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 澳聞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 澳聞    


  【本報消息】就本澳兩家固網營運商之間互聯互接問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質疑事件非單純兩公司的商業競爭問題,而是影響用戶使用電信服務的基本權益,促請政府盡快介入,徹查並給予公眾交代。
阻礙巿場公平競爭
    據新固網營運商的表述,目前該公司用戶在訪問原有固網營運商提供的本地網站時,例如政府、銀行管理網站等,出現難訪問及延誤等情況,由於缺乏互聯互接,一直只能經海外的網絡供應商連接本地網站。林宇滔認為情況值得政府關注,若然情況屬實,擔心有營運商阻礙電信巿場公平競爭,促請當局認真徹查。
政府應該依法介入
    他指出,現時澳門有法例規管電信營運商之間的互聯互接制度,目的是防止因商業競爭影響用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如互連實體在合理的磋商期限內未能達成協議,政府可主動介入互連協議磋商或應任一互連實體請求,亦可介入有關磋商。可是,新固網營運商投入服務至今近九個月,仍未正式與另一固網營運商有直接互聯協議達成,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既然法規明確訂明,實在難明政府為何不主動介入。他強調互聯之間的費用是商業行為,應由雙方自行協商,但長時間未能互聯互接則不合理。質疑新固網營運商連互聯協議都未有,何來公平競爭?
    他認為現時先要解決新固網營運商用戶難以訪問本澳網站的問題,其次是兩家固網營運商盡快在短時間內完成互聯互接協議,政府責無旁貸,並確保日後無論是固網抑或電信服務都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才能保障用戶權利。若然事件是因商業行為阻礙所致,他直言並非只是罰款的問題,由於是違反了公平競爭的行為,如果是有公司蓄意使用不合理手段阻礙達成互聯協議,除了應受罰,更應作嚴厲裁處,情況嚴重者更應取消牌照。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2015-09-25 | 頭條日報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頭條日報       2015-09-25
P70 | 澳聞     

澳門舊樓失修潛伏的危機一直備受關注,一名女途人上月被外牆石屎擊傷,類似意外防不勝防,當局推出多項優惠計劃扶助老化樓宇維修,惟反應並不理想。有分析認為,當局必須完善業主管理法例,並主動介入舊樓維修,才能拆除這個都市炸彈。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一名五十二歲女途人行經河邊新街時,突然被高空墮下的外牆石屎擊中,導致右腿骨折,需送院急救,反映舊樓失修問題不容忽視。

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雖然過去數年,專責監管樓宇安全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推出多項針對舊樓維修的扶助計劃,包括「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可惜不是乏人問津,就是維修方案不到位,始終未能根治舊樓的安全問題。

有知情人士歸納出三大障礙,令舊樓難望翻新。首要障礙是澳門未有設立強制驗樓法例,雖然《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一次,並要承擔公共地方維修,但由於該法規全無約束性,「業主黨然得過且過」。

僅少量大廈有業管會
其次是濠江大部份樓宇未有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類似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知情人士稱,由於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門檻高,加上不少舊樓住客僅為租客,難以聯絡到業主,故此全澳六千多幢大廈中,僅約二百幢設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以致沒有牽頭人提出樓宇維修。
但當中最大的障礙則源於部份業主的自私心態,除了不想夾錢,還擔心所住單位的僭建空間不保,知情人士表示:「例如好多舊樓單位都有僭建花籠,部份業主擔心驗樓『牽一髮動全身』,寧願不搞。」

一直關注舊樓問題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要是確立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刑罰,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應主動維修有安全隱患的舊廈,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以積極態度解決舊樓所帶來問題。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本報消息】就本澳兩家固網營運商之間互聯互接問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質疑事件非單純兩公司的商業競爭問題,而是影響用戶使用電信服務的基本權益,促請政府盡快介入,徹查並給予公眾交代。
阻礙巿場公平競爭
據新固網營運商的表述,目前該公司用戶在訪問原有固網營運商提供的本地網站時,例如政府、銀行管理網站等,出現難訪問及延誤等情況,由於缺乏互聯互接,一直只能經海外的網絡供應商連接本地網站。林宇滔認為情況值得政府關注,若然情況屬實,擔心有營運商阻礙電信巿場公平競爭,促請當局認真徹查。
政府應該依法介入
他指出,現時澳門有法例規管電信營運商之間的互聯互接制度,目的是防止因商業競爭影響用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如互連實體在合理的磋商期限內未能達成協議,政府可主動介入互連協議磋商或應任一互連實體請求,亦可介入有關磋商。可是,新固網營運商投入服務至今近九個月,仍未正式與另一固網營運商有直接互聯協議達成,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既然法規明確訂明,實在難明政府為何不主動介入。他強調互聯之間的費用是商業行為,應由雙方自行協商,但長時間未能互聯互接則不合理。質疑新固網營運商連互聯協議都未有,何來公平競爭?

他認為現時先要解決新固網營運商用戶難以訪問本澳網站的問題,其次是兩家固網營運商盡快在短時間內完成互聯互接協議,政府責無旁貸,並確保日後無論是固網抑或電信服務都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才能保障用戶權利。若然事件是因商業行為阻礙所致,他直言並非只是罰款的問題,由於是違反了公平競爭的行為,如果是有公司蓄意使用不合理手段阻礙達成互聯協議,除了應受罰,更應作嚴厲裁處,情況嚴重者更應取消牌照。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 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城規會成員亦多次稱當局從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衆如何能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需求的意見?資訊的不對稱和不全面,難令社會在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徒添不必要的爭議。

推搪塞責漠視公衆

     社諮委林宇滔議程前發言表示,《土地法》、“城規法”和“文遺法”去年三月正式生效,規劃條件圖的公示制度等,對本澳土地管理資訊的公開透明確是一大進步。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該局轄下的土地管理廳的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意味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

    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的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推搪,做法完全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衆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衆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近年本澳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增長快,再加上樓價高企,社會不單對公屋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以及休憩空間需求亦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到底本澳是真的沒有任何可用之地?還是當局土地管理不善?甚或是土地早已留作其他用途?

澳真的無地可用?

       林宇滔促政府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立即採取切實措施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對土地資訊掌握的對稱和充足,才能讓社會各界對土地使用性質能有更全面客觀的討論,進而平衡與取捨。他更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特訊】中區社諮會昨日下午3時在三盞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5樓舉行會議,會上多位委員就關注問題發表意見,其中委員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對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的質詢都十分不足,社會難以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故促請當局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

林宇滔指出,礙於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成員亦多次表示當局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城規會和社會根本難以衡量項目的用途和發展密度是否真正符合本澳整體發展所需,更難對本澳整體城規提出真正符合社會需求和長遠發展的建設性意見。他認為,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眾更難以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真正需求的意見及建議,亦不利於社會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只會徒添更多不必要的爭議。

他指出,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又根據工務局2008年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中,當局早有本澳土地利用狀況的詳細系統性資料,只是當局一直不肯對公眾全面公開。更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作為推搪,做法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眾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林宇滔續稱,現時社會不單對公共房屋的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如托兒、安老、教育、街市、社區等設施,以及休憩空間的需求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因此,他促請當局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提升各區居民的生活質素,讓本澳真正朝宜居城市的方向邁進。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