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傳協指總規缺乏落實途徑︳2020-10-31 大眾報

【特訊】政府現時正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和《輕軌東線方案》作公開諮詢,諮詢期將於11月2日結束。傳新澳門協會昨日上午11時舉行記者會,就總體城規草案和輕軌東線諮詢發表意見。協會認為,該份城市總規劃是「應付式交差」,只有願景式的口號,沒有就文本的建議提供數據及指標供公眾參考。

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有意取消新城D區填海的決定,不僅缺乏科學分析,而且對新城區的長遠發展影響深遠。他指出,上屆政府早於2019年中就對新城D區的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進行招標並已判給,工程總造價達到15億元,若取消填海,該工程判給也宣告無效。其次,按《城市規劃法》規定,如果中央同意取消填海,或同意置換填海地段,當局都需就總規重新再作公開諮詢。再者,根據建設辦資料,D區部分區域填土將採用由環境保護局提供且經篩選的惰性物料進行回填,以減少建築廢料堆填區逼爆的狀態,若取消D區填海,當局也需思考如何處理這些隋性廢料。林宇滔批評該份城市總規劃只有願景沒有落實的途徑,文本雖符合法律基本要求,但缺乏科學數據支撐。

副理事長甄慶悅建議,當局認真考慮修改第四跨海大橋工程方案,預留空間予輕軌運行。他同時建議,當局除「走地底」方案外,應同步提出高架方案讓公眾選擇,讓公眾比較兩方案之優缺點,他認為當局若做好高架規劃,高架或更優於「走地底」方案。另外,他亦促請當局考慮將輕軌東線澳門半島線的終點站移至青茂口岸,提升效益,分流關閘人流。



傳新協:第四橋宜同時走輕軌︳2020-10-3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輕軌東線的諮詢方案建議走地底,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擔憂興建輕軌跨海隧道曠日持久,且造價貴、工期長、維修保養費高昂。促請政府考慮修改第四條跨海大橋的工程方案,並預留輕軌東線通道。

政府選擇東線走地底,而非高架橋。輕軌公司曾解釋,受到航道限制,建設高架輕軌而言,站點將較平時的站點高約十米。

林宇滔表示,當年《新城總規諮詢》建議第四通道為隧道,兼容輕軌。但現時第四通道已改建大橋,認為修改第四大橋方案加上輕軌空間,是最快興建的方法,除上下結構,"隔籬起都得"。

協會副理事長甄慶悅表示,第四大橋及東線跨海隧道分開建設,變相令政府額外花費數十億元。而且未來第四大橋建完數年後,旁邊又多建一條輕軌跨海通道,勢必被社會批評浪費大量公帑及嚴重破壞環境,損害政府的管治威信。

交代輕軌東線資訊

他又形容,西灣大橋規劃一早已預留輕軌,但現時第四大橋卻無輕軌,是倒退行為。主張政府應同時考慮輕軌東線的地底和高架方案,並提供優缺點給公眾討論和選擇。

甄慶悅又稱,審計署前年公佈的輕軌第四階段報告披露,原運建辦估算輕軌東線造價高達二百一十億元,但政府至今未向公眾清晰交代輕軌東線的工期、預算及客量評估等數據,似乎延續了運輸工務範疇近年的"沒有預算就冇超支,沒有工期就冇延誤的歪風",此舉難令社會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促請政府盡快對外交代輕軌東線的具體工期及造價。

另外,他們再次促請政府考慮把東線終點站延伸至青茂口岸,提升輕軌東線的效益,分流關閘口岸人流,避免青茂口岸區域重蹈關閘一帶交通混亂的覆轍。政府亦應交代未來會否規劃興建輕軌澳門半島線,令輕軌系統形成環狀網絡,使輕軌發揮分流澳門交通壓力的作用。



列生態保護區 明確CD區限高傳新協促保路環山體完整︳2020-10-3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澳門總體規劃》草案及《輕軌東線》草案的公開諮詢至下周一結束,傳新澳門協會昨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發表對兩項諮詢的意見。

總規方面,協會促請政府將疊石塘山田畔街地段與相鄰的路環山體一併明確劃成"生態保護區",保護路環山體的完整性;明確南灣湖CD區各地段的詳細建築限高,維護西望洋山至嘉樂庇大橋的視覺聯繫。

記者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在傳新協會會址舉行,由理事長林宇滔、副理事長甄慶悅主持。林宇滔表示,政府在諮詢期間,突然提出"棄D區改填A區水道"的建議,該建議至今未獲中央正式批覆,存在不確定性。

質疑D區填海規劃

但總規草案已把新城A區與澳門半島間的水道區域,規劃為綠地及公共開放空間區,同時保有D區填海規劃。認為倘中央不批准水道填海,又或同意不填D區,均屬《城規法》所指的"重大修改",須重新公開諮詢總規。

林宇滔認為,若在沒有任何水文分析的情況下不填D區,不排除C區與E區間的水域會有淤塞或其他問題;又質疑原計劃用作D區填海的惰性廢料如何處理。主張任何新填海或不填已規劃區的決定,都必須科學分析、有替代方案減少整體影響,而非按官員喜好隨意增減。

總規草案建議把面積逾五點六萬平方米的路環疊石塘山地段規劃為居住區,引起社會嘩然。

林宇滔直言,疊石塘山開發為居住區,勢必會大面積挖山體,破壞生態,與《城規法》第四條的"保護環境原則",及居民普遍主張把路環作為市肺的理念相違背。促請該區劃為生態保護區,確保山體的完整性。

保西望洋視角景觀

南灣湖CD區限高六十二點七米的規劃,亦引起不少公眾擔憂。林宇滔促請政府明確南灣湖CD區各地段的詳細建築限高,維護西望洋山至嘉樂庇大橋的視覺聯繫,確保公眾能從主教山山上一百二十度的視角俯瞰海面,及從海上仰望山上,均不受過高建築物的遮擋,連結山海之間的關係,加強反映"山·海·城"的城市空間格局。並倡把廿一個景觀視點所涉及的地段作出明確限高,確保所有景觀視點的視野,得到切實保護。

林宇滔並要求在總規草案中,明晰今後所有海岸線及湖岸線留作公共空間,制訂短、中、長期的整治及規劃,使之成為宜行宜遊的綠化空間及濱海走廊,納入"慢行交通"規劃。

次分類難取信公眾

他指出,將"生態二區"的整個區域納入"生態保護區"中,避免該區被開發而損害本澳絕無僅有的濕地自然生態。另外,本澳擁有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但總規卻沒有具體規劃內容,須制訂相關海域配合發展的規劃。

林宇滔認為,今次總規出現不少土地爭議的主因,是因當局沒有按照《城規法》制訂規範土地分類及次分類的行政法規,尤其是次分類的未來使用的方向均變成口講無憑,難以取信公眾,當局須盡快制訂行政法規修補有關漏洞。

此外,路環高爾夫球場規劃為"旅遊娛樂區",建議土地次分類明確只能用作高爾夫球相關之用途,並明確該區限高。總規應明確"公共基礎設施區"次分類土地的位置,如污水廠、燃料中途倉、危險品倉庫及火葬場等鄰避設施。

林宇滔有感,總規諮詢文本是"應付式交功課",雖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只有願景式口號,缺乏前瞻規劃;如總規內無交通雙環雙軸規劃,令人失望。總規亦缺乏各項數據及指標,擔憂不利後續詳細規劃的編製工作。



 

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未成年人飲酒禍害深遠 限酒令應盡快執行︳2020-10-30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公佈十月六日起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六十天,衛生局擬透過立法限制未成年人取得酒精飲品,具體建議是限制未滿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公眾地方接觸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

筆者多年來一直促請政府盡快就限制未成年人飲酒立法,因為研究證明未成年人飲酒對身體健康的影響遠大於成年人。未成年人過早飲酒對肝臟、骨骼、生長、內分泌及腦部發育皆產生不利的影響,更有可能導致酒精使用障礙;例如,在香港?生署於 2015年委託顧問研究香港成年人的飲酒行為,發現少年時期開始飲酒的人,較易於成年後經常飲酒甚或暴飲,而且未成年人越早開始飲酒,在成年後越容易面臨酗酒的問題,故限制未成年人飲酒,對控制整個社會的有害飲酒有重要意義。

未成年人酗酒傷人事件凸顯問題此外,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人更易發生煙草使用、其他藥物濫用和危險性行為等,且亦有證據指未成年人飲酒和成年後的有害飲酒有直接相關性。再者未成年人酗酒除對自身生理和心理造成損害外,亦會衍生暴力或其他社會問題。

早於2010年1月,一電召的士司機凌晨時份在美副將一酒店門前被多名醉酒青少年圍歐及用玻璃樽襲擊致嚴重受傷,由於傷及頸椎,傷者下半身更一度失去知覺,涉案的八名青少年年齡由15至18歲。2012年底,皇朝亦發生未成年人在夜場因瑣事爭執圍毆另一15歲青少年致死的案件。兩宗案件均凸顯了本澳對禁止青少年酗酒及進入夜場的嚴重法律漏洞。

澳門自2003年起持續進行青少年飲酒情況監測,其中包括每5年進行一次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本澳青少年飲酒的情況呈上升趨勢,而2013年及2018年本澳中學生曾飲酒的比例約為八成(79.3% 及 82.0%),遠較鄰近中國內地(51.0%,2013 至 2014年)、香港(56.8%,2014年)及台灣 (29.7%,2013年)為高,情況不容忽視!

限年齡買酒有效但仍要多管齊下根據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經驗及研究顯示,訂立購買酒精對象的最低年齡限制,可有效減少酒精相關危害,同時對減少青少年飲酒及酒害十分有效。研究亦顯示,即使未必能完全嚴格執法,只要配合宣傳推廣,已可減低未成年人飲酒比率最高近四成。但必須承認,如英國自二零零五年禁售酒予未成年人後,11至15歲未成年人曾飲酒比例雖大跌,但比率仍高達38%,故要全面有效減少年輕人酗酒問題,更需要多管齊下,包括提供更適切的針對性輔導和加強飲酒禍害的宣傳教育等。

就限制青少年接觸酒精飲品的規範方面,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對購買或消費酒精飲料設定適當的最低年齡,並採取其他政策,以便提高門檻,防止向青少年銷售,或由其消費酒精飲料。世界各地具體操作也有不同,最常見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品,根據其作的一項調查,在 164 個國家中,只有 15 個國家沒有對可購買酒精飲料的最低年齡作出全國性限制。在作出限制的國家中,大部分國家將年齡限制在18歲,其他國家則限制在16歲或21歲,最低的限制年齡在13歲,最高在25歲。

大部分國家對啤酒、葡萄酒和烈酒的年齡限制沒有分別,少數國家則有所分別。此外,也有很多國家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提供酒精飲品的場所如酒吧,或禁止未成年人擔任售賣酒精飲品的工作。馬來西亞、台灣地區等規範售賣酒類飲料的場所需張貼警告標語。

根據筆者找到的資料,加拿大和美國的合法飲酒年齡分別為十九及廿一歲。內地《未成年人保護法》亦規定,禁止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歌舞類娛樂場所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澳入酒吧竟無年齡限制!

