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修交通法應抽起爭議大條文再諮詢 2018年7月30日|市民日報

修交通法應抽起爭議大條文再諮詢   


【本報訊】政府擱置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政府「鬥氣」,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政府與居民將來更加互不信任,亦無法推動政策完善;對於政府曾建議大幅調升罰款,他批評政府與居民的角度完全相違背、甚至非常離地,促政府要有科學數據支撐才作出調整,並建議現時應抽起爭議大的條文繼續其餘諮詢。

林宇滔批評政府在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的判斷有問題;政府諮詢要有一定立場,「有立場之餘,其實亦要虛心聆聽公眾意見,先會有最好嘅效果」,但不應有太多前設。修訂交通法諮詢中建議大幅提高罰款引起民怨,是因為此建議「離地」,且態度猶如「知會」公眾;他批評政府現時「鬥氣」,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政府與居民更加互不信任,亦無法推動政策完善。

以科學數據整體利益說服公眾「政府應該要面對,你今屆唔做係咪要等下一屆?就算今屆諮詢都好,以政府嘅速度,如果唔係佢想做嘅嘢,都會拖到下一屆」。林宇滔認為,「政府唔好抱住一種覺得與居民無辦法溝通嘅態度,包括講緊罰款唔好淨係憑你自己嘅理解,你應該同公眾去溝通,正正係罰款,政府同居民嘅角度完全相違背,甚至乎係非常之離地」。他促請政府要有科學數據支撐調整,特別是當政府認為公眾有誤解時應用數據說服公眾,並以整體利益方向說服公眾,但現時明顯沒有與居民溝通,他建議政府抽起爭議大的條文繼續諮詢。

林宇滔指出:完善《道路交通法》是社會多年來的訴求,包括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範圍、禁止或限制機動平衡車於公共道路上通行、為機動輪椅訂定通行規則及完善腳踏車的通行規則等,當中不少是社會訴求,他舉例稱,現時重型車司機不必使用安全帶,只是巴士公司要求司機使用安全帶,但他認為所有車輛前排以至後排乘客均應使用安全帶。


他認為,政府擱置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反映整個施政存在問題,「甚至乎公眾覺得有啲鬥氣嘅情況,呢個係不利於制訂貼地且能夠回應公眾嘅政策」,法律上的修訂應與居民有充足討論及回應社會現實。他又稱,2008年交通局成立,將民署的交通職能轉至交通局,但沒有把處理腳踏車的職能轉到交通局,而腳踏車在澳門是「消失咗嘅交通工具」,「無人管」,在街上亂泊只視乎阻街的死物,他認為腳踏車的安全規則及泊車管理是有需要的。


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憂六十日未必完成審批改善工程 林宇滔:領養中心需依土地城規法 2018年7月29日|澳門日報

憂六十日未必完成審批改善工程 

林宇滔:領養中心需依土地城規法   

【本報消息】逸園賽狗會與愛護動物協會突然高調合作,稱租用北安一地建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雖民署初步認可方案,惟是否代表一天都光晒?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主張,即使有關方案可行,也須符合土地契約及城市規劃等法律要求,並非襄王有意,工務部門便必定要批准,呼籲民署留後路

愛協此前與逸園負責人梁安琪隔空對罵,近日卻戲劇地結盟,外界揣測不少。林宇滔認為,為免各樣陰謀論成真,雙方最佳的做法是,讓政府、其他愛護動物團體及公眾監督格力犬中心籌備及運作,係唔係有一個愛護動物組織同狗會合作咗,我哋就完全唔需要擔心呢啲狗呢?我覺得唔係。民署應將上述要求列入其中,而且,無論是過去七天還是未來六十天的犬隻飼養費用,也須要求逸園先找數

按正常程序處理
是否逸園提出租地,格力犬便必定有着落?林宇滔樂見事件有轉機,雖然選址可行,但是否完全符合土地契約及城市規劃?設施改善工程是否符合建築條例?工務部門應按正常審批程序處理,這亦應是民署最終是否認可方案的重要考慮因素。

