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團體開展的「祐漢七棟樓群」入戶調查於上月完成,都更公司透過上述調查發現,「祐漢七棟樓群」不少住戶為租戶,居住於樓群內的業主不足三成,亦有部分為空置單位。由於現行法律要求舊樓重建需要百分百業權同意,而《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仍處於立法階段,意味著都市更新現階段根本無法進行。
調查針對康泰樓、吉祥樓、順利樓、興隆樓、牡丹樓、萬壽樓及勝意樓「祐漢七棟樓群」,共涉及2,500個住宅單位與商舖,其中住戶多為租戶,業主僅佔不到三成,部分更為空置單位。都更公司目前已蒐集到近五成業主的聯絡資料,其中部分身處海外的業主亦主動聯繫都更公司。都更公司呼籲有關業權人主動接洽,以便了解各種業權問題。
兩三成業權都難集齊
街總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左圓圖)昨(1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根據街總以往為「祐漢七棟樓群」所作出的調研,的確很難找到真正的業主詢問其意向,他透露此前亦曾協助七樓群申請《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該計劃只需集齊兩至三成業主同意便可申請,但即使如此都做不到。
陳家良表示,根據都更公司數據,七樓群目前僅三成業主居住,其餘七成的成份亦是相當複雜,當中有部分業主已移民,也有業主或已去世,業權涉及繼承權等等。因此根據上述情況來看,推動都更若是維持百分之百的業權,祐漢群樓「根本係無得做、郁唔到」。他稱,以祐漢來說起碼要降至七成或八成「先有得做」。
業權百分比可單獨立法
陳家良認為,都更的立法工作須盡快推進,如當局認為整個都更立法是較為困難,建議將業權百分比部分進行單獨立法,這不只是單單為了推動「祐漢七棟樓群」,而是其他地區舊樓宇的單獨重建亦可受惠,例如台山公務員大廈、美樂花園等。
三成業主飽受衛生治安問題困擾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右圓圖)則表示,其實政府早在2010至2012年期間已對祐漢七樓群展開過家訪調查,當時業主自住的比例也與現時調查所得的三成相若,亦即是說一些沒有能力搬走的業主仍是在此居住,而這三成業主長久以來亦飽受安全、衛生、治安等問題困擾。
他稱,都更公司目前只能收集到五成業主的聯絡資料,當局如何去爭取所有人的同意從而去推動都更,相信這對工作的開展是會帶來很大困難。他坦言,其實祐漢七樓群的重建「已講咗好多年」,當局亦清楚是絕不容易,相信是次調查結果亦是當局所能預見。
他認為,要解決相關問題,始終需要有法律的配套,才能有效落實重建工作。如果不在法律上進行修改,適當調低業權百分比,制定相關賠償規則等,都更重建工作很難開展。
《都更法》按樓齡劃分業權百分比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於去年底公開諮詢,法案文本建議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以樓齡作劃分標準,提出 30年或 以上至 40 年以下樓齡的樓宇須取得 90%業權人同意、40 年或以上樓齡的 樓宇須取得 80%業權人同意,以及被權限部門認定為殘危或危及公共衛生 或安全且已被拆卸的樓宇須取得 60% 業權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