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鏡湖要求考政府工員工先辭職非新鮮事 2018年7月20日|訊報

鏡湖要求考政府工員工先辭職非新鮮事   

上周,筆者收到幾位鏡湖護士的投訴,表示原本報考了山頂醫院月底舉行的政府護士開考,但近日收到上司通知,如果要考山頂,就要先辭職。已報考的同事們在這種要脅及恐嚇之下,人心惶惶,不敢考試,他們並附上鏡湖員工群組的信息。

出稿澄清證實有勸辭職 
按照過去處理投訴的慣例,筆者翌日早上先發訊息給鏡湖醫院負責人,傳達了護士反映的情況和我們的意見,希望他們能夠了解事件和作出澄清,上述情況實為誤會,非院方原意,令員工安心,也避免影響院方聲譽;但一直未得到任何回覆!

  一直到翌日晚上,院方發出新聞稿,「澄清」指:從沒正式發文要求院方護理人員必須先辭職,才能報名參與政府機構考試,但基於擔心員工因考試令工作專注度下降影響病人安全,以及為做好醫務人員後續招聘,故勸喻報考同事盡早辭職。新聞稿變相承認了有向護士施壓!要知道,報考不等同獲聘,勸喻報考山頂同事盡早辭職,對員工來說根本就是赤裸裸施壓不能去考試!

  礙於本澳一直缺乏醫護人員的培訓規劃,我們理解本澳醫護人手短缺,院方面對政府招聘,勸說挽留人手實無可厚非,但若「勸喻」參與考試的護士盡早辭職,做法實有違《勞工法》精神,更影響了護士的擇業自由。

員工指其他工種早有先例  
事件曝光後,筆者收到更多來自鏡湖醫院其他範疇醫護人員的反映,被院方勸諭「欲考政府工,必須先辭職」的做法早已有之,涉及的工種亦包含藥劑、化驗、物理治療及醫生等,都有「被辭職」的實際個案,過去或因受影響人數不多或員工沒有向外求助而不了了之。

 筆者在此必須強調和提醒所有打工仔,《勞工法》保障任何僱員在不自願的情況下,不需要、亦不應接受「被辭職」,企業若要解僱沒有犯錯的員工,只能按照《勞工法》不以合理理由解僱的規定,依法律按年資及薪酬作出解僱補償。因為《勞工法》明確規定,僱主若要以合理理由解僱僱員(即不須支付任何補償性賠償),只能引用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十個合理理由,且必須在得悉事實之日起計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僱員。若僱主不遵守,包括如今次若院方強制參與考試的護士辭職又不作解僱補償,僱員有權收取雙倍解僱賠償。

無理解僱經財司須撤外僱額  
有意見亦擔心,若護士堅持不「被辭職」,院方亦有權按法例作補償無理解僱到山頂考試的護士,最多賠錢了事。但筆者必須強調,政府一直強調本地人優先就業的原則;根據官方資料,鏡湖慈善會去年底聘用外僱人員七百七十四名,佔員工總數四成,當中亦有聘用外僱護士,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若院方日後以無理解僱方式解僱任何一位本地護士,意味著院方有足夠的人力資源,政府必須取消院方所有的護士外僱名額,過去政府亦對博企和有違規的企業有同樣操作。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日前就今次事件回應傳媒表示,政府公開招考醫護人員或其他公務員,有一套受法律規範的招考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和透明,任何投考公職的市民,其權益也依法受到保護和保障。

社文司須限受助機構勸辭職
  然而,即使員工不「被辭職」,僱主亦可以在工作上作出刁難,變相迫使員工自行辭職,法律上根本難以保障。筆者必須承認,員工在這種情況下永遠處在劣勢,然而,院方的管理機構作為本澳最大的慈善團體之一,這種做法在情、在理都說不過去,亦有違社會的期望!
  此外,鏡湖醫院作為一家每年接受政府大額資助的醫療機構,政府確有權針對其人事管理制度,制訂明確的指引規範,特別明確院方不能施壓要求報考政府職位的員工需要先辭職等違反法律精神的做法!筆者亦已就此去信譚俊榮司長,要求關注今次事件,並應制訂明確指引,禁止所有接受政府資助的機構,違法要求員工先辭職才能報考政府工的情況再出現,亦期望司長應就政府公營和資助醫療機構人員的薪酬差距,以及醫護人員的人才培訓規劃作出有效跟進和應對,保障醫護人員隊伍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有醫護人員亦投訴,政府由二0一二年開始,資助鏡湖醫院二千萬作為薪酬津貼,但及後有關津貼多少、如何分配等缺乏透明度,同樣影響員工士氣。

員工質疑院方外僱移民審批  
另外,筆者亦收到醫護人員投訴,近年院方引入不少外僱醫護人員,部分甚至以技術移民的方式引入,但院方近年對新入職員工的非薪酬福利待遇卻不斷削減,質疑政府在審批時如何保障本地人員?為此,筆者亦已去信經濟財政司梁維特司長,要求當局密切關注事件,萬一院方之後真的因有護士參與山頂公開招考而被不合理刁難、甚至無理解僱的情況,當局必須堅持本地人優先就業的原則和按照慣常操作,取消院方所有護士的外僱額,亦要求當局交待近年審批醫院外僱和技術移民的數據和理據。

  公務員薪酬待遇及穩定性無疑較一般私人企業和社福團體為高,但有護士亦坦言,山頂護士工時雖然較短,但需要經常加班及負責的病房庶務較鏡湖更多,故若鏡湖真的能改善非薪酬待遇福利、更人性化的管理和更好的職涯前景等,員工即使考到政府職位也不一定會離開。

放下成見改善管理留住人心 
 有大企業負責人看到新聞後即時私下聯絡筆者,認為院方的做法實在太差勁不智:「有邊間企業人資不被政府工拉扯?企業要留人,即使薪酬比不上政府,也應該從福利待遇和尊重員工等方法留住員工,今次做法就算留得到人,也留不住員工的心!」  必須強調,員工反映的問題,僅屬一面之辭,或者未必是事實的全部,為了能夠坦誠溝通和商討後續解決方案,筆者日前再正式去信約見院方,但執筆之時院方來電正式婉拒見面。冰封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今次事件僅僅是一個觸發點和將事件曝光,作為本澳最大的私營醫療機構,筆者更期望各方能夠?開成見,面對問題、思考和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