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本月十三日邀請政府介紹跟進新公共巴士服務批給合同的進度和內容,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和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列席稱:今年底到期的巴士合同續約已接近完成,新合同預計最遲九月會簽署後並刊登《特區公報》,新合同為期六年,除長者、學生及殘疾人士(下簡稱三類優惠)每年3億多元按人頭計的車資補貼外,還有每年六億多元的"封頂"財政援助。
整體援助有增無減六億封頂誤導政府解釋之前一直未介紹合同方向的原因,是續約洽商涉及眾多條文及內容,只能在大致完成才有條件對外介紹。筆者認為政府講法根本倒果為因!首先政府至今已兩次以"功夫多做唔切"為由臨時續約(未計新時代臨時續約一年),從公共服務角度一年期的臨時續約不利承批人中長期投資,實際會令服務質素變差;再者,巴士服務屬每日服務數十萬市民的重要公共政策,加上每年涉及逾十億元的公帑補貼,其政策未來取向無論從法、理、情,均應詳細向公眾交待及認真聽取社會意見,如政府二零一一年決定以政府主導巴士服務前,都有事先向公眾解釋政策方向,再作公開招標,故政府在巴士服務的方向上根本擁有絕對的話語權,而非如一般商業洽談的對等協商。
更重要是,對於公共服務批給,特別是政策方向的重大修改後,法律精神是優先考慮公開競投而非續約,即使考慮到服務的穩定性決定續約,也應及早向公眾交待續約條件及原因以爭取公眾的支持,當年電力合約中期檢討將利潤回報由12%降至9.5%就是一例。然而,今次巴士合同根本就是重新訂立合同而非續約,政府根本沒有解釋為何不可作公開競爭!
固定補貼監管跟不上利弊難料政府聲稱新合同會取消過往按複雜公式計算財政援助(即政府的財政援助,是現時按巴士大小、日夜班、不同能源的服務單價,再乘以行駛里程得出服務價值,再減去預估票價之差額),財援將參照二零一九年的援助金額十點四億為基礎,將之分成"社會責任援助"和"財政援助"。前者是指"三類優惠"涉及的補貼,屬非固定的人頭補貼,估計涉資三億多;後者涉資六億多元則屬固定財援,除第三年巴士公司會有一次申請加價機會,屬封頂援助,且只減不加(服務有問題會扣減,但無交待具體操作及幅度),巴士車資全數則撥歸巴士公司。
會後,大部分報章的報道都以新巴士合同財援封頂六億為題,但筆者綜合政府及議員會後的訊息,除非"三類優惠"人士搭巴士人次大減,新巴士合同的公帑使費絕對不會較目前十點四億為少!再者,目前巴士援助計費模式雖然複雜,但至少有誘因令巴士公司增加班次提升服務,政府將六億多財援固定後,有何機制確保巴士班次達標?當局僅聲稱有機制評估兩巴表現(如公眾評鑑、安全性等)以決定須否扣減財援,但能扣多少沒有交待,機制能否見效實在無從得知!
加班車僅票收作誘因難樂觀再者,每年財援封頂後,有何動因令巴士公司增加班次?政府解釋,由於車資屬巴士公司,相信兩巴甚至可能會競爭加班乘載更多的乘客,此講法表面上合理,但目前巴士收入車資僅佔三成五,政府財援佔六成五,巴士公司僅為車資會"爭相加班"接載乘客,相信只是政府一廂情願的想法!當然,有議員透露,政府擬容許兩巴每年申請加價(政府可批准或否決),故除非政府想讓巴士票價大增,這又另當別論!
