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 星期三

傳新協抨交局與公衆對着幹 車位加架不裝咪錶助長濫泊|2020-08-19 澳門日報

對於交通局回覆傳新澳門協會去函,指若從根本解決電單車橫泊問題,需透過裝設泊車架從物理上阻擋橫泊。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已可處理橫泊問題,並批評當局加設泊車架但不裝咪錶,減少泊車位同時,並無增加流動性,更助長濫泊。

裝架工程大減車位

林宇滔認同要處理電單車橫泊問題,指出舊區尤其街道較窄的馬路,因為電單車橫泊佔了部分位置,令直泊車的電單車主泊車時被迫超出停泊區,除了影響其他路面駕駛車,甚至會被抄牌。

對於處理電單車橫泊問題,據他了解,交通廳認為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便可,交通局堅持要安裝泊車架。他個人亦認同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及警方執法已可解決橫泊問題,加上安裝標誌牌從工程的簡易程度及實際操作上較安裝泊車架容易,且安裝泊車架除了工程量大,亦明顯減少泊車位,更容易造成濫泊。

何來增加流動性?

據交通局回覆,過去三年安裝泊車架的數量約為二千九百個,其中約六百七十個設有收費咪錶,已規劃但尚未施工的泊車架數量約四百六十個。

林宇滔認為,應在安裝咪錶的前提下才安裝泊車架。現時約二千二百三十個泊車位並沒有安裝咪錶,未來規劃的泊車架數量,亦無交代是否安裝咪錶,他質疑當局是否與公衆對着幹,安裝泊車架後令泊車位減少,亦沒有增加流動性。

如"劣幣驅逐良幣"

他稱,在泊車位有限的情況下,安裝咪錶可增加車位流動性,這是一種平衡方案。但現階段把所有泊車架都安裝咪錶並非好的辦法,亦認為是否改為咪錶位需要平衡,只是現時當局做法是"劣幣驅逐良幣",容易助長濫泊,尤其是本澳電單車與泊車位數量不對等時,當局不想辦法增加流動性,反有在居民區、泊車位緊張的地方安裝泊車架,有關操作是違反正常的邏輯。

林宇滔提到,由於設置泊車架限制電單車個別支點長期用力,加上本身地面質量問題,容易導致泊車位部分地面物料脫落、凹凸不平,影響泊車,他認為當局要重視處理及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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