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

遊加拿大反思生活價值 2018年8月24日|訊報

遊加拿大反思生活價值   


趁暑假期間,筆者正與家人在溫哥華探親旅遊,專欄本想繼續關注澳門的時政問題,但到埗一個星期,面對完全不同的生活節奏,地廣人稀的環境和宜人舒適的天氣,也讓筆者不得不停下腳步,換一個角度思考澳門的問題。

溫哥華也有粵語烽煙節目
筆者在當地自駕遊時,碰巧收聽溫哥華當地以廣東話廣播的華人電台也有一個類似「澳門講場」的「烽煙」節目叫「大眾論壇」,當日有數個居民打去都是反映交通問題,且不約而同都投訴內地移民帶來了不良的駕駛習慣,令溫哥華的交通環境越來越差。據統計,大溫哥華地區(溫哥華周邊多個城巿)有二百四十六萬人口,華裔人口四十七點五萬,約佔兩成,而列治文華裔更超過五成。聽到有聽眾說:「我現在平均一個星期要響一次咹,你話交通差唔差?」聽罷筆者想起澳門混亂的交通環境和越來越多的響咹聲,只能會心一笑、感慨萬千!

較八年前筆者首次自駕遊相比,溫哥華變得更人多、車多,但至少在筆者眼中,當地的交通秩序似乎仍能維持得不錯,不知是澳門變得更差,還是溫哥華其實不太差。

駕駛文化慢中有序更有效率
在加拿大開車,車輛不會搶道佔線,即使繁忙時間兩線入一線的交匯處,大家都會有默契地一架接一架,不會打尖,也不會爭位,更重要是車輛不會貪快、貪方便阻礙街口或車道,塞車只要慢慢跟著走,絕不會如澳門般費神;此外,除有行人紅綠燈位置,在加拿大行人任何時候都有絕對優先權,其行人過路線的密度遠比大家想像更多,大家都按照禮讓規則行駛,儘管大家感覺都慢一點,但換來整體交通的穩中有序,令整體行駛效率更高,大家都得益!

更重要的是,合理的交通環境和良好的駕駛文化令駕駛者耐性也會大大提升,地廣人稀加上愛駕駛大車,當地人泊位技術不會太高,故在繁忙地區停車場泊位時,經常前面會有車極緩慢地泊位,但大家都會耐心等待不會響號催促!

當然,澳門的車輛密度是溫哥華無法比擬,但在筆者眼中,近年本澳交通問題惡化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駕駛文化的改變。以前在澳門,要停車或泊車必定會揚手示意後車禮讓,行車時獲禮讓亦會揚手感謝。但官方近年不單沒有加強宣傳推廣保留這些駕駛文化,只是強調經濟手段控車,加上道路設計和劃線缺陷,令駕駛者耐性大減、煩躁感上升,這些優良傳統在外來駕駛者越來越多下,已不多見、甚至「被消失」!

澳駕駛文化劣質化需關注
筆者認為,要改善澳門的交通,改善目前問題多多的道路設計和設置足夠的車位配套,讓大家可按規矩有序而行是基本之一,但如何推動守規矩和禮讓的駕駛文化同樣重要。近日交通範疇官員不斷在縮減道路上的泊位,借口是要擴闊行人路,但官員有否反省,澳門車位本身已奇缺,且行人面對的關鍵問題是過路環境不夠暢順,非靠擴闊行人路寬度可解決;若有心搞好澳門交通,官員更應思考讓行人更方便過路,吸引大家改變出行習慣,而非不斷削減路邊車位和斑馬線,令澳門交通變得對所有人都不友善!

筆者另一個覺得加拿大值得讚賞的,就是他們對自然環境的友善和保護。面積為九百九十八萬平方公里,人口僅得三千五百萬,地廣人稀沒有令他們濫用自然資源;相反,他們更珍惜自然資源,與自然共存已不是一種措施政策,而是加拿大的其中一種生活價值。

為環保不建橋靠渡輪
這幾天在溫哥華所處的卑詩省自四月以來,已累計出現約一千八百個山火的起火點,山火導致卑詩省多地的空氣質量明顯惡化,溫哥華空氣健康指數一度達到高危水平。不過,儘管面對嚴重的霧霾,但除了灰蒙蒙看不見藍天外,筆者仍感覺空氣質素和氣溫較澳門舒適太多,難怪溫哥華多年來一直是全球最佳的宜居城巿前列。

