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

沙崗火葬場爭議不應演變成二元對立 2018年6月29日|訊報

沙崗火葬場爭議不應演變成二元對立   

政府擬在沙崗墳場興建火葬場,激起附近居民強烈不滿,網上更有人發起遊行。民署在民情壓力下,宣佈擱置沙崗火葬場規劃,坊間對此反應兩極。有指順應民意讓附近居民安心,亦有意見批評政府一罵就縮,擔憂日後火葬場興建更波折重重。但因第7/85/M號法令要求火葬場必須設在墳場,若不修法鬆綁,火葬場已無地可建,若連同修法和重新選址,在澳建火葬場計劃幾乎可肯定不是今屆政府任期的工作了。

「鄰避事件」加「不信任」
筆者曾到過沙崗火葬場選址實地了解,平情而論,選址夾在現有沙崗墳場和孝思墳場之間,正對「永念庭」,加上剛好有自然山體彎曲阻隔,海灣花園及至湖畔大廈等不會直視,離日昇樓、海明灣畔也約有三、四百米距離,算是一個可行的選址,今次周邊居民反應極大,源於對政府「不信任」,以及對火葬場計劃近乎「零資訊」。

對政府「不信任」原因,筆者不再贅述。但火葬場選址,明顯屬公共政策學上的「鄰避事件」,要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接受,政府必須事先向社會開誠佈公,特別與周邊居住的居民有充份溝通,解釋沒有替代選址原因,以及有何措施將設施對周邊的影響減到最低等等,不應、亦不能存在任何隱瞞,因只要被發現,都可能會令居民造成更大的不信任和猜疑。

在《城規法》下,政府不可能完全隱瞞火葬場選址過程,但無主動講清講楚是毋庸置疑的。澳門討論建火葬場已一段時間,政府近年亦多次明確表態會興建,因法律規定火葬場只能建在墳場範圍內,綜觀全澳共有六個市政墳場,兩個位於澳門半島已無空間,曾作選址的路環兩個墳場同因受周邊居民反對而擱置興建,餘下氹仔兩個,一是更小及近民居的嘉模墳場,沙崗已是最後選擇。

去年十二月初,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氹仔沙崗市政墳場設火葬場可能性比較高。」雖然強調選址未落實,這正是因為未完成《城規法》必須的公示和城規會公開討論程序。

公示仍「零資訊」話語權盡失
然而,用地進入規劃條件圖公示階段,政府仍未主動講清講楚,且規劃條件圖只寫用途「墳場及配套設施」,加上在傳媒追問下才正式承認沙崗擬作火葬場,離公示諮詢期僅餘數天,周邊居民自然覺得事出突然,認為政府想硬上馬無心與社會溝通。

周邊居民對於火葬場污染有疑慮及擔憂是正常不過的事,加上政府「往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較落後和管理較差的火葬設施。但在這關鍵時刻,當局仍以用地未確定為由,未有及早將擬建火葬場的詳細資料,以及污染控制技術等向公眾披露和詳細介紹,釋除公眾不必要的疑慮,反而被動和擠牙膏式回應令社會對於火葬場污染的恐慌性傳言流傳甚廣,甚至遠至中央公園的居民也擔心火葬場會對其有影響,政府話語權盡失。

筆者相信,若政府仍然堅持在沙崗墳場興建火葬場的話,勢必引起周邊居民的激烈反彈,不單沙崗建不成,甚至會令火葬場污染問題被無限放大,火葬場今後也難以在澳興建。

正如民署表示,曾到離民居僅有二百多米的香港鑽石山火葬場考察,認為環境及排放控制不錯,但居民廣傳的一篇報道,卻是鑽石山火葬場超時火化產生的「燒屍味」影響周邊民居。筆者觀看同一新聞的視像片段,居民投訴是超時運作,記者現場觀察亦未見有黑煙,且聞到是「燒烤味」非「燒屍味」,「燒屍味」是居民向傳媒投訴時的「形容」,必須承認,香港因火葬場地不足,導致先人需等候數星期才能火化的情況十分常見,故超時火化確會出現,但除這則新聞外,香港六個火葬場污染影響未見太多新聞。

火葬場嚴控污染可「無感」
當然,政府的監管能力一直為社會詬病,澳門火葬場運作能否受有效監管也屬合理懷疑。但從總量而言,若按目前每日四至五具遺體計算,每日火化僅約三百公斤,就算未來增加一、兩倍,每日火化量最多約一噸,相對垃圾焚化爐每日千多噸的焚化量,污染總量十分有限。
現時先進火化設備會對尾氣有再燃燒、急速冷卻避免二噁英和過濾微粒等多重處理,排放主要為二氧化碳和水蒸氣,故台灣、日本、歐洲等符合極嚴格排放標準的「無感」火化設施運作亦相當成熟。從規劃角度而言,因有較先進的污染控制,香港規定火葬場離民居最少兩百米、台灣為三百米。當然,澳門至今仍沒有針對包括火葬場在內的污染排放標準的法律等問題同樣必須正視。

回顧歷史,早在澳葡年代本澳就已構思興建火化設施,隨著近年墳地的供應愈來愈少,加上土葬七年後就需要「起骨」改放骨殖或骨灰箱,十年前本澳每年不到九百宗運往內地火化,去年已有一千五百九十宗,升幅逾八成,去年火化佔死亡數字百分之七十五,也反映火葬需求愈來愈大。多年來,居民一直只能將遺體運往內地火化,手續不少,且要舟車勞頓,故一直有不少居民要求澳門有一個火葬場,筆者親歷數次也有同樣感覺。

