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當局主動處理危樓 2016-04-07|澳門日報

林宇滔促當局主動處理危樓   


澳門日報       2016-04-07
A03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表示,本澳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時有報道,大廈公共部分如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隨處可見,他促政府推動業主做好維修保養,並主動介入處理殘危樓宇。
加強宣傳相關法律

過去一年最少有四宗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無被報道或不涉傷人的個案更多。本澳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達逾三千四百幢,且本澳對樓宇定期維修保養要求不嚴,可以預料踏入雨季,相關情況定有增無減,對公衆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他促請當局除要進一步細化和優化樓宇維修基金的多項計劃外,更重要是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推廣,使居民明白公共部分的失修會危及住戶本身和途人的安全,萬一出現意外,小業主可能要負上沉重的賠償責任。根據法律小業主應每五年聘合資格人士檢查和維修物業,倘因失修令他人性命及財產受損,須承擔刑責和金錢賠償。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

促訂明晰驗樓指引
他促當局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提供所有合資格的驗樓專業人員的名單供居民查閱,讓有意驗樓的業主能按照指引和相關資料驗樓,藉以推動定期驗樓的恆常化和規範化。下一步,當局應在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時,強制落實業主對樓宇有定期檢驗和保養的責任,並設罰則及政府強制介入機制,將樓宇失修衍生的意外風險減低。
針對現存殘危樓宇,當局一直聲稱有舊樓進行持續巡查的機制,但實際執行上,當樓宇外牆剝落,一般僅由消防即場清理,工務局人員到場檢驗和記錄後就完事,即使業主一直不進行維修,當局也不會主動介入跟進處理,任由情況繼續或再現險情。有居民亦反映,下環街幻覺圍一座舊樓,去年十月倒塌後,由於建築物處“文遺法”規定的緩衝區,業主只能復修加固不能清拆,但半年過去,該舊樓不單沒有任何維修,危殘情況更甚,這不單反映機制無法有效保護文物,公衆安全也受威脅。

他促當局盡快主動巡查本澳各區樓宇,並建立殘舊樓宇資料庫,以掌握本澳舊樓實際情況,並作出主動恆常巡查和及時處理跟進,減少其對公共安全構成的風險。
針對受“文遺法”保護而不能清拆的殘危樓宇,當局同樣應有機制確保業權人不履行責任下,當局應有即時介入處理的機制。


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樓宇失收欠保障 驗樓法律模糊 市民驗樓意識差難入手 2016/04/06 | 澳亞網

 樓宇失收欠保障 驗樓法律模糊 市民驗樓意識差難入手

2016/04/06 17:04來源 / 澳亞網
 澳門樓宇外牆剝落﹑窗戶墮下的情況時有發生,社區服務諮詣委員會就樓宇維修問題,進行平常會議。有委員提出,當局應盡快制訂強制驗樓措施。

  樓宇外牆石屎剝落,更有數條電線糾纏不清,生鏽的窗戶亦搖搖欲墜,澳門大廈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特區政府一直打響“舊區重整”的口號,不過在工作落實上為人詬病,有團體認為政府方面,對於強制定期驗樓的相關法律並沒有清晰的條文,相關工作一直備受批評。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根據《都市建築總章程》的條文,小業主應每五年對自己的物業進行檢查和維修,避免因樓宇失修危害到途人的安全而負上沉重的賠償代價,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即使小業主想履行驗樓責任亦不知從何入手。

 林宇滔表示,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當局除了要制訂驗樓程序指引外,更加要主動巡查殘危樓宇並及時跟進處理問題,也有參與會議的委員認為,政府在最基本的宣傳樓宇定期維修方面,做得不足夠。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餘韶洲表示,如果私人物業出現了問題,傷害到人的話,究竟居民承擔的責任是什麼,首先宣傳做得不好,另外正如剛才林委員所說,事實上物業已經出現了問題,但事後如何跟進,有沒有勒令業主去維修。

 餘韶洲稱,由私人物業問題衍生到公眾安全,等到事故發生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在施政態度應要適時轉變,盡快處理強制驗樓的問題


澳亞衛視記者 李慧彬 趙昊翔 澳門報導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2015-09-25 P70 | 頭條日報頭條日報 2015-09-25 P70 | 澳聞 標示關鍵字 6 / 123 瀏覽圖片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澳門舊樓失修潛伏的危機一直備受關注,一名女途人上月被外牆石屎擊傷,類似意外防不勝防,當局推出多項優惠計劃扶助老化樓宇維修,惟反應並不理想。有分析認為,當局必須完善業主管理法例,並主動介入舊樓維修,才能拆除這個都市炸彈。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一名五十二歲女途人行經河邊新街時,突然被高空墮下的外牆石屎擊中,導致右腿骨折,需送院急救,反映舊樓失修問題不容忽視。 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雖然過去數年,專責監管樓宇安全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推出多項針對舊樓維修的扶助計劃,包括「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可惜不是乏人問津,就是維修方案不到位,始終未能根治舊樓的安全問題。 有知情人士歸納出三大障礙,令舊樓難望翻新。首要障礙是澳門未有設立強制驗樓法例,雖然《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一次,並要承擔公共地方維修,但由於該法規全無約束性,「業主黨然得過且過」。 僅少量大廈有業管會 其次是濠江大部份樓宇未有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類似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知情人士稱,由於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門檻高,加上不少舊樓住客僅為租客,難以聯絡到業主,故此全澳六千多幢大廈中,僅約二百幢設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以致沒有牽頭人提出樓宇維修。 但當中最大的障礙則源於部份業主的自私心態,除了不想夾錢,還擔心所住單位的僭建空間不保,知情人士表示:「例如好多舊樓單位都有僭建花籠,部份業主擔心驗樓『牽一髮動全身』,寧願不搞。」 一直關注舊樓問題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要是確立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刑罰,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應主動維修有安全隱患的舊廈,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以積極態度解決舊樓所帶來問題。

