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林宇滔倡新防火法引入定額罰款︳2020-11-27 正報

【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建議,為輕微的行政違反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簡化執罰流程,增加效率。

民眾建澳聯盟昨舉行「民眾講壇」,邀嘉賓探討《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林宇滔支持修法,對修法方向認同、不反對,但對具體執行成效存疑問。

新法的罰則由二千至二十萬元不等,林宇滔表示,若對阻塞走火通道此類防火安全問題,採用現行行政違法方式處理,走開卷宗、調查、聽證答辯、聲明異議等一連串冗長程序,實對這類輕微違反行為之處罰效率過低。

對此,他建議應考慮為此類輕微違反行為引入簡易、定額的處罰機制,否則為此類普遍問題執法,將要投入許多的行政成本去處理。

防火安全方面的技術要求政府會在行政法規處理,林宇滔指,相關技術指標將左右執行,十分關鍵,批評當局既然有法案出來,相關行政法規也應一併向社會和議會公開,才便於討論和發表意見,確保立法質量。這在其他立法也有同樣的問題。

傳新去年初曾就青洲坊大廈天價換防火閘一事去函廉政公署要求介入徹查,他謂,廉署至今還未有公布調查結果,故促請署方盡快公布,有助清晰舊防火安全規章的問題,在修法中汲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麥興業關注新法增違令罪

律師麥興業認同是次修法內容有進步,包括清晰部門權責、責任人及其義務等。要注意的是,新法把拒絕與當局合作和阻礙執法刑事化,引入違令罪,即最高一年徒刑及一百二十日罰金。他呼籲民眾配合,共同做好家園防火安全。

歧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與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都支持新的防火法盡快出台,期望能處理私人地方的防火安全隱患,解決如電單車阻塞出入通道的問題,不再不了了之。

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說,本澳近年每年火警約一千宗,以人口比例計,對比內地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很多。又認為應區別對待新建樓宇與舊樓的防火安全標準,畢竟後者壓力較大,並關注本澳是否有足夠相關防火專業人員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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