厭惡設施不能總靠周邊地區
當然,有意見認為簡化遺體運送至內地火化的手續就可不在澳建火葬場,但客觀而言,城巿有責任用最先進技術自行處理污染及廢棄問題,不可能將厭惡設施的責任永遠交由鄰近地區處理。更重要是,過去因本澳沒有火化設施,針對傳染病遺體,內地也會通融到內地火化,但由去年五月開始,內地嚴格執行《出入境屍體骸骨衛生檢疫管理辦法》,新規定明確禁止疑似或證實患「檢疫傳染病」等傳染病的遺體入境,必須就近火化。而部分傳染病如炭疽等,即使遺體深埋地下,也不能殺滅病菌;澳門若遇大型傳染病爆發根本無法處理大量遺體。

而近期有意見提出可引入冰葬,但冰葬技術仍未成熟和廣泛應用,且其用液態氮冷卻遺體耗相當能源,且粉碎後需要真空抽乾水份同樣需要排放,技術更不能保證殺滅細菌病毒,並不能解決上述問題。

修法解說重新選址應繼續
筆者期望,經過今次沙崗選址的爭議,社會能夠重新深思本澳厭惡性設施的整體規劃,特別是關注和面對本澳火葬場選址問題,也期望不應將今次火葬場的選址問題簡單化,變成支持和反對在澳建設火葬場的二元對立辯論。更重要是,政府不應因今次爭議,將建設火葬場計劃也無限期擱置。

現階段,政府有必要加快修改第七╱八五╱M號法令限制火葬場必須在墳場範圍的限制,並至少應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完成。政府也應盡快拿出具體火葬場設施及初步設計構想,讓社會真正了解擬興建的火葬場設施的技術水平和排放標準,甚至邀請傳媒、社區人士和反對興建火葬場的巿民等,到鄰近地區的火葬設施實地了解,讓社會對最新火化技術有直觀認知,並以這些具體案例探討如何讓未來本澳火葬場能符合最嚴格的污染控制標準。但必須承認,澳門地方有限,儘量找一個民居不會直視的選址已經相當不錯,毗鄰現有污染處理設施、工業區內、或偏遠海邊等已是僅有可能的選擇。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林宇滔:建「鄰避設施」當局須提前開誠布公 2018年6月27日|力報

林宇滔:建「鄰避設施」當局須提前開誠布公   

政府計劃在氹仔沙崗墳場興建火葬場,隨後社會反對聲音不斷,民署昨日宣布擱置有關計劃。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受訪表示,整個事件值得政府反思實施政策上的整體公關策略,若要興建如火葬場類的「鄰避設施」時,當局須先向社會開誠布公,及早令周邊居民知悉資訊,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憂慮和誤解。

同時,他認為公眾也應站在整體社會利益角度,反思澳門的公共設施整體規劃。林宇滔表示,當沙崗墳場擬建火葬場消息一出,有市民馬上反映對此事的擔憂,他認為現時火葬技術未必如居民想象中落後,淨化處理技術也在不斷進步。問題關鍵在於政府政策的不夠透明,公眾及周邊市民至今也未能獲得興建火葬場的有效公開性資訊,包括採取何種設備、設施等。建議政府應向公眾宣傳教育現代化火化設施,帶領傳媒或者居民,前往周邊考察先進火化技術,希望未來社會能夠更理性探討選址,盡快落實興建火化設施。


他認為,澳門確實需要興建火葬場,有關問題也非今時今日才提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只可以在墳場周邊設置,但澳門現時只有六個市政墳場,且都距離居民區不算很遠。政府應修法解除相關限制,令火葬場選址更遠離民居且有更多選擇。


2018年6月22日 星期五

擱置諮詢無阻數千人上街 交通政策不換人也要換腦 2018年6月22日|訊報

擱置諮詢無阻數千人上街 交通政策不換人也要換腦   

六月六日,交通事務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並會在本月二十八日起公開諮詢六十日,但因文本建議大幅調升違泊罰款,加上交通局長林衍新在記招上一句:「去年有八十萬違例檢控,證明罰款阻嚇力不夠!」更激起強烈民憤,在社會近乎一致的反對聲中,政府罕有在不到一周後,就地決定擱置修法諮詢「救火」,但最終仍在六月十六日引發自《離補法》後人數最多的遊行,最少五千以上的居民通過走上街反映對交通政策及相關官員的不滿。

一刀切擱置為「鬥氣」?
更令人憂慮的是,連同醉駕毒駕、扣分制等社會認同要修法的條文,當局也準備一刀切「擱置」諮詢,實在難逃「攬炒」、「鬥氣」之嫌!

今次修訂《道路交通法》,當中包括提高醉駕、毒駕、酒駕的刑罰,以及「強制使用安全帶」、「前排禁用影視設備」、「規範機動平衡車、機動輪椅及單車通行規則」、「引入停車熄匙」、將違法道路工程及非法賽車的處罰大增等,都屬社會應該討論修訂的內容,筆者也期望社會能夠通過公眾諮詢,認真討論應通過累犯或扣分制,改善部分屢屢違例、罔顧他人安全的駕駛者。當然,針對一些為看準巴士站、斑馬線違泊罰款便宜,就算嚴重阻礙巴士或行人也在所不惜的駕駛者,筆者也認同可將巴士站和黃實線的罰則統一。

然而,當局今次修訂中,卻絕不乏「離地」的點子。如當局提出,「駕駛重型汽車禁用流動電話免提通話」,但未見有執罰或意外數據說明或支持有關限制的理由,要知道目前不少職業司機確有實際通訊需求,但筆者眼見,司機連免提也不用直接用手機講電話確實影響道路安全,應該加強執罰,但若連免提都禁用,且只禁職業重型司機是否合理及可行,能否真正減少意外發生?