香港自2000年起已訂立酒牌制度,規定持牌人不得准許任何18歲以下人士在持牌處所(例如酒吧、食肆及會社)內飲用任何令人醺醉的酒類(含乙醇多於1.2%並適合或擬作為飲品飲用的酒類)。2018年11月底亦開始,也全面禁止便利店、超級市場,以及郵購、網購的網店等毋須領酒牌場所向18歲以下未成年者出售或供應酒精飲品,並須以中英文展示通知,以及全面禁止以銷售機售賣酒類飲品。

在實際操作而言,澳門並無香港的酒牌制度,任何零售店或食肆均可出售酒精類飲品,故今次文本具體建議包括:立法限制未滿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公眾地方接觸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所有澳門銷售的已包裝酒精飲料最大標籤上應清晰標示以容量百份比計的酒精含量;禁止在醫療單位、自動售賣機及專為未成年人而設的地點(如學校及教育場所等)供應、銷售和消費酒精飲料;禁止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酒精飲料;任何酒精飲料銷售地點必須在顯眼處張貼出 " 嚴禁向未滿 18 歲士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要求所有酒精飲料廣告要加中英葡"過量飲酒危害健康"的警語等。

執法機制類近控煙細則應吸取經驗文本亦建議將來執罰由衛生局主導、警察協助,機制與目前控煙法相似。處罰方面,文本建議除科處罰款,若違法情節嚴重及重覆實施違法行為時,可在科處罰款同時,附加包括"充公貨物"、禁止復事與作出的違法行為直接相關的活動最長兩年,以及著令場所關閉不超過十二小時等。

社會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方向普遍支持,但有意見認為應一刀切將所有含酒精飲品均視為"酒精飲品",而非目前僅將超過酒精濃度超過1.2%的飲品視為酒精飲品。筆者則認為,實際操作上將所有含微量酒精的飲品(部分是天然發酵生成)均視為酒精飲品,或會過嚴,但確實可以參考台灣等地,將酒精飲品定義的濃度降至0.5%,相信既符合從嚴限制,也符合實際操作。

根據過往控煙法、膠袋徵費執法的經驗,儘管社會方向上是支持未成年人限酒,但在法律的具體可操作性上,尤其遇到不合作人士時,商戶應如何處理才能符合法律,避免誤墮法網,以及市民遇到違法情況舉報後有關部門未能即時執法等,都是未來制訂具體法律條件時要多加考慮。

新法將限十八歲入酒吧卡拉OK修法無期?

筆者認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酒精類飲品等問題社會早有共識,只是當局遲遲不肯立法,但相對酒吧及卡拉OK未有統一嚴格限制十八歲以下未成年進入的法律漏洞一直未作修補,則是政府長年不作為的結果!政府今次的諮詢亦無提及進一步收緊青少年人進入夜場的限制。

不說不知,現時法例僅禁止未滿十六歲或穿著校服之學生進入卡拉OK(見第47/98/M號法令),但本澳對進入酒吧的年齡竟然無任何法定限制(見第16/96/M號法令),澳門在限制未成年人飲酒及進入夜場的寬鬆程度,實在"領先"全球!

為此,筆者多年來一直要求當局修法將未成年人進入卡拉OK、酒吧等夜場的年齡統一調升至十八歲,而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即修訂第16/96/M號法令)的草案第六十六條,已加入禁止未滿十八歲人士進入酒吧及舞廳的要求,但提升進入卡拉OK年齡則未見政府有修法意向。

客觀而言,在澳門取得食肆牌照的難度不較卡拉OK為低,且不少酒樓或食肆僅提供卡拉OK設備娛樂,而明顯不屬歌舞廳及酒吧類的夜場,若要求其一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或未必符合社會實況,但筆者認為當局有責任明確規範夜場形式的卡拉OK,並限制未成年人進入,以實現避免未成年人接觸酒精的目的。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澳門油品市場壟斷及無形障礙多 新城批新油站引致競爭市民受惠|2021-10-29 訊報 宇論滔滔

    近期,由於全球原油需求增加,加上歐洲出現能源危機,導致國際油價飆升,亦間接令本澳的車用燃料和家用石油氣價格不斷上漲。據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所公佈的石油產品價格資料顯示,各間油站的車用無鉛汽油價格已由今年1月的平均每公升澳門幣10.46元,上升至10月底的澳門幣12.45元,上升幅度達到18.98%;車用低硫柴油價格由今年1月的平均澳門幣11.84元升至10月底的澳門幣13.84元,升幅達到16.89%。至於家用石油氣方面,今年5月的桶裝家用石油氣零售價平均每公斤澳門幣17.95元至18.5元;而今年8月的零售價已升至每公斤澳門幣19.24元至19.83元。

    去年油價大跌政府出口術才減價值得留意,去年初國際油價大跌六成,但本澳汽油、柴油和石油氣等燃料產品零售價卻未有跟隨下調,油價「加快減慢」自然引起坊間強烈不滿。特區政府罕有發出新聞稿,公開要求燃油供應商應馬上跟隨國際油價下調零售價。其後,中資南光石油隨即宣佈翌日無鉛汽油、低硫柴油每公升「大降」八毫及六毫,這是筆者印象中最大的單次減幅。社會必須反思,為何要政府出聲就可大幅降價?企業是蝕賣?還是毛利空間極大?答案明顯是後者。

    從另一個角度亦可反映出澳門燃油市場的的畸型現象,按照最新的相關統計,九月份本澳的無鉛汽油原產地分別為內地及沙特阿拉伯(經香港入口),每公升平均入口價分別為4.9元及10.26元,差價超過5元,但即使計及政府規定有額外折扣的新油站,其零售差價僅0.81元。

油品入口價差幾元零售價差幾毫?

    低硫柴油原產地分別為內地、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每公升平均入口價分別為4.53元、11.10元及6.7元,差價達6.57元,但零售價差僅0.89元,上述入口價和零售價差距懸殊,極不符市場規律,經營者的入口成本每公升差距達五至六元,但零售價卻只差不到一元,如果零售價只含合理利潤,這意味著必定有營運商蝕大本,若情況長期維持,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燃油行業的利潤太高可忽略油品入口差價,或入口價並非真實!

    受新冠疫情影響已接近兩年,本澳經濟和居民收入本已大受影響,近期車用燃料和家用石油氣零售價快速飆升,實在令社會大眾和中小企業百上加斤。

    雖然特區政府於2015年2月恢復「石油產品進口准照制度」,並透過特區政府網站和消費者委員會「澳門燃料價格情報站」手機應用程式定時更新各類燃料的價格。儘管燃油市場的資訊透明度已有大幅改善,但是未有辦法從根源上解決目前「加快減慢」、「捱貴油」的問題。

95油平九成九車可用平一成五竟無供應?

    本澳油價居高不下的原因,在於本澳燃油種類選擇較少。過往本澳油站按照第44/94/M號法令的規定,僅能售賣辛烷值為98的車用無鉛汽油。但是在2016年,特區政府頒佈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容許油站售賣價格較「98油」低一成五、亦適合本澳九成九汽油引擎機動車輛使用的95辛烷值無鉛汽油。

    油庫18年到期應納規範政府懶理「香港競爭事務委會」2017年曾發表報告,認為香港是全球唯一只供應單一類98辛烷值汽油的地方(報告漏了澳門),而香港市場中除極個別名貴汽車外,香港九成九汽油引擎私家車均可使用95辛烷值汽油,也僅有一成五的車廠建議車主使用98辛烷值汽油,故競委會建議港府在新油站招標中,要求引入95辛烷值汽油。當然,要在澳門引入95辛烷值汽油肯定困難重重,例如油庫無獨立油罐等。

    然而,這個問題本來不難解決,因為根據批地條款,九澳油庫的土地合同原本於2018年到期,按照協議,九澳油庫用量未滿,政府是不應容許建設其他油庫,若油庫未能提供新油罐儲存95油,政府可以招標興建新油庫;再者,政府曾公開表示,路環九澳油庫庫存仍有空間,可供更多油品入口商使用,將在2018年合同到期時,研究加入類似與油庫庫存量掛?的開放經營條款,只要油庫有一定空置比例,便可讓新經營者加入競爭,只是至今未見任何實際行動。

    新城區先批油站引95油居民即時得益油站土地是經營車用燃料的關鍵環節,大部分在回歸前已批出,「最新」的五幅油站批地在2002年招標批出,目前二十個車用油站中十九個由四大品牌經營,另一品牌的唯一油站因換地問題近年才正式營運,長年沒有新油站批地也是本澳燃油市場難以有效競爭的關鍵原因。

    為此,筆者認為,只要政府下定決心在新城A區或其他新填海區,優先批出油站土地,並在條款加入要求提供95汽油,九成九的車主可以選擇性能一樣,但價格平一成五以上的95油。在市場競爭壓力下,其他現有油站也必定會跟隨提供!

    在經營石油氣零售方面,儘管現有的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是由政府動用公帑出資興建,但在2011年實際運作時,卻只供五家批發商自行負責管理費作使用,其餘批發商竟要向五家批發商繳付租金,形成不公平競爭,政府當時解釋只有五家營運商有自己倉庫需集中搬遷至中途倉,當年預計只運作兩年,但過去十年並無變化,新中途倉變相成為新石油氣批發商想進入澳門巿場的最大障礙。相對車用燃料,本澳石油氣零售商進入障礙較小(現有廿五家),但經營者必須擁有中途倉的有利於消費者的硬性規定,令批發商零售商中衍生出不公平競爭,令石油氣批發和零售市場也難以推動更有效的有利消費者的競爭。

    澳油價問題口號喊十多年未對症下藥澳燃油巿場價格高度統一、無法形成有效競爭的老問題,單靠喊出打破壟斷、反對加快減慢等口號是無法治本的。更重要是,明確落實推動改革的牽頭部門,社會必須推動政府逐一打破燃油行業上、中游的無形障礙,包括要求油庫納入公共事業規管、再到完善油站招標經營及確保燃料中途倉能讓所有經營者公平透明使用等。現時可即時利用新城區土地,盡快招標新油站強制要求引入95辛烷值汽油,即時減低市民和中小企的燃油成本。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常態化防疫應外緊內鬆 公私防疫要求一致效益才高︳2020-10-23 訊報 宇論滔滔

執筆之時,澳門已連續207日沒有出現新冠肺炎的本地感染、118日沒有出現輸入個案,澳門仍是全球最安全地區之一。但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越演越烈,至今全球累計新冠肺炎病例已逾4,087萬例,死亡數也逾112萬人,且每日新增確診也達數萬,可以斷言今次大流行相信只有在新冠疫苗廣泛接種後才有機會終止。

新冠大流行最少三年不斷尾疫苗已成為阻斷新冠肺炎大流行的唯一出路,全球正研發的新冠疫苗有逾170種,但當中僅約十多隻已進入第三期臨床測試,就算個別最樂觀預期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推出,但考慮到疫苗生產及接種需時,且多數疫苗須接種一劑以上,亦非永久免疫,故要通過接種疫苗達至群體免疫(約七成人有免疫能力)最快也要2022年,甚至再之後!面對長達數年的大流行,除非能將社會經濟停運數年,否則如何學會與疫情並存,在防止疫情反彈爆發的同時,將其對社經影響降到最低,確實考驗各地政府的智慧、執行和決斷能力。

特首賀一誠月前已強調本澳要落實"常態化防疫",尤其在未有本地疫情的前提下,盡快恢復正常社會運作,以及推動復甦經濟,將是特區政府首要解決和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博彩稅收長期佔本澳公共財政收入的八成,今年新冠疫情令賭收大跌,以及政府防疫及紓困措施令公帑開支大增,回歸後水浸多年的澳門政府迎來首份赤字財政預算,粗略估算,賭收減少及公共財政開支的增加差額,今年政府庫房縮水達八百億元。根據官方統計,2020年第2季,在政府最終消費支出上升 14.0%下,澳門GDP按年仍實質下跌67.8%,較首季-48.7%跌幅更大,主要原因是服務出口(旅遊業為主)按年下跌 92.3%,其中單是博彩服務出口及其他旅遊服務出口分別下跌 97.1%及93.9%,而貨物出口亦錄得26.4%的跌幅。

整體防疫值肯定部分措施形式化由年初疫情爆發至今,特區政府至今在整體疫情的防控整體表現及最終結果,確實值得肯定。不過,在近月"常態化防疫"的具體執行和防疫指引要求上,當中確有部分出現形式主義!尤以政府八月初宣佈非高等教育九月復課,但在復課前數天,卻突然宣佈未滿三歲K1學生要生日後才復課的不合理安排,而原本預有條件九月復托的托兒所,突然變成復課無期等最為經典。

幸好經社會、家長及筆者等反映和據理力爭,最終未滿三歲K1生九月底已陸續復學,運作良好;經歷十個月停托後,社工局日前正式宣佈全澳 41間受資助托兒所將於11月3日起逐步復托,首2個星期將先行收托至准照名額的一半,其後將按各托兒所實踐情況,由托兒所自行安排逐步提高名額至准照規範水平。但托兒所須安排每名幼兒至少保持1米的社交距離;視乎環境的實際需要,裝設防水隔板等;另外,托兒所需要安排固定人員定點照顧固定的幼兒,同時暫停互動性的活動等。盡管這些防疫指引是否真是切實可行,筆者實在持懷疑態度,但全面復托也是常態化防疫的重要指標之一。

