資格的驗樓專業人員的名單供居民查閱,讓有意驗樓的業主能按照指引和相關資料進行驗樓,藉以推動定期驗樓的恆常化和規範化,讓業主更便捷履行好樓宇檢驗保養和維修的責任。針對目前定期驗樓法律未能嚴格執行,亦建議參考鄰埠做法,修法落實強制大廈小業主定期對大廈維修保養的責任並設罰則,減低樓宇失修衍生的意外風險。



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中區社諮委員冀立法規管發財巴 2011-06-22 A04 | 濠江日報

中區社諮委員冀立法規管發財巴   

濠江日報       2011-06-22
A04 | 澳門新聞     

【特訊】日前交通局局長汪雲透露在制訂《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過程中,研究將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納入管理優化公交,對發財車的停泊供需量、空間、配置等作重點研究。

對此,中區社諮委員林宇滔認為,賭場通過發財車招攬客人無可厚非,當中亦方便了部份居民出行。近年「發財巴」數目增長迅速,擔心當博彩市場飽和,博企可能藉增加發財車數目,吸引更多客人,屆時將增加路面壓力,廢氣增加,不利環保,最終影響本澳旅遊業,本澳旅遊業未見其利即先受其害。他認為,近年發財車的負面效應逐漸浮現,認為交通局要加快推出規管制度。

政府曾表態視「發財巴」為本澳公交的一部分,因此林宇滔認為,應將其納入交通整體規劃中,規定其數量、營運、路線及車輛。他又指,規管目標並非針對一、兩條路線,而是訂出配合整個公交政策的規管措施,為娛樂場客運專車更好定位,協助本澳旅遊業發展,例如規定酒店增加往返世遺路線,改變「發財巴」只為賭場服務的情況,發揮其最大的功用。雖然目前的法律未能對「發財巴」作出有效規管,僅有一條豁免旅遊用車輛牌稅的法律,但其實政府可借此「小小的槓桿」,提升規管效率。

與此同時,林宇滔認為有必要立法規管發財巴,指出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博企可以不理會停泊限制、路線限制等規管措施,監管形同虛設。他又指,娛樂場客運專車對澳門交通壓力的負面影響逐漸浮現,因此當局須盡快立法,期望明年有進展。

此外,林宇滔認為本澳的公交環保效益偏低,有檢討必要。他舉例,八月一日實施的新巴士服務的巴士仍使用歐盟三期車型,估計將使用到二零二零年。而目前歐盟已經制訂「歐盟四」、「歐盟五」標準,每代之間的排放量以倍數減少。建議政府資助公交,鼓勵包括發財車營運商在內的公交公司採購環保車型,定出娛樂場客運專車車型體積指引。另一方面,提升「發財巴」的環保標準至「歐盟四」,並嚴格檢測所有車型是否達環保標準。另外,林宇滔亦指出目前博企員工巴士無需要行李架,建議「大車換細車」,減輕路面壓力、減少污染。企業亦能夠從中減省油耗,節省成本。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推動廢物回收 減輕處理壓力焚化中心設廚餘設施 澳門日報 2011-02-08 A02 | 澳聞

推動廢物回收

減輕處理壓力焚化中心設廚餘設施

澳門日報       2011-02-08   A02 | 澳聞

    【本報消息】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表示,保守估計每日的商業廚餘有一百噸,法例既要求食肆聘請運輸公司將廚餘運送到焚化中心處理,認為當局可在焚化中心設廚餘處理設施,一方面作為推動本地回收工作的試點,也可減輕焚化中心的處理壓力。

    林宇滔表示,本澳居民日均產生垃圾量為一點五公斤,相較內地、香港及台灣等地區為多,然而本地資源回收率極低(不足百分一),情況根本不足以與其他地區相提並論。如何令本地回收工作更進一步,他認為廚餘回收是最佳方式。然而本澳現時未有明確的廚餘收集統計數字,觀乎香港每日有三分之一的生活垃圾為廚餘,澳門的發展程度近似,估計比例相若。按小城每日平均九百噸垃圾計算,約三百噸是商業、生活垃圾,保守估計每日的商業廚餘有一百噸。