未執罰竟先加罰款另一例子
就是文本提出「巴士離站時沒有禮讓停車或減速罰款」由現時六百大幅提高至千二元。首先,筆者認同巴士出站時應獲禮讓,但當局有否執罰數據顯示因目前六百元罰款不足而要將處罰加倍?筆者根本從未見當局公佈不讓巴士出站的執罰數據,在未有加強宣傳和執罰下,單靠加罰款有何作用?針對巴士進站和出站問題,當局應先做好排隊設施或標示,讓巿民有秩序候車,避免巿民湧出行車道上車,令巴士無法埋站;進而要再監管司機必須埋站,同時執罰讓巴士出站獲得禮讓等,均需配套先行,若只加倍處罰,警員執罰時亦會出現很多爭議,難以執法之餘亦難見成效。

上述種種例子,都反映出林衍新一切以經濟手段為先的施政思維和邏輯,但林或者未明白對於剛性需求,經濟手段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此外,若不做好配套,加倍處罰也只會令前線執法人員和巿民的磨擦矛盾增加,卻未必能看到實質改善。

經濟手段對剛需無效
筆者認為,交通問題積重難返,推動必須會有陣痛和有持份者反對。政府首要重新反思整個交通政策的理念、原則、目標,以及如何落實,求同存異,尋找社會更大共識改善澳門交通,而非林局長過去多次不理民意我行我素硬推「自己覺得對社會好」的政策。今次加大違泊罰款之所以引起強烈民意反彈,核心原因是本澳車位確實嚴重不足,當中電單車問題更為嚴峻,加上公交不濟,巿民沒有其他出行選擇下,電單車已成為不少巿民的必須和唯一可行的出勤選擇。

根據筆者整合的交通局及統計局數據,今年三月底,全澳有10.7萬輛私家車、12.5萬輛電單車,全澳住宅工商樓宇和公共停車場加上街道上免費及收費私家車泊位卻有逾13.1萬個,私家車泊位雖然存在區域分佈不均,但確有剩餘,而全澳公私停車場加道路電單車泊位卻只有7.2萬個,較電單車數少5.2萬個,合法車位僅佔車輛數的58%,反映電單車泊位確遠較私家車嚴峻。

增電單車位加強管理
加上目前四十多個停車場仍有十多個未設有電單車位,且電單車街道泊位主要以免費泊位為主,流動性較差(澳門半島私家車免費泊位僅剩三十四個),要找合法電單車位越來越難,短期內當局確實要思考開放更多的夜間泊位供電單車停泊,緩解車位不足的問題,亦可考慮將部分空置較多的私家車咪錶位改為電單車咪錶位,並在適當位置考慮增建倉儲式電單車停車場等。

筆者認同政府無責任、也無法為每部車配套泊位,免費泊位也不可能無限延續,但合法電單車位數如此懸殊,加上公共泊位管理不力,當局也實在難辭其咎,有必要提供一定數量的合法停車位回應迫切需求,但當局最近似乎仍堅持反其道而行,取消街道泊位及夜間泊位絕不手軟,當中到底是道路工程臨時取消、還是永久行動?當局有必要向公眾清晰交待。

離地「敢作為」變「亂作為」
交通政策在澳門是老大難的問題,令市民對此積怨頗深。冰封三尺絕非一日之寒,要推動交通問題得以改善,陣痛在所難免,但前提應爭取公眾支持,而不是徒添民怨。然而,林衍新上任後,客觀而言,確實算是「敢」作為,但礙於林局長未有真正理解交通問題形成的原因,也未有換位思考,以及和團隊上下充分溝通,導致公關策略失敗,政策邏輯思維錯亂,以致所推出的政策非常離地,變成「亂作為」。

客觀而言,一個官員的落台並不能解決問題,但經過巴士加價、駕照互認,以及今次大增違泊罰款一役,林衍新的公信力已被自己的公關手法消耗殆盡,今後也難以爭取公眾支持,若政府不更換舵手,或林不徹底改變思維並獲公眾原諒,在今屆政府任期內政府只能擔當「看守政府」,交通問題只會原地踏步,甚至泥足深陷!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說明如何控制污染物排放 釋除居民憂慮 林宇滔:清晰交代火葬場資訊 2018年6月22日|澳門日報

說明如何控制污染物排放 釋除居民憂慮 

林宇滔:清晰交代火葬場資訊   


【本報消息】民署計劃在沙崗墳場設火葬場,今日是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最後一日公示收集公眾意見,及後待城規會討論。

有附近居民表明反對選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加強與居民溝通,交代不對周邊居民健康和環境造成影響的對策。

林宇滔表示,澳門平均每天約有四具遺體運往內地火化,早有不少居民認為手續不便,需要在澳門設置火葬場。依法規定火葬場必須建在墳場範圍,但從全澳六個市政墳場(澳門、氹仔及路環各兩個)來看,澳門半島相對缺地,路環則曾引起當地居民爭議,可供選擇地點不多。

現時,民署擬選址沙崗墳場,他透露已有不少居民與其接觸,表示擔憂火葬場將破壞環境及影響健康,並提出污染物的排放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火葬場選址是否已別無他選。他有感居民之慮實屬正常及合理,現時該土地屬性尚未確定,藉着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期間,居民亦可把握機會發表意見。