樓宇失收欠保障 驗樓法律模糊
市民驗樓意識差難入手

2016/04/06 17:04來源 / 澳亞網



 澳門樓宇外牆剝落﹑窗戶墮下的情況時有發生,社區服務諮詣委員會就樓宇維修問題,進行平常會議。有委員提出,當局應盡快制訂強制驗樓措施。

  樓宇外牆石屎剝落,更有數條電線糾纏不清,生鏽的窗戶亦搖搖欲墜,澳門大廈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特區政府一直打響“舊區重整”的口號,不過在工作落實上為人詬病,有團體認為政府方面,對於強制定期驗樓的相關法律並沒有清晰的條文,相關工作一直備受批評。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根據《都市建築總章程》的條文,小業主應每五年對自己的物業進行檢查和維修,避免因樓宇失修危害到途人的安全而負上沉重的賠償代價,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即使小業主想履行驗樓責任亦不知從何入手。

 林宇滔表示,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當局除了要制訂驗樓程序指引外,更加要主動巡查殘危樓宇並及時跟進處理問題,也有參與會議的委員認為,政府在最基本的宣傳樓宇定期維修方面,做得不足夠。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餘韶洲表示,如果私人物業出現了問題,傷害到人的話,究竟居民承擔的責任是什麼,首先宣傳做得不好,另外正如剛才林委員所說,事實上物業已經出現了問題,但事後如何跟進,有沒有勒令業主去維修。

 餘韶洲稱,由私人物業問題衍生到公眾安全,等到事故發生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在施政態度應要適時轉變,盡快處理強制驗樓的問題


澳亞衛視記者 李慧彬 趙昊翔 澳門報導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林宇滔建議分兩步走 保育本澳僅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正報 2016-04-05 P01 | 頭條

林宇滔建議分兩步走

    保育本澳僅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正報       2016-04-05   P01 | 頭條  

    【本報訊】本澳近年有不少涉及山體開發的項目,而引起社會及保育團體關注本澳的山體及自然資源保育工作。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僅有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不應再受破損,建議將本澳的山體以及龍環葡韻納入自然保育區域,作重點保育且不能開發,個別的發展項目則再透過環境進行評估,但不能涉及對自然保育區域的傷害,分兩步走,保育本澳僅有的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澳僅有百分十二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民署所公布本澳的綠化率為四成多,本澳目前僅有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即山體、森林。林宇滔指,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有別於一般市區綠化,例如休憩區、天台綠化、道路上單獨種植的當樹木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還包括原來的生態價值,簡單說,砍伐一棵生長於山體或森林的樹木,在道路上單獨再種上一棵樹,其生態價值已不一樣。加上本澳僅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遠比香港四成、新加坡三成低,認為已看不見合理的理由對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作破壞。

    他續指,《城規法》中有規定總體規劃及城市規劃需要對自然資源作出保護,保護自然生態、生態平衡、環境可持續發展等,一九九二年頒布的《環境綱要法》也要大自然的保存方向,可是目前在沒有環評要求下,遇到自然資源受損的發展項目,只是由單個環評報告作考慮,並沒有設自然生態保育區制度,沒有對自然資源作出保護。

    促設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

    本澳的自然生態資源及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寥寥無幾,松山、大潭山、小潭山、疊石塘山等山體、龍環葡韻半人工水體等,林宇滔建議,按《環境保護概念性規劃二零一零至二零二零》中建議,設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可引導開發展保護區、優化區三個層面,按不同保育區作保護和有限度發展,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的設定建議借鏡香港,將自然生態資源及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列為保護區,作重點保育,不讓發展項目對之破壞。個別的發展項目則再透過環境進行評估,但不能涉及對自然保育區域的傷害,分兩步走,保育本澳僅有的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相信比目前每個項單獨提交環評報告的做法,所發揮的生態保護效果好。




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松山人隧研究報告下季完成 工務局納設升降機連松山步行徑建議 澳門日報 2016-03-01 A02 | 澳聞

松山人隧研究報告下季完成
工務局納設升降機連松山步行徑建議   

澳門日報       2016-03-01  A02 | 澳聞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建議民署及工務局合作,在即將興建的松山行人隧道內尋找適合位置,建設升降機連接松山步行徑,有關建議獲工務局函覆,將納入松山行人隧道可行性研究中,研究報告預計今年第二季完成。
    工務局目前正展開松山行人隧道及周邊接駁行人天橋系統的研究。中區社諮委林宇滔去年中正式向民署及工務局提出書面意見,希望在即將興建的松山行人隧道內尋找適合位置,興建垂直升降機連接松山步行徑,避免日後興建廂式斜行電梯影響山坡生態,亦可令人隧和電梯發揮協同效應,方便不同地區的居民使用他指出,由於不少每日往松山晨運的居民反映,因松山纜車運作時間有限,步行上松山的石級較難行,令長者和殘障人士難以經常到松山運動。早年民署曾考慮興建廂式斜行電梯方便往松山,但一直未有下文。工務局表示,松山行人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將於第二季完成,有關垂直升降機的建議將納入松山行人隧道可行性研究範圍。

    松山行人隧道初步選址在二龍喉公園附近通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油站對開山坡,隧道預計長約三百米,設計上會串連高士德區和新口岸,並與外港碼頭、水塘步行系統等結合,屬於大型步行系統設計。假如計劃落實,建成後的行人隧道將便利每日往返新口岸與高士德兩區間居民的出行,以步行方式解決短途出行的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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