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 星期一

廣州及台灣疫情值得本澳警惕 意見籲居民盡快接種疫苗建屏障︳2021-05-31 力報

 近期內地多個地方被列為中風險地區。包括廣州近期出現多宗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和本地感染個案,本澳亦有居民被發現和當地其中一例無症狀感染者有近距離共同軌跡。除了特區政府近日加強呼籲居民盡快接種疫苗,社會亦有更多意見指出,唯有提升本澳疫苗接種率,才是預防疫情爆發的有效方法;意見亦歡迎各界推出鼓勵接種措施,但前提仍要居民自願接種。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廣州和台灣的疫情變化正正提醒本澳需要警惕,只要稍有漏洞疫情就會急速擴散,提醒居民一直要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又建議當局要加強訊息廣播,提醒遊客注重防疫措施,確保防疫措施切實執行。

林宇滔:提高接種率是唯一辦法

參考台灣疫情再爆發的其中一個誘發點,是因為當地疫苗接種率極低,林宇滔認為本澳需要借鑑,強調唯有提升本澳疫苗接種率,建立免疫屏障才是預防疫情的最終辦法,否則本澳一旦出現無症狀感染個案,情況將會急轉直下,希望身體情況許可的居民盡量接種。

他又舉例指,美國雖然因未能有效控制疫情,成為全球疫情嚴重的國家之一,但隨著當地疫苗接種率逐步提高,近日美國疫情已明顯緩和,確診人數大幅下降。

梁孫旭:戴好口罩 盡快接種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指出,廣、珠、澳三地本身交流較密切,加上此前廣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一度令居民放下警惕,他留意到之前有澳門居民到內地後會有不戴口罩的情況,呼籲居民外出要記得戴口罩,無必要盡量減少外遊。

梁孫旭亦關注到,與鄰近珠海相比,澳門的疫苗接種速度已大幅落後,他呼籲身體情況許可的居民盡快接種疫苗,預防感染風險。他又表示自身由接種疫苗至今,身體情況。

梁鴻細:健康碼要如實申報行蹤

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梁鴻細亦呼籲居民對疫情不能掉以輕心,要居安思危,及早接種新冠疫苗,築起免疫屏障。他又建議經常往返內地的本澳居民和外僱要加強健康風險管理,如實填報健康碼申請內容,假如到過有疫情風險地區,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梁鴻細又建議,政府的外展接種服務可進一步推廣至企業,而企業方面亦可以考慮推出措施鼓勵僱員接種。尤其是博企方面,他指出博企有不少前線員工需接觸旅客,進一步推出誘因鼓勵博企員工接種,發揮群體免疫作用十分重要。



2021年5月30日 星期日

政府無足夠理據支撐新制度 傳新協:電梯修檢不宜分家︳2021-05-30 澳門日報

 目前全澳有九千二百多部升降設備,但無法律規範恆常維修及強制年檢。

政府現正諮詢的《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文本提出維修保養、檢驗分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不認同,質疑政府在無足夠理據支撐推行新制度,只是增加升降機擁有人的開支,不見增加安全系數。

現制度行之有效

林宇滔表示,政府早於二○○二年已完成《升降機監管的法律》草案,拖沓多年至二○一三年才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但指引並非強制性,因此升降機立法及強制年檢十分重要。

政府現時提出修檢分家,即維修保養與檢驗須由兩家公司負責,而過去做法是通過聘請一家維修保養公司,由其再找註冊工程師確保年檢符合標準,此制度由過去一直運作至今,行之有效。

林宇滔質疑,政府在毫無預警下推出新制度,但當中檢驗公司專業人員最少一年內不能從事任何升降機維修公司。目前本澳只有一間實驗室做相關檢驗工作,對政府在現況下提出修檢分家制度有保留,尤其對當局只是預期新法推行後會有更多檢驗公司成立不表認同,而且根據台灣近年修檢分家出現合謀造假等,導致監管部門反而要加大抽檢力度。

宜參考香港經驗

從公共政策角度,正在運行的制度,除非有問題才要改動。林宇滔直指,現時最大問題是升降機並非強制年檢,以及政府只是抽查百分之五的准照場所及政府部門升降機設備,並無抽查無做好年檢的私人樓宇相關設備。

質疑政府"洗手",把政府對於升降機的監管責任降低,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支撐修檢分家的理據,否則目前情況下,居民因要多聘請檢測公司而導致負擔增大的同時,亦未見政府有能力做好監管,令升降設備真正安全。

要確保升降設備安全,除強制年檢,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做好電梯承辦商表現評級,參考香港相關經驗,包括提供承辦商過往表現評級及意外記錄等資料,供居民參考再作選擇。提到香港會根據過去發生的升降機意外不斷更新要求,但澳門連發生事故後的事故報告及相關建議都無公佈。

參考標準值商榷

林宇滔又提到,諮詢文本建議現有升降設備須在法律生效三年內作出必要改善,但政府並無掌握目前升降設備基本資料,包括需要增加的裝置及所需金額等,促政府主動了解,掌握現況,配合法律出台。

至於當局早前堅持升降機用歐盟最新標準,又指與內地標準有換算機制。到底升降機參考內地或歐盟標準為好?林宇滔形容當局自找麻煩,現時升降設備進口多元,難以通過單一指標去轉換標準,舉例如當年頭盔標準亦接納多種標準,做法具參考性,應接受歐盟與內地標準,專業人士按標準做便可。



2021年5月29日 星期六

民眾建澳論壇探討輕軌營運 講者倡停運止損或優惠引客︳2021-05-29 澳門日報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眾講壇"昨舉行,以"事故頻發!輕軌運營水平效益堪憂"為題,探討輕軌事故。基於當下輕軌營運成本過大,有嘉賓建議當局考慮停運輕軌,待輕軌規劃成熟重開,及時止損。也有嘉賓建議短期內可參考輕軌初營運時的優惠,同時盡快規劃石排灣及媽閣延長線路。

民眾講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民眾建澳聯盟黑沙環會址禮堂舉行,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吳鴻祺及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任嘉賓。

乘客少倡減管理費

葛萬金表示,受疫情影響,輕軌氹仔線乘坐人數較少,根據相關資料顯示,每日約兩千人次,對於輕軌高昂的管理費及營運費而言,人次遠不足以達到收支平衡,更不能體現輕軌帶來的交通效益。認為當局應根據營運情況降低成本,如與港鐵協商減免管理費,並思考未來如何發展才能透過輕軌解決交通問題。

林宇滔指出,以輕軌每年營運費及日均兩千人次乘坐計算,每位乘客成本高達一千三百多元,建議短期內可參考輕軌初營運時的優惠,以免費乘坐的方式吸引居民及遊客搭乘,同時盡快規劃石排灣及媽閣延長線路,優化乘車細節,如可直接使用"澳門通"拍卡入閘、於上下班高峰期縮短車次間隔時間、靈活增加班次、提升居民搭乘輕軌便捷度等。他亦呼籲當局釋放更多輕軌資訊,包括車輛數目、客流量預測、工程招標細則等,讓社會清楚輕軌發展,提升公眾的信心。

鄭仲輝認為基於當下輕軌營運成本過大,當局或應考慮將輕軌暫停營運,並盡快完善輕軌路線,包括澳門半島的線路,重新計算成本,以停運的方式替代"無底洞"的投入,待輕軌規劃成熟時,再重新開始營運,及時止損。

早日完成跨區線路

吳鴻祺表示,早前曾收集到不少離島區內居民意見,認為該線路未有進入氹仔市區,使用效率有限,如果在此線路基礎上延伸到石排灣線,亦未必能提高居民使用率,加上輕軌內無流動商業店舖,對輕軌而言更難以維持營運成本。建議當局應思考並評估輕軌營運效益,集中精力加快其他線路規劃與建設,讓輕軌早日完成跨區線路,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對於石排灣線路重新招標時間,他希望有關部門汲取教訓,做好評估,集中資源優化工程並加強監督。

對於有意見指應考慮輕軌暫停營運,李良汪認為,停運並不能減少服務判給費用、員工薪酬等支出,建議盡快落實已規劃的走線興建,吸引公眾乘搭輕軌,提高使用率。他指出,本澳未來十年的陸路運輸政策應清晰輕軌所承擔的作用,並汲取過去的失敗經驗,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可落實的方案,發揮集體運輸系統的重要功能,以紓緩交通壓力。

有講者建議政府暫停輕軌營運,待所有路線接通後才重開,節省公帑。(資料圖片) 民眾講壇探討輕軌事故和營運效益



林宇滔籲免費搭輕軌增客量︳2021-05-29 市民日報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出席民众講壇時表示,以輕軌每年營運要10億元,每月1700至2000人次乘客量計算,每程輕軌的成本就高達1300元,反映輕軌經營成本不合理。反正不能收回成本,他建議免車費以增加乘客量。

