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1 街影 林宇滔的拾年故事

還好,有陽光伴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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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滔的拾年故事 #1 街影

「我們已經活在一個沒有陽光的陽光政府下,請不要剝奪我們享受真正陽光的權利,好嗎?」一位市民在三年前一場澳門論壇上的發言。

挺震撼的,那場論壇的議題是「街影存廢之爭」,看起來就不是一個容易理解的題目,但當時可謂「一石蕩起千層浪」,引起了不少人關注。常被說是政治冷感的澳門人,竟也坐滿了台下的觀眾席。

可能時至今天,不少人都還未搞清楚「街影」是個什麼東西。但頗令人佩服的是,都將近三年了,林宇滔對「街影」的概念還是一點沒忘,什麼76度角線、地積比、覆蓋率、20.5米以下的M級樓宇等專業詞彙,他還是爛熟於心,可以有條不紊地解釋。

那場爭議起源於2014年8月26日的澳日頭條,報導了特首在出席選委座談會時開給地產業界的一張「支票」:如順利當選將取消俗稱「街影條例」的第42/80/M號法令。事件隨即引起各界關注。

「當時我也是看到新聞,然後開始思考,發現若取消街影,對澳門影響很大!」林宇滔開始不停鑽研,四處找熟悉的專業人士請教、補課,研究法例,再不斷翻查鄰近地區的例子、澳門過往的情況,務求用最短的時間作最深入的瞭解和分析。為了和公眾解釋事件,他甚至跑去學3D繪圖。

社會上認為有問題存在的人很多,但真正願意去尋找問題根源的人卻寥寥可數。甚至,肩負向公眾解釋責任的政府官員都一再「卸膊」。時任工務局局長認為街影涉及技術上的問題,難以和市民解釋,所以不適宜公眾諮詢。

林宇滔極不認同,雖然公眾未必很理解這些技術上的操作,但不代表他們選擇的權利要被剝奪。「所以我要站出來,其實簡單鬧一句官商勾結真係好簡單,但未必可以令公眾明白,亦無助對政府構成足夠的壓力解決問題。」深諳只靠口號無法讓市民得到保障,他選擇找理據,說道理,爭取公眾的關注和公開向政府據理力爭。

「其實回歸前後都有很多項目因各種原因取消街影,麻煩局長說出回歸之後,有邊個項目是豁免街影的?據我所知,那些被批評超高樓、屏風樓的樓宇,全部都是豁免街影的項目!局長如果要說服大家取消街影,就攞晒這些項目出來,請公眾自行評價!」2014年9月7日澳門論壇上,林宇滔表現出少有的激動,但這種激動不是「鬧爆」,而是在有理據支撐下的理直氣壯,觀點一針見血,句句擲地有聲,台下亦掌聲如雷。「我不是要極端化,一定要說取消街影好還是不好。而是要說給大家聽,有街影和沒街影的分別,留待市民去判斷。」

雖然一如既往,官員承諾會公開的豁免街影項目清單最終還是無影無蹤,但當日論壇結束時,時任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首次向公眾為豁免街影出現屏風樓道歉!行政長官同日下午亦向傳媒表示,沒有講過一刀切取消「街影」和「明天執行」,且調整前必會作公眾諮詢,取消「街影」的大計因此被剎停了!

可以想像嗎,如果當日少了那些願意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尋根究底、據理力爭的人,市民是否只可「眼白白」看著「街影條例」被取消?生活在人口密度已是世界最高地區之一的澳門,澳門人還有一個可以喘口氣的空間嗎?

今天聽懂林宇滔解釋什麼是「街影」之後,大概不出一個月我就會忘記。不過我會記住,現在我仍是「街影條例」的受惠者,享受著它帶給我的陽光權。

謝謝你,如陽光伴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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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部門數據先互通 2017 年8月17日 | 澳門日報

構建智慧城市直接判給欠透明

    林宇滔促部門數據先互通

    【本報消息】就直接判給構建智慧城市,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阿里巴巴的服務是否符合不可替代條件,批評政府沒有及早向公眾說明,並促及早解決部門間各自為政,導致數據難互通問題。

    政府月初與阿里巴巴集團簽框架協議,合作構建智慧城市,被質疑有違“貨比三家”原則。政府日前發出新聞稿,指是經過半年時間審慎選擇阿里,並符合法律規定的直接判給條件。

    林宇滔表示支持發展智慧城市,亦相信對社會有利。然而,有關豁免條文規定獲批給人所作之給付的不可替代,阿里巴巴確是具實力公司,然而有關服務並不一定不可取代。即使引用豁免條款,亦應公開透明,包括事先向公眾說明。然而即使是簽署協議當日,亦沒有清楚說明當中的批給情況及合同內容,而是公眾質疑後才補充資料,再次令公眾對政府項目招標的公開透明失信心。主張當局應解釋清楚,同時避免再出現有關情況。

