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公共政策討論應兼聽講事實 特首答問火花起無助尋出路|2021-11-19 訊報 宇論滔滔

    行政長官賀一誠本周三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議員提問,與過去不同,今年的焦點並非集中在特首的政策闡述,而是特首就經屋問題回答時反質詢議員數據唔貼地!但筆者認為,對公共政策看法各有觀點十分正常,更重要是在討論和尋求共識時不同持分者能兼聽不同意見,求同存異,搵共識尋出路,若只著眼於主觀感受的互相質疑,對推動政策改善根本毫無幫助。

經屋戶型定價特首反質議員火花濺

    今次答問大會的焦點,莫過於特首與議員就經屋戶型、定價等各持己見,特首更直指「聽咗議員講咗好多年」,上屆政府用T1(一房經屋單位)充大數,故在今次新城A區經屋85%都是T2單位,T1單位僅得200多個,無法應付到2,000多個申請T1單位的要求,或令申請者要等多幾年,批評議員數字「完全唔貼地」、是「估出嚟」;他更稱上屆政府建造大部分T1單位是對的,面對有關情況,政府都不知道夾屋如何去規劃,而有關議員要求調低經屋售價,特首更反諷經屋定價條文「你都有份通過」,特首都只能依法去做!過程充滿「火藥味」。

    但根據資料,仍在接受申請的A區5,254間經屋,T1、T2及T3分別為5%、85%及10%。已交齊資料的申請(截至11月17日)為7,126份、當中一、二、三、四人家團分別為2,434、1,668、1,655及1,103個,五人或以上家團則不到300個,按慣例很多申請都會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估計今次經屋仍會有過萬人,加上經屋計分制人多的家團大多會排在前,現在判斷今期經屋一房單位不夠仍然言之過早。

經屋修法限個人僅可申請T1無視家庭發展

    再者,2011年經屋法修法前,法例有考慮家庭發展,一至二人家團可申請兩房或以下的經屋單位,三至四人可申請三房或以下的單位,五人以上可申請四房單位。但當局在2011年修法後,不單取消四房單位,且只容許一人申請一房、二人申請兩房、三人或以上申請三房單位,加上多項限售措施,經屋法已不再支持家庭發展和推動向上流動,而是變成固化階層的房屋政策。

    必須指出,根據房屋局年前的「公共房屋需求研究的最終報告」,政府預計經屋累計需求達19,212個,當中二人戶最多,約佔 33%,一人戶及三人戶則分別約佔 24%及26%,四人戶亦有約 15%,特首不按研究報告興建房屋,且將經屋戶型比例有誤怪罪議員,理由實在牽強!

    答問期間,筆者已收到大量訊息反映,認為特首對房屋需求的判斷不單「離地」、根本活在平行時空!不少市民均反映,特首曾指A區經屋環境好,可以安心住到夠鐘,加上目前經屋社屋化,未來難以向上流動,政府若非以行政手段限制個人申請只能選擇T1,相信大部分的個人申請者都會選T2單位,為未來家庭發展作準備,若指申請者對T1需求殷切,根本是本末倒置!

終答應訂整體房屋政策稍安慰

    但讓筆者稍感安慰,是政府終於接受社會意見,制訂整體房屋政策(即「房屋政策白皮書」),最快明年初有報告及公佈,為澳門訂明整體房屋政策方向。就房屋問題,尤其如何讓居民可在五個階層向上流動,筆者之後再另文探討。

    筆者今次向特首提問,要求交待如何落實其2019年提出的「推行政務公開以提升政府決策水平」的競選政綱,但可惜回應似乎答非所問,例如筆者質疑:「運輸工務範疇雖有定期公佈造價超過一億元以上的公共工程項目」的超支及超時資料,但公佈新資料會覆蓋舊資料,公眾無法詳細比較前後變化;且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政府委託私人機構與大學的各類研究、調查、報告等項目花費近十億元,當中公佈比例更由2015年的近一成七,逐年下降至2019年僅百分之八。又例如立法會剛剛一般性通過的2022年度財政預算案,每名議員都收到厚厚一疊逾一千三百多頁的補充資料,但公眾在網上只能看到僅六頁紙理由陳述和合共二十九條的條文。

問公開政務無回應反指資料多易混淆?