解釋煙囱設計
他昨日亦特意到場了解情況,有感火葬場選址尚算隱蔽,與永念亭對望,與周邊住宅有一定的山體阻隔,減低了居民直視的機會。火葬場擬配備不高於海拔一百米的煙囱,附近居民亦擔心污染物將透過煙囱排出,擴散於空氣中。他指民署應逐步向居民解釋煙囱設計的考慮,如何避免對附近居民及環境造成影響。

據他了解,外地成功的火葬場經驗,已可做到令附近居民無感火化設施存在,且具有嚴謹的尾氣監測,基本達到接近零排放。政府有責任向公眾交代相關資訊,讓公眾更客觀去看待事件及表達意見,釋除不必要的疑慮,澳門地方細,(火葬場)起喺邊度都可能引起擔憂,需要公眾認真討論及取捨。


林宇滔表示,不論選址在哪裡,政府都有責任確保火葬場設備符合最嚴謹的污染排放標準,不對周邊居民健康和環境造成影響。



2018年6月20日 星期三

林宇滔建議 落貨位晚間開放為泊車位   2018年6月20日|濠江日報

林宇滔建議 落貨位晚間開放為泊車位 

泊車位不足一直是本澳一大問題,近期政府又取消不少路邊車位,有些改作落貨位,有些晚間泊車位亦不允許再泊車。對此,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此舉不合理,交通事務局沒有站在駕駛者角度考慮,他建議落貨位晚間開放為泊車位,在推動增加泊車位的同時,將部分私家車位轉為電單車位;在不具備條件興建大型停車場的舊區,興建倉儲式停車場等。
但近期政府取消不少晚間車位,或改為落貨位,他認為此法不合理,政府應考慮車位會否對交通或行人造成阻礙,而晚間車流不多,停泊的車輛早上會要求清車,所以應騰出讓公共停泊,認為交通事務局沒有站在駕駛者角度考慮,政府雖將一些車位改為落貨位,但也應該將其晚間開放為泊車位緩解停泊壓力。

不少市民反映電單車泊車難,林宇滔引述數據表示,截止5月,本澳註冊汽車10.6萬輛,而私家車泊車位13.1萬個,註冊電單車12.4萬輛,但電單車泊車位僅7.2萬個,數據反映私家車位有剩餘,但電單車位緊缺。他表示,澳門有約40個公共停車場,但只有10多個有電單車泊車位,他認為在推動增加泊車位的同時,可將一些私家車位轉為電單車位,解決電單車泊車難的問題。

雖然數據顯示私家車泊車位有剩餘,但存在區域分配不均的問題。林宇滔表示,政府在盡可能多建停車場的同時,建議在不具備條件興建大型停車場的舊區,興建倉儲式停車場,或在不能建私家車停車場的小區域建電單車停車場,長遠則要規劃好填海區域,更好的滿足將來所需。


林宇滔又認為,泊車難的根本在於公交問題沒有很好的解決,他稱繁忙時段澳門交通堵塞,人流密集,很多巴士在總站就上滿人,中途站市民無法上車。他建議當局應在上下班高峰時段推出點對點,走外圍巴士路線,在關閘往澳門中南部及離島路段設主要站點,傍晚倒轉由南往關閘,不行駛市內擁堵路段。他指出,現在當局推出的快速巴士只是少走幾個站,但路線還是往市區行駛,無法做到舒緩交通壓力。他提到,若推行點對點,走外圍巴士路線,市民快捷方便,而巴士公司可以用最短路線,載最多的人,用最快的時間到達目的地,解決繁忙時段路面上的壓力。

澳老大難問題積怨頗深 官員太敢作為政策離地 換舵手或換腦改善交通   2018年6月20日|市民日報

澳老大難問題積怨頗深 官員太敢作為政策離地 

換舵手或換腦改善交通

【本報訊】政府有意大幅提高車輛違泊罰款激起民憤,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指交通問題要從源頭解決,又稱會尊重市民意見云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現時政府要思考的是如何推動交通政策改革,他認為交通局局長林衍新已無法推動澳門改善交通政策,政府只有痛定思痛更換舵手,或者局長思維改變,否則難以推動交通政策改善。而現時核心問題是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他促請政府從電單車與私家車泊位總數比例上作出調整,增加電單車泊位數目和比例,例如在不阻礙交通下釋放更多夜間泊位。

林宇滔表示,從政府公布修訂交通法諮詢文本中建議大幅調高車輛違泊罰款額起,連日引起社會極大反彈,儘管政府日前宣布擱置諮詢「救火」,但仍引起5000市民上街遊行,反映市民對交通政策極度不滿。這源於林衍新上任交通局局長後太過敢作為,變成亂作為,而局長的公關策略零分、邏輯思維錯亂,同時又經常忽視民意,又或者總是未能掌握真正的社情民意便硬推新措施,以致所推出的政策非常離地。

改善交通有陣痛 須爭取市民支持
他直言:「從佢(林衍新)的交通政策,我覺得佢唔係一個真正理解交通問題嘅人。佢每次都要搞到大家民怨沸騰、群情洶湧先覺得自己有做嘢。敢做事唔代表可以唔理市民感受全憑個人判斷去做事。」交通政策在澳門是老大難的問題,令市民對此積怨頗深,要推動交通問題得以改善,陣痛在所難免,但前提應爭取公眾支持,而不是徒添民怨。客觀而言,一個官員的落台不會解決到問題,惟時至今日,林宇滔不覺得現任交通局局長有能力繼續領導相關部門迎難而上解決交通問題,也看不到他有能力平衡各方爭議,做到真正聆聽民意;亦不認為局長會汲取今次教訓,深切反思自己問題所在。「他(林衍新)已沒有辦法推動澳門交通政策的改善」,為此,林宇滔建議政府更換舵手,以及變更思維,他同時希望交通局局長能慎重地向公眾道歉,顯示他有痛定思痛,反省自身。