部分措施過嚴徒添成本無助抗疫必須強調,包括筆者及絕大部分市民,均尊重及配合特區政府的常態化防疫政策,但真正科學有效的防疫政策,必須平衡可操作性、政策效益及整體風險,正如木桶原理──防疫政策追求的是用最小的木板(資源和代價)儲存更多的水(提高防疫的安全系數),故平衡不同防疫措施的適度性(木板高度)及可操作性(木板可靠性)是確保整體防疫政策可靠性的關鍵,任何過嚴或過鬆措施(木板過高)或不具操作性的政策(木板不可靠),只會徒添成本且無助防疫。

現時市政署燒烤場仍要預約及限制人數上限至八人(室外燒烤較室內酒樓更嚴)、社團飲宴逾四百人須核檢(私人聚會則不限),以及最初未滿三歲不得上課和復托無期;此外,學校托兒所具體防疫要求離地(補習社、私人托兒所則屬勸喻性)等,都明顯是衛生部門防疫指引形式主義的好例子。

核酸放寬有效期風險高減價更實際考慮本澳目前已經長時間沒有本地感染個案,本澳防疫的重點應是"外防輸入",即對所有到過外地(不包括內地)入境居民必須強制隔離十四天,內地與澳門雖已實施"氣泡旅遊"安排,但往來人員必須有七日內的有效核酸檢測。不諱言,無論是疫情初期本澳與內地疫情期間的有限度通關,及後逐步過渡至正常通關、再到近日的"氣泡旅遊",在防疫上並非百分百安全,但考慮社會正常運作及復甦經濟等綜合因素後,七日內有效核酸檢測通關的安全,其風險屬合理可接受範圍,也符合常態化防疫的原則和邏輯。

故儘管最近有意見認為應將七日放寬至十四日,民意也有一定支持聲音,但內地地廣人多,就算整體疫情穩定,也會零星出現如日前青島發生本地感染情況,貿然在沒有充足科學數據支持下,將核酸有效期延長至十四日,除非有充足的科學數據支持,否則筆者難以同意。當然,如何令核檢收費更低、更快及更方便,以及提升檢測能力(目前日檢三萬人),這是常態化核檢須持續改善的方向!

本地無感染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已可筆者認為,常態化防疫的原則簡單而言就是可控風險下,盡可能恢復社會和經濟正常運作,只要本澳守好"外防輸入"的防線,衛生部門對本澳內部運作的衛生指引邏輯應是盡可能放寬。客觀而言,本澳目前大多數私營機構、私人活動的實際防疫措施執行水平,幾乎只是要求戴口罩、加強清潔消毒、要求進場或參與人士作量體監測和出示健康碼等,故當局對政府部門受資助機構制訂再嚴的防疫要求,實際上都是形式主義的防疫政策。

例如,早前復課第二周,就曾有K2班級出現學生群集性流感,事實證明就算當局提出再嚴格的衛生指引,在有限的空間下,根本無法避免傳染病傳播(越低年班越難執行),故在務實角度,學校和托兒所只要加強清潔消毒、做好體溫監測、健康登記、戴好口罩和做好倘出現疑似個案的應急預案,就應符合防疫要求。

堅持全民戴好口罩心理警示也有實效常態化防疫不是口號,筆者會繼續支持政府的全民口罩計劃,因為口罩除可成為個人防疫的最後屏障,更重要是有心理警示作用,以免防疫鬆懈!但筆者也在此認真促請衛生部門全面重新檢視本澳的各項防疫措施及指引的適度、合理和可操作性,而非官僚地只對政府部門及資助場所制訂過嚴或難以執行的"離地"標準。但必須指出,當本澳出現社區確診、甚或不明源頭的感染,社會必須理解衛生部門有必要不分公私營機構全面提升防疫措施的級別,必要時甚至要即時停托、停學、甚至停工,限制所有人群聚集等,社會大眾也必須自覺配合,才能最短時間有效控制疫情,避免社區爆發。

此外,社會也要明白,新冠疫情全球流行最少要延續至明年、甚至後年,本澳要長時間維持零輸入性確診、零本地確診等並不現實,如何在盡量恢復社會經濟運作、甚至建立更多的"氣泡旅遊"安排的同時,輸入性確診出現實難以避免,如何避免本地感染或爆發、甚至不明源頭感染,才是政府要不惜代價堅持的防疫戰線。再者,長期不出現任何輸入性確診病例,也側面反映政府政策過份保守。

澳人直系外籍親屬及外傭應容許隔離來澳故筆者認為,針對目前有本地居民外籍直系家屬(配偶、父母、子女)未能來澳家庭團聚(當中甚至有本澳臨盆孕婦丈夫未能來澳),以及新外僱法生效後,外傭需以工作簽證入境,但非本地人禁入境政策令很多家庭未能聘用外傭等問題,也是政府在常態化防疫下應逐一處理的問題。其實針對上述有合理理由的非本地人士入境,只要嚴格執行入境前需持當地有效核酸檢測、來澳後自費十四天強制隔離等,並不會對本澳整體疫情增加風險,最多只會出現零星輸入性確診病例,正如內地目前幾乎每日都有輸入性病例;再者,當局早前為辦大賽車也容許外籍車手及工作人員經隔離後參賽(雖然最終沒有外地車手來澳),若不容許直系親屬家庭團聚及外傭依法申請入境,在情在理也說不過去!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輕軌停運半年不能矇混過關 須公開調查報告事實兼問責|2021-10-22 訊報 宇論滔滔

   特區政府於10月15日(上周五)召開記者會,表示經過建設發展辦公室和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展開排查,發現輕軌?仔線系統內使用的22kV高壓電纜出現升溫,導致電壓不穩引發接地故障,即俗稱「跳掣」。

  當局表示,由於輕軌?仔線仍在保固期內,系統供應商三菱重工將負責安排無償為?仔線更換全新的高壓電纜,但需要由本周三(20日)起全線暫停營運一百八十日,事件再次引起公眾對天價輕軌工程的質疑。

運作不到兩年停運半年換電纜實屬奇聞  全長九點三公里的輕軌線自規劃走線、興建及啟用歷經重重波折,啟用不到兩年亦已發生多次故障,導致服務受阻,更數次出現壞車,有乘客被迫徒步行路軌回車站。其故障頻率高,且工程和營運費用驚人,加上疫情期間長期日均載客量不到二千人,令公眾對輕軌運作早已失去信心!

  雖然當局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此說法實在難以令公眾收貨!

  首先,一個巨額投資的公共項目,營運不到兩年就需停運半年更換電纜,本身就是一個奇聞,故輕軌停運的新聞確實獲得其他地方傳媒轉載。

  儘管當局解釋,由於需要更換整條?仔線共十二條、全長一百廿四公里的高壓電纜和固定構件,工作量大和涉及的工作程序較複雜,故工程團隊曾考慮在每天收車至翌日發出頭班車之間安排更換,但估計每天最多只能工作約三個半小時,完成更換全部電纜需要接近兩年,且較難保證更換期間不會出現同類故障影響乘客。為免拖長受影響時間,並配合疫後本澳整體經濟和社會復甦的步伐,最終決定暫停?仔線服務一百八十日,以便日間更換,加快流程。

日修三句半鐘要兩年 全面停運何需半年?

  但當局的說法明顯有矛盾,首先當局可考慮縮短輕軌營運時間(目前是早上六時半至晚上十一時十五分、周五至周日及假期為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而增加每日更換時間,就可將工期縮短。就算是要全面停運施工,按原來每日三點五小時施工需時兩年計算,若以一日廿四小時計,理論上僅需三至四個月就完工,又何需半年呢?再者全面停運施工亦可多處共同施工,工期明顯可再縮短。筆者認為,政府應事前將不同的更換方案向公眾交代,讓社會分析箇中利弊,而非決定了才「話你知」。

  而今次的輕軌停運半年更換高壓電纜事件,雖然特區政府召開了記者會,講述更換電纜的原因,但相關部門卻僅是以記者會及數百字的新聞稿交代事件,未有向公眾公開建設辦與輕軌公司的聯合排查報告,更未有清晰交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更重要是,當局雖一再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

  重計保養其他運作費用三菱責難逃根據第478/2017號特首批示資料顯示,經多次修改的三菱重工「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的合同價高達54.18億元,即三菱重工會負責輕軌行車系統及所有物料的提供,包括是次出問題需要更換的電纜。必須指出,按照政府的講法,即電纜質量與列車系統建議使用一致的話,就意味問題幾乎是出現在系統設計時要求電纜標準過低。

  政府在記招表示:「新更換電纜在現有技術要求上有提高,將來輕軌的媽閣線、石排灣線、橫琴線、東線均採用今次的新規格電纜。更換電纜後有信心能解決電壓問題。」實際上是引證了筆者講法!故三菱重工實難逃避設計失誤帶來的責任,因此筆者無法接受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句「電纜沒有偷工減料,用料有按要求」而簡單解釋事件,應將詳細的調查報告向公眾清晰交代。筆者亦已按立法議員的職權,向特區政府索取包括今次事件的調查報告,以及輕軌?仔線所有導致停運的事故調查報告全文,以分析事件的成因,並追究當中責任!

  再者,雖然今次是由三菱重工負責更換費用,但保養期是否由更換後開始計算,以及停運期間涉及其他開支,三菱是否會負責等,政府仍必要向公眾作出交待,絕對不能矇混過關!

  筆者已入信索取事故調查報告  筆者必須強調,政府過往絕少公佈事故的調查報告,令社會缺乏客觀的資料分析、研究和監督,此舉容易令問題一再出現,令社會每次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政府公佈所有調查報告及方案資料,是為了讓公眾客觀知道事件的問題所在,並透過客觀的資料,研究如何避免問題再次發生,確保未來新建的路線不會重蹈覆轍。

  政府早前表明,今年底會就輕軌東線興建工程展開公開招標。但現時本澳經濟及政府的財政收入受疫情影響大減,社會一直質疑政府是否應該再展開新輕軌工程。

  為此,政府必須重新思考輕軌的整體規劃及建設。政府應全面審計歷年輕軌的投資和營運狀況,以便在有實質數據下讓社會客觀討論輕軌前路。對於即將招標的輕軌東線,筆者認為政府應在明確交代預算、工期及客流量分析的前提下,並獲得社會的認同後才招標施工,以免令輕軌東線成為本澳另一隻「大白象」!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參考央積金發放現金分享顯公平︳2020-10-19 市民日報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明年繼續發放現金分享,金額不變不會縮水,派發方式則會聽取民意。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先應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釐清計劃目的是扶助居民抑或是盈餘分紅,清晰了計劃目標後訂立規則和機制,以免社會年年為此爭拗不斷;同時,他建議參考央積金發放模式,設定留澳時間下限,對身在外地又一向與澳門沒有任何聯繫的人士,不再發放現金分享,減輕庫房支出的同時,又顯公平。今年將有千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政府財政收入大減需要削減開支,近日不少社會人士建議把現金分享計劃發放方式由現金改為消費卡模式,引爭起社會熱議。林宇滔認為,出現上述爭議原因是社會對現金分享原意有誤解,現金分享和消費卡本身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和政策。消費卡屬經濟援助措施,目的是提振經濟,促進內需,同時又減輕居民生活負擔,故而計劃有限時性,消費範圍有限制,主要是扶助中小企,受惠對象沒有分澳門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現金分享則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獲派發的金額都不同。

政府對財政運用應更審慎

他希望政府因應今次疫情令澳門經濟變差,社會對計劃存爭議下,可以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清晰相關目的是現金分紅或是扶助,否則未來社會對現金分享的矛盾、爭議會愈來愈大,勢必造成社會內鬨。

現時現金分享受惠對象只要有身份證便「人人有份」,今次因政府縮減開支而險些影響明年現金分享的發放,坊間建議對現金分享發放對象設限制,例如長期居住在海外的人就沒有資格領取。對此,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難以對此作出區分,林宇滔表示,可以參考現時政府央積金的領取資格,規定每年至少在澳門居住183日方可領取,而在外地工作、升學、養老的人士則可以轄免。根據當局資料,過去每年有10多萬身在海外的人士,他們雖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但與澳門再沒有聯繫,當局應對這類情況作出處理。

