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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落實環保法規做好保育勿流口號 市民日報 2016-10-14 P01 | 要聞

落實環保法規做好保育勿流口號  

市民日報       2016-10-14   P01 | 要聞

    【本報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來澳落區考察期間,被傳媒問到澳門環境問題時,認同澳門須強化發展中的環境保護。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所謂重視環境只是宣之於口,必須盡快落實各項環保法規,透過法律的限制做好發展中的保育。他同時希望環保局盡快兌現自己提出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盡快將路環山體作為「環境嚴格保護區」,保護好現時僅有的山體。

    林宇滔坦言,不論總理李克強日前回應傳媒指須強化發展中保護環境,國家主席習近平過去訪澳時,同樣強調澳門發展過程中要重視保育。他指不少國家的發展過程都是先發展後保育,但從不同地區的經驗來看,先發展後保護會衍生很多環境問題,尤其環境遭受破壞後,將影響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發展過程中不應忽略保育,避免環境受到不可逆轉的破壞,是大家都認同的原則。

    他續說,回歸10多年,特區政府落實環保的實質工作少之有少,1991年澳葡政府推出《環境綱要法》後十多年以來,特區政府只推出《噪音法》,再沒有落實任何環保法律法規,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法案、建築廢棄物收費,甚至膠袋徵費,均是諮詢後再沒有下文,整個環保政策上欠缺規劃。更甚是回歸後特區政府一直強調重視環保,卻於回歸10年後才成立環境保護局,上述種種均反映政府所謂的重視環保只是宣之於口。

    他認同近期環保局的工作稍為有思維上的改變,包括日前公布將增設廢舊電池收集點,但單是思維的改變並不足夠,必須盡快落實各項環保法規,包括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法律、提升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落實建築廢料收費,透過法律法規的限制,做好發展中的保育。

    路環山體盡快納環境嚴格保護區

    此外,林宇滔又提到,香港雖然高度發展,是有名的石屎森林,但依然有40%土地用作郊野公園,確保有後花園讓居民放鬆身心。他批評按民署說法連塔石廣場的人工綠化都計入城市綠化率,然而真正的綠化應是自然綠化,澳門目前的自然山體綠化面積只有不到兩成,即使將來3.5平方公里的填海土地全部用作綠化,仍比不上香港。

    他強調,澳門的自然環境保育已經處於臨界點,政府不能純粹站在發展商的角度,只要有土地,不論是否山體都要發展,必須有整體規劃。環保局在2011年推出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提出制訂「環境嚴格保護區」、「環境引導開發區」和「環境優化控制區」三級環境功能區管理,尤其建議將澳門所有的水塘、湖泊、山體和世遺歷史城區列作「環境嚴格保護區」。

    他指要做好保育並非沒有規劃和方向,只是政府有規劃卻一直不肯落實,希望政府能夠落實自己公布的規劃,兌現自己的承諾,盡快將路環山體作為「環境嚴格保護區」,保護好現時路環僅有的山體,已經是最低的要求。





環境保護‧持續發展政府空談誤澳 正報 2016-10-14 P01

環境保護‧持續發展政府空談誤澳   

正報       2016-10-14  P01


    【本報訊】總理李克強日前向本澳傳媒重申「在發展中保護」的施政方針。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林宇滔 (見圖) 表示,特區政府現在不能空談環保,必須通過充足的立法和建立制度去規範官員,把環境破壞控制下來,不再容許不能恢復的破壞,否則,澳門將不能可持續發展。

    林宇滔:不再容許不能恢復的破壞

    「回歸十多年來,(特區政府的) 實質 (環保) 工作,我覺得真是少之又少。」林宇滔表示,一九九一年,本澳制定了《環境綱要法》,澳葡政府也投放不少資源興建環境基建設施。無論是環境法規或設施,當年都是非常先進的。但是,在今天看來,它們已經顯得落後,特區政府必須迎頭趕上。
    「在發展中保護,可以怎樣做?澳門已被開發七七八八,只餘下數個山,氹仔的山早已出現高樓,但仍有重要的綠化帶。」林宇滔提出,特區政府應該緊急保護未開發的氹仔山體、路環 (澳門市肺)、龍環葡韻人工濕地等。

    要保育僅有山體

    「澳門的生態環境面積比例已到了臨界點。」林宇滔提出,不可能讓整個澳門成為石屎森林。就算香港以石屎森林見稱,都有四成土地是郊野公園。值得注意的是,民政總署也宣稱,本澳的綠化比例也達四成,連塔石廣場的綠化設施都計算在內。他說:「我支持在城市進行垂直綠化,但我們始終要保育僅有的山體。」林宇滔重申,政府早在二零一一年建議,將澳門所有的水塘、湖泊、山體和世遺歷史城區列作「環境嚴格保護區」,但是,至今仍是「零作為」。「我不是反對發展。如果我們純粹站在發展商的位置、角度,容許發展其山體上的土地,這是不行的。」林宇滔提出,政府至少要落實自己在早年提出的規劃。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林宇滔建議分兩步走 保育本澳僅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正報 2016-04-05 P01 | 頭條

