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众講壇」昨探討正在立法會審議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有講者指新法有望解決現行防火規章的缺失,但具體細則未有明晰公開讓市民參與討論。講者又建議對輕微違反防火法例,如「雜物阻塞走火通道」,設立簡易的定額罰款機制,毋需再經投訴、聽證等程序。
民众建澳聯盟昨在會址舉辦「民众講壇」,邀請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律師麥興業、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岐關新邨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民众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圍繞法案內容探討現存防火安全隱患等問題。
林宇滔表示,現行《防火安全規章》沿用25年,加上多年來一直未有依法嚴格執行,故對是次修法方向表示認同。但他對新法的多項建議抱有疑問,包括新法建議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但具體上能否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因為建築物出現僭建而影響防火安全,最終都由工務局負責,而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非常不理想。
釐清責任人清晰工務消防權限
他續說,業界反映現行《防火安全規章》不少技術問題都較複雜,雖然今次修法希望得以改善,但最重要的技術要求卻由行政法規訂定,現時法案與行政法規未能同步公開,公眾和業界難以發表意見,或會影響立法質量。林宇滔並建議對於雜物阻塞走火通道等輕微違反,可透過簡易程序定額罰款,毋需經冗長投訴、聽證,同時亦能增加阻嚇力。
麥興業則認為,新法較現法有進步,尤其釐清責任人問題;以及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亦有助解決現時消防局不能執罰,只能將個案轉介工務局的困局。而法案亦加入有人阻止當局巡查工作時,處以刑事的違令罪,相信立法者為了兩部門將來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排除,故他呼籲市民應配合當局巡查。
私人地段阻塞走火通道難投訴
林德欽指出:2017至2019年間,本澳每年平均約有1000宗火警,人均火警數字較內地城市高,或與本澳人口密度高有關。他認為舊區的防火壓力較大,以及需要做好消防人才培訓。
郭寶健表示,本澳舊樓住戶防火意識大多薄弱,如在大廈範圍內燃燒冥鏹、拜神燒香等,容易導致本可避免的火災;同時,舊樓電線老化、設施殘舊,亦有機會增加火災發生。他指大廈管委會當然希望業主自律注意防火安全,但以岐關新邨為例,阻塞走火通道、泊滿車輛等情況,因屬私人地段而難以投訴,沒事發生當然最好,有事時或影響逃生。他指當局有必要盡快通過立法,加強居民防火意識。
袁漢均稱,全澳有數千幢「三無」的低層樓宇,由於業主消防意識薄弱,造成嚴重消防隱患,故政府必須加以宣傳,讓居民不亂堆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