他又認同行政長官表示,是否推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要視乎明年疫情和經濟情況而定,毋需急於現時作出任何承諾。因為沒有人知道會否爆發第四波疫情,不過,有需要的時候出手便可以,不宜一如今年的消費卡計劃,早半年前就明言會推第二輪消費卡計劃,「今年上半年講定下半年嘅事」,所以扶助措施要因地制宜,針對當時實際情況推出為較佳做法。

基建投放可設本地人比例

他又指出:儘管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表示目前澳門有6400多億財政儲備,但上述數字是2019年,去年澳門財政仍很正常,每年有過千億財政盈餘,不過今年因收入減少,加上政府開支增加,會有千億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對於政府公共財政開支,林宇滔形容,近年政府財政開支以驚人倍數增長,即使賭收亮麗,但近10年政府財政開支增長遠高於賭收增長,經過今次賭收大跌,加上疫情,敲響了警鐘,政府由儉入奢容易,要由奢入儉就難,在縮減開支的同時,應從結構思考,包括在不增加公務人員人數的情況下,研究如何合理調配人員,以及加強推行電子政務,減低行政成本和人員消耗,提升行政效率等。在縮減經常開支的同時,亦要避免因此而影響市民服務和民生福利,例如之前交通局因縮減部門開支,使多條巴士路線班次大幅削減,嚴重影響居民出行,令居民怨聲載道。

此外,明年政府將投放170多億元推出基建項目,希望創造就業職位,然而現時建築業工人外勞佔的比例很高,即使政府再投入更多,本地工人也未必能受惠,他建議政府設定工程應聘用本地人的比例,方能令政府所投入發揮應有作用。



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剛將經屋「社屋化」再以「夾屋」充經屋政府運桔? ︳2020-10-16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十三日起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展開為期 60天的公開諮詢,政府提出兩個夾心階層定義,其中一個定義是收入水平超出經屋資格申請上限的人群,並兼顧及分流經屋排序靠後人士;另一個定義則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文本亦提出夾屋申請入息上下限及資產上限的建議,其中,夾屋入息下限參考經屋入息上限,分別提出與經屋入息上限一致,低於 2成或 5成;入息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的 1成和 2成;資產上限為與經屋一致或高 2成。文本指夾屋因屬於私樓,定價應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的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夾屋諮詢無方案無承諾任選擇文本提出「夾屋」面積和配置應不低於經屋標準,可較為接近私人樓宇水平。在禁售期方面,諮詢文本提出設 16年禁售期,或 8至 10年禁售期,亦向公眾諮詢於禁售期內是否可以轉售、於禁售期結束後轉售價格,以及禁售期結束後的轉售範圍,包括是否只限於永久居民。文本提出「夾屋」可以抽籤或計分排序作為取得方式,當中計分因素包括建議考慮家團、從未擁有物業為加分項,曾持有物業、長期不在澳門居住的因素作為減分項。

特首賀一誠在競選期間,就已提出會推出「夾屋」作為本澳房屋五階梯之一,所謂五階梯即社屋、經屋、夾心階層房屋、長者公寓和私樓。第一級是給基層市民租用的社屋,會接受恆常申請;第二級是經屋,即供特定收入(收入上限政府聲稱已覆蓋八成家庭)之無物業人士購買的公共房屋,今屆政府只承諾任內會建成A區的3,011個經屋,原經屋法是十六年禁售期後可補價出售,新法則是只能原價賣回政府。第三級則是「夾屋」下文再詳細論述;第四級是長者公寓,目的是供住於唐樓單位的長者租用,讓長者能住電梯樓方便出入改善生活。第五級則是私樓。

房屋階梯無銜接社屋租金計算礙上流筆者並非反對設置房屋階梯,但五個階梯間實際上沒有銜接和向上流動的具體措施,如政府近年正嚴格執行社屋「富戶」退場:只要社屋申請人或家團的收入或總資產超過社屋上限不到一倍,就須交雙倍租金;如超過上限一倍,就要限時退場及交三倍租金;以目前社屋四人戶收入上限28,490元為例,如果以夫妻有兩個小朋友計算,假設資產不超上限,若家團收入為二點八萬,每月租金僅為2,557元; 但若家團收入升至三萬,租金則要加倍至5,814元,意味著家團新增的收入也不足以抵銷加租,且租金已與私人市場相若。何以推動社屋人士向上流動?若家團收入超過一倍的,租金三倍計更高達兩萬多,已能租到豪宅,故富戶肯定會退場,但問題是社屋租戶必須退出後才能申請經屋,當中最少等數年且沒有任何銜接,只能直接流入私人市場,或乾脆不加薪、甚至不工作。

經過月前的修法,政府高舉「經屋姓經」、「去投資化」等民粹口號掩護下,成功將經屋「社屋化」,不單窒礙經屋未來的流轉,也會令經屋業主被固化,無法向上流動。今屆政府雖提出五個房屋楷梯,但筆者至今見到的卻是五個房屋「階層」,甚至會造成公共政策最不希望的社會階層固化!

無穩定公私樓供應才是房屋萬惡根源筆者一直認為,澳門樓市的核心問題在於缺乏長遠房屋規劃!在沒有穩定的公屋及私樓供應的前提下,要令樓市健康發展,關鍵不是有多少階梯,而是確保樓宇的穩定持續供應。正如筆者多年來一直提出,按照本澳回歸後人口年均增長萬三至萬四人,假設每個單位住三人,本澳每年就需要四至五千住宅單位供應,但本澳同期公私樓每年僅供應不到二千個,供需不平衡,再加上政府近年不斷修法收緊經屋的限制、甚至最近將經屋社屋化,妄想用行政手段限制鋼性的置業需求,自然造成樓價飆升。

沙士是本澳回歸後經濟樓市最低點,為此筆者羅列2004年至2019年的社經數字供大家參考,期間澳門博彩收入大升6倍、GDP大升4.1倍、澳門居民收入中位數大升2.6倍、人口增長50%,但樓宇平均呎價同期卻飆升達12倍之鉅!樓價與市民收入瘋狂脫節是近年房屋問題成為民怨主因的核心根源;再者,根據官方統計,去年底本澳住戶數目僅得19.8萬戶,住宅單位數為23.4萬,空置單位為1.6萬,空置率約7%;故無論從經濟背景因素:即樓價升幅遠超同期居民收入、GDP及賭收增長還是樓宇需求:住宅單位數較住戶數多3.4萬,空置單位逾1.5萬戶需求因素等等,澳門的樓價明顯處在極不合理的水平。

政綱重點「夾屋」卻是空心老倌?

必須指出,「夾屋」作為特首競選時房屋政策的重點,筆者本來還期望政府會推出具體方案,能夠為解決房屋問題提振信心,但筆者萬萬估不到今次「夾屋」諮詢竟然沒有任何具體方案供公眾選擇,而是逐項條件交由公眾「選擇」,且政府也沒有為「夾屋」計劃具體承諾數量及土地儲備,公眾如何能提建設性的意見。

如文本提出「夾屋」申請人的收入上限建議高經屋一成或兩成。筆者必須指出,根據政府當年的承諾,經屋收入上限已覆蓋八成的家庭收入,意味著八成的家庭收入並未超過經屋上限。其實只要經屋供應充足,本澳八成的家庭已可通過經屋解決居住問題。要知道組屋政策備受好評的新加坡,也僅八成半在組屋居住,故澳門經屋問題不是收入上限不夠高,而是供應嚴重不足,申請經屋無望、私人樓價高不可攀才是民怨根源。

經屋上限覆蓋八成家庭與新加坡組屋相若筆者也想政府反省,澳門的人均生產總值(GDP)去年飆至全球第二,但為何會有八成居民買不起私人住宅?根據政府數據,截至2016年,本澳私樓、經屋、社屋比例分別為78%、15%及7%。其中經屋加社屋比例僅為22%,遠較鄰近地區如新加坡的85%與香港的45%為少。

故夾屋上限較經屋高多少根本是偽命題,若不承諾夾屋供應量,夾屋也與經屋一樣是畫餅充飢,再者,若根據收入上限一、兩成的問題,可否直接調升經屋收入上限,增加經屋供應,至少也省回政府到時接受「?屋」申請再處理數萬份申請表的行政程序!

筆者必須批評現屆處理公屋問題的官員,近年不單沒有積極增加經屋供應,卻一直通過民粹壓力不斷收緊經屋法,透過收緊經屋申請和轉售條件,數月前才把經屋「社屋化」,今日卻又搬出「夾屋」概念,將原有經屋的申請和禁售期等條件照搬到夾屋制度,根本是浪費公帑和玩弄社會!

夾屋無承諾供應量卻搬出原經屋規定?

不諱言,政府今次?出「夾屋」政策,但卻沒有配套土地儲備及興建數量及時間承諾,其所提出的「夾屋」階層的定義,其實只要透過微調現有經屋收入、資產及計劃制度便可以解決,根本毋需再僭建夾屋制度,至於提出轉售限制、禁售期及價格等,正正是原來的經屋方案,只是政府早前硬要利用民粹將經屋社屋化後,再照舊在經屋制度訂立夾屋制度依模依樣畫葫蘆,故整個夾屋政策根本是為諮詢而諮詢。

根據工務局資料,正在興建的樓宇約有1萬多個,加上未來4萬個公屋單位規劃,好像突然間未來公屋佔新建樓宇的八成以上,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多次強調,在任內只會承諾完成新城A區3,011個經屋單位,其他只會見步行步;在沒有新土地供應下,私樓未來供應也會不斷下滑,在缺乏穩定公私樓供應下,本澳樓價如何能健康發展,政府一直缺乏整體房屋規劃和配套的土地儲備,才是本澳房屋問題的核心根源。

筆者必須指出,房屋問題不是單一問題,只有公、私樓平衡發展和有持續供應,才可以令公屋發揮槓桿作用,令樓市健康發展,惟政府一直在公屋供應問題上不作為,私樓價格又持續高企脫離居民購買力,談何解決房屋問題?

「夾屋」無供應承諾料無疾而終倘若經屋和私人樓宇供應充足,政府細分多幾個房屋階梯,並做好階梯間的銜接,協助澳門人向上流動,筆者定會支持,但在沒有供應的前提下只徒添「夾屋」階梯,實在是為諮詢而諮詢,結果相信就如過去「置安居」討論一樣,無疾而終!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總規環保基建用地不明確 團體憂影響未來減污能力︳2020-10-16 訊報 論盡澳門街

澳門堆填區現已飽和,如何處理本地的廢物是澳門當下以至未來急需解決的問題。然而,雖然城市規體規劃草案中提到要「發展智慧綠色韌性城市」,但不論是「環境保護」還是「公用設施」都未有就此問題着墨太多。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客觀上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沒有方向或計劃配合環保局於其《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 (2017-2026) 》所提出的、於2026人均固體廢物減3成的目標,而且針對各固體廢物的處理,總規也沒有清晰地規劃出所需用地,只是籠統地以灰色來標示公共設施區,即日後可能會被用作其他公共設施,而非環保基建。「沒有明文規定,難保原本給予環保基建的用地最後改變,或面積變小」,擔心會影響澳門未來處理污染問題的能力。

環保用地不明確

憂影響未來減廢成效

關注澳門環保多年的林宇滔直指,隨著世界各地日漸收緊可再用物資的入口,目前澳門回收物品已難再出口,澳門一定要面對「如何處理自己製造的垃圾」這問題。他認為,政府除了要考慮補貼本地回收行業,讓業界可以持續回收外,政府亦應在土地、技術、營運予以業界支援。他指,環保局爭取2026年人均減廢3成應是不難達到目標,目前廚餘的比重較大,政府需要儘快建設處理廚餘的設施,設施投入運作了,目標便不難做到。

然而,現正進行諮詢的「城市總體規劃草案」並未詳細回應未來減少固體廢物、減污、減排等問題。在沒有定明指標的情況下,用地規劃亦顯得不明確。林宇滔認同,這是總規草案內容有所欠缺。「乜都冇,係交白卷,純粹應付式,如交齊功課就得嘅學生。」