發揮最大社會效益才最重要

林宇滔表示,停運是不負責任的操作,應要吸引更多人乘坐,回望輕軌最多人乘搭的時候,是2019年的12月和2020年的1月試運時市民免費乘搭,分別每日33,000人次及16,000人次,如果將營運費用除去當時免費乘搭的客流量,政府對每個人的補貼相對更少,對路面的交通狀況釋放更多空間,因為現時成本和票價都不可能平衡,不如去想想如何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這才最重要。他稱,當年輕軌決定要行氹仔線的時候,社會人士一直力促政府應該要行到媽閣,若然今日輕軌可以去到媽閣,而不是只到海洋站,他相信客量會比現時多很多。當時第一個目標就是促使政府盡快興建媽閣站,將氹仔線延伸至媽閣,至少能夠跨海,不是現在那樣在氹仔玩「火車遊戲」,而政府回應後不斷延遲,現時估計最新的工期是2023年應該可以去到媽閣站。

林宇滔指出:港鐵收58.8億負責營運,政府制訂輕軌法管輕軌公司,監督實體為交通事務局,不能理解政府的思維,將輕軌的經營合同判給輕軌公司,輕軌公司再拿出58.8億聘請香港港鐵公司幫忙管理澳門的輕軌,當遇到甚麼問題按輕軌法進行罰款,並不是罰港鐵,而是罰輕軌公司,輕軌公司又是政府的全資公司,即是「得個玩字,左手交右手」,到底有沒有規管,為何輕軌現時半死不生,甚至很多基本的問題都還未解決,似乎並不是香港港鐵的作風,若然港鐵公司的營運和收入掛鈎,自然也會想更多辦法,但現時無論多少人乘搭港鐵也是收取一樣的費用,所以認為管理的方式有問題。

應怎取捨輕軌要有清晰定位

他又提到石排灣線,本來說年底爭取動工,去年8月開標,為甚麼會沒有下文,最近終於有交代,建設辦稱工程預算明顯過低,工期明顯過短,根據過去經驗一定會造成嚴重的超支超時,所以就拒絕判給。但林宇滔表示,明明上個月在立法會聽到羅司回答預算問題時說:「工程未招標前,不可能有預算,誰說有預算的話是不負責任」,未招標之前不應該有預算,但在開標之後,覺得預算過低,他想不懂政府的思維。他強調,任何項目初步規劃的時候就應該要有粗略的預算,去到招標的時候就可以有精確的預算。以東線為例,不交代工期、預算和客流量分析,又如何推動輕軌的建設,過去10幾年已經令到市民失去信心,現時應該分析有甚麼已投放的成本、將來有甚麼的選擇、當中應該有甚麼的取捨,應該要有客觀數字去分析,繼續運行應該怎麼做,不繼續運行有甚麼其他的選項。

林宇滔又指,有市民反映居住氹仔,在路氹城上班,輕軌可以作為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全日不分是否繁忙時段,都是10至15分鐘一班,若然在繁忙時段加開兩班,就能更方便市民。乘搭輕軌可以使用澳門通,但是不能直接入閘,而是要用澳門通買車票,再用車票入閘,這個操作十分煩瑣浪費,多花了很多時間。不是為建而建,包括規管、整體規劃、路線預測和輕軌未來在公共交通發揮甚麼角色,是我們要正視的問題,輕軌要有清晰的定位才能解決交通問題。



2021年5月28日 星期五

全球疫苗接種正加速 澳門不追上再成孤島︳2021-05-28 訊報 宇論滔滔

執筆時,全球累計感染「新冠肺炎」的人數已近1.7億人,死亡人數也達350萬人,死亡率約2%,疫情至今已持續年半,至今仍未有緩解跡象,繼歐美去年下半年開始的嚴重爆發後,近期亞洲多地均疫情升溫,其中印度更是重災區、中亞、東南亞及日韓等疫情也反彈,而一度被譽為防疫模範的台灣也「突然」淪陷,繼上月底出現社區感染、五月中開始連續多日錄得破百確診,執筆時日確診更連續多日達數百例!

台灣疫情急彈值得澳門警惕

與03年「沙士」的高致死率傳染力較低不同,今次新冠病毒明顯是更「先進」的病毒,其傳染力高、致死率低、甚至有不少無症狀感染者的特點,令其肆虐造成全球大流行,故在疫情之初,專家早已斷定單靠「圍堵」,根本無法阻斷其傳播!因此,根據傳染病傳播理論,要遏止「新冠」全球大流行,只能靠「群體免疫」,即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達六至八成居民對「新冠」有免疫力,又或採取極度嚴厲的社會疏遠措施或中斷疫區的人員往來等,形成「等效群體屏障」,澳門今日控疫成功的原因就是不惜代價採取後者。

曾被形容是防疫模範生的台灣疫情由上月底開始迅速惡化,盡管疫情警戒已升至第三級的停課停工防疫措施,但確診數至今仍未有緩和跡象,台灣的經驗絕對值得連續四百多天無本地確診個案的澳門作警惕!

台灣今波疫情爆發,除與航班人員防疫隔離安排漏洞有關,另一個誘發點就是台灣長期沒有本地感染,加上政府未能購得疫苗,疫苗接種率極低,截至五月廿三日,全台二千三百萬人,接種數僅三十萬劑疫苗,接種率僅1.3%,且基本已沒有庫存!

相對而言,澳門在國家的傾斜政策下,加上特區政府去年已積極購買疫苗,合共已訂購國藥(滅活)、復必泰BioNtech(mRNA)及阿斯利康(腺病毒載體疫苗)一百四十萬劑疫苗,完全足夠全民接種兩劑的需求。但根據資料,目前本澳累計已接種新冠疫苗劑數為十五萬劑,最少已接種一劑的人數為9.3萬人,僅佔總人口的13.7%,接種比率遠遠沒有達到六至八成的免疫屏障。

筆者必須提醒,澳門不可能永遠閉關自守,再者「久守必失」,就算一直閉關也不代表病毒能百分百被拒之門外,近期台灣失守,以及近日內地廣州、深圳、安徽及遼寧先後出現社區確診,澳門內地已全面通關,甚至有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來澳旅遊期間被隔離,這也意味著澳門的閉關自守也有可能隨時被衝破。

久守必失打疫苗化被動為主動

故在本澳疫苗供應充足、疫情穩定的前提下,本澳健康的人群實在沒有理由不積極接種疫苗,提升接種率和逐步構足防疫屏障。外地的經驗亦顯示,隨著疫苗接種率上升,疫區新冠病毒的感染率會有相應下降,這也意味著即使未達「群體免疫屏障」,越多人接種亦可越大程度降低病毒傳播的速度。

去年下半年歐美疫情飆升,中國則成功控制疫情,故無論在疫苗研發及接種上,歐美等地有後發優勢,盡管如美國疫情雖未能如同內地有效控疫,但正因其疫情嚴峻,美國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口比例已39.3%,故此,近日美國疫情已明顯緩和,日確診人數由高峰的近廿五萬人,下降至目前約三萬人左右。據當地疾控中心表示,目前美國有半數州份已有逾半成年人完成疫苗接種,當地亦開始陸續恢復有限度的社會運作,如筆者最愛看的NBA,由疫情至今一直禁止觀眾入場,近日已全新開放球迷入場睇波,據悉九成入場球迷已接種疫苗。

由於有效控制疫情,內地直到三月廿七日,新冠疫苗累計接才剛突破一億次,以一人兩劑計,相當完成兩劑的人口比率僅3.5%,但中國近月再次展現中國速度,截止五月廿三日,疫苗接種已達五億劑,相當完成兩劑的人口比率近18%,比例已較澳門高,且正以每周一億劑的速度接種,有機會在年底前就形成「群體免疫屏障」。

美國半數州逾半成人已打疫苗可現場睇NBA

很明顯,自從疫苗投入批量生產及開放接種後,無論當地疫情控制好壞,推動全民疫苗接種是遏止新冠疫情的唯一出路,只要達到全民接種和群體免疫屏障,各地社會運作和對外往來就可逐步恢復正常。澳門疫苗接種比例若不能提升,就算堅持不惜一切代價對外閉關,但隨著內地年底前完成全民接種逐步開放對外交往,澳門屆時除非連內地通關也中斷,否則疫情必然會反彈。

不諱言,本澳疫苗接種率低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本澳已年多無本地確診,市民沒逼切需求打疫苗;二是疫苗研發時間短,成效、穩定及安全性等數據都確實較過去大規模接種的疫苗為少,加上網上和媒體就疫苗效用、副作用等海量的資料,令到不少澳人對接種疫苗持觀望態度,接種疫苗的意欲遠較有疫情的地方為低。

但我們不妨冷靜分析數據,截至2021年5月22日,全球已施用超過16億劑,至今仍未有證實與與疫苗接種直接有關的死亡個案,再者,由於疫情地區會優先為長者及長期病患等接種疫苗,若按比例出現接種疫苗後出現一定的死亡個案也實屬正常。然部分疫苗如英國阿斯利康確有一定證據接種後可能產生血栓等副作用,但因其比率極低,至於出現嚴重過敏等副作用的個案,亦僅百萬分之幾。

