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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良方 2018年8月22日|力報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對諮詢文本的了解「同外界一樣咁多」,因為政府在推出相關諮詢文本之前,未有先諮詢「都更會」委員。

針對「海一居」問題,林宇滔就重申「置換房」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認為當局既不應該用公帑興建「置換房」補貼「海一居」小業主,而小業主亦無理由用「豪宅」的價錢,購買「公屋」的質量。而且不少「海一居」小業主仍然要向銀行還款,就算政府向他們提供購買置換房的權利,但大前提是小業主要討回款項,才能享受到上述權利。


2018年5月29日 星期二

促當局協助小業主向保利達索償 林宇滔:政府處理“海一居”不積極 2018年5月29日|澳門日報

促當局協助小業主向保利達索償 林宇滔:政府處理海一居不積極   

【本報消息】政府將有意收回海一居的土地建置換房,讓小業主以當年的私樓成交價買公屋。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處事不積極,有見時間緊迫,促當局從速針對性協助小業主向保利達索償。
錢未追返點買樓?

海一居收地案以保利達敗訴告終。對於政府就小業主提出的置換房方案,林宇滔有感此純粹是一個回應,而非積極的解決方案。小業主唯一的選擇權是以當年的樓花成交價買暫住房,惟保利達一日未向苦主們退款,再買樓亦無從談起,錢都未追得返,邊有可能有錢再買樓呢?

銀行有權即時追數
根據林宇滔的接觸,海一居小業主並非全部炒家,亦有相當一部分是意在買個安樂窩的打工仔。至少數百戶的即供業主情況最慘,他們向銀行借貸買海一居單位,款項已全數給予保利達。

現時政府收地,海一居成空,即供業主仍要繼續向銀行還款,甚至因抵押物已不存在,銀行可要求按揭人(小業主)即時償還所有樓款。

故他認為,現時最關鍵是通過法律行動向保利達索償,即使有可能存在差價,未必能追回所有損失,也要追得幾多得幾多唔好因為有差價而連追都唔追。加上民事索償有時限性,小業主拖時越長祇會越被動。他希望政府想辦法協助小業主追款,甚至有官委議員提出豁免經濟條件審查地提供司法援助,亦值得考慮,追到先有條件談下一步。同時,他呼籲保利達作為上市公司,負起應承擔之責。

空氣巨債揹成世
林宇滔批評政府處理海一居事件不積極,一句不屬公共利益便將其他解決方案落閘,有感政府不敢運用新《土地法》處理海一居以及路環原居民的居住問題。他亦言,若數百戶的海一居即供業主家庭要將空氣巨債揹足一世,工作所得全部用來還款,將來也許要由政府的撫養制度處理,社會係唔係要咁樣?






當局之海一居解決方案被指兩邊都不討好 2018年5月29日|華僑報

當局之海一居解決方案被指兩邊都不討好 

【專訪】就政府提出「海一居」事件的解決方案,在坊間及小業主卻有截然相反意見的爭議,可謂是「兩邊都不討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政府提出的方案只是對海一居樓花小業主的回應,卻不是有效解決海一居事件的方案。他並批評,政府並無有效運用公權力去彰顯公共利益和承擔,卻排除了重新批給或公開競投的可行性。

 林宇滔亦指出,政府若真心希望幫助這些樓花小業主,理應認真協調工作,當中需積極地以法律協助最為緊急迫切,包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或是組織律師協助小業主透過訴訟追討款項。「民事索償係有限期的,拖得越後就對樓花小業主越不利,需要盡快處理。」 他並表示,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中,肯定有相當數量的炒家,但他所知是有三百多個「即供」家庭,他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現時仍然要向銀行還款,如果這幾百戶家庭未能向發展商追回筆款項,根本就無可能再置業,換言之,政府讓他們再購回單位但亦無經濟能力了。「甚至消極啲,可能這一世都要靠申請政府的社屋和經濟援助過活。」但如果迫到這些樓花小業主走投無路,則對各方都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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