筆者今次第二次到位於溫哥華島的卑詩省首府維多利亞,島上與大陸僅靠每日對開的十四班大型人車混載的遊船與大陸聯繫,每班船可載二千多人和四百多部包括貨櫃及旅遊巴的車輛,橫渡六十公里的海峽需要一小時三十五分,連同等候時間,動輒需要兩三小時。筆者兩次參團遊覽期間,都有中國遊客問導遊,運載量如此多為何不直接建橋?導遊都解釋,橋樑方案因影響環境被否決。這種不同思維價值,就是環保價值觀的差異所在。

更重要是,無論是維多利亞,還是筆者今次與家人首次參團遊覽的斑芙國家公園及哥倫比亞冰原,儘管每年接待遊客數量越來越多,且有不少內地遊客,但不會見到景點地上會有垃圾,廁所也十分整潔乾淨,導遊也會自覺不用擴音喇叭,景點管理做得相當不錯。

為動物遷徙建橋樑
除了斑芙鎮的商業化程度較高外,所有國家公園、冰原等景點都盡量保留簡潔的風貌。其中最令筆者難忘的是,在全長二百三十二公里、景色壯麗的「冰原公路」(九十三號公路),竟然完全沒有手機訊號,很難想像這是一個年吸引數百萬遊客的熱門旅遊景點。

另外,貫通加拿大東西的一號公路竣工逾五十年,因每年都有做定期保養維修屬「舊而不殘」,若有在荒野駕駛經驗的人都會知道,若有動物突然衝過公路,會導致交通意外,動物也可能會被撞死,故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加拿大政府規定,所有設計時速九十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都需要在路旁設置鐵絲網,避免動物橫跨公路造成危險,但圍網會攔斷國家公園生物的自由遷徙;為此,政府特別開挖了公路下的隧道,方便動物遷徙,但經過研究安裝在隧道的錄像設備顯示,僅小型動物會使用隧道橫過公路,大型動物習性是不會穿越隧道的,故政府決定要在公路上建拱橋,讓大型動物橫過,監測錄像顯示橋樑方案成功後,政府規定所有設有欄網的高速公路,均需要在一定距離建設拱橋讓動物遷徙,導遊自豪地說:「每座只供動物使用的拱橋數十年前的造價就高達一百四十萬加幣,造價不菲,這是加拿大隱形但最有心的基建。」這充分凸顯當地保護自然生態的環保價值觀!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

林宇滔:解決問題不能靠懶辦法 區錦新:防洪工程須「特事特辦」 2018年8月23日|力報

林宇滔:解決問題不能靠懶辦法 

區錦新:防洪工程須「特事特辦」   

特區政府於今年3月公布《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終期總結報告,全文14萬餘字。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報告「完備、周全,有宏觀分析」,但認為應區分出輕重緩急,雖然目前特區政府有了方向,但上月內港在未有颱風侵襲的情況下,仍然發生今年以來最嚴重水浸。他認為,解決水浸問題是刻不容緩,但不能用「懶辦法」,須講究科學理據。

林宇滔指出,海事及水務局於2012年已開始研究「見縫施堵」的防洪牆措施,但一遇到海水倒灌,堤岸設施、閘門與擋水牆仍然進水,「見縫施堵」變成「見縫必入」,即使將堤圍高度加高,下面仍然漏水,又有何用?他亦批評八號風球關閉停車場的措施,認為反映政府只在用「懶辦法」,「只要停車場作好防浸措施,毋須斬腳趾避沙蟲」。

施家倫:內港泵井第四季動工立法會議員施家倫在風災期間曾組織義工隊參與救災,談到「天鴿」的教訓,他認為應該是要令人類社會認清自然災害的威力,提醒澳門人不論是政府或民眾,都要居安思危。


談到一系列的工程方案,施家倫稱內港泵井與雨水涵箱工程已經展開開標程序,政府爭取在今年第四季動工,而前期須對有關路段進行管線遷移,因此較耗費時間。議員區錦新則表示,一系列的工作顯示政府對防災減災相當重視,但有關防洪的工程,就需要「特事特辦」,否則按照一般公共工程的程序,「五年都未必完工」。