疫苗風險極低暫未有直接相關死亡個案

我們又以香港資料作分析,根據醫管局資料,在四月五日至五月二日期間,住院病人因急性中風出院人次及死亡人數每日平均達47.3宗,而因急性中風死亡人數每日平均達3.9宗。此外,同期未有接種疫苗紀錄的死亡個案比率為每十萬人有53.1宗,而有接種疫苗紀錄的死亡個案比率為每十萬人有2.3宗,整體死亡率與過去三年同期數字相若,並未有證據顯示注射疫苗會增加死亡率。

更重要是,疫苗有效率非簡單與血液中有否抗體可判斷,故坊間經常傳言,指疫苗有效率僅半年,實屬過慮,因為人體免疫力主要是與免疫記憶有關,需要經比較嚴謹和長時間的流行病學研究才能確定。但根據過去疫苗注射的經驗,及現有注射新冠疫苗的數據,只要曾接種過疫苗或感染過「新冠」康復的人士,就算體內未驗出抗體,日後萬一再感染「新冠」出現重症及死亡機率都可極大的降低。

疫情嚴峻時才注射遠水救不了近火

值得留意,無論台灣或內地,疫情穩定時民眾接種疫苗的意慾都極低,但只要再現社區確診,市民就會急著打疫苗,不單容易做成恐慌,更重要是兩劑疫苗由施打再到產生足夠抗體,最少要個半月時間,根本遠水不能救近火。

目前全球完成疫苗接種比逾五成的三個國家分別是塞舌爾、以色列及聖馬利諾,都是小國或島國。當地大脈博且有十四億人口的內地,也訂出年底完成全民接種疫苗的目標,澳門這個人口僅數十萬彈丸之地,實在沒有說不的理由。

過去年半,全澳上下一心成功抗疫的成果來之不易,但我們也為此付出了鉅大的社會和經濟代價,且單靠閉關自守,我們的抗疫成果是極為脆弱的,更可能如台灣般疫情急轉直下,抗疫成果被翻盤。

全民疫苗才能走完抗疫最後一哩路

筆者至今仍然堅持,接種疫苗必須自願,但也支持政府、企業和團體推出任何方便和鼓勵接種疫苗的措施,以提升本澳的疫苗接種率。政府也有責任,將疫苗正確的訊息傳遞及公眾和釋除公眾的疑惑!筆者也相信,只有全澳市民多行一步,不分彼此「能打的先打、可打的都打」,及早構築 「群體免疫屏障」,我們才可真正走完新冠疫情的最後一哩路!



2021年5月26日 星期三

就路環、黑沙及九澳三村土地使用權 林宇滔促政府負起責任解決村民訴求︳2021-05-26 華僑報

【專訪】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路環、黑沙及九澳三條古村的土地使用權問題已拖了多年,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負起責任,盡快解決村民的真正訴求。

 林宇滔表示,近日舉辦了一個「九澳、黑沙、路環古村半日尋歷行」活動,沒有特別宣傳,已吸引幾十人報名參加。該會更邀請了前黑沙村村長吳觀祥親自介紹。祥叔由幾百年前開始介紹到現在,包括村落發展、居民生活,對外交通、及廟宇座落方向等等珍貴的口述歷史,期間,祥叔不時提及三條古村面對電力不足等困局。

 林宇滔認為,舉辦高質素的本地遊,深度遊,確實有一定吸引力,當中關鍵是要由原住民來介紹,這樣更實在,因為有關的口述歷史非常珍貴,不是在官方文獻、書本中可以找到。不過,要發展旅遊相關行業,當前要處理好三條村的土地正確規範化問題,才有條件去講其他發展。

 他表示,政府曾在二00九年提出:「按先後緩急、先易後難的方向逐一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處理原居民的居住問題,並實施「路環舊市區詳細建設規劃」,於同年十月率先推出「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有序地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路環原居民按照此計劃申請成功,原使用的建築或土地就能合法獲得政府租賃土地的使用權,並需要依法向政府繳交溢價金及年租等,既保障了原居民的合法使用權益,也符合回歸後未有正式登記的私有土地屬國家擁有的《基本法》要求,是一個務實和折衷解決歷史問題的方案。雖然有關方法未必能解決所有複雜的「紗紙契」問題,但應可先易後難逐步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路環土地問題,亦避免問題因繼承、買賣等變得更複雜。並先將合情合理的問題合法化,並與非法霸地的分途處理,九澳黑沙村才能得到合理的維護和發展,政府才能集中精力處理杜絕「真霸地」。

 他稱,根據政府資料,截止二0一四年三月底,政府共收到二十四宗關於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之申請,當時五個申請已獲批;之後再見不到其他新批出的個案。期間,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曾對有關問題回應話,「政府過去確實批出過申請計劃,允許持『紗紙契』土地的路環舊城區居民維修樓宇,但新《土地法》好似不容許繼續執行,因此該申請計劃已停止。」

 林宇滔又表示,時至今日,不單路環村及九澳村的規劃仍未有出台,「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亦在無預警之下被剎停,政府甚至以「新《土地法》好似不容許」等不實理由作推搪,連原居民加大電錶或重裝水錶等民生需求亦無回應,因為「無業權關係,裡面唔應該有電錶!」但既然村民無業權,為何政府不依法收地?對原居民「霸地」視而不見呢?理由好簡單,因為政府也明白,即使法律上土地屬於政府,但強行收地於理於情都絕對說不過去。


 林宇滔認為,路環,黑沙及九澳三條古村的問題已拖了多年,期間,原住民亦不斷想辦法去解決,但往往好似求助無門,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負起責任,盡快解決村民的真正訴求。 

2021年5月22日 星期六

社團資助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督 加強行政規管更應增透明 清晰澳基金資助目標定位︳2021-05-22 市民日報

 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指近年各類社團或機構詐騙政府資助的案件較為突出。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應該朝公開招標方向加強對各類公帑資助的監管,從資助申請計劃內容到事後報告都能讓公眾知悉,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督。他又期望澳門基金會的改革,應先確定資助目標和定位,及有清晰的資助標準和公開透明。

做好外判社會服務公帑有效運用

林宇滔直言,過去社團資助的監管肯定出了很大問題,尤其近年不斷揭發有問題的個案,故要加強規管方向沒有錯;但除了增加一系列行政規管外,透明度都很重要。

他指,政府要求受資助機構無限量增加行政手續和不斷要求提交更詳盡的資料,只會令團體花更多精力和行政量去應付審批,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要呃嗰啲會認真做齊所有資料,真係想申請資源為社會服務嘅團體只會卻步,申請少少資助要咁多資料。」

他說,加強對資助的監管,應該朝公開招標的方向,增加透明度形成公眾監督更重要。公開招標由標書、開標、判標,都是公開透明;標書內容、承投價格等資料均會公開,最敏感的自然是業界,自然會有人監督,總比閉門造車好。他坦言,不應把公帑資助社團「妖魔化」,外判社會服務做得好,是把政府的資源更有效運用到社會,把社團資助從源頭公開透明,有公平的規則,從申請報告計劃內容,到事後報告,都能讓公眾知悉,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公開透明對有問題的人士都是警惕,能增加犯罪成本風險,已經有很大的幫助。

勿妖魔化資助反需鼓勵更多申請

對於行政長官賀一誠都提出要改革澳門基金會,林宇滔說,留意到澳基會的工作有改進,包括把統一資助方向的交由部門去做,例如涉及文化的資助由文化局負責,教育的資助由教青局負責等,避免再出現重覆申請資助。但理順有關問題,把資助交回相關部門後,澳基會負責甚麼資助?他直言,澳基會本身就是「小金庫」,會章規章必須清晰,應好好思考澳基會資助的目標和定位,更重要是清晰資助的標準和公開透明。

他最後說,除了社團,所有受公帑資助的非牟利機構、非高等教育機構和高等教育機構,都需要接受全面監督,不應將資助「妖魔化」,反而是鼓勵更多人申請政府的資助,善用公帑發揮更大的社會作用,令公帑用得其所。



團體倡汲取教訓免故障頻現︳2021-05-22 澳門日報

 政府網絡系統近期多次出現不穩,衛生局健康碼系統及交通局巴士報站App昨日更先後"跪低"。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強調,不是要求政府系統不能發生任何故障,而是希望每次出現問題後能認真汲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並做好應對預案及系統壓力測試。

投放資源確保運作

林宇滔直言,任何系統無法確保任何時候均能正常運作,但健康碼系統作為市民日常生活必須使用的系統,包括進入公共部門、出入境等,使用率高,政府有必要投放資源及精力確保系統運作正常。

今次健康碼系統故障雖然受影響時間不長,但情況難以接受。形容是看似偶然但實質必然的事故,導致系統出現故障,政府似乎無太多應對預案。

做好系統壓力測試

月初健康碼系統遭到網絡攻擊而出現問題,實際上市面有很多成熟方案可以確保系統運作正常,"雖然係人哋主動攻擊,但有相當多成熟完備方案可以應對網絡攻擊。到底係政府冇買?冇用定係系統調校問題?作為電子政府、智慧政府,似乎屬低級錯誤,不能接受。"

有推測健康碼系統昨日更新,部門未做足壓力測試。林宇滔亦關注部門系統作壓力測試是人手操作抑或通過AI等科技模式,並希望政府詳細公佈系統故障的真正原因,提出詳細具體的改善建議,否則問題只會持續出現。



