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團體討防火安全新法︳2020-11-27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立法會正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民衆講壇昨日邀請多位嘉賓圍繞法案的內容、現存的防火安全隱患、執法困難、業主的防火安全意識等分享看法和意見。

輕微違反簡易處罰

民衆講壇昨日下午三時在民衆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律師麥興業、岐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以及民衆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出席。

林宇滔強調,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廿五年,加上多年來被架空,一直未有依法嚴格執行。他對新法的多項建議仍有疑問,如新法建議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但具體能否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因為建築物僭建影響防火安全,最終都由工務局負責,而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非常不理想。又如業界反映現行《防火安全規章》不少技術問題很複雜,雖然今次修法希望能改善,但最重要的技術要求卻由行政法規訂定,這種法案與行政法規未能同步公開讓立法會及公衆發表意見的做法,如同不少法案一般,會影響立法質量。此外,建議輕微違反,如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可用簡易程序,定額罰款,無需經冗長的投訴、聽證。

加強舊樓防火宣傳

郭寶健提到,普遍舊樓住戶防火意識薄弱,如在大廈範圍內燃燒冥鏹、拜神燒香等,容易引起本可避免的火災。舊樓電線老化、設施殘舊,亦有機會增加火災風險。大廈管委會當然希望業主注意防火安全,但以岐關新村為例,阻塞走火通道、泊滿車輛等情況,因屬私人地段難以投訴,沒意外固佳,有事時或影響逃生。當局必須盡快通過立法,提升居民的防火意識。

袁漢均稱,全澳有數千幢"三無"低層樓宇,由於業主消防意識薄弱形成嚴重的消防隱患,政府必須加強宣傳。

麥興業認為新法較現法進步,尤其是釐清責任人以及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亦有助解決現時消防局不能執罰、只能將個案轉介工務局的困局。

林德欽指出,一七至一九年平均每年約有一千宗火警,人均火警數字較內地城市高,或與本澳人口密度高有關。認為舊區防火壓力較大,以及需要做好消防人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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