翻查總規草案諮詢文本,現時有標注的環保基建有污水處理廠(位於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及固體廢物處理設施(位於路氹城東邊),但其他設施例如廚餘處理中心等等則暫時未有被提上總規之內。這類「鄰避設施」要如何解決?總規中都未有太多着墨。

另一方面,林宇滔指出,污水處理廠及固體廢物處理等環保設施的所在地段,只是用灰色標示為「公共基建設施區」,意味着該區亦會用作興建其他公共基建,「沒有保證用地實會用來處理環境污染物」,「用地的面積或亦可能變小」,擔心會影響澳門長遠處理污染問題的能力。

建議設「環保角」

讓環保意識在社區生根

另外,為了配合環保局的減廢目標,提高回收率,林宇滔認為總規應提出「環保角」的概念,即每一社區可以有一小空間或小塊土地可以讓市民實行環保相關的理念如回收物品、更換電動車電池及「祼賣」物品等。若總規有此構思的話,「環保意識則有機會在各社區生根。」

他又建議,政府可以與內地政府溝通,讓可重覆使用的物品,例如玻璃樽,運回內地再使用。他認為,不少物品在內地生產,入口澳門使用後會留下一些玻璃樽或膠桶等可再利用的物資,重用這些物資的話遠比分解再造環保。



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林宇滔斥設夾屋制度畫蛇添足︳2020-10-14 市民日報

【本報訊】政府正就夾心階層房屋方案展開為期60日公開諮詢,當局強調夾屋與經屋不同,夾屋的定位是經屋之上、私樓之下,且不會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云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當局為諮詢而諮詢,所提出的兩個夾屋方向,其實只要透過調整現有經屋制度便可以解決,根本毋需再僭建夾屋制度。政府把經屋社屋化後,再照舊在經屋制度訂立夾屋制度,是畫蛇添足。

林宇滔表示,夾心階層房屋方案表面上看似回應了社會訴求,但認真反思,在經屋和私人樓宇長期供應不足的時候,政府不解決上述兩種樓宇的供應量,而去增加多幾個階梯,都解決不到問題。現時居民住屋難問題不是差多少個階梯,而是欠缺供應量,以及給予居民穩定供應的信心。現在政府又在房屋制度增設多1個階梯,而澳門土地資源有限,政府強調不會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意味著就會與私人樓宇爭奪。

他又提到,政府表示,根據工務局資料,正在興建的樓宇約有1萬多個,加上未來4萬個公屋單位規劃,好像突然間未來公屋佔新建樓宇的八成以上,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多次強調,在任內只能完成新城A區3000多個經屋單位的興建工作,其餘3.2萬個公屋單位完全沒有興建時間表,只是「劃餅充飢」,即是未來幾年經屋方面除了新城A區3000多個單位外,就沒有任何新的房屋供應,私人樓宇方面亦如此,上述供應量完全不能回應社會需求。政府一直缺乏整體房屋規劃和配套的土地儲備,這一直是本澳房屋問題的核心根源。

公私樓持續供應樓市才健康發展

林宇滔形容是次諮詢,只屬無謂的討論,當局聲稱:「推出任何房屋,包括經屋、社屋、未來的夾屋,亦會爭取平衡發展,不會衝擊私人樓市。」意即未來夾屋不會在樓宇市場上起任何作用,是為做而做。房屋問題不是單一問題,只有公、私樓平衡發展和有持續供應,才可以令公屋發揮槓桿作用,令樓市健康發展,惟政府一直在公屋供應問題上不作為,私樓價格又持續高企脫離居民購買力,談何解決房屋問題?倘若經屋和私人樓宇供應充足,他不介意政府再新增多1個階梯房屋,但在經屋和私人樓宇欠缺供應下再增加夾屋,是畫蛇添足。

他又批評政府一直不斷將政策矛盾擴大,例如因為解決不到經屋供應問題,便想透過行政手段壓抑社會需求,透過收緊經屋申請和轉售條件,把經屋社屋化,產生一大堆問題後,現在又把過去經屋的申請和禁售期等條件照搬到夾屋制度,「成件事得個玩字」。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祐漢七樓群僅三成業主自住 舊區重建 寸步難行︳2020-10-12 力報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團體開展的「祐漢七棟樓群」入戶調查於上月完成,都更公司透過上述調查發現,「祐漢七棟樓群」不少住戶為租戶,居住於樓群內的業主不足三成,亦有部分為空置單位。由於現行法律要求舊樓重建需要百分百業權同意,而《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仍處於立法階段,意味著都市更新現階段根本無法進行。

調查針對康泰樓、吉祥樓、順利樓、興隆樓、牡丹樓、萬壽樓及勝意樓「祐漢七棟樓群」,共涉及2,500個住宅單位與商舖,其中住戶多為租戶,業主僅佔不到三成,部分更為空置單位。都更公司目前已蒐集到近五成業主的聯絡資料,其中部分身處海外的業主亦主動聯繫都更公司。都更公司呼籲有關業權人主動接洽,以便了解各種業權問題。

兩三成業權都難集齊

街總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左圓圖)昨(1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根據街總以往為「祐漢七棟樓群」所作出的調研,的確很難找到真正的業主詢問其意向,他透露此前亦曾協助七樓群申請《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該計劃只需集齊兩至三成業主同意便可申請,但即使如此都做不到。

陳家良表示,根據都更公司數據,七樓群目前僅三成業主居住,其餘七成的成份亦是相當複雜,當中有部分業主已移民,也有業主或已去世,業權涉及繼承權等等。因此根據上述情況來看,推動都更若是維持百分之百的業權,祐漢群樓「根本係無得做、郁唔到」。他稱,以祐漢來說起碼要降至七成或八成「先有得做」。

業權百分比可單獨立法

陳家良認為,都更的立法工作須盡快推進,如當局認為整個都更立法是較為困難,建議將業權百分比部分進行單獨立法,這不只是單單為了推動「祐漢七棟樓群」,而是其他地區舊樓宇的單獨重建亦可受惠,例如台山公務員大廈、美樂花園等。

三成業主飽受衛生治安問題困擾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右圓圖)則表示,其實政府早在2010至2012年期間已對祐漢七樓群展開過家訪調查,當時業主自住的比例也與現時調查所得的三成相若,亦即是說一些沒有能力搬走的業主仍是在此居住,而這三成業主長久以來亦飽受安全、衛生、治安等問題困擾。

他稱,都更公司目前只能收集到五成業主的聯絡資料,當局如何去爭取所有人的同意從而去推動都更,相信這對工作的開展是會帶來很大困難。他坦言,其實祐漢七樓群的重建「已講咗好多年」,當局亦清楚是絕不容易,相信是次調查結果亦是當局所能預見。

他認為,要解決相關問題,始終需要有法律的配套,才能有效落實重建工作。如果不在法律上進行修改,適當調低業權百分比,制定相關賠償規則等,都更重建工作很難開展。

《都更法》按樓齡劃分業權百分比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於去年底公開諮詢,法案文本建議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以樓齡作劃分標準,提出 30年或 以上至 40 年以下樓齡的樓宇須取得 90%業權人同意、40 年或以上樓齡的 樓宇須取得 80%業權人同意,以及被權限部門認定為殘危或危及公共衛生 或安全且已被拆卸的樓宇須取得 60% 業權人同意。



接二連三現甩轆事件 市諮委促市署改進檢討︳2020-10-12 濠江日報

【特訊】近期市政署的甩轆事件接二連三,引起社會關注,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社會並非不容許政府部門犯錯,但不能接受"有犯錯卻不檢討,過而不改,重複犯錯",希望有關部門"經一事長一智",妥善解決發現的個案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制度、機制及監管體制上進行反思及檢討,系統性避免問題重複出現。

近期市政署發生多宗甩轆事件,包括黑沙水庫洗手設施飾面剝落致遊人受傷事件、南灣兔子燈飾被指侵權、及研路環黑沙建「世界級」歷奇遊樂園區事件等,引起社會熱議。林宇滔表示,關注有關事件,相信問題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因疫情期間,市政署希望通過更多工作,推動疫後澳門社會經濟的復甦。強調社會並非不容許政府部門犯錯,但不能接受"有犯錯卻不檢討,過而不改,重複犯錯",希望有關部門"經一事長一智",妥善解決發現的個案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制度、機制及監管體制上進行反思及檢討,系統性避免問題重複出現。

對於黑沙水庫洗手設施飾面剝落傷人事件,林宇滔認為有關部門必須正視及處理,排查所有同類市政設施會否出現同樣狀況。他稱,根據專業人士反映,外墻雲石應採用乾式工法掛鉤安裝固定,而非用化學膠或水泥砂漿鋪貼,而市政工程為何選擇專業人士認為不合格的"鋪貼"方式?相信這不是一個個案問題,而是系統性問題。這些偷工減料問題,理應"過到初一,都過不到十五",施工期間不被人發現已稀奇,到驗收都不被發現?希望當局詳細交代有關事件的後續跟進。此外,他表示,坊間一直以來關注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問題,認為本澳工程質量的標準、施工及用料存在缺失,希望當局制定新的要求。

林宇滔又指,支持市政署"急民所急",推動更多重點市政建設,但最重要的是做到實而不華,達到有效利用;他對市政署推出"全澳公廁優化計劃"持有不同意見,強調現時推出"公廁優化計劃"等市政工程,方向是對的,但需要注意度的問題,事實上,本澳不少公廁環境維持得不錯,是否需要全部需要翻新改造?資源是否得到合理運用?設計上是否存在華而不實?令人疑慮及擔憂,強調不反對公廁進行重新翻新及規劃建設,但不需要將全澳公廁重新翻新,應按照各個公廁的殘舊及使用狀況,以輕重緩急處理,"狀況仍較完好環境乾淨的,即使款式舊,並不需要重新翻新"。

至於南灣兔子燈飾被指侵權.,林宇滔認為事件是一記響亮的警鐘,政府部門對尊重版權有著更高的要求,相信在標書有明確的要求,但有否監管機制及抽查機制,確保承辦商落實內容?相關公司提供涉嫌翻版的內容及設計,為何未能及時發現,而為何承建商如此大膽使用,是否知道政府不監管?認為政府有關部門須釐清現有的操作,將有問題的操作修正,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總規劃收集社團意見 冀增綠地和公共設施︳2020-10-10 濠江日報

【特訊】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及輕軌東線方案公開諮詢社團專場昨晚舉行,冀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陳寶霞、輕軌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何蔣祺等政府代表以及兩間顧問公司代表出席,二十多個社團合共六十多人參與,有十七名社團代表報名發言。

輕軌東線車站聯通周邊建築

陳寶霞表示,公開諮詢開展至今,在總規草案方面,收集到社會不少關注住屋和交通的意見;透過分析本澳現況數據,草案提出包括職住平衡、增加商業區、滿足未來住屋需要等多項規劃構思,進一步回應社會各界訴求,應對本澳城市發展過程中面對的挑戰。現時已規劃的公共房屋加上總規草案提出的居住區,基本能滿足2040年80.8萬預測人口的住屋需求。在輕軌東線方面,有意見關注東線各車站與鄰近社區的聯繫。按照現時的規劃,輕軌東線各車站將透過行人隧道實現車站與周邊住宅和建築群的互聯互通,以提供便捷的乘車環境,方便更多居民出行。陳寶霞表示,與會社團代表反映的是社會不同範疇和界別的聲音,希望多聽社會意見;除了在諮詢場發言,各社團或市民,還可透過填寫網上意見表或者填寫紙質意見表等多種方式提交意見,更多諮詢詳情可瀏覽總規及輕軌東線各自的專題網頁。

會上,有十七名社團代表報名發言,當中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發言關注輕軌東線方案,指方向上是支持,但問題是若沒有預算、工期及客量分析,實在難以支持方案落實。他又關注土地分類法規何時出台;以及未來會否在總規內清晰明確將海濱空間留給公眾使用。

新青協副理事長陳智榮發言表示,總規劃草案缺乏足夠的數據與資訊,向社會交待決策依據,在區域發展上與策略存在不一致,如總規劃中的北區2及東區1,人均享有的公園綠地和公共文化設施極為稀缺,與宜居社區的定位極不符合,建議加大圖書館、公園等社區配套與公共文化設施的佔比,優化各區公共設施佈局,把原在東區2南端的相關設施佈局放於北端以輻射到北區2和東區1。他支持將A區與半島水道填海成為綠化帶,但同時希望爭取新填海D區能按計劃進行,實現地理佈局上東擴南進的未來發展。

