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 星期二

建智慧城市後續採購要透明 2017-08-08 | 市民日報

建智慧城市後續採購要透明


【本報訊】社會有聲音質疑政府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沒有經過公開招標、欠缺透明度。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只是意向書,理論上應該沒有具體判給,客觀上亦與招標不同,但重點是後續招標採購政府如何做到公開透明、並非內定該公司,而是一種互惠互利的操作;他又強調,大數據收集利用應匿名化,由於《個資法》沒有定義大數據的概念,故應修法既保護個人資料又真正有效規範大數據。
  林宇滔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澳門發展智慧城市非常落後,政府是次與內地以致國際知名公司合作的方向值得支持,但社會對政府與該集團的合作有很多疑問,正正因為政府長年以來很多公共服務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先斬後奏的情況不時出現,加上政府公信力不足,引起社會眾多疑慮。

  策略性傾斜要開誠布公清晰交代

  但他認為,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只是意向書,理論上應該沒有具體判給,客觀而言,他認為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應是互惠互利,若簡單看成政府判給亦不合理,但若是政府判給便要按正常招標程序;他又認為戰略性合作與招標不同,澳門一直欠缺高效、價廉、穩定的數據中心,而吸引企業來澳建數據中心並不是判給項目,某程度上亦較難招標,若當中有策略性的傾斜,只要開誠布公、清晰交代便可以接受。
  開放應用大數據收集利用應匿名
  他認為問題是當中有否其他公司亦願意在澳建設數據中心而被政府拒絕,政府應清晰交代,政府在後續項目如何做到公開透明、並非內定,而是一種互惠互利的操作,並要按法律進行才是重點,因之後的項目一定會涉及政府招標,一定要按正常的招標程序,雖然該集團屆時會佔有一定優勢,但他強調,所有招標採購都應公開透明。
  林宇滔又認為,公眾對大數據的使用有誤解,他說,現時《個資法》相對較嚴,但只是遵循個人資料保護的原則,沒有定義大數據這個新概念,故《個資法》應從如何保護個人資料又真正有效規範大數據取得平衡作出修訂。他又強調大數據收集利用應匿名化,但不要將個人資料與大數據混淆,指出大數據只是用統計式的匿名資料反映社會的情況,令公共行政、商業、市民各方面通過匿名統計數據,而令管理、工作、出行等方面提升效率。但他稱,隨着資訊科技處理能力愈來愈強,當匿名的數據不加以規範和保護,可通過高速的運用計算變成可具名的資料,如何保護大數據亦是一個難題,政府要更嚴謹規範,並應開放所有人應用,否則會違反大數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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