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會議開門免各說各話 都更委對政府工作失望
【本報消息】從二○一六年三月都市更新委員會成立以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說沒有委員提出立法。都更委林宇滔對司長言論感失望,稱多位委員在首次會議已着政府提供初步法案文本,但政府方案從缺。內部章程沒明文規定會議閉門進行,為免日後“各說各話”,他主張會議開門。
首次會議已提立法
政府五年規劃(二○一六至二○二○年)提出,將全力修改、完善和制訂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修法立法甚麼時候成事備受社會關注,但羅立文前日在立法會上稱:“冇立法呢回事。”
林宇滔直指司長言論有誤導公衆之嫌,深感失望。在都更會首個會議中,多位委員率先就立法事宜詢問政府,但政府說沒有法案文本。作為委員會如何拿出法律政策?“唔知係咪因為語言溝通問題,令大家思考距離咁遠,(羅司)或者以為係整套法律。”
他回顧委員會工作,一六年底就重建樓宇稅務優惠達成共識(法案上月出台),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亦已推出,並定出了降低重建業權比例方案、成立都市更新公司的草案,“政府要求傾嘅傾咗,大爭議的百分比都有共識,係政府唔立法。”反問“有邊個方案係委員會傾唔出結果?只係政府唔落實、唔跟進,或者只係一句不可行、不進行”。
諮詢研究不斷兜圈
二○一一年《舊區重整法律制度》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惟政府一三年撤回法案。他提到,大部分委員認為都市更新可在舊區重整的基礎上再調整,但政府基本上推倒重來。包括工廈活化,大部分委員認為需要推動,但政府“唔做”。
政府諮詢都更委一段時間後,直至去年第七次會議,才提出按《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重大政策須公衆諮詢。委員們可做的是設法壓縮研究諮詢時間,減了一半至約二百日。但政府不願落實招標、開標、判標等程序時間,“我唔知邊個唔負責任。”亦正因為需立法才要諮詢。
對於羅立文昨日表示資助舊樓安裝升降機可行性不大,林宇滔指出,自身在一六年製作了一份計劃書交給政府,並附在會議紀錄,“羅司好似對呢件事從來唔知。”他強調不是所有大廈都能安裝升降機,但其他地方有不少大廈,利用現有空間,在政府配合下安裝了升降機。台灣有成功案例,內地亦在推行中。
批都更工作不作為
林宇滔不希望都市更新停留在爭拗內部事情,而要講求“落實到幾多”。他肯定司長解決爭議的能力,“未見過一個委員會可以達成咁多共識。”但部門內部的問題,不應該推卸到都更會身上,“政府部門對都更工作的不作為、不協調,係政府內部責任。”工務局技術輔助處二十個同事負責都更會、城規會、土地委員會、專業資格委員會,是政府沒有把資源用在刀刃上。他對政府重視推動都更、部門之間協調感到相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