何蔣祺回應表示,目前仍進行方案設計,如走線、站點安排等,具體的設計仍未開展,包括實質結構、出入口數量及基建配套等,現階段按照其他地區做法,以相類同項目作為基本估價,參考鄰近地區及內地相通項目或正進行的建設項目,如北京的三號線造價每公里十多億元,而香港的沙中線鐵路造價為每公里四十多億,經比較及粗略估算,輕軌東線方案造價與香港的造價接近。他強調當完成諮詢及有具體設計後,會有較具體的造價與公眾分享。至於走線效益及客流方面,經初步估計濟參考一些數據,如關閘出入境人次,經過地區的居民人口數量及出行習慣,若A區的居住滿人,推算每日輕軌東線客量有七八萬人次。

對於總體規劃各區公共設施分佈,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回應表示,澳門半島北面人口密度較高,綠化空間及公共配套設施相對差,總規劃提出在A區及東方明珠之間的水道進行填海,增加綠化空間及公共設施,改善該區社區環境。他指,A區的公共設施規劃在西面,與澳門半島北面配合,達到空間互補。

至於土地分類法規方面,麥達堯表示,目前正在制定中,會在詳細規劃前完成,在總體規劃亦已有鋪排;強調本澳土地資源有限,總體規劃策略希望合理分配土地資源,尤其居住空間的位置,避免太多人口集中一區。

總規劃預留海濱綠廊空間

新青協代表黃滋才發言關注海洋生態及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問題,建議政府保護海洋生態的前提下,制定保護、保育海洋生物及生態的具體方針和方案。他表示,目前總規基本只針對陸地進行規劃,對專屬海域的發展及利用未見規劃,以一份20年長度的規劃可能並未完善,希望政府對專屬海域的利用多加說明,供社會參考和討論。

環保局副局長黃蔓葒表示,特區政府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今年施政方針中明確將開展海洋生態環境的調查研究,目的保障澳門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調查預計今年內開展,主要針對澳門海域水環境及水生態進行研究調查。至於濱海綠廊方面,麥達堯表示,總規劃已盡量將海濱預留綠廊空間給予公眾使用。

中小企業協進會理事林志輝表示,城市規劃是一個長遠發展計劃,要適當考慮國家政策,結合整個大灣區發展和珠海發展規劃,提升通關便利性,如放寬澳門單牌車入境橫琴等。

總規草案顧問公司代表梁銘茵回應表示,珠澳橫琴深度合作是總體規劃重要方向之一,空間規劃上包括一河兩岸合作軸帶,就關閘、十字門及橫琴建立三個合作樞紐,希望藉著土地用途配合,推動兩地人口、就業等方面合作。

落實公交優先完善步行系統

婦聯代表陳先生關注總規劃中的交通範疇問題,指本澳交通是一個老大難問題,要落實諮詢文本提到的建設公共交通導向發展模式運輸系統,首要是提升居民使用公共交通的意願,以及完善步行系統,認為文本就推動公交優先方面的具體規劃和建設內容,需更詳細向居民表達,期望政府加強有關方面的探討研究,豐富相關內容。

交通事務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代廳長蕭日鵬回應表示,交通局過去透過管理措施及工程改善本澳交通環境,提升公交服務,落實公交優先,調查數據顯示,2010年居民使用公交出行佔機動出行的比率為33.6%,到2019年提升至42%,具有一定成效,此外目前本澳機動車輛數量回落到2014年的水平。他認同使用公交出行體驗需要持續改善,文本提到的建設公共交通導向發展模式運輸系統,落實公交優先、完善步行系統是未來重要發展方向。

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代表高岸聲關注慕拉士大馬路的工業區改為商業區。麥達堯表示,明白慕拉士工業區改為商業區的困難不少,若社會認同有關方向,後續會提出更多措施及政策誘因推動,希望將對居住區影響較大的工業大廈及活動集中到工業區,提升該區的居住環境。



2020年10月9日 星期五

疫情衝擊首現千億財赤 現金分享應正名機制化︳2020-10-09 訊報 宇論滔滔

 博彩稅收長期佔本澳公共財政收入的八成,今年新冠疫情令賭收大跌,以及政府防疫及紓困措施令公帑開支大增。回歸後水浸多年的澳門政府迎來首份赤字財政預算。根據統計資料,今年一至九月本澳賭收僅得三百八十六億,較去年同期大跌逾八成,若不計一月的二百二十億賭收,二至九月跌幅更逾九成,今年年底賭收如能達五佰億已屬最樂觀預期(去年二千九百多億),也意味著佔賭收三成五的博彩直接稅也會大跌至僅約一百八十億的水平,較最初財政預算估計少逾八百億!

賭收僅五百億賭稅較預算少八百億疫情令賭收賭稅插水、旅遊業停運,政府已兩次修訂財政預算案,並在超額儲備撥出近四百億應付疫情期間的政府開支,但特首賀一誠已表明,由於疫情政府整體收入大跌,公共財政的剛性開支如社會福利和公務員薪酬沒有減少,醫療開支反而大增,目前各部門非人工開支要減少10%已很吃力,不考慮再縮減政府部門開支。再者因賭收跌幅遠超預期,目前預算僅能支?至十月,已準備再次向立法會修改今年的財政預算,再撥入二百億的超額儲備應付政府開支。

按此計算,政府今年已動用超額財儲近六百億,還未計及原來財政預算中逾二百二十億的結餘,以及在澳門基金會撥出一百億的疫情財政援助款項,簡而言之,澳門的公共財政在今次疫情期間,就已蒸發掉九百多億,加上普遍預期就算疫情完結,賭數也難以重回近三千億的水平,可能只有過去一半或三分之一規模,故過去感覺本澳極豐厚的六千多億儲備,經此一疫已減少近千億,澳門的"身家"絕非大家想象中豐厚!

回歸後首現赤字預算即且近千億面對回歸後首次赤字預算,且政府財政因疫情前後消耗近千億的財政資源,在國慶酒會被問及會否延續明年度現金分享的特首賀一誠指:"正在研究,社會屆時可留意明年度施政報告。"特首表態雖屬中性未置可否,但坊間已就明年是否維持現金分享的問題展開熱烈的討論!有意見認為,政府財政赤字如此龐大下,不應現金分享,應將公帑用作民生開支或基礎建設。但有相反意見則認為,疫情對博彩旅遊業獨大的澳門經濟衝擊嚴重,中小企經營困難,不少基層打工仔也面對無薪假及失業等,在經濟環境轉差下,現金分享對基層家庭尤為重要,並認為政府除現金分享外,明年也應繼續推出經濟緩助及八千元現金券抒解民困。

對於 "派不派錢"爭議,筆者一直都提出應及早為現金分享 "正名"和"機制化"!即政府應明晰現金分享到底是一個財政盈餘的分享制度?還是一個抒解民困或通脹的福利政策。因為過去十多年來,政府從來未為現金分享的政策原意下過明晰定義,剛推出時,政府曾稱此舉是與廣大市民分享經濟成果,但也曾因應通脹高企,指出現金分享是希望減輕基層通脹、尤其紓解基層市民生活壓力。由於政府庫房年年水浸,這筆數十億元的現金分享雖已變成特區政府每年的"恆常開支",但政府至今仍未敢明晰計真正的政策原意。

現金分享屬分紅或抒困應明確訂機制筆者認為,如屬分享財政盈餘,政府就應訂立明晰的分紅機制,是政府財政盈餘的百分比?還是直接在博彩毛收入的百分比作現金分享(此舉較全民博彩公司更穩陣高效和直接)?若是盈餘比例,當出現財政赤字時自然無現金分享,但若屬毛收入百分比,雖然仍可分享,但明年分派金額自然隨賭收大跌而縮水。如屬紓解民困,無論是通脹高,或是目前經濟極差的情況下,政府似乎更應"堅持"現金分享回應民生!

若連基本原則都沒有,社會根本難以有基礎對應現金分享作相對性的討論。當然,必須承認就現金分享的問題,就算有了政策原則,其實絕不容易討論,但若連定義也未清,討論只會更不理性徒添爭議!

現金分享佔公共開支比率不升反跌要知道,現金分享由二零零八年推出至今踏入第十三年,金額更由最初的五千元,逐步調升至一萬元,歷年每名澳門居民合共已分得十萬四千元現金分享。每年現金分享的預算,也由最初的廿五億,升至今年的七十一億元,歷年現金分享的總開支合共達六百五十二億元,數字雖然驚人,但值得留意,二零零八年現金分享每人五千元,總開支廿五億元,佔當年的公共開支百分之八點二,今年人派一萬元,開支七十一億佔今年最初預算僅百分之六點八,比率較首年派錢更低。

現金分享在澳門已獲普遍支持必須承認,從傳統公共政策理論,澳門的現金分享政策並不符合審慎和合理的分配原則,故在推出初期,有不少意見均批評不應推行現金分享,公帑應用在更長遠的教育、醫療或基礎投資,加上現金分享人人有份,對未成年的學生的價值觀也有一定的影響;但隨著政策的實行,現金分享早已成為大家恆常可預期的收入之一,尤其對於低收入的基層家庭,現金分享更是年度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反對現金分享的聲音已越來越"弱勢",甚至不少意見開始轉?認為,在澳門經濟急速發展,政府行政效率又不高的情況下,現金分享確是一個可行的資源再次分配政策,尤其對基層家庭,十多年下來一家四口就獲分享四十萬元,無論作為日常開支,還是儲蓄等都較政府其他的幫扶政策更直接有效,若從這個角度,現金分享的優劣比較,確實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新公共政策方向。

"減派"現金增個人央儲撥款也遭反彈傳統公共政策理論早已指出,福利開支易增難減,而現金分享唯一一次"減派"是在二零一一年,當年現金分享由原來的六千元減至四千元,政府同年首次向合資格的澳門居民的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撥款六千元,政府原意是"加碼"向每名居民分享一萬元,只是將原來六千元現金分享減至四千元,將剩餘的六千元入帳央儲戶口(六十五歲後方能領取),打好全民養老基礎,這個在公共財政和退休保障似乎更合理的政策,結果敵不過強力的民意反彈,最後以政府在同年下半年每人多發"現金補助三千元"應付通脹作結,翌年的現金分享也因此加碼至七千元。此役也再次證明,不要說派少一點,就算是加碼換方式派更多錢,只是現分銀碼減少,也難敵得過民意反彈,這就是澳門的政治現實。

現金分享難停正名建機制是時候筆者認為,儘管面對回歸後最史無前例的財政赤字,但考慮明年是選舉年,明年當局若要停派或減派現金分享已幾乎肯定不可行,最終只會增添內秏,但現屆政府會否趁此機會,為多年來"名不正,言不順"的現金分享訂出明確的分配原則,將其"正名化"及"機制化",以及是否會為現金分享派發定下留澳居住的最低日數要求等,就要看今屆政府的勇氣和政治智慧了!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6日 星期二

林宇滔促政府清晰「派錢」目的 李靜儀望當局正視基層家庭壓力︳2020-10-06 力報

 經濟不景氣之下,政府仍在研究明年是否維持現金分享計劃。對此,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指出,當局需清晰現金分享計劃目標是「紓困」還是「分紅」,又指即使日後當局再推經援措施,力度亦難及以往般「大手筆」。

林宇滔認為,現金分享計劃應要設立一個清晰的方向及機制,當局過去曾指是與廣大市民分享經濟成果,金額方面亦曾有所增減,但始終沒有清晰計劃目的究竟是「紓困」還是「分紅」。他解釋,如是「分紅」便按每年財政盈餘一定百分比與市民分享,若今年沒有盈餘,便不會發放;如是「紓困」,那麼明年就更加要發放。若當局不作出清晰定義,則「派」與「唔派」均會引來社會爭議。

