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修交通法應抽起爭議大條文再諮詢 2018年7月30日|市民日報

修交通法應抽起爭議大條文再諮詢   


【本報訊】政府擱置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政府「鬥氣」,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政府與居民將來更加互不信任,亦無法推動政策完善;對於政府曾建議大幅調升罰款,他批評政府與居民的角度完全相違背、甚至非常離地,促政府要有科學數據支撐才作出調整,並建議現時應抽起爭議大的條文繼續其餘諮詢。

林宇滔批評政府在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的判斷有問題;政府諮詢要有一定立場,「有立場之餘,其實亦要虛心聆聽公眾意見,先會有最好嘅效果」,但不應有太多前設。修訂交通法諮詢中建議大幅提高罰款引起民怨,是因為此建議「離地」,且態度猶如「知會」公眾;他批評政府現時「鬥氣」,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政府與居民更加互不信任,亦無法推動政策完善。

以科學數據整體利益說服公眾「政府應該要面對,你今屆唔做係咪要等下一屆?就算今屆諮詢都好,以政府嘅速度,如果唔係佢想做嘅嘢,都會拖到下一屆」。林宇滔認為,「政府唔好抱住一種覺得與居民無辦法溝通嘅態度,包括講緊罰款唔好淨係憑你自己嘅理解,你應該同公眾去溝通,正正係罰款,政府同居民嘅角度完全相違背,甚至乎係非常之離地」。他促請政府要有科學數據支撐調整,特別是當政府認為公眾有誤解時應用數據說服公眾,並以整體利益方向說服公眾,但現時明顯沒有與居民溝通,他建議政府抽起爭議大的條文繼續諮詢。

林宇滔指出:完善《道路交通法》是社會多年來的訴求,包括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範圍、禁止或限制機動平衡車於公共道路上通行、為機動輪椅訂定通行規則及完善腳踏車的通行規則等,當中不少是社會訴求,他舉例稱,現時重型車司機不必使用安全帶,只是巴士公司要求司機使用安全帶,但他認為所有車輛前排以至後排乘客均應使用安全帶。


他認為,政府擱置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反映整個施政存在問題,「甚至乎公眾覺得有啲鬥氣嘅情況,呢個係不利於制訂貼地且能夠回應公眾嘅政策」,法律上的修訂應與居民有充足討論及回應社會現實。他又稱,2008年交通局成立,將民署的交通職能轉至交通局,但沒有把處理腳踏車的職能轉到交通局,而腳踏車在澳門是「消失咗嘅交通工具」,「無人管」,在街上亂泊只視乎阻街的死物,他認為腳踏車的安全規則及泊車管理是有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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