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公布新巴士合同方向,除了3類特定人士每年3億多元巴士財政援助外,其他人士的巴士財政援助金額約6億多元,並設「封頂」,但巴士公司每年仍有權申請加票價等。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按政府公布的新巴士合同方向,看不到有何好處和進步,更看不到有動力令巴士公司自動提升服務,班次、路線調整等未見任何要求,這種政府全包服務模式,他認為巴士公司難以提升服務質素。
林宇滔指,由於政府並沒有公布新巴士合同細節,只是簡單選擇性公布部分內容,現時社會對巴士新合同存在很多疑問,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雖然相信政府並不想訂立1份壞的合同,但因為資訊不對稱的關係,令社會難以對新合同提供意見。例如除長者、學生、殘疾人士的3億多元巴士補貼外,政府另外要每年給予兩間巴士公司逾6億元的財政援助金,現時車資歸巴士公司,其中,3類特定人士的3億多元補貼如何計算出來?例如車票方面,現時乘客現金支付每程票價6元,用澳門通支付可享受優惠票價為3元,學生每程是1元,以學生為例,究竟政府是向巴士公司支付學生車資餘下的5元,還是支付2元,這問題一直以來當局都沒有說清楚,是細節的關鍵,由於上述3類人士資助不設上限,所以不同的計算方式隨時令相關部分的資助大增,將來相關費用如何計算,政府應向公眾說清楚。
包底服務無奈 必須詳細交代
他又質疑,現時政府擬定的財政援助金額,是巴士載客高峰期需要加開班次和加派特班車的費用,未來政府向兩巴「硬掘」支付6億多元財政援助,同時若乘客量進一步增加,新合同還能否在尖峰或特殊情況增加班次?他對此存有疑問。此外,儘管政府聲稱6億多元「只減不加」,不過大家都清楚,只有在巴士公司犯錯或服務評鑑不合格時,才會扣減其財政援助金,未來扣減時會減多少、如何令巴士公司有動力做好服務等,也是很關鍵的問題。
林宇滔指出:新合同不再以服務價值計價,又沒有機制確保巴士公司有動力提升服務質素,無論做得好與壞,都沒有罰款,政府照樣每年支付6億多元,這種包底服務模式市民只會更無奈。他又批評,政府官員到立法會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屬政策講解,為何可以完全沒有文字資料,只有官員在會議上「口噏噏」,更沒有正式的新聞發布會,只有官員在會後向傳媒「你問一句我答一句」?他形容很「離譜」,「你都知羅司(羅立文)中文幾好,可能最後原來佢講錯或大家又理解錯。」他質疑為何政府在制訂公共政策時,從沒有清晰的解釋,包括現有制度和未來合同的變化,將來巴士新合同的監管、方向和邏輯等,這些都必須向公眾詳細交代。
他認為,過去巴士合同按里程、按班次計價有其道理,只是政府監管不到位,現在又變成另一極端,他憂慮政府把其他人士乘搭巴士的財政援助金額訂為每年上限6億多元,變相若訪澳旅客增加,便會分薄本地居民乘搭巴士的補貼,故而政府應考慮把本地人和旅客的乘車優惠分開,旅客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乘車優惠,甚至要付全額車資,以免和本地居民爭奪政府巴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