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良方 2018年8月22日|力報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對諮詢文本的了解「同外界一樣咁多」,因為政府在推出相關諮詢文本之前,未有先諮詢「都更會」委員。

針對「海一居」問題,林宇滔就重申「置換房」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認為當局既不應該用公帑興建「置換房」補貼「海一居」小業主,而小業主亦無理由用「豪宅」的價錢,購買「公屋」的質量。而且不少「海一居」小業主仍然要向銀行還款,就算政府向他們提供購買置換房的權利,但大前提是小業主要討回款項,才能享受到上述權利。


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

內港海水倒灌嚴重 證「見縫施堵」工程失效 2018年8月17日|訊報

內港海水倒灌嚴重 證「見縫施堵」工程失效   

連續兩月天文大潮,內港都出現嚴重水浸,商戶反映情況屬近年沒打大風最嚴重,儘管「天鴿」後,氣象局的颱風、水浸預報已有改善,不少居民或商戶都會有所準備,但不少街坊擔心內港水浸會成為本澳「新常態」!

對於屢治不絕的內港水患問題,政府曾經祭出過數個解決方案,包括疏通完善內港渠網、加強防洪牆、興建內港雨水泵房及涵箱渠,以及在內港水道興建擋潮閘等,勢要將風暴潮拒諸於十字門外。然而,下周是「天鴿」風災一周年,下月亦是「黑格比」十周年,回顧特區政府至今的治水成效,要麼是「做了未見成效」,要麼仍在「紙上談兵」階段。

大潮嚴重水浸成「新常態」?
事實上,每當本澳進入夏季,適逢農曆初二、十六前後,內港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海水倒灌,但連續兩月在未有打大颱風卻出現嚴重水浸實屬罕見。有意見認為,此與水域收窄或清淤不力有關,但天文大潮是月球引力導致水位升高與降低,與水道寬窄其實沒有直接關係。
根據氣象局資料,近兩月天文大潮預計最高潮高約三點一米,潮高與內港最低點路面海拔一點三米相約(即內港廿三號碼頭對出路面),加上連續兩月天文大潮分別受到大東風及三號風球影響,令潮水再推高零點二至零點四米,令內港路面最高出現數十厘米的水浸。

無論從街坊商號反映,還是在傳媒拍得的片段可見,海水湧入內港的途徑主要有兩個,一是海水通過堤岸或圍牆的裂縫湧入內港一帶。由於內港一帶的雨水渠網屬直排模式,天文大潮的高水位會壓著止回閥令渠網無法排走積水,海水湧入後就會在內港積聚無法退去,若加上下大雨,水浸情況會更嚴重。二是海水從雨水渠口反湧入路面。政府雖然一直聲稱雨水渠出海口已裝有止回閥,但不知是否止回閥保養不佳,還是設計問題,內港一帶雨水渠口近兩月天文大潮均一直有不同程度的反湧,令水浸情況加劇。

多部門匯報未觸及真正成因
上月中因應內港水浸,多個部門官員連日落區慰問受影響居民,特首亦召開政府跨部門會議指示各部門要有效應對風季和惡劣天氣帶來的影響。筆者上月亦批評,各相關部門匯報並沒有觸及內港水浸的真正成因,以及如何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的辦法。

「黑格比」後,為應對內港海水倒灌,政府早在二零一一年成立了「內港區域水患整治研究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包括 :土地工務運輸局、運輸基建辦公室、交通事務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環境保護局與海事及水務局,並由土地工務運輸局主導。據海事局公佈資料,小組二零一二年開展了「內港臨時防洪工程」,透過「見縫施堵」的方式,在碼頭及堤岸加裝防水旱閘、擋水牆等,加強海岸線的防洪作用。防洪工程設計可抵擋四點一米的天文大潮,工程已於二零一五年完工。海事及水務局每年派員到內港碼頭講解及示範防水旱閘之安裝程序,以及進行防水旱閘安裝的演練。

然而,根據氣象局資料,上月及本月預計天文大潮最高也只有約三點一米,加上大東風或颱風因素後,實測潮高亦僅有三點五米左右,遠遠仍未到四點一米的設計潮高,為何「內港臨時防洪工程」未發揮應有作用,當局必須清晰向公眾作出交待!

