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星期五

傳新澳門抨升降機指引形同虛設 2018年3月9日|市民日報

傳新澳門抨升降機指引形同虛設   


【本報訊】月初龍園大廈升降機夾傷男童致右腳骨折,本澳電梯安全隱患再度備受關注。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引述居民反映,相關升降機的「安全運行證明書」在上月底過期後並沒有更新,亦沒有按《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向工務局申報;該會近日隨機抽查本澳7個有張貼「升降機類設備安全運行證明書」的私人大廈,發現當中僅有一份「證明書」在工務局網站核實成功,該會質疑當局玩忽職守,亦批評升降機指引混亂,形同虛設,促立法監管。

七成私人場所升降機無年檢
傳新澳門協會會長韋浩風、理事長林宇滔及副理事長甄慶悅主持記者會。林宇滔表示,本澳一幢大廈電梯大廈升降機於本月1日夾傷男童致右腳骨折,根據居民反映,該大廈升降機的「證明書」在2月底過期後並沒有更新,而該過期「證明書」竟未能在工務局的升降機類設備申報資料庫查核成功,意味該「證明書」或沒有按指引向當局申報。

為此,該會隨機抽查本澳7個有張貼「證明書」的私人大廈,發現當中僅有一份「證明書」在工務局網站核實成功,其餘6份均是「查詢的編號不存在」;而該會抽查的7份「證明書」,僅有1家保養維修公司在工務局「升降機類公司登記」仍然有效,但該公司張貼的「證明書」卻沒能在工務局被核實,而唯一一份可被核實的「證明書」,發出的保養維修公司的公司登記卻已經過期。而在當局「升降機類公司登記」的52間公司中,僅7家登記仍然有效。

截至去年5月,本澳有登記編號的升降機約8000部,但有向當局每年登記「證明書」的升降機類設備僅有2500部,且當中有按指引作安全檢測的電梯絕大部分屬公共機構或須領有准照(牌照)的公共或商業場所。林宇滔質疑,即意味着本澳近七成、約5500部私人大廈或商業場所的升降機類設備中,多數沒有按指引辦理安全檢測,或未有嚴格按指引年檢,同時又不在當局5%的抽檢範圍內,儘管有關電梯並非完全無保養,但在缺乏統一規範下,本澳電梯安全存在重大隱憂。

冀廉署查監管有否行政失當
林宇滔指出:工務局2013年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規範升降機及自動扶梯等的恆常檢測和每年大檢,並要求張貼有效「安全運行證明書」,供使用者知悉升降機是否按規定檢測,但指引屬非強制性且無罰則,當局只可對不遵守指引的登記保養維修公司作公開警告或除名處分。

他批評說,由於當局對「證明書」張貼及維修公司定期更新登記的監管十分混亂,私廈升降機中存在大量沒有按指引申報的「證明書」,這些貼有「證明書」的升降機類設備,根本不屬當局5%抽檢的監管範圍,但公眾卻誤以為所乘坐的升降機屬當局監管的範圍,質疑當局玩忽職守,要求當局向公眾清晰交代;他又透露,該會會將相關資料轉交廉政公署,要求當局徹查政府在執行和監管《指引》上是否存在行政失當。


林宇滔又說,翻查資料,2002年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方針明確表示,已完成升降機安全規章、准照及資格認證法律草案,但立法從提出至今逾16年仍未落實。該會認為,要確實保障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當局必須立即檢視目前執行混亂的指引,確保指引得到嚴格執行,絕不能再出現張貼未經申報「證明書」的情況,對不按指引的保養商亦必須作出相應除名處理及公開警告。而更重要的是當局應盡快完成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的審批、驗收及營運監管制度的立法,確保所有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均得到有效、恆常檢查和監管,確保公眾安全。


2018年3月7日星期三

驗樓驗窗有資助但缺立法 舊樓滿濠江 出事業主難卸責 2018年3月7日|力報

驗樓驗窗有資助但缺立法 舊樓滿濠江 出事業主難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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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昨日再發生一宗鋁窗飛脫傷人事件,過去曾多次向政府提出「強制驗窗」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受訪時表示,目前關於「鋁窗」或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傷人事故日益增多,萬一發生人命傷亡嚴重事故,相關業主甚至整幢大廈的所有業主,都可能要共同承擔高昂賠償費用,林宇滔強調「強制驗樓及驗窗」,絕對有立法必要。

