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文本臚列工作方向沒錯 應釐清優先次序規劃時間表 智慧城市須平衡大數據個資保護
對於「澳門智慧城市發展策略及重點領域建設」諮詢文本提出的13個重點發展領域,林宇滔認為,政府把應該要做的都放到文本當中,方向上沒有錯,但看不到文本有提到如何具體落實工作,亦不知道由哪個部門牽頭。政府提出所有可以做的工作方向,但如何去做、何時去做,法律法規如何配套,均沒有交代。他質疑目標訂得太多,反而沒有工作重點,希望政府先釐清有哪些工作需要優先去做,必須有整體規劃和時間表。
創新科技需新規範適應社會發展
至於建設智慧城市哪些工作需要優先去做?林宇滔個人認為,首要完善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他指近年不少創新科技,例如內地著名的網上地圖來到澳門後,因不符合《個資法》而碰壁,全因本澳《個資法》採用歐洲一套比較嚴謹的監管方式,必須確保沒有私隱的問題才能使用個人資料,而美國的一套則是證實有問題時才去處理,美國相對較寬鬆的做法,造就了大量創科公司的美國出現。
林宇滔坦言,對於創新科技領域,單靠政府自己去做很難追上社會的需求,希望政府先完善《個資法》,建議針對創新科技、電訊、數據行業、交通運輸等方面,都要有新規範,既能適應社會的發展,達到社會效益,同時亦能保障私隱,始能有效推動創新科技領域的發展。
有效監管數據安全開放數據應用
在完善《個資法》下,林宇滔認為政府亦要做好數據的開放,特別將來政府通過阿里雲架設雲端數據庫,應該在有監管下,令數據既安全,保護私隱的前提下,又能透過數據開放,讓其他供應商、創新企業都能使用並發展澳門的大數據,從而得到社會效益;而釋放公用事業的數據,例如原始巴士數據,亦有助公眾監督政府。故建設智慧城市,政府首要做好在大數據開放和個人資料保護之間的平衡。
另外,對於政府有意成立智慧城市辦公室,協調建設智慧城市方面的工作。林宇滔坦言對此有保留,特別現在政府已經有不少部門,公職局轄下有1個廳級推動電子政府,但過去十多年工作成效都不佳,如果政府沒有決心,沒有頂層政策支持,相信再新增一個辦公室不會有太大成效,關鍵是政府須認真統籌智慧城市、電子政府的政策,建議先由司長級別層面開展跨司跨部門協調,將來真的有很大的工作量,再考慮設立智慧城市辦公室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