須解釋臨時防洪牆為何失效?
「內港臨時防洪工程」失效的原因包括幾個,一是「內港臨時防洪工程」需要由碼頭在有需要時自行安裝防水旱閘,可能因安裝問題或沒有安裝導致失效。此外,傳媒亦拍到不少海水從沿岸堤圍及牆壁裂縫湧入,亦有海水在雨水渠口反湧,這或與止回閥漏水有關。前者是人員管理的問題,後者則是工程未完成、施工質量及維修保養的問題。

更令人憂慮的是,「天鴿」後,特區政府提出的內港防洪牆工程,就是在此基礎上再加高防洪牆至約路面一點五米高,以便應對四點八米潮高,設計能抵擋「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但基礎的「內港臨時防洪工程」防漏未做好,政府之後再怎樣加高防洪牆也必定是徒勞的!
事實勝於雄辯,為何已完工的「內港臨時防洪工程」面對海水倒灌不堪一擊,政府必須徹查和向公眾作出明確交待!更重要是必須認真的汲取教訓,「見縫施堵」執漏,確保「內港臨時防洪工程」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有效抵擋4.1米的海潮。

防洪牆工程目的是阻截海水倒灌入內港一帶路面,但如何在天文大潮時有效將陸地的雨水及積水排走也是關鍵,現時內港雨水渠網屬直排模式,若天文大潮加上下大雨,海水會壓著止回閥令渠網失去排水能力,令積累的水無法退去,過去新橋、高士德一帶經常出現嚴重水浸,就是因為直排系統在天文大潮下無法排水所致,故在林茂塘雨水泵房建成後,高士德和新橋一帶已無再出現嚴重水浸。

防洪牆加泵房僅防大潮水浸
其實,政府早在二零一二年已提出在內港興建雨水泵房及集水涵箱渠,但因選址問題,拖延到月初才開標。按招標內容,該雨水泵房設置於二十五號碼頭和二十六號碼頭之間,排洪能力達十四點二八立方米╱秒,集水涵箱渠容量亦達二千二百立方米。該工程亦包括將新馬路至沙梨頭街市的內港沿岸一帶雨水截流,取消沿線現有的雨水渠排放口,改為接入新建的大型雨水涵箱渠;工程完成後,理論上可解決天文大潮雨水無法排出,以及現時大潮時有海水經雨水渠網倒灌入內港道路的情況。不過,由於工期超過兩年,工程估計要到二零二一年才完工。

必須強調,在「見縫施堵-內港臨時防洪工程」確保發揮效用,以及「內港興建雨水泵房及集水涵箱渠」完工的前提下,確實可以解決一直困擾內港居民商戶數十年的天文大潮及海水倒灌問題。

蓄洪池泵房對風暴潮零作用
去年颱風「天鴿」為本澳帶來潮高達五點五八米的風暴潮,令本澳廣泛地區受浸後,社會有意見指,政府應考慮仿照外地,興建龐大地底蓄洪池應對風暴潮,特首在答問大會上亦表示會研究在狗場地下建大型蓄洪池。筆者必須指出,蓄水池對暴雨排水雖可起緩衝作用(因本澳一般以雨水泵房排走雨水,如新橋、高士德及氹仔黑橋,分別靠林茂塘及氹仔排角雨水泵房解決水浸問題),但蓄洪池或泵房對風暴潮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因為風暴潮潮高是因風暴中心氣壓極低造成,只要潮水高度越過堤圍,海水可以無限量湧入低位,再多的儲存空間都會被瞬間填滿,要應對風暴潮唯一的辦法是加高堤圍,在第一道防線阻擋海水湧入。

按政府現時計劃,「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是靠加高現有「內港臨時防洪工程」至路面高度約一點五米應對,相當二十年一遇的標準。至於「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政府的規劃是在灣仔水道近媽閣河口,建設寬六百五十米,包括三個通行閘和三個非通行閘的活動式擋潮閘,屆時抵擋五點八米潮高的風暴潮(「天鴿」最高潮位五點五八米),相當二百年一遇的標準。然而,擋潮閘涉及跨區域溝通協調和國家審批,至今仍未有施工時間表及預算,竣工更是遙遙無期!

