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巴士加價錯在手法粗暴 續約僅餘百日竟零交待? 2018年4月20日|訊報專欄

巴士加價錯在手法粗暴 續約僅餘百日竟零交待?   

周一政府公報突刊登巴士加價和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簽署「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兩則重磅批示,兩者早前皆引起社會強烈反彈,當局一直以未有落實時間表作推搪,但竟同一日快刀斬亂麻突襲上馬,再次顯示交通事務局一貫不與社會雙向溝通的粗暴作風。筆者今日先談巴士加價,下期再談駕照互認。

根據加價方案,周六(四月二十一日)起所有巴士路線票價劃一收費六元,不再分區收費,拍卡收三元,快線(X字尾)則收四元;學生半價,長者卡及殘疾卡持有人免費。交局聲稱,此最終加價方案已聽取社會意見,如最初提出長者、殘疾人士及學生須分時段收費,最後改為不分時段;且考慮行政和操作成本,拍卡優惠不會區分是否本地居民。

快線應走外圍點對點
筆者雖明白不少居民認為政府不應補貼外僱、尤其旅客車資,變相令巴士更擠迫。但若要實際執行,所有澳門居民均申請實名卡,且要由司機核證,行政成本及打擊盜用成本不少,且巴士對外僱、旅客亦是僅有的出行選擇(駕照互認或提供新選擇),有否優惠對其搭巴士需求不會有影響,是否真的值得為多收非本地居民兩、三元車費,而要所有澳門居民辦證及上車核查,確實值得社會認真討論。

不過,當局提出快線貴一元實在存在邏輯矛盾。筆者一直支持早上繁忙時間在關閘往澳門南部及離島各主要站點,設點對點、走外圍的特別巴士班次,傍晚倒轉由南往關閘,因這些特班車不行巿內迂迴擠塞路段,可用最短路程、最少公帑、最短時間和最少司機及巴士,將最大量瞬時單向人流送到目的地,讓繁忙時間在巿內中途站候車的巿民有車可上,對政府、乘客及巴士公司都是多贏方案,但當局卻一直知而不行,現在所謂快線仍走巿內只減幾個車站,快線根本不快。

強調效益為先背離公共優先
對於大部分泊卡巿民,巴士收費調升一元或不是最主要的不滿,且筆者也認同,應建立定期檢討巴士資助及費用的機制,而不是十年一次大幅加費,不過局長被問及下次加價或檢討會在何時,卻不認為要建立機制,官僚思維可見一斑!

最令筆者擔心的是,當局近年巴士政策取態更強調效益為先!早已背離當初「公交優先」和「服務創造需求」的初衷,正如羅司長所言,政府做事最慢和低效,但巴士服務上,政府卻以包車形式全面主導和管理巴士服務,既失去巿場運作的靈活性(如合同令巴士公司無法靈活因應人流派車即時疏導等),也失去政府主導以服務公眾為先的目標,如「政府主導」下竟維持不了商業運作數十年也可經營的七號媽閣線和25號黑沙線,就是最佳例證。

現時模式下,巴士公司的收入取決於「服務價值」,可理解成包車費單價,此費是按巴士大小車型、日間或晚間,以及能源類型等不同情況定出每公里的包車價,再乘以按交局要求的班次所行駛的里數,就是巴士公司的總收入,即「服務價值」或「包車費」。

「服務價值」釐定無交待
按現行制度,實付實扣的車資屬巴士公司收入(即加價後,澳門通拍卡實收三或四元,學生減半,老人不收費,現金車資六元),政府不會直接補貼車資,而是會以財政援助的方式,資助「服務價值」與「實付實扣車資」的差額。二0一七年,三巴的服務價值(相當總收入)為十三點五億,車資僅收三點八億(百分之二十八),政府資助九點七億(百分之七十八)。

簡單而言,只要政府同意服務價值(包車價),巴士公司基本就能穩袋收入。但必須強調,在近年更換合同訂定服務價值時,當局並沒有向公眾作任何交待,令公眾根本對服務價值的調升是否合理,失去發言權。

儘管當局強調不是因為預算有限而加價或削班次,但因政府給予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僅屬交局局內預算,近年部門削減開支,巴士預算也要「睇餸食飯」,要新開路線,就要減少其他路線或班次去實現,故司長月前在立法會亦公開承認,其範疇去年想調升數億預算,但因有指示削減開支,故只能靠調撥屬下十二個部門開資補貼巴士服務預算,故今次加價後,當局估計全年可減一點五億援助,數字對交局十分可觀!

然而,礙於三巴於二0一一年競投巴士服務時存在差價,加上三巴合同不同時期的修訂及續期等,據業界私下估計,三巴同類型巴士的每公里包車價,早幾年最高與最低曾有逾兩成的差距(估算數字,政府並未公佈每年各公司的實際包車單價),但政府在轉換或續約時確有收窄差距,但未有交待調整的理據,離三巴合同今年7月底到期僅餘約百天,當局有必要向公眾清楚交待如何訂定統一合理的包車單價,才是確保公帑善用的關鍵,但當局對此諱莫如深。

澳門通獨家優惠今年到期
筆者在此再次促請政府,必須及早向公眾明確交待年中巴士續約的目標和原則,更要全面檢視目前合同制肘巴士靈活調動的問題,交待有何調整,並應恆常公佈更多巴士運作、資助的原始數據,讓公眾共同監督巴士路線班次的調整、「服務價值」的釐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更應將巴士服務的財政援助脫離交局的內部預算,以確保巴士這個重要民生服務不受局內預算開支影響,真正在推動「公交優先」和公帑善用兩大原則中取得有效平衡。

此外,當局與澳門通簽訂的巴士電子收費及清算系統服務同樣今年到期,政府每年支付一千四百多萬購買服務,澳門通去年曾表示,每日七十萬筆交易中,六十萬筆屬巴士交易,政府的外判服務變相令澳門通在巿場擁有壟斷性優勢,當局在今年批給服務時,會否要求承批人兼容其他電子收費且享有同樣優惠,也是能否推動本澳電子支付多元競爭的關鍵,當局同樣要向公眾交待。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