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當局協助小業主向保利達索償 林宇滔:政府處理“海一居”不積極
【本報消息】政府將有意收回“海一居”的土地建置換房,讓小業主以當年的私樓成交價買公屋。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處事不積極,有見時間緊迫,促當局從速針對性協助小業主向保利達索償。
錢未追返點買樓?
“海一居”收地案以保利達敗訴告終。對於政府就小業主提出的置換房方案,林宇滔有感此純粹是一個回應,而非積極的解決方案。小業主唯一的選擇權是以當年的樓花成交價買暫住房,惟保利達一日未向苦主們退款,再買樓亦無從談起,“錢都未追得返,邊有可能有錢再買樓呢?”
銀行有權即時追數
根據林宇滔的接觸,“海一居”小業主並非全部炒家,亦有相當一部分是意在買個安樂窩的“打工仔”。至少數百戶的即供業主情況最慘,他們向銀行借貸買“海一居”單位,款項已全數給予保利達。
現時政府收地,“海一居”成空,即供業主仍要繼續向銀行還款,甚至因抵押物已不存在,銀行可要求按揭人(小業主)即時償還所有樓款。
故他認為,現時最關鍵是通過法律行動向保利達索償,即使有可能存在差價,未必能追回所有損失,也要“追得幾多得幾多”、“唔好因為有差價而連追都唔追”。加上民事索償有時限性,小業主拖時越長祇會越被動。他希望政府想辦法協助小業主追款,甚至有官委議員提出豁免經濟條件審查地提供司法援助,亦值得考慮,“追到先有條件談下一步。”同時,他呼籲保利達作為上市公司,負起應承擔之責。
“空氣巨債”揹成世
林宇滔批評政府處理“海一居”事件不積極,一句“不屬公共利益”便將其他解決方案“落閘”,有感政府不敢運用新《土地法》處理“海一居”以及路環原居民的居住問題。他亦言,若數百戶的“海一居”即供業主家庭要將“空氣巨債”揹足一世,工作所得全部用來還款,將來也許要由政府的撫養制度處理,“社會係唔係要咁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