林宇滔指出,澳門可以仿效鄰近地區,如香港早在2011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等計劃,2012年修訂法案時引入「強制驗樓及驗窗」等措施。反觀澳門,目前連相關法例都沒有,但過去多年,在房屋局的推動下,驗樓資助已經規範化,惟資助並非全額資助,業主亦要承擔部分費用。林宇滔建議,大廈業主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商討分擔費用的責任。


另外,林宇滔指出,現時《大廈共同部分管理制度》及《大廈管理公司專業制度》將於今年內推行,雖然未必能夠對樓宇進行有效管理,但有助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商討樓宇管理責任,以至相對有效監管物業管理公司,最終推動大廈業主進行驗樓及驗窗工作。不過,還是希望房屋局盡快提出立法提案。

2018年3月5日星期一

公屋質量問題屢現 市民飽受“執漏”之苦 講者促完善監管勿“甩漏” 2018年3月5日|澳門時報

公屋質量問題屢現 市民飽受“執漏”之苦 講者促完善監管勿“甩漏”   

石排灣業興大廈等多處公共房屋年前出現大面積牆身瓷磚剝落、“紙皮墻”等質量問題,擾亂市民安居。但事實上,有關本澳公屋的質量問題早已屢見不鮮,坊間甚至有笑言:“每逢年尾,必有爆磚”。

而當局過往對此給出的理由是“天氣變化引起熱脹冷縮所致”,並強調與建築質量無關。事實上,自永寧經屋後,出現的系列涉嫌工程質量的問題,當局的回應幾乎如出一轍,“與質量問題無關”、“通過驗收”等。然而,相關問題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難免令公眾對公屋質量缺乏信心。多個大型公屋未來將陸續落成,當局有必要採取嚴格措施,確保公屋質量,重拾廣大居民對政府工程的信心。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澳門時報協辦的“民眾講壇”日前假民建聯會址舉行,邀請業界、委員、社團負責人及市民等共同參與,探討“公屋質量頻現 責任誰來‘孭’”。

主持人:湯耐冬
對於多處公屋出現大面積牆身瓷磚剝落或拱起等情況,當局過往的解釋為天氣引起的熱脹冷縮所致。相關問題,當局有無專業及負責任地做過調查分析?抑或只是任由承建商自圓其說而當局照本宣科?

有意見指出,澳門新舊樓宇不計其數,在相同氣候條件下,為何公屋會明顯地出現相關問題?另外,當局一直強調,對於公屋工程,政府設有恒常監管機制,項目透過招標選取的監理公司監管工程的質量;在材料質量方面,亦有專業單位如土木工程實驗室及澳門大學作嚴格把關。然而,問題的一再出現,令人不禁要問,在如此嚴格的監管之下,為何公屋質量還未能得到切實的保障?當中出現了什麼問題?一系列的監管機制到底是如何發揮作用的?究竟哪一方需要承擔責任?今期民眾講壇與嘉賓一起探討。

林宇滔:招標引入用家評分制
現時工程界的工作生態與之前有很大變化,過去雖然無很多工程師,但很多分判師傅需要長期在澳門“揾食”,信譽口碑都好重要,“今次做唔好,下一次承建商都唔會揾佢”。但現時澳門大部分外僱水平參差不齊,如何重建一個有信譽的建築系統是關鍵。

目前,澳門雖有工程師註冊制度,但對施工工人無分級工程註冊及相關專業認證,建議學習香港的做法,設立制度讓施工者對自己的專業負責。

另一方面,施工過程中,水泥砂漿用量是否足夠,需要有監理公司記錄監督,究竟監理公司有無做好監察工作?這些都是監察制度需要處理的問題。

而現時的承建商也並不注重自己的信譽,“現時政府招標唔睇過去啲嘢”,施工經驗和質量僅佔10%,而這10%亦並不能反映承建商過往施工質量情況。


此外,如何處理保養期亦很關鍵,現時政府工程保養期為一至兩年,建議政府可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更多要求。另外,建議政府在公共工程的招標過程中,可以引入用家評分制度。


2018年3月4日星期日

建矮牆“到喉唔到肺”難阻洪水 治內港水患宜建堤壩 2018年3月4日|澳門日報

建矮牆“到喉唔到肺”難阻洪水 治內港水患宜建堤壩   

【本報消息】內港水患依然是“無解題”,無論是短期的“一米半矮牆”抑或是長期的“內港擋潮閘”,特區政府提供的資訊匱乏,民眾知之甚少。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矮牆“到喉唔到肺”,擋潮閘又有阻礙珠江上游排澇的先天缺陷,呼籲政府清晰交代。身兼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立法議員崔世平表示,方案各有利弊難取捨,政府要科學施政,要給機會居民科學理解和消化,妥善處理問題。