    實際操作上,即使日後能建成雲計算中心,林宇滔亦擔心部門間難互通數據。政府部門提出數據互通多年,甚至回歸初已有此打算,但往往無疾而終,主因不同部門各自為政,缺乏強而有效的協調,無法做到不同部門平台以開放共融的格式上載、分析及處理數據。

    現時特區的電子政務工作,基本上是由行政公職局中的電子政務廳負責,即使由公職局牽頭,又是否能協調跨司、跨部門數據互通?此為急待解決的實質問題,若然不能打通部門間各自為政的頑疾,解決過去公共行政無法協調的死結,即使洽談了具實力公司,也無補於事,亦恐投放了資源而不成事。

    同時應研究如何從醫療、水、電、電訊等公共事業機構中,取得匿名數據,供各界共用,最大化發揮大數據作用。


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

放高舊區樓宇須顧人口密度承載力 市民日報 2017-08-15 P04 | 澳聞

放高舊區樓宇須顧人口密度承載力   

市民日報      2017-08-15  P04 | 澳聞



     【本報訊】舊區重整多年來無實質進展,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近期更提到祐漢是全世界人口最密的地方,抖氣都難,認為「北區多一間屋都不應該」,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贊同人口密度不應再增,但不認同司長只簡單說「不宜起樓」,甚麼都不做。他稱,不反對在未必要嚴格限制的舊區將樓宇放高,但前提須考慮該區的人口密度和承載力,以及針對不同區域特性作出規劃。他稱,亦可集約利用土地的方式,建設更多社區設施,惟本澳目前未有社區設施的分區標準或規劃標準。他建議政府制訂澳門不同社區的設施標準作為目標和方向,藉此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

     應制訂不同社區設施標準

林宇滔昨日接受訪問時指出:舊區重整的目標是改善居民生活質素,不反對在未必要嚴格限制的區域將樓宇放高,但前提是整區的人口密度、承載力確實有空間增加時,才可將樓宇改建增加高度,亦要看地區而定。他舉例如祐漢舊區7幢低層舊樓(吉祥樓、牡丹樓、康泰樓、興隆樓、萬壽樓、勝意樓及順利樓)本身人口密集,純粹樓宇放高只會令該區人口密度和生活環境變得更差。另外,作為澳門人口密度第二高的林茂塘區,雖然人口密度仍相當高,但社區設施較祐漢好,所以如何集約利用土地,尤其在人口密度和社區設施間取得平衡才是重點。

    他續指,祐漢區確實不應再增加人口密度,但不可以只簡單說「不宜起樓」卻甚麼都不做,應要建設更多社區設施。但哪些區域需要建設,建甚麼樣的設施?惟本澳目前尚未有社區設施的分區標準或規劃標準,難以擴展。如香港有規劃指引,即每多少萬人,就有多少面積的街市、醫療、圖書館和泳池等設施。他坦言雖然在舊區比較難操作,但至少應有指標,未來無論哪個區,究竟最欠缺哪些社區設施,亦應有輕重緩急的標準,故建議政府制訂澳門不同社區的設施標準作為目標和方向。

     林宇滔又提到,舊區重整重建絕不簡單,存在不少複雜之處,根據其他地方的經驗,其實重建步伐速度遠遠追不上舊樓老化速度。

     他稱,如台灣都市更新實行15年,申請重建個案約有上千宗,成功重建才約70宗;而香港方面亦相若。舊區重建不容易,大家要有心理準備,除了在法律和政策方面繼續推動重建工作外,亦要考慮做好整體規劃,為將來都市更新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

      緩樓宇老化提升生活質素

他認為,當前首要做好樓宇維修保養,而都市更新委員會已經推動政府推出新樓宇檢測計劃,期望推動業主參與。他說,未來涉及維修和檢測確實需要成立業主會處理,相信推動過程絕對不易,但卻需要加倍努力,因減緩樓宇老化,亦是提升居民生活質素的關鍵。他最後指,政府亦要主動改善舊區生活環境,對於舊區街道、社區設施環境改善和整治,政府要多加努力,目標阻止舊區環境惡化,以改善居民生活質素。



