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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 星期二

何必大費周章建私樓? 林宇滔:置換房與私樓無異 2018年9月4日| 澳門日報

何必大費周章建私樓? 林宇滔:置換房與私樓無異   

【本報消息】正諮詢的《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建議政府參照私樓標準及價格,興建及售賣置換房。既然一切與私樓無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政府為何要大費周章建私樓?如要提供買樓優惠,賠償便會遞減,導致都更市民非買置換房不可,又是否多一種選擇

定位不清邏輯混亂
置換房擬參照市場訂價,海一居小業主的購買價,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早前有官員指按當年的樓花價計價),意見質疑有關方案為海一居量身定做。林宇滔亦有感政府為應付海一居而推出諮詢,對方案最終會否成真抱質疑態度。
根據諮詢文本,置換房根據商品房標準設計及裝修,參照市場同等級樓宇訂價。他批評政府對置換房的定位不清、邏輯混亂,若以商品樓標準興建置換房,參考市場訂價,售後又屬私樓性質,則根本與一般私樓無異,那麼由政府建設置換房的目的到底為何?市場價格、市場操作,咁市場解決咪得囉,政府點解要自己起私樓?貪政府起得特別靚?

市場價咪市場解決
政府聲稱置換房為都更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林宇滔有感,多一個選擇確無妨,然而是否有作用?置換房若與私樓無異,則需求的多寡,與購買置換房是否有優惠有關,從現時的方案看不到有任何吸引力。若然是多一個選擇,政府應該解釋置換房與私樓有何不同之處,都更、海一居、因公益被徵用等不同情況,處理方式又是否有異?

他主張,若在收購單位時已作合理賠償,則置換房根本無須再給予優惠、而是按市價出售。如又給予優惠,都更市民不購買置換房是變相蝕底,則並非多一個選擇,而是無選擇,故問題又回到政府為何要自行起私樓的迷思。諮詢文本祇提出了阿媽係女人的概念,售價等關鍵訊息不明,興建數量不知,連暫住房與置換房是否分開興建也無法回應,文本又指置換房的提供非屬必然性,讓人實在搞不清政府的用意。

售價不明建量不知
至於暫住房,林宇滔提到,澳門地方細,居於殘破舊樓的人士多盼換到電梯樓,要原區安置的訴求未必強烈,故對暫住房的需求未必大。並有感原址遷回的樓換樓方案,由於呎價、座向的不同,必定涉及補償。都更市民等待樓宇重建的安置,理應由都更公司安排,若再收租,就會變成雙重複雜我又畀錢你,你又畀錢我。


工務局已外判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林宇滔指出,如何訂定合理賠償是當中關鍵,香港市建局以同區的七年樓齡呎價收購樓舊,此為照顧弱勢的政治決定,不過市建局亦有可能吃不消,且有投機炒家為了收取賠償,刻意令樓宇失修,影響其他居民,故如何計算賠償,確有需要集思廣益。

暫住房置換房定位模糊 2018年9月4日|市民日報

暫住房置換房定位模糊 置換房姓私何以政府興建 無心推都更政府交波下屆   

【本報訊】政府正就《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有意見指相關法律制度是為「海一居」小業主度身訂造,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文本對暫住房和置換房定位模糊不清,當中關鍵和市民關心的細節內容都沒有框架,令市民根本難以討論,例如若置換房出售後便屬私樓,那為何政府要自行興建?他認為是次是只為應付「海一居」小業主而設的諮詢,覺得政府無心推動都市更新,而將問題留給下屆政府解決。

應提供金錢補償與置換房供選擇
政府將有關都市更新的法律斬件立法,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劉本立曾表示,政府考慮將有部分例如置換房制度先行立法,希望急市民之所急,為暫住房和置換房早日興建,為都市更新創造條件。林宇滔表示,他個人不反對把爭議較少的法律先行立法,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很多關鍵和市民關心的內容都沒有框架,暫住房及置換房定位不清,只提出「阿媽係女人」的內容,令社會很難討論。

他舉例說,諮詢文本提及置換房供應是「非必要性」,即供應量是可有可無,哪為何還要諮詢?政府只是拋出置換房這個概念,對其定位、售價、建築標準、有何購買限制等都含糊,由此看出政府態度「十劃未有一撇」,他質疑「分分鐘起唔成」。倘若置換房不是公屋性質,出售後便成私人樓宇,哪為何要政府興建?如果置換房按市場價格、按市場質量興建和補償,那為何不由私人發展商建造,或用市場上已有的私人樓宇來解決,反而由政府來起?

林宇滔解釋指,世界所有國家地區都更中的「樓換樓」,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都不是「一分錢都唔畀」就可以取得新樓,他們只是優先以較優惠價格購買,購買時也會受到一些限制,就如樓層或樓宇面積等;而日後本澳置換房的需求,則要視乎政府未來所提供的購買優惠是否吸引,否則相信受影響業主寧可選擇金錢補償,自行在市場購買現成單位。所以,他認為除了置換房這一選擇方案,應有合理金錢補償讓市民選擇。

受重建影響居民應免費住暫住房
政府諮詢文本提出受樓宇重建影響的業權人可租住暫住房,以及因無法回遷的業權人可購買置換房,暫住房和置換房的租金或售價均會參照市價,社會關注暫住房租金的訂定,林宇滔表示,政府提出的暫住房類似香港的中轉房,為急需安置但又未能即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受清拆影響人士、火災或其他天災災民提供臨時居所。


他認為有設立暫住房的需要,不過不認同訂立租金,因為安置受重建影響大廈居民是推動都更者的責任,暫住房屬政府所有,政府一方面向入住居民提供租金優惠,一方面又向他們收取租金,除加重行政工作外,明顯當局並沒有考慮到住戶會有欠交租金的風險,「無嘢搵嘢做」,所以建議讓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免費入住,不用交租金。

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良方 2018年8月22日|力報

「置換房」非解決「海一居」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對諮詢文本的了解「同外界一樣咁多」,因為政府在推出相關諮詢文本之前,未有先諮詢「都更會」委員。

針對「海一居」問題,林宇滔就重申「置換房」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認為當局既不應該用公帑興建「置換房」補貼「海一居」小業主,而小業主亦無理由用「豪宅」的價錢,購買「公屋」的質量。而且不少「海一居」小業主仍然要向銀行還款,就算政府向他們提供購買置換房的權利,但大前提是小業主要討回款項,才能享受到上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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