林宇滔認為,澳門的交通問題並非如行政長官簡單地說「從源頭做起」就解決得到,政府必須重新反思整個交通政策的理念、原則、目標,以及如何落實,求同存異,尋找社會更大共識改善澳門交通。他謂:「我強調唔係局長落台就能解決問題,但係而家局長的思維唔改變,我吔就無可能喺呢年半時間內將交通有所進展。如果我哋唔係想做『看守政府』的話,就要有大改變,否則只會原地踏步,甚至泥足深陷。」

電單車泊位奇缺 應釋放夜間泊位
他指出:現在核心問題是電單車位嚴重不足,根據交通局及統計局數據,全澳有10.6萬輛私家車、12萬輛電單車,工商樓宇、公共停車場加上街道泊位的私家車泊位卻有逾13萬個,私家車泊位完全供過於求「供應有凸」,電單車泊位卻只有7.2萬個,反映私家車泊車位和電單車泊位總數比例嚴重失衡。

他又不滿政府未有回應民意增加電單車泊位之餘,最近更大幅削減各區街道上的電單車泊位,因為現時全澳40多個公共停車場中,只有10多個有電單車泊位,電單車泊車比私家車更困難,一直以來政府都採取「無眼屎乾淨盲」態度,從不會從市民、規劃角度考慮問題,所推出的政策措施也都從方便自己角度出發。例如政府官員總以某些公共停車場電單車泊車位沒有人停泊為藉口,而不在公共停車場增設電單車泊位。「街位又刪咗、停車場又無得泊,叫市民點可能唔違泊?」他促請政府著手解決電單車泊車位不足問題,從電單車與私家車泊位總數比例上拉近兩者的差距,增加電單車泊位數目和比例,例如在不阻礙交通下釋放更多夜間泊位。




2018年6月19日 星期二

死性不改?掘路亂象何時休 2018年6月19日|力報

死性不改?掘路亂象何時休

30.5平方公里,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澳門,掘路工程遍地開花,曾在兩年間進行逾三千項工程。自去年5月審計署狠批「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及民政總署在道路工程上的各種監管機制出現漏洞,導致出現一系列的掘路亂象,令廣大居民經常要額外面對工程延期所造成的影響,蒙受不必要的折騰。一年過去了,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現在是否得到了改善呢?

澳門審計署去年5 月公布《道路工程的協調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本澳2014 2015 年兩年間私人及公共部門道路工程共3,458 項,工程遍地開花,批評相關當局對於亂象「視若無睹」,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如同虛設」。

本報記者自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持續監察掘路情況,北區多個地方長達大半年的掘路工程依然未完成,期間兩年內開掘25次的東望洋新街還有工程正在施工。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去年的《審計報告》過後缺乏長期監督機制,掘路亂象又開始「故態復萌」。

機制喪失監督功能
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雖然報告之後馬上提出新機制改善掘路問題,但現時政府沒有公開清晰的掘路數據,這些機制是否有效執行,公眾無辦法知道現況,失去監督功能。林宇滔稱,曾經有機制將澳門的道路分四級,有嚴格的限制和措施,保證一定時間不會被重複開掘。但這個機制沒有明確指標去分級,更加沒有列明道路的級別,全部都是道路工程協調小組自圓其說。

林宇滔又指北區長期掘路是澳電地下的高壓電纜因質量問題需要重鋪,鋪設高壓電纜需要較闊的空間,本身30 年才做一次的掘路工程,在三年內重複兩次,當中牽涉很多北區的主要道路,造成相當大的影響。現時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正建立一套系統資料,解決挖掘時了解地下管網的問題,要等到何時完成發揮效用,政府還未有明確的時間表。

市民:遙遙無期
對於北區掘路工程混亂情況,市民蔡先生表示,由去年823「天鴿」風災後掘路工程就沒有停止,曾經兩次見到路面填平後再重新開掘,這大半年時間即使這條街做好,下一條街工程又開始,工程好像遙遙無期十分混亂,期望政府部門加強溝通,多個公共機構同一時間施工。

工程結束 公共車位減少? 
亂象不正 增加道路負擔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陳家良(圓圖)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道路重複開挖對本澳交通影響非常之大。他直指,澳門區東方明珠路段重複開挖情況較為嚴重,其中御景灣附近路段肯定是不足三個月又再開挖。陳家良稱,政府在之前有機制,承諾三個月內道路不會重複開挖,但回望目前本澳很多道路仍存在重複開挖情況,引致道路擠塞及居民出行不便。

陳家良就避免道路重複開挖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希望政府加強與挖路小組的溝通機制,當中應包括民署、交通局、水公司、電力公司及電訊公司等,可集合一起再開展挖路,如不同部門或公司都各自開挖道路則會變得非常麻煩。第二,期望政府能在道路工藝方面與時並進。他解釋,回看本澳有很多道路標準、建築材料設計的標準已是3040年前,一直沒有更新過,以前的道路狀況和車輛狀況都與現時不一樣。

另外,陳家良亦提及到本澳有很多道路工程開挖完後,本來路段原有的合法公共車位取消了,直接變成黃實線或黃虛線,此舉大大增加了本澳「泊車難」問題。他稱,政府需考慮現時市面已有的車輛數目,有很多車主找不到車位,在道路上「兜來兜去」,變相已經加重道路的負擔。