李靜儀:積極研究惠民措施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受訪時則稱,今年經濟收益大幅下滑,理解政府在財政預算上相對謹慎,惟現時失業率持續攀升,最新本地居民失業率為4%,各界均期望本澳經濟復蘇,政府應推出政策或援助措施讓居民得到就業機會。至於持續多年的現金分享計劃,她指有關惠民措施可能已成為基層家庭收入或紓緩生活支出的重要來源,加上今年經濟壓力增加,期望政府積極研究相關惠民措施。




2020年10月5日 星期一

傳新協冀端視情況推經援︳2020-10-05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本澳至今的財政收入仍偏低,政府不排除再動用超額財儲約二百億元,又稱暫不推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因應財政收入大減,相信政府須審時度勢,不能再像年初般大手筆推出經濟援助措施。指出疫情影響時間長、經濟復甦慢,倘企業經營困難,居民失業率續上升,政府應再出手,繼續支援社會、企業和僱員度過難關。

疫情影響料持續

新冠肺炎重創全球經濟,澳門難獨善其身,賭收一落千丈,旅客劇減,榮景不再。林宇滔直言,社會需清醒認識澳門已過了上一個黃金時代,疫情對社經的衝擊卻短時間不會消散。即使今年底或明年初有疫苗面世,但全球接種需一或兩年時間,疫情影響估計持續二、三年,即本澳起碼尚有一年多時間要捱。

內地來澳自由行全面恢復,近日"黃金周"的日訪澳旅客量約二萬人,相對去年黃金周高峰日十六萬的旅客量,約佔八分一,旅客量仍偏低。

同時,二月至九月賭收僅一百六十五億元,較去年跌幅逾九成,庫房收入亦大跌。

政府暫不推出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林宇滔表示,因應財政收入減少,政府現階段不輕舉妄動推出新一輪經援措施以"睇定啲",是合理的。惟預期明年中小企的經營困難、居民失業率上升等問題仍會惡化,期望政府一定要推出應對措施,尤其更多支援失業的措施。

暫無發債券需要

有意見建議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發行三年期有利息的債券,吸引居民投資,減少動用財儲。林宇滔認為,扣除今年赤字,澳門現有財儲仍有四、五千億元,單從公共財政角度並無發債需要。目前的重點應放在如何設法減少部門非必要的恆常開支,以及確保財儲合理的增值回報等。



政府應按車流規劃美副將交通 交通設計須重科學分析 長遠制訂分區交通規劃︳2020-10-05 市民日報

【本報訊】美副將大馬路加設兩組交通燈令區內交通擠塞加劇,近日交通局又透露將在該區及周邊安裝智能感應器,按車輛流量分配行車時間。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交通燈在繁忙時間確可對部分道路起分流作用,但非繁忙時間只會令交通更擠塞,現時交通政策邏輯混亂,交通設計全憑長官意志,欠缺科學分析和理據支持,更沒有分區的交通規劃,他促請按交通流量重新規劃美副將及周邊交通,分流區內車流,同時制訂分區交通規劃,方能長遠解決區內核心交通問題。

林宇滔表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以公交優先為整體核心,從完善建設及提升服務兩方面提供優質的交通供給,在新城、舊區、歷史核心區3個層圈因地制宜分區實施交通政策,例如歷史城區會以步行為主,新城輕軌加快速幹道等等,惟現時政府沒有相關方向,也沒有具體操作,交通局局長在做交通設計時不是以分析數據、科學為基礎,全憑長官意志,按自身想法行事,再找一堆似是而非的數據支持其想法。欠交通意外資料公眾難科學分析過去很多交通政策亦出現相關情況,他舉例指,林衍新對美副將加設交通燈的理由是附近有7家學校,過去5年有31宗交通意外,情況嚴重,需要平衡行人和私家車的需求。

林宇滔不認同澳門交通問題簡單靠增設交通燈便可以解決,他形容當局做法「粗暴」。不同交通設施有不同功能,以高地烏街街口增設的交通燈為例,原本該位置是讓先符號,改設交通燈令車輛由高地烏街轉入美副將大馬路時起分流功能。不過交通燈並不會提高車流和通車效率,非繁忙時間只會令交通更擠塞,例如美副將轉入鮑思高學校的交通燈,則純粹是截停車輛讓行人橫過馬路,連基本分流作用都沒有。至於林衍新指區內交通意外嚴重,然而卻沒有實際數據顯示31宗交通意外屬於甚麼類型的意外,涉及傷亡情況,當中責任誰屬、意外原因又是甚麼等,故而難以得到結論是「因應該區交通意外嚴重而需要增設交通燈」。從上述反映,交通局局長總是不會客觀、恆常、詳細介紹過去的交通意外資料,不利於公眾科學分析交通意外情況和成因,從而尋求更有效的解決辦法。例如同安街旅遊巴意外,至今當局仍未公布相關調查報告,包括意外成因和歸責等。他促請政府交代所有交通意外的事後調查報告,從而汲取教訓,避免同類事件發生。近期每到下雨天,慕拉士、美副將、高士德、提督馬路等主幹道交通擠塞情況愈趨嚴重,林衍新則認為上述問題是家長以私家車接送小朋友上學所致,呼籲市民多用公交。

林宇滔指出:出行首選應是步行,公交屬出行次選,當局應鼓勵居民步行,當「行唔到」才選擇用公交,這是世界採用的交通政策。政府提出的公交優先政策,當中包括行人,真正的步行環境是過路環境,惟近年當局胡亂取消斑馬線,步行環境非但沒有優化,更變得惡劣,由培正中學步行上鏡湖醫院,由於斑馬線取消,行人需要呈「S」型行走,在沒有條件擴闊道路的舊區,往往出現人車爭路情況。居民愈行愈困難,自然就放棄步行,巴士又上不到車,最後唯有選擇自己駕車出行。惡性循環下,澳門交通便愈來愈擠塞。質疑感應器運作前一任繼續塞車。

林宇滔又謂,交通局局長表示自己在上、下班時間也有乘搭巴士,但局長的下班時間並不是一般市民的下班繁忙時間,他永遠感受不到居民上不到巴士、交通擠塞的無奈。自美副將大馬路兩組交通燈運作以來,近1個月他不斷收到市民和駕駛者、的士司機投訴,不過當局卻永遠不認錯,林衍新所提及的智能感應器,要待明年第二季方可以試行,他質疑在相關新設備試用前,當局是否任由美副將大馬路一直塞車下去,而不做檢討和改善?同時,智能感應器屬於公交專道的配套,當局去年已為相關專道做好了前期準備工作,雖然現在擱置了公交專道計劃,但為何現在才提智能感應器,不是在之前便安裝好?反映當局在交通問題上見步行步。

林宇滔又提到政府現時正就城市總體規劃公開諮詢,但很可惜未見當局對分區的交通規劃有所著墨,令他感到很失望,交通政策應有方向和原則,再配合相應交通設施,才能真正系統地理順本澳交通環境。交通政策理應回應市民的需求,但交通局局長永遠抱持著「與民為敵」態度,堅持己見,不僅挑起政府和居民矛盾,更嚴重影響政府的民望,他不明白類似的官員為何仍可以繼續在其位。



2020年10月4日 星期日

現金分享「派」或「唔派」 林宇滔:設機制可減少爭議︳2020-10-04 華僑報

【專訪】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建議,政府要從制度上研究怎樣真正減省公共部門非必要的行政開支。又對於現金分享計劃,他認為是?候向社會清晰交代目標和定義,這樣「派」或「唔派」都有制度和規矩可依,減少爭議。 

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疫情持續影響經濟,政府擬第二次修改財政預算,動用超額儲備二百億元。而公共部門緊縮一成預算已十分辛苦,無再縮的空間。又明年是否維持現金分享,當局仍在研究當中,有待施政報告公佈。

 林宇滔表示,客觀因素下,無可避免再動用財儲。他認為,不論甚麼財政收入情況,思考減省開支、合理運用公帑都是必須處理的。政府有因應財赤實施緊縮政策,但措施速度和步伐遠遠不夠。如一些公共行政開支服務,是否必須要做?又怎麼做才達致最大化公帑有效利用!

 他強調,怎樣從結構上改變財政大花筒,至為重要。因此,政府有必要循制度上研究,如何真正減省公共行政非必要開支,而非支援其他領域的公共投放。不然,影響會輻射,舉例如巴士服務,是市民可以感受到的「有影響」。

 「現金分享」派逾十年,但為甚麼而派?它的性質、定義、目的、作用?究竟是分紅、財援、紓困、共享?他認為政府是時候釐清,設立機制,這樣「派」同「唔派」社會都會理解和接受。他謂明白議題的敏感,任何決定也不是容易的,但「醜婦終須見家翁」,今年是適當時機去「搞掂」。




須釐清財政盈餘分紅抑或紓民困措施 林宇滔促全面檢視部門開支︳2020-10-04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現金分享由二○○八年推出至今,已十二年。面對疫情帶來的財政壓力,特首日前表明明年度的現金分享需研究是否延續,引起社會關注。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有感現金分享由推出至今,應否派、派多少爭議不斷,認為政府要釐清現金分享是視為財政盈餘分紅抑或紓民困措施。若未來現金分享等惠民措施有變,前提是要讓公眾看到政府改變開支"大花筒"、緊縮非必要開支與民共度時艱的決心,而不是只減現金分享及民生福利。

財儲唔穩陣須警惕

疫情重創本澳經濟,即使恢復全國簽註自由行,經濟復甦仍需一段長時間。林宇滔形容,澳門經濟及公共開支面對回歸以來最差的情況,今年的賭收大跌,財政收入驟減,推出的二輪經援措施開支大增,一來一回的財赤分分鐘過千億元。即使澳門坐擁六千億元的財政儲備,但經濟復甦仍需要一段長時間,長此下去,豐厚的財儲都"唔肯咁穩陣、咁令人安心",值得警惕。

政府將研究明年度的現金分享是否延續。他認為,政府要釐清現金分享是視為財政盈餘分紅抑或紓民困措施。若是財政盈餘分紅的角度,則要建立機制,但今年財政收入不理想,分紅亦不理想;若是紓民困的角度,經濟差時更應該繼續,但財政緊絀下也要思考其他方式紓民困。

落實節約資源共享

他指,澳門財政開支由回歸初二○○○年的一百八十多億元,飆升至現時過千億元,是否隨着社經發展,真要增加如此多的財政預算?效益與開支是否成正比?不少居民感到政府開支"大花筒",政府若要調整現金分享等民生福利政策,必須讓公眾看到政府緊縮非必要財政開支的決心,且不影響民生福利。

行政長官表示,現時各部門減少一成開支已感辛苦,"銀紙都好緊張"。林宇滔認為,若是簡單減一成成開支確實有壓力,亦見到有部門減開支影響民生福利。主張政府應全面檢視所有部門的開支,作出結構性的削減,如削減不合理項目、採購品由奢華變成樸實。落實節約作風,思考跨部門資源的共享共用,在不影響效益的同時減少開支。發展智慧政務,跨部門流程涉及文件電子化,減少書面文件往來;發展對外服務電子化,舉例如查屋紙可網上申請及付費,既方便居民毋須親臨,亦可節省部門櫃檯的人力及資源等。



透過電子政務提升效率 縮減公共財政開支︳2020-10-04 濠江日報

 【特訊】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政府各部門縮減開支10%造成資金緊張,不排除再修改財政預算動用超額儲備200億元。對此,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受疫情影響,本澳今年度財政赤字嚴峻,儘管當局推出一系列紓困及削減部門日常開支措施,但面對財政收入與赤字不成比例的結構,他認為政府應進一步透過電子政務優化社服工作,有助政府減省行政流程和人力物力,將更多資源用於開拓新的社會服務。

林宇滔表示,政府歷年來財政收入豐厚,形成"大手大腳"的習慣,但今年受疫情衝擊,博彩業收入低迷,政府財政收入也處於低位,在本年3月通過的財政預算案中,當局已動用超額儲備近390億元填補年度預算赤字,如今又再考慮修正預算,追加200億元撥款支撐至年底,預料本年度財政赤字達千億。他指出,儘管本澳財儲多達6000多億元,若算上追加撥款開支,僅一年時間已動用當中近600億元,考慮到疫情未來一段時間內難以平復,對本澳博彩及旅遊業的仍然存在一定衝擊,未來的財政收入難以恢復至以前,當局應有一定的警惕性。

