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都市更新政府放軟手腳捱轟 都更會研議達多項共識 政府應要先易後難落實 2018年4月24日|市民日報


都市更新政府放軟手腳捱轟 

都更會研議達多項共識 政府應要先易後難落實   


【本報訊】政府自2005年提出舊區重整計劃,至2016年改而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惟10多年過去,除近日完成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可謂毫無進展,日前政府又表示將會就都更研究報告展開招標工作,社會恐令舊區重建陷入無了期等待。都更會委員林宇滔批評說,都更會有很多問題已有共識,包括重建業權百分比、都更公司運作模式、工廈活化等都有共識方案,但政府在都市更新問題上態度消極,似乎不想落實執行,包括落實立法、政策配套等。他促請政府拿出承擔,先易後難推動落實已有共識的問題。

都更會無拖延惟政府無跟進
日前政府表示,都市更新研究報告將於短期內招標,林宇滔批評說,過去10多年,政府重複就舊區重建、都市更新開展不同形式諮詢、研究,事實上,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早在多年前完成草擬,並在2011年提交立法會,但在2013年被政府以要配合《城規法》、《文遺》、《土地法》3大法律為由而回收,最近行政會提交立法會的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其實就是原舊區重整法律草案的其中一小部分,一直以來,都更會非常配合政府的工作,可謂「要傾嘅都傾晒」,包括已就重建樓宇稅務優惠、樓宇的保養和維修、重建業權百分比等提出立法建議。
活化工廈可按風險程度區分
他指出,2016年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後,都更會的工作方向都是希望首先處理不存在爭議的工作,當中包括避免重建樓宇重複徵稅,有關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其實早在去年上半年政府已完成相關立法,都更會亦取得共識,但政府拖延了1年才提交到立法會審議。他謂:「都更會無拖任何嘢,拖嚟拖去係政府一直無有效去跟進。」

透露,在很多問題上都更會已有共識,包括重建業權百分比、工廈活化、都更公司運作模式等,委員會已有同意方案,再去研究都更沒有意思;重建業權百分比方面,30年以下樓宇重建需要取得百分百小業主同意,30年以上樓宇需取得9成業權人同意,40年以上樓宇則需要85%業權人同意等。

工廈活化方面,林宇滔形容,過去所謂的工廈活化計劃是「假」的,純粹拆樓興建住宅計劃,隨着愈來愈多非工業大廈活動在工廈舉行,政府有必要認真面對相關問題。現時政府對工廈的防火要求較高,因為工廈內可能存在一些高風險的活動,例如容易產生火災、儲存危險品、化學品等,所以才會規定工廈必須為工業用途,而事實上,只要大廈內不從事危險活動,工廈的耐力和兼容性比一般商廈更高,並不排除工廈內可以進行工業以外的其他活動,只是不能將高風險工業活動和其他活動同時在一大廈內進行。不少都更會委員都同意,參考先導計劃,在某一年期內或期間內,只要該工廈業主協議同意不進行高風險工業活動,工廈就可以釋放空間,在大廈內進行工業外的其他活動,例如教學、簡單商業活動、兒童遊樂設施、健身中心等。

以安全推搪工廈非工業活動
林宇滔不滿政府總以安全為由,拒絕他們提出的建議,然而現時政府很多培訓課程、職業培訓等均設在工業大廈。只有規範才能真正處理、優化工廈的非工業活動,令工廈更加安全。「佢哋(政府)一直都話安全所以唔做得,我覺得係砌詞狡辯!而家先最唔安全,應該諗辦法令佢變得安全。」他又提到,無論是舊區重整、都市更新的目標都不是大拆大建,或是為發展商搵地皮,而是希望提升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過去他曾提出可以參考台灣舊區資助計劃,推動一些有條件的舊樓安裝小型升降機,相關費用不會很貴,約幾十萬,便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生活環境,遺憾政府態度並不積極,令人無奈。


他感覺政府在都市更新問題上態度消極,並不想推動都市更新計劃,包括落實立法、政策配套等。政府可以做諮詢,但應有限時,不應影響已有共識的問題而無限期拖延都市更新工作,他希望政府拿出應有的承擔,先易後難推動落實已有共識的問題,令都市更新工作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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