2018年6月15日 星期五

徒步廿九樓苦了消防員 「佛系」立法精神表露無遺 2018年6月15日|訊報

徒步廿九樓苦了消防員 「佛系」立法精神表露無遺

本澳在四日內連續發生兩宗涉及高層大廈的火警,火勢相當猛烈,不單涉事單位被焚毁,亦波及旁邊單位,幸好未造成嚴重傷亡;但火警時兩大廈的消防電梯竟同時失靈影響救援工作,令消防員需徒步廿九樓及十九樓到事發單位灌救,增加救援難度,甚至有消防員因此重度中暑需在深切治療部治療。

電梯失靈揭監管不力
事件揭示一三年已實施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形同虛設,由於指引屬非強制性,即使未有按標準定期保養維修的電梯仍可運行,故目前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的電梯類設備數量已由九成激跌至三成,意味本澳八千多部電梯類設備未必有按標準作嚴格的定期維修保養,且即使有證明書,早前筆者亦揭發有部分證明書涉嫌造假,凸顯政府監管不力,不單令電梯日常使用存在風險,更不可能確保高廈在火警時消防電梯能正常運作,可以斷言,政府一日不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類似事件肯定會再出現。

翻查資料,政府提出「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安全」及《防火安全規章》已十多年,前者0三年已諮詢業界意見著手立法,但拖到一三年才推出非強制性指引,至今仍立法無期;後者0三年青洲危險品倉庫大火時,政府已提出修法,0九年已完成公眾諮詢,同樣至今立法無期!四日內兩宗消防電梯故障,事件表面是法律滯後的問題,但實際上是工務部門長期不作為,罔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結果。

高樓救火雲梯僅輔助
一般公眾的認知,火警時不應使用電梯,因火警時容易停電困車立,也可能因濃煙湧入電梯而窒息死亡,故電梯在火警時停止運作實屬「正常」;公眾亦會錯誤認為消防員雲梯車是高層大廈進行救援和滅火工作的主要手段,但本澳最高的雲梯車僅六十八米,垂直計亦只有二十三層樓的高度,全球目前最高的雲梯車工作高度約一百米,即約三十三層樓,加上雲梯的工作高度也會受限於現場地形、地面可承受壓力及大廈本身可通達面等限制,故實際上,澳門目前不少高層大廈、尤其四、五十層高的樓宇的高層單位,根本不可能靠雲梯救援滅火。

因此,高層大廈火警救援主要是靠自身的消防系統,如消防電梯、消防水箱水泵及避火層等,協助消防員方便進行現場灌救和救援,這些系統和設備的保養維修,對大廈住戶的性命財產保障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但眾所周知,澳門市民對大廈保養意識一般不高,加上消防系統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其保養最容易被忽視,即使是保養費較高的豪宅也一樣。

消防電梯故障或屬系統性
根據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高層大廈均需設有消防電梯,並連同消防水泵等均須配備獨立電源系統,防止火警時斷電無法運作。當響起火警鐘時,消防電梯會自動降至地面層和打開車立門,待消防員接管使用,迅速運送滅火器械至涉事樓層救援和滅火,避免消防員需背負大量滅火器材徒步上樓,過早消耗體力,影響救援滅火工作。

本澳法例亦要求,樓高超過五十米(約十七層)的住宅大廈應有兩部消防電梯,故涉事兩大廈的消防電梯在火警時全部未能運作是極不正常,當中不排除是後備電源損壞或「天鴿」被浸後仍未維修。筆者認為,事件揭示出消防電梯不是個別故障,而是系統性失修和缺乏監管,當局必須汲取嚴峻教訓為本澳高廈消防電梯及消防系統作系統性排查。

出事後仍不大規模巡查?
本澳高層大廈越來越多,大廈消防系統的正常運作對滅火救人起關鍵作用,日前海擎天消防電梯故障,要消防員徒步上樓影響救援工作,從政府角度,理應要大規模巡查本澳高層樓宇的消防電梯,確保高層大廈的消防系統及消防電梯運作正常。但澳門就是與別不同,就算消防電梯連續出事影響救援,政府堅持「佛系」應對,並未高調宣佈要巡查全澳高廈的消防電梯及其系統,這對公眾安全和消防前線同事都是不負責任的。

但弔詭的是,與一般公眾認知不同,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監管部門竟是工務局,消防局卻沒有任何實質監察和處罰權,故市民向消防局投訴有人阻塞大廈消防通道或消防系統失修等消防安全問題,消防局派員巡查後僅能將情況筆錄轉交工務局跟進,筆者經驗工務局一般會「佛系」跟進,最終石沉大海。現實一點說,救火是消防的工作,工務局不著緊也「十分正常」,故在0九年修訂《防火安全規章》公眾諮詢時,文本已建議賦予消防局監察權及執罰權;但年復一年,去年工務局在立法會回應立法進度時,以條文複雜為由,「難料何時能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佛系」立法精神再次展露無遺!

防火規章早被架空
不少建築界人士向筆者反映,近年高層大廈越來越多,加上防火技術不斷發展,現行九五年生效的《防火安全規章》確實有很多不合時宜的條文,如五十米(約十七層)以上已屬「超高樓」,明顯與社會現況脫節,且規章亦無預視本澳會有眾多超大型度假村及高樓項目,故當局在多年前審批建築圖則時,已非完全按照《防火安全規章》審批,意味著當中就存在更多不確定的裁量空間,令業界無所適從,期望《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能盡快完成,明晰標準方便業界遵從。

電梯及防火安全關乎巿民的生命和財產,周邊地區無一未實施強制升降機類設備年檢,亦不斷修訂防火安全法律和標準,確保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區政府亦早在回歸初已提出「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安全」和修訂《防火安全規章》,但一拖十多年仍夠膽說未有立法時間表!這種不作為的「佛系」工作態度何以不用被問責?難道要等到出現嚴重人命傷亡才立法?筆者實在無法理解!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18年6月11日 星期一