他坦言,擔心六十日未必能完成倘需要的審批及改善工程,故希望政府部門汲取教訓,莫再各自為政。民署不能單從格力犬的角度檢視土地是否可行,工務部門須給予民署清晰法律意見,但我強調,呢六十日唔好攞嚟逼政府硬上馬。唔係話民署同意,其他政府部門就算唔合格都要批。

做好跨部門協調
林宇滔主張,對於中心及設施的實際要求,民署應有更明確、清晰指示,確保格力犬有良好的領養及終老安排。同時,若逸園未能達成民署提出的延期條件,又應如何處置?隨着逸園賽狗專營權結束,多番推諉後,博監局已離開監管舞台,僅餘下《動物保護法》可監督,政府主動權已經弱咗好多,如果佢唔負社會責任,你真係冇佢符,罰完錢佢就唔洗理。強調政府部門應做好跨部門協調,免再令自身處於被動位置。


再談逸園的社會責任,他表示,狗會現與愛護動物組織合作,必然較此前的棄養行為有進步。惟大批退役格力犬一早便已有領養條件,有關安置方案理應兩年前便要進行,逸園遭社會廣泛批評後,或明白到問題嚴重性,包括有可能影響賭牌續期等,現時遲來的安排有好過冇,然而有關公司的社會聲譽已大損,此事亦警示各博企、大企要盡好社會責任。



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

廉署揭投資技術移民審批荒謬 個案資料應網上公開接受監督 2018年7月27日|訊報

廉署揭投資技術移民審批荒謬 個案資料應網上公開接受監督   

廉政公署月初公佈調查報告,批評貿促局亂批、濫批投資及技術移民。報告揭示貿促局審批時的荒謬,遠超坊間想像,甚至較電影橋段更吸引。例如:貿促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時,不單審批標準不合邏輯,且審批僅是形式上作文件審查,從沒認真考究文件的真偽及求證事實的真相,亦沒有派員到申請人報稱的公司營運地點核實,部分獲批項目投資金額過低或只用作不動產投資。

廿五萬也獲批重大投資?
就「重大投資移民」金額下限,貿促局解釋,因第三╱二00五號行政法規未明確「重大投資移民」的最低投資金額,故當局一直參照「置業移民」一百五十萬投資金額,作為「重大投資移民」的最低投資金額,至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才調至一千三百萬元(報告公佈後,當局表示會再上調至一千五百萬元)。

相信大家一定會質疑:「重大投資移民」只需一百五十萬的「神邏輯」,但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廉署報告揭發,由二00八年至二0一七年,貿促局「重大投資移民」首次獲批臨時居留許可的個案共有一百八十六宗,當中竟有二十八宗(百分之十五)申請人報稱的投資金額連一百五十萬元也不到,甚至有四個低過50萬、其中兩個連二十五萬也不到,居然還有一個「資料不詳」!

貿促局縱容「假投資、真置業」
另外,廉署揭發多宗「重大投資移民」都是「假投資、真置業」,例如有數宗個案,都是以物業登記資料作為落實投資證明及報稱作辦公地址,但相關物業一直出租!廉署批評,貿促局根本沒有實地巡查,變相縱容外地人繼續以公司購買及經營不動產申請投資移民,恢復二00七年已停止接受申請的置業移民!

廉署批評貿促局在審批「技術移民」同樣欠缺嚴謹標準,在申請人欠缺專業學歷、專業背景與工作職位不符,又或從事的職業非屬管理或專業技術性質等情況,甚至有申請人透過虛假聘用等成功獲批;也有申請人不在澳門,如有「蒙古煤炭項目經理」六年只留澳八天仍獲批「技術移民」!亦有的申請人只列舉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但並無提交任何證明文件,貿促局在核實下就以此作為建議批准「技術移民」申請的依據。

當中不可思議的個案包括:有申請人原以擔任「某醫療中心副院長」獲批,但因該中心被衛生局中止執照,申請人入職不足一個月便離職,然後轉任一建築公司擔任安全部經理,報稱月薪五萬元,申請人只聲稱工作是負責公司員工的保健及組織醫療講座,且三年工作期間只留澳十四天,續期竟然可獲批!