    為此,特首會否明確要求所有部門,除非必須保密資料或特定原因,應全面公佈部門掌握的所有數據、統計資料、研究報告等,讓公眾能夠全面了解政府制訂政策的過程及理據,適時提出建設性意見,提升政府決策的水平?會否仿傚內地和香港,專門就政務公開訂立法律,讓各部門有法可依地系統性地全面公開政府資訊?

    但特首回應竟指:「保留舊資料越多,越會使人混淆。」如是者,統計局和印務局難道不用保留舊資料?財政預算的詳細補充資料一向只提供給議員,對為何不能向公眾公開則無任何回應!可惜特首答問沒設追問環節,筆者無法追問。

央積金不注資也應調撥資源惠及在澳長者

    政府連續兩年不注資央積金,特首強調,當時立法規定若政府有盈餘才可注資央積金,現在做法是依法施政,並不是不體諒長者的要求,並向長者致歉!但根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第四十條規定:「如歷年財政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允許……符合下列要件的帳戶擁有人,可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意味著法律條文前提是「歷年財政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允許」,而非單看當年盈餘。再者,政府過去多年將央積金撥款視為長者褔利,故多位議員的意見也是若政府真不撥款央積金,也應在其他地方調撥資源予符合領取央積金撥款的長者。以去年合資格提取央積金款項的七點六萬人計算,每人七千元撥款涉資不到五點三二億元。正如筆者建議,政府只要參考央積金撥款規定,在現金分享加入如央積金撥款的居澳時間要求(現時央積金已規定將在海外工作就學居民均納入作可撥款對象),每年至少就可節省十多億元的開支,調撥給予央積金連續兩年未獲撥款的長者。

稱擋潮閘為大白象無後備方案繼續零作為?

    擋潮閘方面,有議員關注內港擋潮閘及路環西側防洪排澇整治計劃何時開展。特首表示,現時擋潮閘僅設計費已達幾億元,相信擋潮閘的費用及每年的保養費亦將十分高昂,形容日後是一個「大白象」,且當遇到颱風時擋潮閘在水底上不到來怎麼辦?故仍會推進相關工作,但認為社會要深思。筆者對此回應實難苟同。首先擋潮閘是政府因應2008年黑格比風暴潮提出興建,經過多年的研究審批,也獲內地部門同意及通過環評等,上屆政府甚至表示擋潮閘最快可在2019年第四季動工。筆者最不能接受是今屆政府上任之初已質疑擋潮閘成效,並已再花數千萬元進行仿真研究,一拖兩年報告結果仍同意擋潮閘可抵擋風暴潮,但今屆政府現在沒有任何替代方案下(由媽閣興建堤壩至關閘是其中之一)卻以價錢貴、保養貴作借口拖延,結果是黑格比後再經歷天鴿及山竹,前後十三年澳門政府針對風暴潮的基建仍是零作為!

新城D區填海用惰性廢料何來沙貴?

    最後,特首針對傳媒問及新城D區填海問題,回應指沙土價格高昂,若非急需土地使用,或無必要在高成本情況下進行工程,目前政府未落實關於D區的填海計劃。值得留意,特首在回答議員有關建築技術問題時指出,政府推動使用預製件,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減少惰性廢料。

    筆者當然明白社會不少意見認為C區不應填海,但D區是首個使用澳門建築廢料篩選出的惰性廢料填海,故不單不涉沙土價格高,更可消納相當數量的建築廢料,特首的解釋實在難以過關。

    筆者始終認為,公共政策的討論必須建基於事實及數據,流於主觀感覺、甚至對不同意見抱著抗拒質疑的態度,根本無助達成共識!期望特區政府由上至下,真正能做到兼聽不同意見,求同存異,為澳門盡快走出疫情的陰霾尋出路。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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