    觀乎如香港等大面積地區,主要因為運輸問題提升廚餘處理成本。但本澳當局既規定商業食肆聘請相關垃圾收集公司,將廚餘運送到焚化中心處理,只要當局在垃圾焚化中心設廚餘回收點,相信食肆定當予以配合。

    他提到,廚餘並非有毒物質,但約有八至九成是水份,會令焚化爐溫度降低,需補充更多燃料,以免焚化爐溫度處於攝氏三百五十至八百五十之間,否則很易產生有毒氣體二噁英,令營運條件更形惡劣。處理廚餘的設備投資不大,但可減少焚化成本,並將之轉化為循環再用物料。即使不是賺錢事業,但也能降低環境壓力,何樂而不為?況且廚餘分類不難、回收簡單,並非新鮮事物,關鍵在於能否走出這一步。當局應以廚餘回收為著眼點,推動本地資源回收工作。他建議收集初期應由當局作主導,其後再因應情況相應更改。

   問到企業應如何配合,林宇滔認為,企業可與社服機構合作,把每天自助餐服務剩餘的麵包、熟食送給有需要的人,達到雙贏。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廚餘分類回收助節能減排 林宇滔倡政府集中處理 或提供發電或變作肥料 市民日報 2010-12-26 P01 | 要聞 | 頭條

廚餘分類回收助節能減排
林宇滔倡政府集中處理 或提供發電或變作肥料  
 

市民日報       2010-12-26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台灣已進行廚餘回收工作,香港首個廚餘處理中心亦將於2013年投入使用,反觀本澳現時未有就廚餘作分類處理。有工聯成員認為,本澳運輸成本低,現行法例已規定食肆需把垃圾運至焚化爐的條件下,有利實行廚餘回收,把之轉化成電能。

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澳門應立即實行垃圾資源回收,因為焚化爐運行多時,減省了堆填區的壓力,讓市民以為垃圾處理的問題消失了。然而,隨着近期先後發生焚化爐和九澳飛灰場事件,顯示本澳有一定的垃圾堆填處理壓力。即使飛灰場管理情況有所提升,亦無可避免對本澳垃圾處理形成壓力。

垃圾回收中,廚餘回收可先行一步在澳實行,雖然沒有具體數字,惟林宇滔估計本澳有三分之一至一半的垃圾屬廚餘。

若把廚餘置於焚化爐中燃燒,可以產生一定的電能,然而,由於本澳廚餘含水量較高,燃燒至焚化爐的標準溫度需投入更多燃料,故成了變相浪費。

澳環境特殊 運輸成本不高故此,在廚餘進入焚化爐前可作分類回收處理,較燃燒為佳,加上本澳環境特殊,有條件去實行。以現時法例規定本澳食肆需集中垃圾後,付費交由垃圾運輸公司把廚餘等垃圾運送至焚化爐,故廚餘回收較有條件實行。他建議政府可指定食肆把廚餘運回特定地點處理,以本澳環境細小的優勢,運輸成本不高,且現有法例已有規定,不能推行廚餘回收。

現時食肆大多把廚餘分類,若未來實行廚餘回收時,食肆只需作些微調整,把不可回收物分開處理。

誠然,若擴展至全澳均需回收廚餘,需要將整個垃圾回收系統作考量。政府現階段較容易實行商業廚餘回收工作。

政府把廚餘集中處理後,可把之產生熱能提供發電,有利環保。至於把廚餘變作肥料,由於本澳幾乎沒有農業,但也可變作花肥,政府可視實際情況作出選擇,也可先作嘗試。

談到廚餘回收,林宇滔倡議也可作源頭減廢,香港有食肆實行「扣底」,如果顧客不需要很多飯量,食肆會減去一定價錢,達到雙贏局面,故廚餘回收工作可從多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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