建擋潮閘橫跨媽閣和灣仔,珠海方面日前表示,對本澳提出建擋潮閘“積極配合”,共同加快論證等前期工作。

本澳工務局則稱,今年將編制有關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第二階段基本方案及最終方案報告,爭取一九年第一季完成編制報告,較原計劃最快一九年動工已有拖延。

零公佈漠視民意
“唔單只是時間表,造價、珠澳的出資比例、合作模式、保養維修的責任,甚至有冇同其他方案比較過優劣,通通零交代”,林宇滔直言,“萬一內地洪水或者大暴雨,大閘擋住水走唔到,澳門一樣會水浸”。雖然發生的機率很低,但政府應有科學數據告知大家,以及一旦發生問題將如何解決,“澳門同上游對大閘的調度係咪真的有效、有溝通?”至於當局透露,要在內港興建一點五米高的“矮牆”,林宇滔批評“連在海平面一米半,抑或現有高度一米半都未講清楚”,但無論哪種,矮牆擋水“到喉唔到肺”,而且阻礙景觀是事實。“曾幾何時討論輕軌二期時,講過內港路上行環形路,沿海有單車徑、跑步徑等濱海計劃,如果要申請相信中央都會批,但依家係咪起了矮牆就唔考慮?”當局對矮牆的作用、實際方案談之甚少,令人質疑是搪塞悠悠眾口的藉口。

壩頂可作休憩區
他認為,與其起一堵牆,不如仿效上海外灘,起一段較寬、高六七米的堤壩;並利用壩頂作休憩區、成為新景點,“我原來都以為攔咗景觀,但上到去原來景觀更靚,中間算係一種補償吧。”建擋潮閘的建議,是一六年時任的十二名澳區全國人大聯署提案,人大代表崔世平表示,無論是擋潮閘抑或堤壩,都是希望妥善處理水患問題,具體採取何種形式,包括珠澳兩地如何協商擋潮閘運作,“如果上面開閘、下面閂閘,後果不堪設想,冇好過有啦;又如內港建“矮牆”,“係連續抑或間歇牆,如果只是間歇,作用唔大啦!”希望定案之前給大家都有機會知悉清楚。

他認為,治水方案要從防洪、排澇、倒灌三個問題一併思考,才周詳合理,“如果一個閘、一幅牆,只能抵擋大洪潮,難以處理一年相當多次的海水倒灌,市民都覺得唔可以百分百解決問題”。


市民亦要從“抵擋幾多年一遇的洪水、風暴潮”等目標數字,與實際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之間作出取捨。“唔單單是造價,仲有其他施工過程不便、視覺效果損失、長遠土地發展的犧牲”,市民根據科學數據進行科學理解、消化,真正從城市規劃的長遠角度作出抉擇,舊區重整才能行前一大步。

2018年3月2日星期五

業界交諮會事前均不知情 忽然環保開投電的惹質疑 2018年3月2日|訊報專欄

業界交諮會事前均不知情 忽然環保開投電的惹質疑   

政府上月初公佈公開競投一百個八年期的士牌照,首度要求使用純電動的士,並需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的士牌底價二十萬元,價高者得,不得轉讓及延期,三月八日截標。儘管政府早已表明今年會開投的士牌照,但今次「忽然環保」的安排實在弔詭,交通事務局不單事前無向業界或交諮會透露任何風聲要引入電動的士,甚至連今年施政報告也隻字未提,由消息公佈到截標僅有不足三十日時間,業界亦公開批評,市面上雖然有多款純電動車,但符合今次競投要求的僅得兩款品牌,售價分別達三十萬元及八十萬元;由於八十萬元的車種對車主而言太貴,認為實際上政府只是硬推其中一品牌。更令的士業界質疑的是,該品牌「剛好」在投標發佈會前一天「早著先機」,宣佈在澳引入十六部國產品牌的電動的士,甚至表示會在酒店有充電位,難怪被社會和業界批評有度身訂造之嫌!