對症下藥亡羊補牢方為上策
筆者認為,要真正治水,各政府部門必須充分溝通,按職能做好分工,先易後難分層次,針對具體問題對症下藥;再不要將成因不同的天文大潮海水倒灌和暴雨排水,以及風暴潮問題混為一談誤導社會!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要治內港水患,筆者期望政府必須先處理好「見縫施堵-內港臨時防洪工程」的工程疏漏,再盡力確保內港雨水泵房及涵箱能盡快完工,先解決困擾內港居民數十年的海水倒灌,下一步就要想辦法做好防洪牆加高,以及落實擋潮閘工程等,有關工程一日未得到落實,低窪地區的居民商戶只能自求多福,期望下一個嚴重風暴潮來得晚一點!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

新舊土地法皆有大限 裁量權公開透明無鎖死 2018年8月10日|訊報

新舊土地法皆有大限 裁量權公開透明無鎖死   

近日地產界及法律界再度借中級法院法官馮文莊對一宗行政司法上訴卷宗發表的「落敗票聲明」,大力「發功」要求修改《土地法》,並盛傳行政長官會在昨日的行政長官列席立法會會議上宣佈修改《土地法》!

九票僅一票反對卻被大造文章
執筆為此文時會議尚未召開,但按筆者判斷,特首宣佈修改《土地法》機會不大,相信業界近期頻密造勢,更可能是一廂情願!因現屆政府餘下不足一年半的任期內,若要修法放生「閒置地」時間所剩無幾,現時差不多是最後一擊,否則待個案上訴至終審作最後宣判,「閒置地」勢必放生無望。

必須強調,馮官的「落敗票聲明」僅是中院七月中旬宣判三宗收回土地案上訴案、三個合議庭九票中,唯一認同應撤銷土地批給失效批示的一票,聲明亦僅認為行政當局違反《行政程序法典》第十一條的決定原則及第八條之善意原則,但並無可指明有何法律可處理若撤銷失效的後續跟進。

筆者多次公開及在本專欄強調,不論新舊《土地法》,均有廿五年臨時批給不可續期的規定,絕非二零一四年三月生效的新《土地法》新增條文。早在零六及零七年濠庭都會及金峰南岸兩地段,就因廿五年未完成發展,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並沒收溢價金,只是當時再次以免公開競投方式重新批給,承批人須重新支付溢價金才可繼續發展,發展商和法律界絕對清楚舊《土地法》也有這個遊戲規則。只是舊《土地法》對免公開競投可任意演繹,加上溢價金低,也沒有公示程序讓公眾監督,故政府「慣常」以豁免公開競投重新批給了事。

批地僅批廿五年發展權非私產
有業界形容,政府廿五年強行收地,變相是「強搶私產」。但筆者必須強調,澳門私人地發展與不發展,政府確實無從干預,但批租地從來是公產,政府批出的是土地發展權,發展商需按合同在二至六年的「利用期」完成發展,若有合理原因,利用期可以適當延長,但《土地法》明確規定,不論任何原因,倘廿五年內仍未完成發展,合同自動失效不得續期,政府收回土地天經地義。從公眾角度去看,一塊地在承批人手上廿五年未完成發展,承批人真的還有面子繼續拖下去?

目前最強烈要求修法的土地承批人,主要包括南灣湖及石排灣工業區。南灣土地承批人一直批評政府行政審批出問題。但筆者必須指出,南灣湖地段早在一九九一年已在政府公報刊登詳細規劃——核准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詳見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詳細規範每個地段的建築物高度、設計等,C區除兩幅土地分別高七十及九十米外,其餘僅二、三十米,承批人是完全接受這個規劃並和政府簽署合同後,才取得填海造地及獲得部分土地發展權。

然而,到二零零五年,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批出違反原規劃的街道準線圖,將部分地段建築物大幅放高,最高更達一百五十四米,法院在歐案中已判定有關街線圖違法。