對於行政長官提出不允許扣減任何對社會支撐的措施,他表示認同,然而現時削減各部門開支10%令資金緊張,他認為政府可從結構性調整,公務員薪俸、社會福利、教育和醫療等剛性開支須由財政預算支撐,但各部門如何從內部節省開支則有很大的空間,例如進行資源共用、減少"華而不實"的宣傳鋪張及對外資助操作,同時共帑的使用並非無可節制,需要訂立一個準則,使其具備一定緊迫性,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視本澳公共財政的穩健性,並對症下藥,剎停高速增長的公共開支,除了要針對性緊縮非必要的經常開支外,應通過人手的有效調配、減省內部流程,對於公共採購的質量和效益,更應引入嚴格的績效評估機制,也要興建政府辦公大樓減少租金開支等,並進一步透過電子政務優化社服工作,提升效率控制公務員開支的增長,相信一方面可減省社服機構非核心工作壓力,另一方面政府亦可藉減省行政流程和人力物力,將更多資源用於開拓新的社會服務上,真正令資源用得其所。



2020年10月1日 星期四

杜絕棄養鼓勵領養復推TNR符社會利益︳2020-10-01 訊報 宇論滔滔

 根據市政狗房數據顯示,近年被人道毀滅的貓狗數量由自2004年高峰879隻,下降至2019年的148隻,雖然數字較法律生效前已大減數倍,但正如愛護動物團體指出,本澳與不少實行流浪動物TNR「捕捉、絕育、放回」計劃的地區能夠實現"零殺滅"流浪動物有相當距離,故認為本澳要全面推行流浪動物TNR計劃。

人道毀滅數近年已大減滋擾投訴仍在但與此同時,市政署近年的確收到不少市民就流浪動物影響環境衛生、造成噪音滋擾,甚至攻擊人的投訴,故無論從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市政署也必須因應市民的投訴捕捉流浪動物,但前線人員在執行捕捉流浪狗工作時,有時也會受到個別人士的阻撓或騷擾。

必須指出,目前本澳流浪動物未絕育、不規範和不衛生的餵飼,必然導致流浪動物不斷增加和造成更多滋擾的惡性循環,也絕非愛護動物人士所樂見。

筆者認為,如何能夠避免流浪動物不斷繁殖,造成的社區環境衛生影響,以及減少流浪動物對社會其他人士的滋擾,其實是愛護動物人士、普通市民和政府的共同目標。

動保人士政府受擾市民目標一致無抵觸全球各地實踐經驗證明,單靠撲殺流浪貓狗以控制其數量,但這方法一般會令幼犬和容易捕捉的動物會先被移除,剩下的一群既未絕育、又難以捕捉的狗隻,則會越來越多,令計劃不單成本效益極低,實際上也無法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且撲殺流浪動物方式並不人道,故上世紀七十年代,英國和丹麥先行試驗對流浪動物執行以TNR計劃代替「先捕後殺」作為控制流浪動物的對策,由專業人員捕捉,再進行絕育、接種狂犬病預防疫苗等、作內眼可見的標記後原地放回捕捉地,並有具專業知識人員或義工跟進,減少社區影響,成功控制流浪動物的數量。

TNR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逐步傳到美國,及西班牙、葡萄牙、馬來西亞、香港、日本、台灣等世界各地,是目前唯一經過證實能有效控制流浪貓數量的方法,且其他地方經驗表明,啟動TNR計劃的初期,政府投放的資源較捕捉及人道毀滅計劃多出差不多一倍,但在其後4年,用作維持計劃的費用已經下降至微乎其微,所涉及的費用只是用來捕捉和絕育數隻成功進入領域的外來貓隻。

撲殺流浪動物事倍功半TNR才是長遠可行為此,市政署的前身「民政總署」早在2007至2015年就在本澳推行針對流浪貓的TNR計劃,澳門實行流浪貓TNR的八年間,合共將1,875隻流浪貓經專業人員捕捉、再由市政狗房絕育及注射疫苗後放回適合其居住的地方,有效控制流浪貓的數量、且絕育後的貓隻打鬥、求偶叫喊聲、及因霸地盤而到處撒尿等問題都會減少,甚至能協助社區減少鼠患,成為社區的好幫手,此外流浪貓接種了狂犬病預防疫苗亦可有效防治狂犬病,澳門TNR計劃,成功使部份地區由流浪貓引致的問題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值得一提,單靠撲殺流浪貓無用的原因,是源於生物學的「真空效應」理論:即使短期間內將該社區的流浪貓全數移除,周遭區域的流浪貓會受到食物及地盤吸引,再加上無競爭者的阻擋,輕易地就可以進駐這塊區域。另外在食物鏈的環節上,若將流浪貓從食物鏈中移出,在流浪貓下層的鼠類、蟑螂等人類更難以防堵的生物,亦將大量繁殖。

貓應強植晶片免TNR成代罪羔羊必須指出,澳門TNR計劃要成功的關鍵,在於要與愛護動物人士長期緊密合作和持續跟進,原民政總署在推行流浪貓TNR計劃期間,一直以來都和本澳的愛護動物團體,及一些長期在固定地點照顧流浪貓的義工保持緊密合作,由他們擔當流浪貓護理員,而流浪貓護理員的責任不只是餵流浪貓,他們須協助民署誘捕流浪貓、設法將流浪貓送交市政狗房進行絕育、放回絕育後的流浪貓、並須在不妨礙公眾的時間和地點有規律地餵飼流浪貓、以及為流浪貓提供必要的醫療護理。

不過,在《動保法》生效前,當時民署卻以"計劃後期社區內的流浪貓數量及相關投訴個案未見有明顯下降,亦不時發現有市民放養未經絕育的貓隻繼續繁殖,造成更多社區隱患,且與當時即將推行的《動物保護法》有抵觸"為由,無限期暫停流浪貓TNR計劃至今。

TNR成功重在持續跟進非放回不理市政署早前表示,考慮到絕育後被放養的流浪動物,往往難以召回作後續跟進照顧,動物仍需面臨饑餓、受傷、染病、無處容身等安全問題,其動物福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時會對周邊社區居民、自然生態構成負面影響,故本澳現階段不具備條件推行流浪動物TNR計劃。

但筆者必須指出,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2007至2015年本澳針對流浪貓所作的TNR計劃並沒有失敗,只是本澳貓隻棄養問題一直未有得到源頭解決,流浪貓的TNR計劃成為代罪羔羊。社會未必有留意,目前《動保法》僅要求滿三個月的馬匹及狗隻必須植入晶片,而沒有強制要求貓隻植入晶片,這個法律漏洞加速了近年貓隻的棄養情況,再加上2015年流浪貓TNR計劃終止後,被棄養的流浪貓既沒有絕育,捕捉後除非被領養,否則就會被人道?滅,導至去年本澳人道?滅的貓隻達七十四隻,創下十年的新高,較2009年全年僅六隻急升逾十倍。故筆者認為,當局除應盡快恢復本澳流浪貓的TNR計劃外,也應盡快修法要求貓隻須強制植入晶片從源頭杜絕棄養,避免流浪貓及被人道?滅的貓隻不斷增加!

香港推流浪狗TNR多年也僅試點推行相對於流浪貓的TNR計劃,由於攻擊性更強及地域性更廣等原因,流浪狗的TNR計劃更為複雜,如香港早在2000年已全面實施類似TNR的流浪貓計劃,並成功控制流浪貓數量和減少其對社區的負面影響,取得空前的成功,但流浪狗TNR計劃雖經過當地動保團體、政府和區議會等持份者十多年的協商,但直到2015年才開始在離島和元朗區兩個試點進行TNR試驗計劃,故必須承認,相對於流浪貓的TNR,流浪狗的TNR更為複雜及要考慮的問題更多。

澳門地小人多,如何平衡人道處理流浪動物,以及減少其對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社會滋擾等問題,社會確有不同意見和爭議,也絕非容易解決的問題。但觀乎全球各地的實踐經驗,源頭杜絕棄養,鼓勵領養代替購買,再配合政府與動保團體及人士共同執行TNR和後續跟進,是控制流浪動物數量,以及減少流浪動物對環境和市民滋擾的唯一有效政策,也是唯一符合動保人士、受流浪動物滋擾人士及政府等不同持份者共同利益的措施。

《動保法》棄養罪罰款雖高交市署費用卻低筆者也必須指出,從源頭棄養方面,《動保法》第五條雖規定,遺棄動物的飼主會被處罰二至十萬元,但第十七條亦規定,若飼主未能飼養或無法將動物轉移給他人,可將有關動物送交民政總署,但須繳交定額的膳食及住宿費用,但該費用僅一千元是否合適,確實值得下次修法時檢討!

根據統計,近年本澳被人道?減的貓狗數量大減,其原因除了動保法生效後確實減少狗隻棄養的情況(貓隻無晶片效果成疑),更重要是近兩年有近七成的流浪動物被領養,但據筆者了解,七成的領養率絕大部分都由本澳的愛護動物組織承擔,但這些組織的承載力及空間其實早已飽和,就算流浪動物被救回性命,也不表示日後能夠得到充足的生活空間和妥善照料。

先易後難先復推貓TNR再試推狗TNR 至於有意見指出,TNR計劃與動物保護法有抵觸的問題,根據《動保法》第五條第三款及第四款,只要民政總署許可,為保育的目的而將動物放歸適合其生長且不會破壞生態平衡的自然環境,不屬遺棄動物。意味著法律是容許市政署推行TNR計劃。再者,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在全港實行的貓隻TNR計劃,以及試點流浪狗TNR計劃,均獲得港府的明確認可和法例豁免,意味抵觸法律問題同樣是可處理的。

必須指出,在源頭杜絕棄養,以及推動社會以領養代替購買寵物的前提下,本澳全面恢復流浪貓TNR,以及展開流浪狗TNR試點計劃是符合愛護動物人士、政府和社會整體利益的,筆者期望市政署及動保團體能以此整體公共利益為依歸,重新就全面恢復流浪貓TNR,以及展開流浪狗TNR試點計劃盡快進行務實溝通和坦誠交流,為社會整體利益和動物福祉為依歸盡快落實計劃。




市諮委關注總規︳2020-10-01 正報

 【本報訊】市政諮詢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多名委員在議程前發言提及正公開諮詢的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促請市政署及早做好各區的市政、休憩、綠化空間設施規劃布局,滿足居民需要。

其中委員梁頌衍提出,本澳生活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中北區,有必要利用今次總規機會去合理分配資源,改善社區環境。一方面應降低人口密度及土地發展強度,利用都更有序遷離部份人口,改善交通及居住空間。

梁頌衍建議換地遷北中區工廈

同時,針對中北區裡現有的大量工廈,未來在改變用途後,應採取換地方式,騰出部份合適土地作為市政用地及綠化開放空間,達至為民創建優質生活環境的目標。

梁頌衍又指,草案對自然資源的保育只沿用原有法規政策,沒長遠計劃,特別是在路環南岸竹灣海灘至黑沙海灘的海岸規劃並沒太多著墨,實對本澳最為珍貴且為親水的自然海岸不重視。

他直言,兩海灘因長期沒完善規劃引致周邊過份都市化,相關保育利用建設亦沒朝可持續發展方向,面積也受侵蝕而大幅減少。希望署方可聯合相關部門深入研究,及早進行路環南岸的保育發展規劃。

林宇滔冀盡快落實TNR

委員林宇滔則談及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指出過去針對流浪貓去做TNR並沒有失敗,只是貓隻棄養問題一直未有得到源頭解決,計劃成代罪羔羊。

認同計劃衍生的爭議不易解決的林說,按全球各地實踐經驗,源頭杜絕棄養,再配合與動保團體人士共同執行TNR及後續跟進,是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唯一有效政策,也是唯一符合不同持份者共同利益的措施。

他期望,市署及動保團體能重新就全面恢復流浪貓TNR及開展流浪狗的TNR試點計劃盡快務實交流,為動物福祉和社會利益去盡快落實相關計劃。

何凱玲倡向細路推廣國安

委員何凱玲提議,完善國家安全教育推廣,把相關主題展在回歸紀念館作長期陳列並每年更新。另可設兒童友善版本,深入淺出向小朋友介紹國家安全對澳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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