團體倡汲取教訓免故障頻現 | 澳門日報 2021-05-22

 【本報消息】政府網絡系統近期多次出現不穩,衛生局健康碼系統及交通局巴士報站App昨日更先後"跪低"。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強調,不是要求政府系統不能發生任何故障,而是希望每次出現問題後能認真汲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並做好應對預案及系統壓力測試。

投放資源確保運作

林宇滔直言,任何系統無法確保任何時候均能正常運作,但健康碼系統作為市民日常生活必須使用的系統,包括進入公共部門、出入境等,使用率高,政府有必要投放資源及精力確保系統運作正常。

今次健康碼系統故障雖然受影響時間不長,但情況難以接受。形容是看似偶然但實質必然的事故,導致系統出現故障,政府似乎無太多應對預案。

做好系統壓力測試

月初健康碼系統遭到網絡攻擊而出現問題,實際上市面有很多成熟方案可以確保系統運作正常,"雖然係人哋主動攻擊,但有相當多成熟完備方案可以應對網絡攻擊。到底係政府冇買?冇用定係系統調校問題?作為電子政府、智慧政府,似乎屬低級錯誤,不能接受。"

有推測健康碼系統昨日更新,部門未做足壓力測試。林宇滔亦關注部門系統作壓力測試是人手操作抑或通過AI等科技模式,並希望政府詳細公佈系統故障的真正原因,提出詳細具體的改善建議,否則問題只會持續出現。

林宇滔



2021年5月21日 星期五

政府推私人停車場充電設施指引值肯定 份額車位要三分二同意違善意不合邏輯︳2021-05-21 訊報 宇論滔滔

  截至去年底,本澳已有電動汽車 1,159輛、電動摩托車 180輛,相對於24.4萬的機動車總數,電動車的比例仍然是極低。本澳目前對電動車是實行免稅政策,加上電動車使用和維修成本相對較低,電動車已成為不少車主購車時的考慮對象之一。
  放眼其他地區,推動電動車發展的一大難點,就是要有足夠數量和分佈的充電設施,由於本澳大部分私人大廈停車位根本沒有充電設施,且目前本澳政府的公共的車輛充電設施僅有200個,加上政府至今對充電位仍是採取完全免費的做法,令公共充電位長期被佔用的情況屢見不鮮,就算連同開放使用的商業電動車充電位,實在也難以滿足目前逾千部電動車的需求,充電設施的杯水車薪,不單是不少車主的煩惱,也是市民未來考慮是否改用電動車的關鍵因素。
車位裝慢充澳極適合電動車使用
 其實對於澳門這種小城市,只要能鼓勵車主在自己的私人車位安裝一般的慢充設施(即家用13A插座),已幾乎可完全解決車主的充電問題,故澳門本來就是一個極為適合推動電動車的城市。再者,電動車能夠令道路車輛的污染排放減至零,對降低本澳空氣污染和PM2.5都有極大幫助,加上電動車較石化燃料能源效益更高,若能在發電端能採用再生或低碳的發電方式,其溫室氣體排放也選較傳統汽車為低,而不少發達的歐美國家及地區,也陸續提出最快2025年將會禁止石化燃料車輛入口,鄰埠香港也提出2035年禁止入口燃油車的目標,故推動電動車的發展,不單止對減排和健康有幫助,也是必然的國際趨勢!
 為此,筆者近年一直支持政府推動電動車發展的政策,包括在新建大廈應該要求發展商為車位安裝充電設施及配套,同時也應制訂明晰的指引,以方便私人停車場的業主申請在自己車位安裝慢充設施,為電動車使用者提供方便及轉用的誘因,政府也有配合並在月前推出《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下簡稱《指引》),但筆者收到不少擬在私人車位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市民反映,《指引》要求:「若以一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內的停車位(主要是2000年前以業權份額作登記),須按《民法典》要求取得停車場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相關要求根本難以做到,等同令本澳主流的份額制停車場業主,不能在自己的車位上安裝充電設施。
份額車位本可張貼告示裝充電設施
 更令筆者不解的是,自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於2018年8月生效後,筆者知悉有多個份額制停車位業主,按該法第十六條規定:"在樓宇入口的大堂及進行工程範圍附近的顯眼處張貼有關安裝充電設施的工程通知15日,同時如樓宇設有管委會,亦應一併以書面方式通知管委會的法定方式",依法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安裝車位的充電設施,並獲澳電安裝合法電錶。
  這意味著工務局在上述法律生效後,一直容許份額制停車場車位的業主,按該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安裝充電設施。但卻出爾反爾,在近月推出的新《指引》中突然改變一貫做法,加入份額制停車場業主根本難以做到的「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的申請要求,有關做法不單違背公共行政的一致性原則,也明顯違背政府近年推動電動車車主自行安裝充電設施,推廣電動車使用的施政方針。
九六年前法律不容停車位獨立登記
  筆者為此翻查歷史資料,本澳目前的私人停車場的車位業權主要分成三類,包括:獨立業權停車位、份額制停車位、屬建築物共同部分之停車位。據《論澳門特區停車位的類型及其所有權》一文指出,導致本澳停車位出現複雜所有權的狀況,主因是由於1996年前本澳沿用《葡萄牙民法典》規定,「本身構成一獨立部分之獨立單位,如與其他獨立單位相互區別及分離,且具有本身之出口以通往分層建築物之某一共同部分或街道者,方可成為分層所有權之標的。」故在1996年前,因停車位並不符合「獨立單位」的概念而不能作出獨立登記,故這些停車位只能透過「份額制」方式來進行登記。
 直到1996年7月31日,澳門立法會才自行制訂澳門的分層所有權法律制度,並廢止原有《葡萄牙民法典》裡有關分層所有權制度的規定,明確了即使停車位沒有完全獨立的空間和進入口,只要停車位空間上有充分的界線作為區別,便可以成為分層所有權的標的,也可以視為獨立單位作出登記。
由於本澳在九十年代初經歷了建築業的高峰,故本澳目前大部分高層大廈的停車位,均是以「份額制」方式登記,法律界早有意見提出要理順「份額制」停車場的問題,並建議通過修法或法律程序等,將「份額制」停車位改為獨立單位作出登記,只是問題一直未被重視關注!
份額車位要求較公共部分車位高違邏輯
根據指引,若為獨立業權之停車位,只需在大堂張貼工程通知十五日及書面通知管委員會;但若以一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內的停車位(主要是2000年前以業權份額作登記),須按民法典要求取得停車場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
若停車位業權登記屬建築物之共同部份,則須按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要求,取得經出席會議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的過半數票通過,且其份額至少須在分層建築物總值中占百分之十五同意。
必須指出,「份額制」停車場的業權明顯較車位登記屬建築物共同部分為清晰及爭議更少,但當局對「份額制」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獲得同意的要求(三分二同意)竟較車位登記為公共部分更高(大會過半且份額不低於一成五),要求明顯不合邏輯,更違返善意原則!
車位裝充電設施實屬必要工程
  筆者也必須指出,在《指引》推出前,工務局一直容許「份額制」車位按第14/2017號法律第十六條規定張貼十五日通知及書面通知管委會的安排是符合法律精神和善意原則的。首先,「份額制」車位當年僅由於因為當時法律限制未能登記成獨立車位;再者,「份額制」停車場可理解成為一個分層大廈,份額車位安裝充電裝置在現今時代,也相當於在分層大廈的共同部份進行對獨立單位屬必要的工程的情況。因為全球各地都制訂了淘汰燃油車的時間表,未來電動車將成為主要車種,故在車位安裝充電設施,實在是屬在一個單位內、屬各子單位的共同部分進行對使用子單位屬必要的工程。
  必須指出,五年後全球各地已開始陸續禁止入口燃油車輛,電動車將成為本澳未來車輛的主流只是時間問題,就現時私人大廈安裝充電裝置的問題,政府必須要積極面對和提出可行的解決辦法,一方面應考慮法律界提出多年的意見,應該通過修法或法律程序,將目前本澳主流的「份額制」停車位登記,理順利獨立車位登記,從源頭上解決這個歷史問題。同時,也應該從立法原意和善意原則,將「份額制」停車位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程序,與獨立業權車位的一致,至於屬大廈公共部分登記的停車位,也應協助制訂更清晰的指引,讓同一大廈的所有車主,可以同一個大會決議申請為自己的車位安裝充電設施,而非每個車位安裝都要再召開業主大會。
四月已函工務司未獲回應將入信廉署申訴
  為此,筆者四月初已就理順私人大廈充電設施的問題發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並抄送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環境保護局,期望司長協調轄下部門做好溝通,方便市民配合政府政策,但可惜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為此,筆者將就此事發函廉政公署提出行政申訴。
最後,筆者寄語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不是說出來給市民聽,而是應做出來讓市民感受的!