南灣湖錯在放高 蝴蝶谷屬免公開 
直至二零零六年,行政長官才以不符合澳門社會及經濟發展為由,無先兆下批示廢止南灣海灣的詳細城市規劃。必須承認,在歐案後,對於南灣湖C區大幅放高的發展,政府確實採取拖延不作為的策略,但當中牽涉的大幅放高,根本不可能獲社會接受,但因有人以放高的街道準線圖購入地段,令事件更複雜,亦導致今日的結果。更重要是,廉署曾作調查、被特區政府認為「十六幅不被宣告批給失效土地」無一幅屬南灣湖填海地。

石排灣工業區方面,因應修改《土地法》的爭議,有發展商拿出一九九三年政府曾發函「石排灣工業區(俗稱‘蝴蝶谷’)」承批人,政府擬將該區改為發展商住地,承批人廿年來多次發信詢問,仍未獲發街線圖,直至廿五 年大限到期前數月才獲發規劃條件圖。

筆者理解發展商認為此個案政府確有失職及責無旁貸,但必須強調,「石排灣工業區」土地都是在八九年前後免公開競投批出作工業用途,若政府九三年聲稱想改規劃為商住用途且遲遲未行動,承批人確可選擇放棄。根據第一三/,二零零一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政府亦同意石排灣工業區「SB」地段承批人放棄該土地,並豁免承批人支付合同訂定的溢價金和租金。即使承批人不放棄土地,承批人仍有足夠時間通過司法途徑要求政府落實更改商住的規劃發展。若選擇既不放棄,也不追究政府的「佛系」應對期望奇蹟,土地超過廿五年大限被收回,確實是可預期的唯一結果,但只要有足夠證據,收回土地也不會阻礙承批人通過民事訴訟向政府索償其損失。

工務局土地管理失職責任難逃
筆者必須承認,政府在目前很多閒置個案當中確實存在失職,尤其是工務局的土地管理廳,從來無按《土地法》嚴格執行承批人有否按合同遵守利用期和土地契約,否則根本不會出現廿五年仍未完成發展的情況,也不會出現近日擬作安置格力犬的北安電子廠,在長期未有從事電子業務下其使用准照仍然生效,並在二零一五年獲續期十年的事情出現。

就業界指新《土地法》完全剝奪行政長官就豁免公開競投批給的裁量權。筆者也不能苟同,但同意政府在運用裁量權十分消極。必須承認,由於回歸後,特區政府濫用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地,至今僅有三幅住宅用地是通過公開競投批出,明顯違反《土地法》應優先以公開競投批地的立法原則,社會有強烈意見收緊政府可免公開競投批出土地的裁量權。但筆者想強調,新《土地法》並非如業界所言,只是新法明確規範豁免公開競投的條件,且必須事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處理路環住民批地區分霸地
例如就路環舊區、黑沙及九澳村原住民的居住權問題,政府在零九年十月曾推出先導計劃「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在符合城規下,透過免公開競投批給土地,讓路環原住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筆者對此亦贊同,並認為計劃應盡快推廣至黑沙及九澳村(兩村所有地均屬政府土地,法律上均屬霸地),先易後難逐步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路環土地問題,亦避免問題因繼承、買賣等變得更複雜。筆者亦相信,先將合情合理原住問題合法規範,並與非法霸地的分途處理,九澳黑沙村才能得到合理的維護和發展,政府才能集中精力處理杜絕「真霸地」行為。

新法剛見效修法想重回亂象?
然而,根據政府資料,截止二零一四年三月底,政府共收到二十四宗關於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之申請,但至今僅五個申請已獲批。去年四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對此回應:「政府過去確實批出過申請計劃,允許持‘紗紙契’土地的路環舊城區居民維修樓宇,但新《土地法》好似不容許繼續執行,因此該申請計劃已停止。」新《土地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若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公佈解決路環紗紙契問題的政策及規劃,便可以豁免公開競投將土地使用權批租給原住民逐步理順路環巿區、黑沙及九澳村的土地問題,也為遏止非法霸地問題打好基礎。

最後,新《土地法》對延誤利用期已訂出每日千分之一的罰金,較舊法已大幅增加,加上過「廿五年大限」必收回的態度已十分清晰。近年見到多個近大限的地盤也不惜工本趕工,確實看到新《土地法》對土地按期利用的正面作用。除非我們想要回去任由批給土地閒置的亂象繼續,否則,我看不到要修法鬆綁放生土地的理由。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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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