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政府基金無王管須大改革 建公開透明監督制度 始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2018年7月24日|市民日報

政府基金無王管須大改革 建公開透明監督制度 

始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本報訊】經過8年時間,法院日前公布非凡航空破產案已歸檔,政府逾2億元貸款追討無望,而作為事件中借款擔保人的公司註冊資本只有1萬元,卻可以成功擔保非凡借款2億元,令社會嘩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事件疑點重重,包括政府為何批出2億巨額借貸、作為擔保人的鷹揚有否變賣過資產,以及政府為何「放生」鷹揚等,政府均需向公眾交代清楚。

他又認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現時由政府成立的多個基金猶如小金庫,但運作無王管,操作非常不合邏輯,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他促請政府將這些基金大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監督制度在眉睫。

2008年特區政府透過工商發展基金共向非凡航空貸款逾2億元,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運作,而當時的非凡航空主席是顏延齡。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曾指出,政府貸款非凡航空具有抵押,保證公帑安全,未來會視乎非凡的發展,考慮是否需要再支援。當時他又說,本澳作為旅遊城市,航空網路的穩定性非常重要,保證客源不受影響。但非凡卻在2010326日起爆出停運消息,多天後更宣布破產。

註冊資本1萬卻擔保2億貸款
當年政府工商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貸款逾2億元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對於工商發展基金批出貸款的操作,社會早有疑問,翻查工商發展基金由2015年開始公布批出資助資料,大部分批出的款項只有由10幾萬到100多萬元。當年政府聲稱因為金融海嘯,銀行貸款困難,所以特區政府才向非凡貸款,而當貸款擔保人的是鷹揚航空控股,日前法院披露發現該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只有1萬元,卻可以為非凡擔保借貸2億元,林宇滔說,政府必須向公眾講清楚,如何審批非凡的借貸,以及為何會批出2億元貸款的結果;鷹揚航空控股最開始的公司資產是多少,中途有否變賣資產以規避特區政府追數?以及交代當中誰人要負上責任?

他指,另一個大問題是非凡「出事」後,特區政府有否有效追討欠款?日前初級法院新聞稿暗批政府一開始有時間去追討鷹揚責任,但當局並沒有查封和追究借貸擔保人鷹揚航空控股資產和責任,法院指「特區工商基金其實早於2010年在本澳提起有關執行案之同時即應抓緊時間到香港特區透過司法途徑向被執行人追究有關之承兌保證責任,而現時是否已過了有關追訴期則不得而知。」林宇滔說現在變相政府有「放生」鷹揚之嫌。

查清事件改善制度勿不了了之
翻查資料,20104月政府公布危機辦動用旅遊基金約300萬澳門元,危機辦共協助460名受影響乘客安排回航機位,以及協助363名滯留外地的澳門人返澳,當中包括機票、食宿、海陸交通等費用。而在2011315日至20151216日期間,社會保障基金先後4次向破產人的部分員工墊支,金額合共153萬元,林宇滔說,非凡欠政府一定超過2億元。他認為,由於事件疑點重重,立法會的跟進事務委員會一定要就事件要求政府公開交代,甚至立法會應運用權力,透過辯論和聽證釋除社會疑問,同時追究事件中有沒有人需要被問責,儘管相關官員已不在位,但事件仍要查清楚,才可以改善制度,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不能不了了之。

小金庫自訂規章審批隨意性
大林宇滔又指出:工商發展基金批予非凡2億事件相信只是冰山一角,現時特區政府在不同範疇、不同部門都設有不同的發展基金,有澳門基金會、教育發展基金、科技發展基金、工商發展基金、郵電基金、環保節能基金,近年亦成立不少政府全資公司。這些基金和全資公司財政充裕,每年得到政府大量批款,猶如小金庫。惟每個基金規章制度都自訂,資助申請審批隨意性太大,缺乏監管,無王管。例如:單是工商發展基金2018年第一季對私人和私人機機構給予財政資助名單中,竟然發現工商發展基金向政府全資的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批出1263萬元資助,以籌辦青年創業孵化中心2018年營運經費。他質疑,為何政府全資公司還要向政府工商發展基金申請資助去支付營運經費?反映這些基金和政府全資公司的操作非常不合邏輯,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


他認為,政府是時候將這些基金大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監督制度逼在眉睫,只有提升基金審批資助透明度和讓公眾監督,才能讓公帑用得其所。同時應就每個基金訂定批出資助金額上限,而批出資助達到一定數額時,更應主動提交立法會作交代,以及定期公布過去審批個案的擇要資料,讓立法會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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