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團體批工務局監管升降機失職 廉署調查:有改善空間 ︳2020-12-15 力報

 俾利喇街龍園躍龍閣前(2018)年3月發生升降機意外,一名12歲男童步出升降機時,升降機門突然關上且向上升,男童下半身被夾住懸吊半空,導致右腳骨折,由消防到場救出送院治療。事發後,傳新澳門協會去函廉政公署,要求調查監管部門在執行《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是否存在行政失當及是否存在不作為及失職。

時隔兩年半,傳新澳門協會最近收到廉署回覆調查結果,於昨(14)日舉行記者會作介紹。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根據廉署報告顯示,截止2018年12月,本澳共有升降機7,156部,當中僅約40%有按指引規定,定期向當局作年檢申報,反映指引執行情況多年成效不彰。廉署則建議建立新升降機類設備網上年檢申報平台,規定完成年檢須在平台申報。

關於抽查制度的執行,政府當年表示每年會抽取5%已申報年檢的電梯進行覆檢,但實際上工務局只檢測行政機關轄下行政准照場所範圍內及公共房屋中的升降機類設備,廉署認為要擴大抽檢至私、商、工廈,並適當公開抽查結果,讓公眾可監察。

廉署認為工務局在執行《指引》過程中未存在行政失當,但有改善空間,在立法上亦未見存在不作為或失職情況。傳新澳門協會對於廉署結論表示不認同,認為調查充分反映工務局在執行《指引》上形同虛設,在相關立法完全失職、失責,期望今屆政府能改善長年累積陋習,於明年盡快完成有關《升降設備安全責任及處罰制度》的立法。

早前已有議員指出,本澳目前對機電設施的恆常監管法律幾乎空白,僅有40多年前實施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但只規管升降機設計及製造,連扶手電梯亦不屬其規管範圍,升降機維修保養僅靠設備擁有人和業界自律,居民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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