廉署指社團機構「呃資助」居高不下 林宇滔:缺乏公開透明的「陽光」制度︳2021-05-21 力報

 澳門廉政公署2020年工作報告提及,去年各類社團或機構詐騙政府的案件高居不下,移送檢察院的18宗案件中,更有八宗涉及詐騙公帑等罪,涉及金額逾200萬澳門元。有評論員認為,澳門的資助審批應該要更公開透明,否則再講更多嚴格審批都沒有用,甚至會令資助審批走向極端化。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受訪時表示,「呃資助」問題在坊問一直有傳言,現時社會資訊發達,市民投訴意識提高,所以案件數量增加,而整個資助審批出現這個問題,根源主要是「公開透明」方面。林宇滔認為,社團及機構申請資助時,基金會除了要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外,還要公開申請者的報告(除涉及私隱外),至少讓公眾清晰明白申請者的目的及申請原因。

林宇滔亦指出,向政府申請資助者是應該要受公眾監督,這樣會令「申請資助」建立良好氛圍,且可以起到行內人士互相監督的效果。林宇滔坦言,就是不透明的機制,過去監管不足,令社團及機構申請資助某程度上成為「負面」的事,但其實申請資助不一定是負面,有些團體真的為社會發展而作出貢獻,只是沒有一個公開透明的機制,而有效的監督是會推動社會進步,認為所有操作應該是「陽光」的情況下進行。

他亦直言,現時政府在申請資助上變得較為嚴格,是有所進步,但「一味嚴格」卻沒有公開透明及公平機制,是不等於可以令實際情況有變好,最後反而可能會令申請資助走向「極端化」,一些真正為社會發展的團體卻因為當局「一味嚴格審批」導致申請卻步,反而令「呃資助」的團體就無所謂的不斷提交申請,當中缺乏公開透明的把關,隨時令情況變得更差。



2021年5月14日 星期五

公共泳池私教應傚香港分區規範 只重申不容私教是離地官僚思維︳2021-05-14 訊報 宇論滔滔

  有家長在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不滿家傭攜帶小童到公共泳池跟私人教練學習游泳時必須購票,又對新花園泳池欠缺親子更衣室感到不便。體育局致電電台回應時重申,根據「體育局游泳池使用總則」規定,12歲以下小童須在成人購票及陪同下(最多兩名兒童)才可使用游泳池。局方轄下所有體育設施包括公共泳池,在公眾開放時段均不容許私人教練授課。局方一直採取措施令有關私人教學運作不暢順,如發現有私人教學,前線工作人員會制止,市民亦可即時反映。此外,轄下9個公共泳池中,7個已設有親子更衣室,剩餘的鮑思高泳池亦將會增設,而新花園泳池因屬舊建築及空間不足,當局正設法優化。
公共泳池私教是「不能說的秘密」
  若根據現行規則而言,局方的回應並沒錯,且局方確實有採取措施令公共泳池私人教學不暢順,例如花公帑在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入口專門建造大幅磚牆,阻礙家長和教練在泳池入口交接等。但人盡皆之,澳門大部分家庭都沒有會所泳池,就算有,不少都同樣不容許私教,故在公共泳池私教的問題在澳門相當普遍,由筆者兒童年代至今二、三十年從未間斷,實際上也未見當局有嚴格執法(甚至應說是從未執罰),原因很簡單,因為公共泳池私教是剛性需求,當局強行執罰只會引起強烈反彈,只是當局既然早知問題,為何多年來仍未敢面對核心問題,對公共泳池的私教進行明晰規範,既滿足公眾需求,又能做好規範和避免對其他游泳者造成影響?
  新聞出街後,筆者接到不少家長反映,體育局一再重申公共泳池禁止私教的規定,只是突顯官員離地的官僚思維,批評官員講法是「何不食肉糜?」如果政府或泳總的游泳班能滿足需求,家長怎會花錢聘請私教?要知道,泳總游泳班、體育局的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及暑期游泳班都根本難以抽中,加上官方游泳班通常一名教練同時教授六至八名,甚至更多的學員,而私教能夠一對二、三,甚至一對一,能夠讓兒童更快學會游泳和提昇水平,都令私教游泳成為剛性需求,成為不少家長僅有的選擇。
官方游泳班遠未滿足實際需求
  雖然體育局稱,一直舉辦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並於每年暑期活動提供逾 6,200個游泳班名額,游泳總會亦全年開辦不同年齡層的游泳班,表面上學額不少,但有業內人士就推算,澳門官方統計零至十四歲的人口約為九萬一千,若按比例推算三至十二歲兒童學游泳的主要族群約有六萬五千,假設當中有一半人想學游泳,游泳學額的需求就高達三點三萬。不諱言,單靠官方的效率,要通過泳總及暑期活動的游泳班滿足目前龐大的兒童游泳學習需求是不現實的。
  據業內不完全估算,目前私教人士有逾百人,且主要授課場地均在公共泳池,多年來政府對私教其實一直相當「包容」,基本上從未執行在公共泳池禁止私教,與其公開表示不容許公共泳池私教,明顯是「講一套、做一套」,故有體育界人耳語,認為家長在電台說了 「不能說的秘密」,但筆者認為,面對、解決和規範「不能說的秘密」才是官員應有之責和為官之道,也是澳門成為一個更進步、公開、透明的社會的必由之路!
澳門規例從無排除公池私教
  翻查資料,規範澳門體育局設施使用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實際上並未有限制體育局的場地或泳池進行私教,只是「體育局游泳池使用總則」第四條規定:「在開放時段內,禁止進行任何教育或培訓活動,但體育局組織或批准之活動除外。」意味著只要體育局批准,公共泳池是可作私教的。再者,體育局的宗旨為指導、鼓勵、協助及推動體育運動,協力為體育發展創造必要條件,故在需求殷切下,規範公共泳池的私教,不單符合法律要求,更是體育局的職能之一。
  值得留意的是,根據「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七月公佈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雖然香港《公眾泳池規例》有訂明:除獲許可,公共泳池不得進行商業行為,包括私教等,且也有市民投訴有泳客在公眾泳池內進行私人或集體泳活動,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但公署認同康文署所指,授泳活動有助推廣游泳,並且確有不少市民需要利用公眾泳池習泳,故容許市民在公眾泳池內授泳的做法,符合該署推廣游泳運動的目標和職責。再者,有數據支持有設「公眾授泳區」的公共泳池,相關投訴有明顯回落,有助平衡各類泳客的需要,故公眾認為,康文署應積極考慮利用「公眾授泳區」將授泳人士與一般泳客分流。
港泳池分區私教成功值借鏡
  只是由於沒有設立「公眾授泳區」的公共泳池相關投訴自 2016 年有上升趨勢,故公署建議康文署應就所有公共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制定統一政策和機制:如目前設立「公眾授泳區」與否僅取決個別泳池及主管的判斷,故公眾認為公署應制訂設立「公眾授泳區」的統一標準;並且應加強「公眾授泳區」的管理,包括限制教授人數,使用人數上限等。報告亦指出,康文署通過將較多人使用的公共泳池劃分為「公眾授泳區」、「團體租用區」、「公眾循環泳區」、「公眾游泳區」等,不單可減少授泳人士與其他泳客的磨擦,亦提升不同需求泳客使用泳池的滿意度。
  儘管香港康文署被申訴專員批評未有就所有公共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制訂統一的標準,但相對澳門體育局無視實際的公眾需求,只是一再重申公共泳池不容許私教的規定,康文署的思維明顯較澳門的更務實和貼地,且香港通過設立公眾授泳區,減少私教與一般泳客使用的磨擦也絕對適合澳門參考應用。
泳池使用率高早應分區管理
  筆者也請教過不同的泳客、教練及家長等,大家都不約而同表示,本澳公共泳池使用率甚高,尤其一些近居民生活區的泳池,以及暑假及周六日的黃金時段,更是人滿為患,近期雖因疫情關係,當局需要限制入場人數及分節開放等,情況稍有改善,但因本澳公共泳池均沒有分區管理,就算沒有私教問題,一般泳客使用間也有不少矛盾和磨擦,如能參考香港將公共泳池劃為不同區域,讓不同需求人士能夠有秩序進行游泳活動,對所有使用者都是好事!
  還有一個筆者必須指出的核心問題,就是本澳公共泳池不單整體數量不足,也出現區域分佈不均的問題,如新口岸皇朝區及澳門半島的西區和南區均完全沒有公共泳池。筆者一直倡議,政府有必要在總體規劃中加入人均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休憩、體育、綠化設施)的規劃標準,以便未來在各區的詳細分區規劃中,按區域實況規劃各類社區設施,確保不同區的不同社區設施需求得到科學規劃和滿足。


2021年5月12日 星期三

林宇滔:做好球場管理按序分流︳2021-05-12 市民日報

對於觀音像休憩區多功能球場兩種球類交替使用,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指出:澳門空間有限,場地選擇不算多,混合場地有必然的需求,並考慮到該區有意設置其他運動場所,讓市民對場地有更多元化選擇,因此交替形式的設計原意可以接受,亦是無奈的選擇。

對於每小時輪候1次的設置,他直指當局判斷錯誤,強調「該場地的問題並非太多人踢足球或打籃球,而是場地管理問題。」澳門自由波地管理,當局並未認真與社會溝通及完善,而市政署目前的想法,則是以「自由波地,先到先得」來實行場地使用,若果是籃球場和足球場單獨分開處理,民間也有「跟隊」等不同形式處理,問題不大。