保安主任交水手證獲批技術移民
另一個是一名菲籍人士在律師事務所擔任保安主任獲批「技術移民」,但申請人無從事任何保安管理的經驗,且只提交「水手培訓課程」及「實用電力」證書作為學歷,經調查其工作實際是律師的私人保鏢。

報告中「騎呢」個案絕不止於此,但篇幅所限,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詳閱報告,也有資深公務員向筆者質疑:「一百五十萬的標準本身就低得極不合理,且呢個標準根本無公開過,正常人投資一百五十萬,理論上都唔敢申請自己係重大投資移民啦!仲有二十八宗一百五十萬元都唔夠,正常一個公務員收到申請,都唔敢建議上級同意申請啦,若非有其他原因或壓力,點會層層上遞都同意,且最後獲批?」假文件獲永久證無得取消?

很明顯今次事件早已遠超制度疏漏或行政疏失的層面,不單在行政層面,負責審批工作的官員要為此問責,廉署及相關部門有必要重新檢視所有正在審批或已獲批的個案,嚴查所有問題個案及是否有人從中收受不法利益!上述的質疑絕非過慮,貿促局表示,自二0一三年至今,因存有違法跡象轉交司法機關跟進的臨時居留許可申請共六十五宗,當中三十七宗由貿促局自行查檢、六宗由其他部門通報,以及二十二宗舉報,涉及包括虛假學歷、虛假聘用、提供虛假文件及作出虛假聲明等,當中如完全不涉濫權貪腐,實難說服公眾!

事件還有一段小插曲。廉署報告之初,貿促局主席張祖榮回應記者時表示,臨時居留權會被取消,若已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個案被揭發違規行為,貿促局會送交檢察院處理,但無法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此講法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無效行為的規定,當局及後已改口風,即使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資移民申請,最終若經司法機關裁定是以不法行為取得,居民權是可取消的。但局方在有準備回應廉署報告情況下,仍可錯誤理解法律,難怪局方法律意見在回應廉署調查時,仍堅持「技術移民」法規沒有要求申請人留澳期限!

為回應廉署報告,貿促局公佈一些短期措施,包括設部門覆查、最後確認機制、明確申請標準及收緊投資門檻,並承諾會覆查所有個案,徹查當中有否問題。但筆者認為,廉署報告揭示的情況,明顯單靠政府內部監督已經完全沒有作用,內部流程制度的改善遠未能回應公眾的質疑。

網上公佈資料違規個案無所遁形
筆者在此強烈促請當局,必須在不牴觸個人私隱的情況下,公開歷年來已獲批的所有「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個案的基本資料,包括「重大投資移民」項目名稱地址,以及有申請「技術移民」的公司及申請人的職位等,讓公眾有效監督。此工作毋需修法就可實施,情況等同現時政府每季會公佈公司聘用外僱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和外僱名額都可以在網上查詢,這亦令到很多違規聘用外僱情況無所遁形!公佈這些資料,亦絕對有助坊間更有效舉報有問題的個案。

毋庸置疑,本澳整個專才引入政策必須作出大改革,政府若未能通過資訊透明讓公眾有效監督,又拿不出清晰的修法工作時間表,就必須先叫停目前千蒼百孔的「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制度。

問責再打嘴炮賠管治威信
儘管政府高調表示,近年各地都在「搶人才」,不應一刀切停止輸入專才。但現實是,若當局不大幅改革目前「僱主保送」的「技術移民」制度,以及透明化「重大投資移民」讓公眾監管,現有的移民政策只會「劣幣驅逐良幣」不單真人才吸引不了,甚至會令本澳人口結構更劣化!