港試驗失敗純電的僅剩一部
據港媒報道,該內地品牌電動車是在二零一三年起由港府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 」支援每輛三十萬元,車主可以廿七萬元的低價購入使用,高峰時期香港有四十八部該品牌的電動的士,但最後因續航力不夠、充電慢、機械易壞,不適合作的士而全部退場。目前全港唯一一部電動的士則是該品牌的新型號,曾駕駛兩代的士的車主表示,二零一六年該品牌稱有新型號,故以三十六萬購入,新型號確實較舊型號有所改進,包括每次充電後約可行三百公里,中午吃飯充電後絕對夠電行駛一整天,不過,行車數月後,電池續航大跌得「百零公里左右」,行駛兩、三小時就需充電,由於有兩年保用期,車主幾經交涉大半年,去年下半年才獲安排換電池,令其電動的士重獲新生,且「任何嘢要維修,差唔多要求佢先肯做。」車主坦言,兩年保用期過後再做的士會有困難!

不過,據引入該品牌的公司稱,十多部電動的士在澳營運近一個月,續航里程足夠,乘客對車的性能及舒適度亦較滿意,目前每度電可行走約三點五公里,充滿電可行約三百五十公里,亦有司機連續無間斷駕駛十三小時還剩百分之十電力,反映電動的士續航力符合業界要求。

全澳公共快充僅得28個
但值得留意的是,據澳電表示,本澳每個堂區都已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包括標準充電設備九台、中速充電設備 八十二台及快速充電設備二十八台。若小型電動車使用快速充電設備,半小時已可充滿八成電力,但現有電動的士選擇的制式,需要兩個小時才可充滿電。目前,澳電的公共充電設備為免費使用,若按現時電費及油費計算,電動車每行駛一公里約需三毫,柴油車約需一元。但原則上,營運純電動的士需自備充電器,公共充電站僅是輔助性質。目前,本澳僅有十三個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使用者需獲車位業權人及大廈業主委員會同意共識後才可向澳電申請。

多年來,筆者一直支持包括的士、巴士及營業車輛使用更環保或新能源車輛,因為其行駛里程長,能減少的污染排放自然更多。且今次純電動的士的爭議,與二零一二年增發兩百個「歐四」的士牌照引起業界強烈反彈不同,當年是政府在招標前已修法入口車最低必須符合「歐四」排放標準,但該排放標準絕不高,因同年台灣已禁止「歐五」前的車輛入口。

天然氣的士無影無踪
業界當年的困境源於澳門能源政策問題,當年周邊地區的士早已改用石油氣或天然氣等較潔淨能源,澳門巿場細小,適合作的士之柴油車型確實不多。其實,早在二00七年,政府當年簽訂天然氣上游的專營合同後,期望為本澳引入價格合理和供應穩定的天然氣源,當年政府已提出會推動引入天然氣巴士及的士的應用,歷年、包括今年的施政報告均表示會「持續進行」,但因合同要求至今仍未落實,天然氣在本澳應用並不普及,亦沒有任何天然氣加氣站,天然氣的士一直是一個口號,目前全澳僅有六十九部天然氣巴士和三十部天然氣旅遊巴。

經過該次爭議,政府之後並沒重新制訂的士的能源政策,或有序推動業界使用更環保的能源,經過業界的不斷嘗試,目前本澳已有數百部「油電混能的士」,四十公里以下均以電力驅動,排放大降,燃油成本亦大幅降低,且技術成熟,車價亦遠低於純電動車,故業界也認同,政府可在標書中要求使用「油電混能的士 」和天然氣等環保用車選擇。

環保德政收收埋埋
筆者同意,電動車應用已成為全球大趨勢,不少地區正著手或已明確制訂燃油車禁止入口和停用的時間表,如果政府已有明晰政策落實環保公交,並會在今後加大力度推動電動的士的政策,理應將這項「環保德政」事先張揚,更應該及早做好配套,讓公眾及業界有所準備,為業界提供足夠可行的選擇。然而,當局至今、甚至連今次一百部電動的士以後,是否後續的士牌都必須是純電動的士都不表態,如何讓有能力、有意願進場的其他電動車品牌及早部署和配套?

很明顯,政府今次一百個純電動的士牌的「忽然環保」並非進取,而是「急進」,事前不單無諮詢業界或交諮會,也無任何訊息發佈,連今年施政報告也隻字未提,難怪業界和社會均普遍質疑是次競投是否度身訂做!

另外,標書要求這批一百部的士需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筆者雖認同相關要求,但該系統並非由政府提供或指定具體平台供業界安裝,亦未有清晰的開放數據格式,僅透過空泛的陳述要求,這對競投的士牌的個體的士會是一項難題,未來具體運作時相信又可能引起爭議。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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