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

跌窗頻生工務局不負責任 基於公眾安全政府須介入 強制維修窗戶再向業主徵費|2020-08-24 市民日報

 近年跌窗事件頻生,推行強制驗窗呼聲此起彼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儘管現時法律有要求大廈業主每5年對大廈進行驗樓和維修保養,不過法律無提及如何維修,更沒有罰則,而工務局連出信警告和提醒業主驗窗都不做,更是不負責任、不作為。

大廈單位門窗屬私人地方,大廈管委會根本無權處理,為此,他認為本澳有足夠理由推行強制驗窗,而在有相關法律前,對於跌窗頻發生的大廈,由於涉及公眾安全,當局實有責介入處理,應先強制處理,再向單位業主收取費用。

工務局早前表明未有計劃就強制驗窗單獨立法,林宇滔認為,本澳有三分之二樓宇樓齡超過30年,樓宇老化,外牆剝落、跌窗傷人事件不時發生,現時關鍵是政府究竟想做與不想做。無論是過去的舊區重整,或是都市更新,當局一直強調要做好樓宇維修保養,減慢樓宇老化速度,令大家的生活質素變得更好。因為無論都市更新速度如何快,都追不上樓宇老化速度。樓宇老化是本身維修保養做得不好,強制驗樓、驗窗必須推行。

他指出:本澳過去跌窗意外或樓宇外牆剝落,導致行人受傷事件頻頻發生,最近亦發生多宗,當局不應忽視問題的嚴重性,須積極面對。他又批評工務局對相關問題不負責任,態度含糊,讓人感覺事不關己,工務局在回覆時指「民法典及都市建築總章程已明確規定樓宇業權人有維護自身建築物安全的責任,草擬中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草案建議引入相應條文,倘若業權人不遵守行政當局所發出的樓宇維修通知,當局有權處罰。 」實際上就是強制要求業主驗窗,因為香港的強制驗窗制度,都是先由政府發出通知,若業主在限期內不找具專業資格的人士檢驗,便會被罰款。他說,不奢望澳門的執行力會比香港強,但至少要有相關法律和制度,他不明白為何當局的回覆含糊不清,令人產生即使日後有相關法律,當局亦不會嚴格執行。

濠景事態亦引起行政長官重視

林宇滔質疑工務局是否在立法前「乜都唔做」?對政府如此消極的態度,他表示非常不認同。大廈共同部分的維修,大廈業主會有責任,但分層樓宇管理制度2018年生效後,房屋局並沒有盡責推動澳門大廈成立業主會,做好大廈管理和維修保養,甚至比過去更「龜縮」,除向市民提供一些文字資料外,基本上不會主動協助、參與調解樓宇管理糾紛,上述情況比兩個樓宇管理制度生效前更差。過去房屋局都會積極協助大廈成立管委會,而現時有了分層管理法律,但房屋局的角色反而消失,他認為相關部門非常不負責任。房屋局不協助大廈成立管委會和調解糾紛,又如何叫大廈管委會負責任?

他又提到,根據《民法典》,分層所有人的單位窗戶屬業權人所有,大廈管委會無權介入和處理。相關部門混淆視聽,把責任推卸給大廈業主會,在跌窗問題上,大廈業主會是「乜都做唔到」。他又以氹仔濠景花園居民之所以要向行政長官遞信,是因為過去工務部門不作為,運輸工務司司長又置之不理,逼使居民要向行政長官尋求協助,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參選宣傳期間到現場視察後,更表示要重視問題。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改經年,至今仍未出台,明顯是政府責任,其次根據有關統計數字,氹仔濠景花園過去發生200多宗跌窗事件,上述情況足夠政府推動強制驗窗,主動介入,包括向相關大廈業主發出公函,提醒驗窗。

擬定法律同步做培訓專業認證

林宇滔表示,既然政府承認在草擬中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草案建議引入強制驗窗的條文,由於法案不知何時才能交到立法會審議,針對一些已有危險的大廈,工務局應出信提醒業主,若沒有改善,由於涉及公眾安全,可參照僭建物的處理方法,政府先行處理再向業主收錢。

至於有意見指推行強制驗窗需要一系列配套,包括驗窗技術人員專業資格認證制度、人員培訓課程等,故而認為澳門暫不具條件推行,林宇滔則認為,相關制度香港已有,澳門可以參考再作改良,相關技術人員培訓現時澳大有類似課程,上課時間不需要很長,在法律上未有強制驗窗前,政府就可以推出相應培訓,最重要是政府現在須著手推動不同的專業認證制度,制訂驗窗標準和專業人員制度後,市民想找人驗窗,大家都可以有據可尋。同時,他建議政府參考香港做法,將驗窗價錢、專業人士清單上網,方便居民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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