最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若查明存在違紀違規行為,將根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相關規定,啟動簡易調查程序,絕不姑息。到底今次是動真格?還是打嘴炮?公眾正等待結果。不過,若今次事件仍不需有人為此問責,受損的又是整個特區政府的威信!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7月26日 星期四

傳新協抨運建辦評標犯錯 料政府賠款了事不影響輕軌車廠工期及通車 2018年7月26日|澳門日報

傳新協抨運建辦評標犯錯 

料政府賠款了事不影響輕軌車廠工期及通車   

輕軌車廠工程被終院裁決要重新計算投標書分數,會否影響一九年通車以至政府如何拆彈,引起社會關注。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運建辦評標過程犯低級錯誤,負責把關的上層亦難辭其咎。認車廠工程接近尾聲,政府或選擇賠錢了事,相信不會影響工期及通車時間。
施工經驗用錯數據

林宇滔表示,根據運建辦官網進度表,車廠工程已近乎完工,只差驗收程序,相信不會因為裁決而拖延工期或通車時間。至於車廠重新評標後的中標者,或可憑終院裁決向政府民事索償,追究損失,相信這是用錢能解決的問題

是次車廠官非,源於政府計錯兩條數。
一、施工經驗。公司可遞交最多五項工程,凡超過一億元的澳門工程得兩分,最高十分。詢價方案並規定,倘是合營公司,則按合營比例乘以相關得分。

案中主角之一的中國路橋提交兩項工程分別為一億三千多萬元及近五億元,其在合營體中所佔比例為七成。終院認為,按規定兩項工程應該各為兩分,並乘以七成合營比例,即各得一點四分。可是,政府卻直接按總造價乘以七成,分別得出約九千萬元及三億元,故評分各為零分(低於一億元)和兩分。

二、施工人員經驗。政府認為中國路橋的施工人員非在澳門任職,故沒有相應分數。但終院指出,評分標準僅要求在公司工作超過十五年,並沒有限制其工作地區,中國路橋人員已在內地工作逾十五年,理應獲相應分數。

明確澳工作免爭拗
林宇滔批評,運建辦評標委員會犯低級錯誤,明明詢價方案已列明,按得分乘以合營比例,但政府卻錯用工程總造價。倘用政府計法,根本無法顯示該公司在合營體中的重要性。人員經驗的計分爭議,源於政府標書無寫清楚,倘在標書明確為澳門工作經驗,則可平息爭拗。

制訂統一評標指引
凡涉及巨額工程的款項,一般均由特首直接批給。換言之,車廠的評標分數由評標委員會至特首之間,應經過層層把關。林宇滔質疑為何多個部門齊齊睇漏眼?評標的監督及上訴機制形同虛設,在工程正式判標前,工程公司可提出聲明異議,為何人哋上訴都不理會和及時糾正,直至最終要鬧上法院?險些釀出更大危機。


他促請政府反思當中存在的問題,汲取教訓,制訂統一的評標指引,方便部門遵循。此前已有多次合同或評標出問題,期望政府製作個案小冊子,讓評標者能引以為鑑。並需有人為是次評標錯誤擔責。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政府基金無王管須大改革 建公開透明監督制度 始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2018年7月24日|市民日報

政府基金無王管須大改革 建公開透明監督制度 

始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本報訊】經過8年時間,法院日前公布非凡航空破產案已歸檔,政府逾2億元貸款追討無望,而作為事件中借款擔保人的公司註冊資本只有1萬元,卻可以成功擔保非凡借款2億元,令社會嘩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事件疑點重重,包括政府為何批出2億巨額借貸、作為擔保人的鷹揚有否變賣過資產,以及政府為何「放生」鷹揚等,政府均需向公眾交代清楚。