修法加罰款未增阻嚇力 五萬電單車「違泊」條數有排計 2018年6月11日|力報

修法加罰款未增阻嚇力 五萬電單車「違泊」條數有排計   


對於交通事務局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的七大思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下圖)表示,現時澳門電單車位共有60,000多個,註冊電單車數字有12萬多部,換言之每日有50,000多部電單車「被逼」違泊。他表示,就算違泊罰款增加,駕駛者都只是「硬食」,根本不能增強阻嚇力, 政府應增設配套給守法的市民。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稱「去年有80多萬宗違泊,是罰則阻嚇力不足。」林宇滔指現時純粹「加價」是判斷錯誤,邏輯上更是有問題。他以電單車為例,晚間較少車輛流動,可以說幾乎所有合法車位也被泊滿,如交通警每晚抄一次全澳電單車,一晚就有50,000 多宗違泊,他稱「咁一年86萬宗也不算多,是警方執法力度不足嗎?」


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違泊檢控多即法律阻嚇力不足? 林宇滔批︰官員邏輯思維太低層次 2018年6月8日|訊報

違泊檢控多即法律阻嚇力不足?
林宇滔批:官員邏輯思維太低層次


交通事務局日前公佈修改《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當局建議將部分行政違法行為的罰則調高超過一倍,如違法泊車及行人道停車從現時的300元增至600元,黃實線停泊車從600元升至900元。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被問及修法有否考慮社會接受程度時竟指,去年涉違泊的檢控有80多萬宗,「我哋希望社會大眾能夠討一下,現時的罰款,夠唔夠阻嚇力,如果係夠嘅,點解會有80幾萬宗抄牌?」林衍新的言論引起社會強烈批評,更有團體蘊釀發起遊行反對加價。

官員敢做事 不等於要與民為敵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明,不認同林衍新的說法,批評其言論帶有挑釁性,「政府一直以來有無做好泊車位的規劃?我見唔到,只係見到局長用一個神邏輯去話,因為罰款唔夠阻嚇力,所以有咁多檢控數字。呢個情況反映出官員思維極其簡單,作為一個局級官員,唔應該有咁簡單同低層次既邏輯思維,最重要既係做好配套!」

林宇滔亦批評,相關官員以一套「戰鬥格」來「挑戰」居民的做法並非首次,林衍新的講法及態度,更令到整個修法失焦,「其實都未開始諮詢,政府亦未攞任何數據去支持呢個政策,就已經令到社會咁大既反響,我覺得唔只係法律本身既問題,而係呢個局長既政策思考,以及對於公眾既公關策略,究竟有無人同佢進行再培訓?」

林宇滔相信,林衍新是一個「敢做事」的局長,但認為「敢做事」不一定等同於要「與民為敵」,又認為作為局長,若希望所推行的政策得到居民支持,應要有一定的同理心,並思考如何才能找到共識,讓政策可以向前走,「佢可以同居民一齊去討論一啲有效既辦法,我亦覺得社會唔係唔理性去討論。」

罰則提高了 有沒有配套?
本澳泊位不足問題一直為人詬病,而警方抄牌亦不手軟。林宇滔指出,從客觀數字來看,現時全澳輕型車輛泊位數量已較車輛數量為多,但是電單車泊位僅為電單車數量的57.9%,「係車位嚴重不足既情況下,點解我地仲要去提高罰則?雖然駕駛者係有責任唔違泊,但係我見唔到政府係處理泊車位不足既問題上,有採取任何措施對症下藥。」

至於處罰阻嚇力方面,林宇滔指出,相較於鄰近地區,本澳對於違泊等行為的罰則並不輕,「香港早排針對多項交通罪行既定額罰款調高金額,但新的罰款額只是從320元至450元調高至400元至560元,相對澳門都仲係低。」他亦指,警方近期針對違泊黑點加強執法,再加上當局近期調高了拖車費用,認為這些措施經已具備一定阻嚇力。他強調,在電單車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貿然調高罰則,既不會帶來有效的成果,更會挑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無謂矛盾。

林宇滔坦言,本澳的交通政策是失敗的,原因在於本澳未有一套經過社會充分討論的政策原則及邏輯,雖然政府早在2010年推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但是直到今日,整體交通政策已變得模糊,「之前既公交政策就係以服務創造需求,即係做好巴士服務就會有多啲人搭車,但係現今的公交政策,係呢個局長帶領之下,就已經改咗做效率為先,而非公共利益為先。我地唔應該再換一個局長,而係換一個思維。」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2018年6月8日|訊報專欄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澳門六家博企的賭牌分別在2020331日(澳博、美高梅)及2022626日(銀河、威尼斯人、永利、新濠)到期。政府年前已明確賭牌到期後將會公開競投而非續期,博監局上月中表示,重新競投賭牌的安排料短期內公佈。

博彩稅佔財政收入八成
澳門去年賭收達2,657億元,儘管較2013年高峰的3,607億元少四分之一,但賭收在經歷20152016年連跌兩年後已明顯回穩,貴賓廳和中場收入均有回升,且中場收入已回復到2013年的95%,澳門博彩業已重新步入穩定期。

根據財政局數字,最近五年,賭博專營權之直接稅(下簡稱博彩稅),為博彩毛收入35%;過去五年,佔政府財政收入介乎76.9%-81.5%。若以實際收支計,博彩稅基本已能應付政府全年開支,但這個平衡很大機會在今年被打破。因為根據2018年預算,政府今年開支達984億,但預計博彩稅824億,近年政府財政開支急升勢頭亟待關注!