籃足球每小時交替用錯方法

林宇滔指,混合場地重點在於不同球類的場地使用分流,他建議當局採用日子或星期分流,「例如星期一、三、五踢足球,星期二、四、六打籃球,星期日再決定是否半日分,或以單雙日交替,設置使用秩序。」他強調,場地在繁忙時段使用者較多,非繁忙時段作其他球類則問題不大,重點要有清晰次序,從而提高場地使用率。

林宇滔認為,只要明晰操作,例如方便公眾上網查閱等,也能有助管理,現時1小時的設置,只會降低場地使用率,「大家辛辛苦苦約班朋友去打波,最後只能打1個小時,還未計算跟隊時間。」他指出:每個小時的交替設置似乎用錯方法,應該更適用於較受歡迎的兒童遊戲區。



石油氣瓶漏氣險些惹禍 意見促完善法規明確監管︳2021-05-12 力報

 對於昨(11)日有石油氣瓶在運送途中發生漏氣驚險意外,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指出,今次事件凸顯了儲存器具的安全問題,促請當局作詳細調查並公開報告,行業亦需檢視其他石油氣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嚴格按照規定操作。此外,林宇滔指出現時本澳未有正式部門監管燃氣安全,法規亦已跟不上社會發展,建議盡快修訂相關安全規章,以及明確監管權限部門。

早於2016年,本澳曾有運輸石油氣車輛起火,所幸無引發嚴重意外。林宇滔指出,本澳對於運送石油氣罐及液體燃料的車輛安全守則實施逾30年,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參考鄰近的香港,對於運輸石油氣車輛有較詳細發牌規定,列明各項安全條件,包括可以在車外操作的緊急停車掣,並由機電工程署每年作檢驗。林宇滔建議當局在《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立法過程中,需就燃料運輸車輛的各方面安全標準作出詳細規範。

林宇滔進一步指出,無論從石油氣瓶、運輸車,到爐具、輸氣喉管、熱水爐等,「由頭到尾都未有一個正式部門規管」。他認為,工務局新成立的機電廳除了監管升降機設備之外,還應該負責規管燃氣安全問題,「將所有問題納入正軌」。

另外,根據第8/93/M號法令核准的石油氣氣罐規章,所有氣罐及零件須在每次入氣後接受一項密封測試,測試時間必須足以證明沒有任何漏氣情況,該測試是以浸水或任何其他同樣有效的方式進行,違反者可處以澳門幣4,000 至20,000 元罰款。



2021年5月10日 星期一

祐漢7棟成政府舊區重建下最大受害者 林宇滔倡推優惠政策吸引業主參與重建︳2021-05-10 捷報

 祐漢新村7棟至今樓齡已將近50年,大廈石屎剝落、鋼筋外露、塞渠漏水等普遍,並衍生衛生、治安、安全等問題,困擾區內居民,重建已是刻不容緩,然而特區政府提出重建該7棟大廈已經16年,歷屆政府也只是「空談」重建問題,工作毫無寸進。都更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政府都更態度是任由大廈自生自滅,推動重建態度消極,令祐漢7棟成為政府舊區重建下的最大受害者,現在的關鍵是政府的立場,如果是想推行都市更新,便應盡快完成都更法立法,並推出優惠政策吸引和鼓勵業主、發展商參與重建,方能真正落實本澳都更工作。

16年前已提出重建祐漢7棟成新小區

早在2005年的運輸工務範疇施政報告,便提出「在過去美化和整治城區的工作基礎上,2005繼續推進舊區重整的工作,已初步完成重建祐漢區數幢舊樓的規劃設計,並會繼續收集社會意見,不斷完善方案,致力將重建範圍建設成為具完善社區功能的全新住宅小區。」2006年,政府便向當時的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介紹3個「祐漢重建區用地規劃」構思,三項構思均為建築40層以上樓宇,分別在於建築密度。3項構思中,預計最少提供1,940個單位,最多提供3,200個單位;估計完成重整後,區內可容納最多1萬人。接著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亦曾在2007年委託理工院開展了「祐漢新村居民生活現狀調查」,在2010年起對祐漢7棟群樓住戶進行家訪,並進行過分析研究,在2012年公佈「祐漢7棟群樓住戶現狀分析報告」。林宇滔直言,多年前相關調查結果與日前都更公司公佈的入戶調查結果差不多,數據和推算結果變化不大,都是住戶中只有約3成是自住業主,接近1半是租客,當中有大量外僱租住其中,樓宇狀況惡劣,所有結果都是預計之中。

政府都更態度是任由大廈自生自滅

然而在完成入戶調查後,下一步都更公司想點呢?林宇滔認為,做更多調查都沒有用,因為大部分業主都未就重建達共識,加上都更公司沒有任何立場。參考香港都更做法,在公佈要對相關樓宇重建後,下一步便是凍結人口,後續便是落實收購業權和重建工作,惟澳門現時連《都更法》都未立法,對極具爭議且是重建關鍵的降低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上,當局仍未有方向,報告亦提到受影響業主和住戶的補償問題,究竟政府對都市更新是抱持甚麼態度呢?如果是把都更放在社會優先工作,例如台灣,便是提供誘因,吸引樓宇進行重建,包括贈送地積比,容許發展商即使在重建地段不能使用增加的地積比,也可以在其他土地使用相關地積比,興建餘下的單位。所以,現在關鍵是政府究竟是否想推動都更,推出優惠措施吸引小業主和發展商參與重建。

不過他也承認,這些優惠政策難免會引起社會爭議,可能會有人覺得是「益咗發展商」,或者「益咗小業主」,但問題是究竟社會和政府想不想做都更?現在政府的態度便是任何該7棟大廈「自生自滅」,明顯的做法便是「一定要百分百小業主同意才啟動重建,小業主自行解決建築費,若有地積比剩餘的話便允重建商加高增加單位數量」等等,非常消極地推動重建工作。

林宇滔謂,「自生自滅」的結果,便是難以實現重建,因為第一步「收樓」已經做不到,集齊百分百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根本就不可能,每屆政府都會提一提祐漢7棟重建,每5至10年做一次入戶調查,自2005年政府「出口述」宣佈會重建祐漢7棟樓宇後,由該刻開始,「要落釘的人已落釘」,有人大量收購上述大廈的住宅單位,等待將來舊樓重建收購或發展時獲得賠償,不會再有人願意再投放資源去維修保養大廈,因而大廈環境惡劣屬正常。他曾到過現場,大廈外牆出現鋼筋外露,單位內更有跌石屎問題,對居民來說非常危險,最慘的是居住在大廈的小業主,祐漢成為了政府舊區重整下的最大受害者。

林宇滔指出,過去澳門有多棟被列作危樓要拆卸重建的樓宇,鉅富花園、福寧大廈、明興樓,甚至善豐花園,都毋須等政府的都市更新,小業主均已自資重建,事實也證明:「如果你相信政府政策,等政府幫你,咁可能就要等15年都毫無進展喇!」

單棟重建效益不大未能改善社區設施

都更公司日前透露,祐漢 7棟樓群中,已接洽其中 1棟樓群逾 7成業主,其他樓群只有 4至 6成業主聯絡都更公司,祐漢樓群重建具有一定挑戰性,為加快重建,都更公司將採取逐棟解決方式,優先重建業權收集完成的樓群。林宇滔批評,若採單棟重建方式,是完全沒有效益,達不到當初政府希望整個片區規劃的效果,更不可能釋放社區、公共設施空間,令區內社區環境得以完全改善。況且,祐漢新村大廈內除了住宅單位,還存在很多地鋪業權、住宅變商用等爭拗,這些問題要如何解決,當局至今也沒有方案,所以他相信,祐漢7棟單棟重建也很困難。

林宇滔又提到,都更法作為一個整體政策,法律適用範圍應是全澳樓宇,若因祐漢7棟被列為都更試點,小業主和重建商獲得更多的政策優惠,便會對其他需要重建的大廈小業主造成不公,政府是有責任協助小業主重建,但要負多少責任,政府心裡要清晰。



2021年5月7日 星期五

電梯強制年檢立法捨易取難 保檢分家政府卸責全民買單︳2021-05-07 宇論滔滔 林宇滔

 乘搭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等,幾乎是每個市民每日都會做的事,但相信不少市民也不知道,澳門至今竟然仍未有升降機強制年檢制度。根據工務局資料,本澳有向當局登記的升降機類設備共 9,200多部,其中升降機 7,500多部,自動扶梯 1,600多部和自動行人道 50多部,當中准照場所(須政府發牌運作機構或商號)、政府部門擁有的升降機類設備 5,200多部;其餘 4,000部是向局方登記的私人住宅樓宇電梯,當中僅有2,400多部有提交安全運行證明書,意味本澳最少有四成的私人住宅電梯,並未有做強制年檢,其安全保障成疑!