更重要是,在新合同中,政府只承諾會對"三類優惠"人士的車資按人頭補貼不會減少,但其餘封頂六億多的財政援助,正意味著隨著旅客增加本地人獲得的人均車資補貼就會隨之減少,若是如此,政府必須正面回應是否會要求旅客付全額車資,避免與本地居民爭奪巴士補貼的資源。
新合同旅客增加將直接分薄居民補貼根據資料,年初疫情封關後,本澳巴士日均乘客量由去年初的日均六十二萬,大跌至今年一至三月的卅六萬,據交局透露七月日均乘客量回升至約五十萬人次,考慮該段時間外僱和本地居民通關恢復,但內地旅客簽證未開放,以此估計去年日均巴士乘客中,旅客佔達十多萬人次,即佔總量的五分一,這也意味著政府去年單是補貼旅客巴士車資可能花近兩億元,故筆者認為,政府擬在新合同對巴士援助"封頂",就應該取消旅客乘車優惠,避免旅客分薄公帑的補貼。
筆者必須指出,新合同不再以服務價值計價,除非政府每年容許巴士大加票價(可能性不大),否則連同按人頭計算的長者學生的三億多補貼和固定財政援助每年六億多,政府公帑對巴士的補貼根本上只加不減;但新合同未見有效監管機制確保平常巴士班次達標,也看不到足夠的誘因,推動繁忙時間加開足夠特班車疏導瞬時單向人流,合同框架既突顯不了政府主導的優勢,也誘發不了商業運作的靈活性,並未對症下藥解決筆者一直批評巴士服務"四不像"的問題。
無交待會否增點對點班次此外,就本澳早上由北往南、晚上由南往北的瞬時單向人流,政府僅表示新合同中巴士公司可通過插中特班次解決,並未回應筆者一直提出繁忙時段增加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班次,高效疏導單向人流的安排。
就算暫不談新合同的政策取向,但筆者必須指出,新巴士合同明顯和原合同有重大更改,實際上是簽訂新合同並非"續約", 故政府根本應該在與巴士公司洽談前,就要獲得公眾社會的普遍支持和認同,且應提供足夠理據說服公眾六億多的固定財援實屬合理,否則就應依法公開競投確保價格合適。
立會介紹巴士政策竟無文字資料政府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和進展,本屬重要公共政策的講解,本應要邀請傳媒入來採訪,甚至安排直播讓公眾全面掌握資訊,就算立法會小組會須閉門會議,政府也應安排專場記者會向公眾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筆者必須指出,過去就巴士合約和服務問題,立法會小組會早已有開放相關會議供傳媒採訪的先例!
盡管鄰埠近年政治爭議兩極化,但香港立法會專責小組討論公共政策時,港府官員均會準備詳細的政策資料和背景參考,讓議員和業界能簡明、全面、清晰了解政策的邏輯,以及不同政策選擇的利弊,以及其他地方的類同政策的比較等等,讓與會者和公眾均能全面掌握政策實況,大大提升討論質量。
「口噏噏」問答介紹瞎子模象這明顯與羅司"一切從簡"的作風相違背,今次向立法會介紹新巴士合同的方向,政府竟然沒有在會上為議員和會後扑咪的傳媒提供任何文字資料,先不說羅司長的中文水平,只靠官員和議員在會議上「口噏噏」問答,以及會後傳媒扑咪答問,根本就是瞎子摸象,社會不可能全面了解政策邏輯細節和利弊,更談不上深入的討論和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正正由於"唔清唔楚",社會對新巴士合同確實沒有甚麼迴響。羅司一切從簡、"求其?兩句"的公關策略確實又勝一仗!但代價是大家只能祈禱未來六年巴士服務不會變得太差!
新合同除簡化未見利處或成另一極端必須承認,過去巴士合同按里程和服務價值計價,盡管複雜難明,但邏輯上有其道理,只是政府不詳細公開計價和巴士運作的原始數據,再加上自己監管不到位,才造成今日的眾多問題。今日政府提出的新合同方案,似乎並未對症下藥處理目前已出現的問題,而是重新制訂規則,且又未見政府交待監管細節,筆者實在擔心新合同會變成另一個極端結果──公帑開支無減少。政府既失卻巴士班次及路線的主導權,而居民車資負擔又沒有減少的多輸局面!
篇幅有限,有機會再談新合同有關環保巴士、土地批給、巴士公司兼營其他業務等問題。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