博彩業無論在澳門整體經濟還是政府稅收的影響力均舉足輕重,筆者因應賭牌重新競投開始蘊釀的階段,決定在專欄簡介本澳博彩業、稅制及專營合約的情況,以便?磚引玉,讓社會有更多資訊就賭牌重新競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澳門六個賭牌若要細分,可分為三正三副。在政府的允許下,200212月,銀娛將賭牌轉批威尼斯人;有此先例,20054月澳博將賭牌轉批美高梅,20069月永利將賭牌轉批新濠,這個轉批過程中包括理據及博彩公司為何可出售賭牌,當年備受社會爭議,今日先不作詳述。

毛利稅三成九等同大股東
另外,政府年前先後豁免六大博彩企業的利得稅,同樣曾引起社會爭議。目前澳門賭場的稅賦,主要包括四種:第一是博彩毛收入35% 博彩稅,去年約930億,2013年最高曾達1,263億;第二是毛收入1.6 %的澳門基金會撥款,去年近43億;第三是2.4%毛收入用作城巿建設、旅遊推廣及社保(澳博負責疏濬,比例為1.4%),去年近64億;最後是賭枱每張30萬(貴賓廳)及15萬(中場),以及角子機每部1,000元的年溢價金,以目前6,000多張賭枱及15,000部角子機計,每年溢價金約十多億。前三項稅率為毛收入的39%,故一般說澳門博彩稅約四成;而平均稅率38.5%之說,是因澳博38%與其他公司39%除二得出。

過去曾經有意見提出,博彩業利潤豐厚,政府應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與民分享利益,但此意見明顯是對博彩業目前的稅收機制不了解,因為澳門博彩稅是以毛收入徵收,簡單來說賭場每贏一百元,政府就可收取39元稅收,當中不用扣取任何成本,故有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形容,澳門政府根本是六家博企的優先股大股東,故政府根本毋須和不應落場經營博彩,即使真的要全民分紅,將博企毛收入一定的百分比作分紅才是最高效。

牌照期滿賭場連設備歸公
另一個較鮮為人知的賭牌規定,是賭場在牌照期滿後需歸還政府,一如其他專營合同,博企經營的所有賭場及其所有設備用品,在專營期滿後須無條件歸還特區政府。目前所有博彩合同均要求六家博企將旗下所有賭場作獨立單位登記,以便牌照期滿後歸還政府。舊葡京娛樂場便在2001年年底合同到期後已歸還政府,現在只是由政府租用給澳博經營。故理論上,若現有賭牌經營者未能投得新賭牌,政府可將其賭場交予其他投得賭牌經營者經營,但從實際角度,這是近乎不可能的操作,故現有賭牌經營者在新賭牌競投中確實存在先天優勢。有意見認為,應該要發新賭牌引入新的競爭,但礙於本澳土地空間已不多,客觀而言,要有新經營者,再增發賭牌最多也只能一個起兩個止。

加大社會責任專營模式不應變
一個意見是認為澳門賭牌不需要再專營批給,只要符合要求就可申請准照經營博彩,筆者對此明確反對。首先,法律對專營批給的承批人的限制和規範,遠較准照持有人多。現在社會應思考如何推動博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包括為本地人和中小企提供更多多元發展和向上流動的空間,以及投放足夠資源推動產業多元等;若取消專營制度,只會令博企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大減,博彩巿場的過度競爭對社會治安和其他行業的衝擊必然更大,甚至會有減賭稅的壓力。對澳門百害而無一利。

政府於2016年曾作中期檢討,當時社會不少意見要求政府為博企訂立包括社會責任在內的明確指標,但檢討似乎又虎頭蛇尾,沒有下文。筆者認為,就博企社會責任,不需由政府提出明確要求,而應由六家博企自行提出對關顧員工和社會責任的方案,才是最有效的。這些計劃的執行成效,包括員工及社會對博企的評分,同樣應作為未來賭牌競投的重要參考。
筆者嘗試翻查六家博企合同要求的投資金額,以及去年博企年報盈利表現,讓大家了解目前六家博企在為期20年的賭牌中承諾的投資原來低得難以想像。

澳博(合同要求投資金額47/2017年利潤21億,下同);銀娛(88/114億);永利(40/47.9億);威尼斯人(44/135億);美高梅(40/27億);新濠(40/39億);單在去年,六家博企的利潤為384億,但六家賭牌公司當年承諾的投資計劃僅299億,意味著六家博企一年的利潤已超過六家博企持牌二十年的投資承諾,數字明顯遠於合理水平。

博企一年利潤多過投資承諾
當然,有博企累計在澳投資金額已達一千億,是合同要求的廿六倍,但這也再次反映特區政府當年對承批人的要求實在嚴重偏低,這或與當年澳門博彩業前景未明有關,但現時澳門作為全球賭收最高的巿場,新賭牌競投人的投資金額不單要大幅提高,更重要是應有更詳細和可持續的投資計劃讓特區政府持續監督落實。新加坡的做法是承批人要將所有賭場建成並獲營運許可後,才正式獲發賭牌。

賭牌競投,無論從澳門哪個方面去看都是舉足輕重,也勢將影響澳門未來十多二十年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筆者期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夠喚起社會對賭牌重新競投的關注,同時也提供大家一些基本資訊,作為今後參與賭牌競投討論的客觀基礎。政府也有責任及早公佈未來博彩業重新競投的框架方案,供社會認真討論及提出意見,並逐步將規則細化,為澳門持續發展和多元化發展選擇最合適的賭牌競投和經營監管模式,為本澳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居民生活質素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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