他又認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現時由政府成立的多個基金猶如小金庫,但運作無王管,操作非常不合邏輯,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他促請政府將這些基金大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監督制度在眉睫。

2008年特區政府透過工商發展基金共向非凡航空貸款逾2億元,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運作,而當時的非凡航空主席是顏延齡。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曾指出,政府貸款非凡航空具有抵押,保證公帑安全,未來會視乎非凡的發展,考慮是否需要再支援。當時他又說,本澳作為旅遊城市,航空網路的穩定性非常重要,保證客源不受影響。但非凡卻在2010326日起爆出停運消息,多天後更宣布破產。

註冊資本1萬卻擔保2億貸款
當年政府工商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貸款逾2億元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對於工商發展基金批出貸款的操作,社會早有疑問,翻查工商發展基金由2015年開始公布批出資助資料,大部分批出的款項只有由10幾萬到100多萬元。當年政府聲稱因為金融海嘯,銀行貸款困難,所以特區政府才向非凡貸款,而當貸款擔保人的是鷹揚航空控股,日前法院披露發現該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只有1萬元,卻可以為非凡擔保借貸2億元,林宇滔說,政府必須向公眾講清楚,如何審批非凡的借貸,以及為何會批出2億元貸款的結果;鷹揚航空控股最開始的公司資產是多少,中途有否變賣資產以規避特區政府追數?以及交代當中誰人要負上責任?

他指,另一個大問題是非凡「出事」後,特區政府有否有效追討欠款?日前初級法院新聞稿暗批政府一開始有時間去追討鷹揚責任,但當局並沒有查封和追究借貸擔保人鷹揚航空控股資產和責任,法院指「特區工商基金其實早於2010年在本澳提起有關執行案之同時即應抓緊時間到香港特區透過司法途徑向被執行人追究有關之承兌保證責任,而現時是否已過了有關追訴期則不得而知。」林宇滔說現在變相政府有「放生」鷹揚之嫌。

查清事件改善制度勿不了了之
翻查資料,20104月政府公布危機辦動用旅遊基金約300萬澳門元,危機辦共協助460名受影響乘客安排回航機位,以及協助363名滯留外地的澳門人返澳,當中包括機票、食宿、海陸交通等費用。而在2011315日至20151216日期間,社會保障基金先後4次向破產人的部分員工墊支,金額合共153萬元,林宇滔說,非凡欠政府一定超過2億元。他認為,由於事件疑點重重,立法會的跟進事務委員會一定要就事件要求政府公開交代,甚至立法會應運用權力,透過辯論和聽證釋除社會疑問,同時追究事件中有沒有人需要被問責,儘管相關官員已不在位,但事件仍要查清楚,才可以改善制度,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不能不了了之。

小金庫自訂規章審批隨意性
大林宇滔又指出:工商發展基金批予非凡2億事件相信只是冰山一角,現時特區政府在不同範疇、不同部門都設有不同的發展基金,有澳門基金會、教育發展基金、科技發展基金、工商發展基金、郵電基金、環保節能基金,近年亦成立不少政府全資公司。這些基金和全資公司財政充裕,每年得到政府大量批款,猶如小金庫。惟每個基金規章制度都自訂,資助申請審批隨意性太大,缺乏監管,無王管。例如:單是工商發展基金2018年第一季對私人和私人機機構給予財政資助名單中,竟然發現工商發展基金向政府全資的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批出1263萬元資助,以籌辦青年創業孵化中心2018年營運經費。他質疑,為何政府全資公司還要向政府工商發展基金申請資助去支付營運經費?反映這些基金和政府全資公司的操作非常不合邏輯,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


他認為,政府是時候將這些基金大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監督制度逼在眉睫,只有提升基金審批資助透明度和讓公眾監督,才能讓公帑用得其所。同時應就每個基金訂定批出資助金額上限,而批出資助達到一定數額時,更應主動提交立法會作交代,以及定期公布過去審批個案的擇要資料,讓立法會和社會監督。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