四成私樓電梯未按《指引》強制年檢
翻查資料,早在2002年工務局已完成《升降機監管的法律》草案並向業界作諮詢;2006年,政府表示會藉工務局改組成立機電工程處規管包括電梯的機電安全,但拖沓多年立法仍未見蹤影!為應付社會壓力,當局2013年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下稱《指引》),並通過:推出行業標準、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要求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下稱「安全證書」)、抽查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等五個方向規範其安全。但指引屬非強制性且無罰則,當局只可對不遵守指引的登記保養維修公司作出公開警告或除名處分。
儘管制度屬自願性質,但因《指引》要求參與計劃的公司,必須申報旗下維修保養的所有電梯,除非有個別公司不會保養任何准照場所或政府部門的電梯,否則其保養的所有電梯都變相必須參與計劃。故計劃之初,當局表示九成電梯有參與指引進行年檢,並將按《指引》執行經驗推動立法!
2013年推《指引》政府換界後形同虛設然而,隨著政府換屆,工務局對《指引》執行採取放任態度,令其執行形同虛設!筆者團體2018年隨機抽查本澳七個有張貼「安全證書」的私人屋苑電梯,發現當中僅有一份「安全證書」在工務局網站核實成功,其餘六份均是「查詢的編號不存在」。此外,根據當局「升降機類公司登記」的網頁顯示,52家公司中僅有7家登記仍然有效,僅佔13%,反映當時大部分張貼的「安全證書」並未按指引作出申報!
為此,筆者團體將相關資料轉交廉署,要求當局徹查政府在執行和監管《指引》上是否存在行政失當,並在強制電梯年檢立法上是否存在不作為及失職?
廉署在去年底回覆中列舉工務局執行《指引》存在眾多問題:包括工務局網站沒有及時更新升降機類設備公司的登記名單;2018年僅約 4成升降機按指引作年檢申報;每年平均逾5成8的困升降機求助個案來自私人樓宇,但工務局卻從不抽查私人樓宇電梯,而只抽查保養狀況一般較佳的准照場所及政府部門的升降機設備,實有選擇性抽查之嫌!廉署更揭發,當知道部分行政機關升降機類設備抽查發現未達標的問題時,工務局竟然未盡通知及跟進責任通知相關部門維修或暫停使用,變相置公眾於危險而不顧!故筆者無法認同廉署指當局不存在行政失當的結論,又不公開調查結果的處理方法。但客觀而言,廉署調查足證筆者對工務局的投訴屬實,故在廉署報告出台前,政府在2021年的施政報告中,已明確會將《升降設備安全責任及處罰制度》明確納入法律提案項目中。
諮詢文本建議與現行《指引》完全不同
對政府推出終於承諾今年立法要求升降機類設備強制年檢,並進行《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筆者本感欣慰,但當細閱 "諮詢文本"(下簡稱"文本")後發現,文本竟然提出與現時自願性《指引》完全不同的監管制度,筆者實在摸不著頭腦!
例如"文本"建議升降設備擁有人有維修保養責任,須為升降機設備登記並分別聘請2間公司作恆常保養維修和檢驗,檢驗公司不可做維修保養工作,且檢測公司專業人員最少一年沒有從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等(下將簡稱"保檢分家"),而沒通過年檢的升降設備會被即時停用。但本澳市場規劃有限,且大部分公司及專業人員均有從事電梯保養工作,目前僅有一、兩間機構符合"文本"中的檢驗機構資格的要求。
儘管工務局表示,當局現時對升降機類設備的檢驗工作均判予澳門 1間實驗室負責,費用不太昂貴,相信分攤後每戶業主需承擔的費用不會很多。但筆者必須指出,正如廉署報告,目前政府抽查5%的的准照場所及政府部門升降機設備,且沒有抽查平均保養狀況較差的私人樓宇升降機設備。今後立法若按"文本"制度執行,有關檢驗機構需作檢驗的升降機類設備數目將較目前飆升三、四十倍,不單止可能無法及時檢測,且供不應求下,檢驗費用也可能大幅飆升。
"保檢分家"增業主開支無助提升保養安全
業界表示,以目前的市價計,單是額外聘用檢驗機構對升降機作年檢的費用估計要逾三千元,如果一次未能驗收,就要再付年檢費直至通過為止,意味市民電梯年檢費用將會有一至兩成以上的增長,此幅度還未計及法律生效後,檢驗機構或因需求大增而加價。
業界更指出,"保檢分家"與提升升降機保護維修水平及安全並無必然關係,更可能導致只重視通過年檢、不重視非檢測項目或內容的恆常保養及維修,對一些未有即時影響的問題視而不見,對整體升降機設備的保養維修質量及技術水平提升並非好事!而執行類近制度的台灣及內地,都出現不少問題,最後只能通過政府大幅提升抽檢力度補救,得不償失!
《指引》可行只需強制執行加強抽檢即可
公共政策的推行有一個金科玉律—"無問題就不要改動!"多年來本澳電梯安全最大的漏洞在於政府遲遲未有立法強制年檢,且政府選擇性抽檢!對於已自願嚴格按《指引》執行的准照場所及政府部門的升降機類設備保養維修及安全整體而言是合格的,亦未曾出現大意外,故當局只要立法強制年檢及做好相關的執行監管和抽檢把關工作,並在有專業公司及人員違規時作出處罰,已可有效保障本澳九千多部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運行及市民安全。
有業界人士指出,政府事前並未就新制度向業界諮詢意見,也不明白政府為何要捨易取難,突然要在本澳推行從未實行過的升降機保養維修和檢驗分家的制度。
筆者認為,"保檢分家"唯一的好處就是將政府的監管責任和工作量降到最低,這也符合政府所謂精兵簡政的方針。但必須指出,"保檢分家"實際上是將電梯安全監管的大部分責任"轉嫁"給市民,市民無選擇下要用較現在更高昂的費用聘請維修保養公司和檢驗實體,才能將安全責任轉嫁,但"保檢分家"卻未見能夠提升電梯維修保養水平及安全。換句簡單話說:政府為減少自身對電梯安全監管的責任,要市民用更高費用埋單!
增電梯維修培訓認證考核吸引年輕人入行有業界人士指出,政府事前並未就"保檢分家"向業界諮詢意見,更認為《指引》2013年生效後,本澳電梯維修保養水平較過去已有明顯的提升,只是政府及後並無嚴格執行《指引》及進行監管抽查,導至《指引》形同虛設!故目前最合理、務實可行的做法,是將立法將《指引》由自願性變成強制性,確保所有電梯有定期進行保養維修及依法作年檢,並加強抽查力度及對違規公司及專業人員處罰,已可確保本澳電梯的整體安全!
業界亦指出,行內本地維修人員平均年齡不輕,長年僅靠外僱填補職位,考慮到現時本澳經濟環境不佳,政府更應通過立法升降機強制年檢的契機,積極推出更多培訓課程及考核認證,吸引本地年青人士進入電梯維修行業,這對解決一地就業及行業長遠發展及質素提升,都屬雙贏之舉!



2021年5月4日 星期二

總規諮詢報告出爐 特首承諾 疊石塘山保留作綠化區︳ 2021-05-04 力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下稱《草案》),於去年9月4日至11月2日完成為期60日公開諮詢,當局已完成編製有關《諮詢總結報告》(下稱《報告》)及《意見匯編》正式對外公布。《報告》認為社會基本認同草案提出把澳門建設成為快樂、智慧、可持續及具韌性城市的規劃願景。行政長官賀一誠上月30日出席活動後表示,《報告》中有193條意見不認同將路環疊石塘山劃為居住區,他承諾政府會聽從社會意見,將疊石塘山保留為綠化區。 【本報記者陳宇東、梁啟迪報道】

而對於是否維持新城D區填海,公眾認同和不認同的意見數量相若。《報告》回應,會在後續工作中結合城規會意見,綜合分析決定。

新城D區填海保留

賀一誠指,D區填海是會保留;而A區和北區之間水道位置便需要繼續向中央進行申請。至於D區的填海工作會何時開始,賀一誠直言,因目前沙的貨源緊張,C區的沙都不足夠,因此目前C區已「Delay(延遲)咗好耐」,因此D區的開展還需視乎沙源。

此外,根據澳門輕軌公司公布輕軌東線方案諮詢總結報告,社會普遍認同建設輕軌東線,而有關目前工作進度。賀一誠表示,目前已委託第三方進行設計及進行有關標書標底的工作,要上述兩項基礎工作完成後才可進一步開展投標工作。

《報告》共收到1,265份意見,拆分整理出4,939條意見。對應諮詢文本內容,劃分成三個層級(八大類別、43個議題、116個具體話題)進行分類細化分析。在4,939條意見中,歸納為「認同」的佔1,950條、「不認同」佔884條、「中性/其他」佔2,105條。

其中,關於《草案》提出重新將本澳土地劃分為18個規劃分區,共收到185條意見,當中表示「認同」的意見20條,表示「不認同」的意見有88條,以及「中性/其他」意見有77條。

「不認同」的意見包括應使用原本堂區名稱;不同意使用一系列沒有靈魂及價值的名稱,應保留一直沿用的具歷史價值、有典故、有感情、且具有城市魅力及澳門特色的原分區及其分區名稱等。

分區應使用澳門特色區名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當局設計的分區名稱與社會習慣使用的地方名差距較大,例如「中區-1 」或「中區-2 」等,並不是一個好的名稱,建議應該用一些較為富有澳門特色的區名。