2017年8月14日 星期一

樓宇維修資助擴範圍可推動業主履責 林宇滔促推驗樓指標 2016-10-10 A07 | 澳門日報

樓宇維修資助擴範圍可推動業主履責 林宇滔促推驗樓指標

澳門日報       2016-10-10
A07 | 澳聞     

【本報消息】當局建議將驗樓納入“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都更會委員林宇滔支持藉“資助”誘因,推動業主履行《都市建築總章程》“每五年驗樓一次”的規定。至於資助比例、是否增加其他要求配合,政府應交細化方案。強調推出資助首要有清晰的驗樓指引,否則將造成“價低者得”的爭生意亂局,亦容易被人鑽空子。

沒有準則易生亂象

都市更新委員會日前決定擴大“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資助範圍,增加驗樓。林宇滔稱,計劃資助低層樓宇更新供排水管、大門、電力等設備,短期應無須再頻繁更換,計劃覆蓋範圍應有改變。雖然“五年驗樓”是《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的業主責任,但法律執行多年,沒有準則、指引,也無罰則,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繼續唔鼓勵、就算唔做都唔使罰,只會原地踏步。”本澳四千多幢樓齡超過三十年舊樓中,約二千七百幢屬低層樓宇。他贊成提供適當比例的驗樓資助鼓勵業主履行責任。政府資助驗樓,好讓業主發現問題再夾錢整,“唔出豉油,一定冇人肯出雞。”不過“豉油”是否百分百由政府出?抑或要再增加其他要求作附帶條件?可以商討。前提首要做好驗樓的指引和準則,“你資助驗樓,我搵人報價,邊個價錢低咪畀邊個做,嚟到望兩望就話冇事,可能另一個打算驗一百項,單是價錢梗係冇得比。”再者,若無指引和準則,專業認證制度亦無法配合,負責驗樓的專業人士應為其工作負責。

失修墮物後果嚴重

林宇滔指出,最終目標是鼓勵業主維修,關鍵是讓盡責的業主得到合理回報,且回報的差異越大越好。在很多國家和地區,樓宇價值與業主恆常投入維修保養成正比,但在樓價過去不合理飆升的澳門,要讓業主明白這點需時漫長。更重要的是透過宣傳和罰則,讓業主明白要為保養不善引起的公共安全負責,如香港推出強制驗樓、驗窗制度,是經歷過業主要為倒塌簷篷意外造成重大傷亡作巨額賠償的慘痛教訓。


2017年8月12日 星期六

租務遇挫折 更顯房策重要性


租務遇挫折 更顯房策重要性

        由九名議員提案的“租務法”七條條文昨經八小時激辯後,最具象徵意義的租金調整系數及制度兩條條文,因兩位提案人轉軚反對不獲通過。僅“出租人三年內不得單方終止合同”、“租約要驗筆跡”、“設立租賃爭議仲裁中心”等五條條文獲得通過。

       “租務法”及關鍵條文“租金調整系數” 早在2015年11月獲立法會大會大比數(28票贊成,1票棄權)一般性通過。然而,在小組細則討論時卻遇到強烈反彈,雖已自廢一半武功,將恆常的租金調整系數變成例外和臨時性的租金調整系數。然而,在實際作用大打折扣下最後也被否決,這反映立法會的結構確實過於傾斜於地產業界!

        無論如何,今次租務法將出租人單方解約的最短時間,由目前的兩年增到三年,至少讓租戶能夠更穩定和安心。至於租約要驗筆跡,目的是明確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身份,減少雙方不承認曾簽署合同的爭議。當然,這不能解決「租霸」、「非法旅館」問題,但至少可減少不必要的爭議,且驗筆跡無需當事人親自辦理。

         反對租務法的意見認為實施租管會令到樓市供應量減少,推高租金,令到弱勢家庭居住更難。大家聽到租務管制,直覺上會覺得違背自由市場。但其實歐洲老牌資本國家英國、美國、德國、法國、荷蘭、瑞典等,對租金的調升、甚至對業主中止租約,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目前就是將房屋回歸基本的使用屬性。

      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本澳月租中位數近6,500元,較5年前急升一倍反映本澳月租升幅驚人,特別是基層租戶的壓力大增,反映澳門確實需要租管及“限加租幅度”令租務巿場降溫。

    房屋不僅僅是市場產品,還是市民生活的必需品,除了租務限制之外,如何重新制訂整體房屋政策以穩定公、私樓的恆常供應,壓制不必要的樓市泡沫及投機炒作,讓樓價維持在合理的水平,才是治本的辦法!特區政府對此責無旁貸,必須有清晰的工作時間表,讓公眾監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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