林宇滔建議分兩步走

    保育本澳僅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正報       2016-04-05   P01 | 頭條  

    【本報訊】本澳近年有不少涉及山體開發的項目,而引起社會及保育團體關注本澳的山體及自然資源保育工作。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僅有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不應再受破損,建議將本澳的山體以及龍環葡韻納入自然保育區域,作重點保育且不能開發,個別的發展項目則再透過環境進行評估,但不能涉及對自然保育區域的傷害,分兩步走,保育本澳僅有的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

     澳僅有百分十二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民署所公布本澳的綠化率為四成多,本澳目前僅有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即山體、森林。林宇滔指,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有別於一般市區綠化,例如休憩區、天台綠化、道路上單獨種植的當樹木等,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還包括原來的生態價值,簡單說,砍伐一棵生長於山體或森林的樹木,在道路上單獨再種上一棵樹,其生態價值已不一樣。加上本澳僅約百分之十二面積屬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遠比香港四成、新加坡三成低,認為已看不見合理的理由對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作破壞。

    他續指,《城規法》中有規定總體規劃及城市規劃需要對自然資源作出保護,保護自然生態、生態平衡、環境可持續發展等,一九九二年頒布的《環境綱要法》也要大自然的保存方向,可是目前在沒有環評要求下,遇到自然資源受損的發展項目,只是由單個環評報告作考慮,並沒有設自然生態保育區制度,沒有對自然資源作出保護。

    促設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

    本澳的自然生態資源及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寥寥無幾,松山、大潭山、小潭山、疊石塘山等山體、龍環葡韻半人工水體等,林宇滔建議,按《環境保護概念性規劃二零一零至二零二零》中建議,設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可引導開發展保護區、優化區三個層面,按不同保育區作保護和有限度發展,最高環境領域保護區的設定建議借鏡香港,將自然生態資源及自然生態價值資源列為保護區,作重點保育,不讓發展項目對之破壞。個別的發展項目則再透過環境進行評估,但不能涉及對自然保育區域的傷害,分兩步走,保育本澳僅有的高自然生態價值資源。相信比目前每個項單獨提交環評報告的做法,所發揮的生態保護效果好。




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

澳門土地須有守護者! 力報 2013-03-01 P07 | 澳聞 | 眾言堂 |

澳門土地須有守護者!   


力報       2013-03-01  P07 | 澳聞 | 眾言堂 | 

     近日,路環荔枝碗旁疊石塘山腳擬建高樓群,再次引起坊間對山體保育的關注和討論。土地工務局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回應時指,該地段在1903年已登記為私家地,按目前發出的街道準線圖,地段面積約5.66萬平方米(相當於五個塔石廣場),地段內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海拔100米、最大許可淨地值是八倍,但需要符合街影等條例,技術上未必能起足100米。

    當局至今仍未收到發展圖則,但因屬於私家地,在《城規法》出台前,項目發展祇要符合現行所有法律法規,不可能凍結有關業權人的發展申請,亦不能召開公開旁聽會。按當局說法,只要發展商遞交圖則無抵觸法律或相關規定,並沒有不批的理由。

     據悉,該地段不單闊且深,且涵蓋至高50米的山體,若全面發展,大片山體將被挖去,嚴重影響路環疊石塘山的自然生態環境,我們必須反思,近年僅有的山體資源被不斷開挖發展,澳門還有多小的自然資源和空間能留給下一代?除了環保的質疑,今次事件亦帶出一疑團,為何一幅面積如此龐大的路環山地,早在1903年就被登記為私人土地卻從不發展?碰巧地,早前引起熱議的桃花崗,也是在1904年被登記為私家農地。
     
    私有產權確需尊重和保護,但一幅是大片荒蕪山地、一幅是長期由政府發牌供小販擺賣的土地,竟湊巧地在20世紀初被登記為私人地,且業權人卻靜待百年後才行使擁有權或申請發展?有關登記是否真的在百年前完成?有關文件所用紙張是否真有百年歷史?有關程序是否全無瑕疵?種種疑問普通巿民無權、亦無條件查證。我想說,若政府施政今日仍只停留在被動按文件、按本子辦事的水平,還有誰可當澳門土地的守護者?還有誰能還公眾一個明白、一個真相?


林宇滔

時事評論人( 逢周二、五見報) macaope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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