除了分區名稱外,他指出社區人均設施標準才是落實詳細規劃的重要指標,但在報告中卻未見一字。他形容此文本只是用以滿足法律最低要求,當中缺乏了很多重要指標,到將來落實詳細規劃時可能會產生很多爭議,例如總規諮詢文本中各分區基本都沒有提出因應景觀維護需要,作出明確清晰的高度限制。

對此,他促請政府應明確南灣湖C、D區各地段的詳細建築限高,以維護西望洋山至舊大橋的視覺聯繫,確保公眾能從主教山山上120度的視角俯瞰海面,以及從海上仰望山上,均不受過高建築物的遮擋。

根據《城市規劃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公布後,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將相關文件送交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須於60日內發表意見。在收到城規會意見之日起計90日內,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對居民及城規會意見進行綜合分析,編製最終報告呈交特區政府按法定程序進行後續工作。


林宇滔抨諮詢文本無對獨立檢驗商作好規管 政府應把好升降設備第一關︳2021-05-04 市民日報

 政府正就《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文本進行公開諮詢,就文本建議由檢驗實體對升降設備進行每年1次定期檢驗,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在維修保養實體外,再增設檢驗實體負責年檢,卻看不到政府對所謂獨立檢驗商有何把關,質疑政府將監管責任推給檢驗實體,他強調政府應做好升降設備第一關的把關責任。

林宇滔表示,升降機規管制度拖了很多年,2002年政府已提出會對升降機安全規管立法及推行強制年檢,一直拖至2013年推出自願性質的指引,但政府在執行力度上明顯不足,傳新澳門協會曾致函廉署,認為整個指引制度根本形同虛設,且拖延立法多年,其後廉署報告有列舉工務局執行指引存在的問題。

機械化泊車升降設備應納規管

他強調,絕對應立法規管升降設備,關鍵是將現行指引的自願性質變為強制性,然而是次文本提出的制度,似乎是套全新制度,更似乎參考了台灣的做法,建議由檢驗實體對升降設備進行每年1次定期檢驗,但他質疑特區政府是盡可能將監管責任推給檢驗實體,工務局只負責抽查,但具體抽查率,以至抽查得是否足夠,有否足夠的檢驗商,政府都沒有提及。

他亦質疑看不到政府對所謂獨立檢驗商有何把關,不排除只會出具檢驗證明書,實際卻沒有檢測維修,過往台灣都出現很多有關情況。

他續說,文本提出維修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需完全獨立,1年內曾負責維修保養的公司,不能擔任檢驗實體,但實際上能否做到?他直言現時本澳根本缺乏檢驗商,相信只有土木工程實驗室及澳大的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倘所有大廈都只能找該兩個實體,檢驗價錢會否提到很高,有關實體能否承擔大量檢測,以至居民有否其他選擇?都是很大的疑問。

他直言,中間增加檢驗實體一環是架床疊屋,「搵人做埋政府嗰份」,最終監管責任應該由政府承擔,他反問按政府的邏輯,為何驗車需要由政府負責,且驗車中心每天大排長龍?他強調,政府應做好升降設備第一關的把關責任,否則將來推出法律只會引來混亂,最終未能保障升降設備的安全。林宇滔最後提到,文本沒有把機械化泊車系統的車輛升降設備納入規管範圍,他對此有所保留,認為有關設備亦應納入規管。


2021年5月2日 星期日

訂法規明確土地分類 傳新協籲總規需數據支持︳2021-05-02 澳門日報

 城市總體規劃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出爐,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始終認為,草案缺乏足夠數據和指標支撐,將難編制符合本澳各區所需的詳細規劃。促政府及早制訂土地分類及次分類的行政法規;後續制訂總體規劃的時候,清晰數據指標。

總規草案有不少爭議性話題。剛諮詢不久,政府官員提出棄填D區。到諮詢結果出爐,特首表示由於大眾希望保留D區填海規劃,故會繼續。

林宇滔認為,D區本身存在於草案,諮詢期間提出棄填應重做總規,並應提供數據支撐,包括如何平衡社會發展和居住需要、水文分析,才可充分討論。如今決定繼續填,也要向公眾說清楚理由,"唔係咁簡單你話填就填",民意固然是重要考慮,但支持與否也要有清楚的理據,認為文本中並沒有清楚交代。

倡惰性物料填土

此外,他認為政府原考慮D區填土採用經篩選的惰性物料作為部分填土物料,現在C區填海工程出現海砂不足,大可用惰性物料填土。

諮詢中南灣湖C、D區發展高度與用途受到關注,林宇滔強調,所有海岸線都應還岸於民,但是否整個CD區全部劃作休閒綠化,要慎重考慮,例如附近有西灣湖與旅遊塔中間的休憩空間可作利用,休憩空間在近海一帶應集中更多。

早前初院刑事樓周邊的司法大樓規劃,建築限高遮擋了部分景觀,他認為降低十米、八米高,符合社會整體期望和景觀保護。C、D區最關鍵是,高度保護要更嚴謹,確保由主教山望開去,理論上能夠看見整片海面,包括舊大橋的整個景觀。

疊石塘綠化正路

草案將疊石塘山劃作居住區,林宇滔表示,總結報告解釋原意在"職位平衡",但亦難以接受,該處建住宅與職位平衡並無實際關係,附近已有相當的住宅和公屋,現政府決定保留作綠化區是非常"正路"的操作。

他稱,工務局至今無按"城規法"制訂規範土地分類及次分類的行政法規,將衍生越來越多問題,如將高爾夫球場納入"旅遊娛樂區",如同路氹城的區分,明顯不合理。若要確保高爾夫球場將來不變成真正的旅遊設施,則要有清晰的細分類,作為旅遊設施下的綠化或高爾夫球設施。

林宇滔坦言,總規草案似"應付式交功課",只為滿足"城規法"要求,土地次分類的行政法規不盡早制訂,製作細則性的分區詳細規劃時會遇到很多問題。草案中亦欠缺明確的數據和指標,以作為下一步詳細分區規劃時的參考,並非一份令人滿意的總規。希望政府部門後續制訂總體規劃的時候,將數據指標更加清晰,避免將來製作詳規時造成更多無謂爭拗、使執行困難,例如要明確南灣湖CD區的階梯限高。



訂法規明確土地分類 傳新協籲總規需數據支持

【本報消息】城市總體規劃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出爐,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始終認為,草案缺乏足夠數據和指標支撐,將難編制符合本澳各區所需的詳細規劃。促政府及早制訂土地分類及次分類的行政法規;後續制訂總體規劃的時候,清晰數據指標。


總規草案有不少爭議性話題。剛諮詢不久,政府官員提出棄填D區。到諮詢結果出爐,特首表示由於大眾希望保留D區填海規劃,故會繼續。


林宇滔認為,D區本身存在於草案,諮詢期間提出棄填應重做總規,並應提供數據支撐,包括如何平衡社會發展和居住需要、水文分析,才可充分討論。如今決定繼續填,也要向公眾說清楚理由,"唔係咁簡單你話填就填",民意固然是重要考慮,但支持與否也要有清楚的理據,認為文本中並沒有清楚交代。


倡惰性物料填土


此外,他認為政府原考慮D區填土採用經篩選的惰性物料作為部分填土物料,現在C區填海工程出現海砂不足,大可用惰性物料填土。


諮詢中南灣湖C、D區發展高度與用途受到關注,林宇滔強調,所有海岸線都應還岸於民,但是否整個CD區全部劃作休閒綠化,要慎重考慮,例如附近有西灣湖與旅遊塔中間的休憩空間可作利用,休憩空間在近海一帶應集中更多。


早前初院刑事樓周邊的司法大樓規劃,建築限高遮擋了部分景觀,他認為降低十米、八米高,符合社會整體期望和景觀保護。C、D區最關鍵是,高度保護要更嚴謹,確保由主教山望開去,理論上能夠看見整片海面,包括舊大橋的整個景觀。


疊石塘綠化正路


草案將疊石塘山劃作居住區,林宇滔表示,總結報告解釋原意在"職位平衡",但亦難以接受,該處建住宅與職位平衡並無實際關係,附近已有相當的住宅和公屋,現政府決定保留作綠化區是非常"正路"的操作。


他稱,工務局至今無按"城規法"制訂規範土地分類及次分類的行政法規,將衍生越來越多問題,如將高爾夫球場納入"旅遊娛樂區",如同路氹城的區分,明顯不合理。若要確保高爾夫球場將來不變成真正的旅遊設施,則要有清晰的細分類,作為旅遊設施下的綠化或高爾夫球設施。


林宇滔坦言,總規草案似"應付式交功課",只為滿足"城規法"要求,土地次分類的行政法規不盡早制訂,製作細則性的分區詳細規劃時會遇到很多問題。草案中亦欠缺明確的數據和指標,以作為下一步詳細分區規劃時的參考,並非一份令人滿意的總規。希望政府部門後續制訂總體規劃的時候,將數據指標更加清晰,避免將來製作詳規時造成更多無謂爭拗、使執行困難,例如要明確南灣湖CD區的階梯限高。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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