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星期日

傳新澳門促暫緩駕照互認 提四點理據冀當局詳細交代細節 2018年5月6日|澳門日報

傳新澳門促暫緩駕照互認 提四點理據冀當局詳細交代細節

政府擬短期內簽署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的協議。傳新澳門協會向行政長官發公開信,基於四點理據,期望政府考慮暫緩協議,先向市民詳細交代細節及政府考量,同時充分接納社會各界聲音,再作決定。

充分接納社會聲音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在信中指出,政府無理忽略調研報告建議。早於二○一三年,政府曾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的構想,當時同樣引起社會反響。其時特首回應會密切關注社會意見,並以廣大居民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後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駕照互認的調研報告。該報告去年底公開,文中建議政府應詳盡介紹計劃內容及公衆諮詢,避免不必要的憂慮及誤解,同時應加入互認條件,包括要完成兩地駕駛規則的課程及限額換證等。

掩十萬潛在駕駛者
然而,交通局卻以“報告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為由不採用建議,該會對政府忽視不利意見和數據的做法感到失望,除有浪費公帑之嫌,更無法令市民信服。
林宇滔批評政府以數據誤導民衆,以僅有百餘租賃車輛掩蓋十多萬潛在駕駛者的事實。互認駕照後,每年二千二百萬內地遊客中,有駕照者均可駕駛本澳任何輕型車輛。更重要的是,本澳現時的內地外僱、內地大學生,在互認後祇要有內地駕照就可即時在澳門駕駛。可預見互認後內地人在澳駕駛的情況必大增,且過界司機問題肯定更加嚴重。

過界司機定更嚴重
該會指出,外地駕照在澳意外率高港百倍,絕不能犧牲交通安全換取便利措施。
據統計,香港內地駕照佔當地整體意外率僅百分之○點○五(二○一五年),而本澳去年首十月,涉及非澳門駕駛執照人士的交通意外約九百三十宗,佔本澳整體交通意外高達百分之八。儘管當局未公佈內地駕駛者的比例,但非本澳駕駛者在本澳交通意外的數據比率較香港高出逾百倍計,數字充分表明,收緊外地駕駛者在澳駕駛資格才應是目前急切之舉,政府不應反以此數據作為開放內地互認的理由。

同時,他們主張在零配套下硬推政策,將使區域合作變區域矛盾。政府強調,目前《道路交通公約》的一百一十個成員國家和地區的駕照持有人均可在澳門自由駕駛,但該會認為,上述國家和地區來澳駕駛人數和日數,相對於長期留澳的內地外僱、學生以及遊客來說,必定是小巫見大巫。

意外較港高出百倍

政府近年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公交出行,卻在互認條文內容模糊、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地全面容許內地駕駛者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四百二十七公里道路的澳門交通來說,絕對是極為沉重的負擔及重大威脅。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無任何限制直接在澳承認內地駕照,未來肯定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背道而馳。


2018年5月4日星期五

飛窗跌石屎絕非個案 強制驗窗樓方能治本 2018年5月4日|訊報專欄

飛窗跌石屎絕非個案 強制驗窗樓方能治本   

今年三及四月,三盞燈和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已先後發生兩宗窗戶疑因日久失修從高處墮下砸傷途人的事故,去年亦有數宗窗戶飛墮街的意外,其中一月廿七日義字五街更有窗戶從六樓墮下砸傷兩位女途人。除飛窗落街外,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砸傷途人的意外亦年年發生,無被報道或不涉傷人的外牆剝落個案更多不勝數。上月就有大廈業主會舉行記招,該大廈曾發生十多宗窗台石屎剝落的事故要求政府介入處理。

途人被砸中爆頭腳骨
折筆者翻查資料,去年初亦有一名男子途經亞利鴉架街豐榮大廈時,被一塊約五厘米石屎墮下擊中,頭部受傷;一二年更有老翁在筷子基懷疑被從大廈甩脫約手掌大的石屎擊中,導致頭骨爆裂嚴重受傷;一五年一女子在下環被六樓剝落的一塊磚塊擊中至右小腿骨折。大廈窗戶及外牆石屎飛墮落街、甚至傷人,絕不是個別個案。本澳大廈公共部分如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樓宇外牆剝落、窗戶墮下,甚至倒塌亦時有發生,只是仍未得到政府工務部門和社會足夠重視!

根據官方資料,去年底本澳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達逾四千六百三十五幢,較五年前增加近七百幢,樓宇老齡化的速度正在加快,加上本澳對樓宇定期維修保養的要求不嚴,以及九十年代開始廣泛使用的鋁窗同步進入衰老期,可以預料踏入雨季後,高空墮窗或外牆剝落的個案只會有增無減,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在香港,過去十多年就先後出現多宗舊樓外牆、窗戶及簷篷墮街,造成途人傷亡的意外,當中添喜大廈更因發生塌篷慘劇,導致一死十三傷,法院判處需向死傷者賠償三千三百萬元,才讓社會開始關注舊樓維修保養和小業主的責任問題。就此,香港在二零一一年已修法正式實施強制驗樓,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樓宇的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

外牆剝落小業主須賠償
根據澳門法律,大廈的外牆屬大廈的共有部分,屬大廈所有小業主共同擁有,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保養維修問題,政府必須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推廣,一方面使其明白公共部分的失修會危及住戶本身和途人的安全,同時萬一出現意外,小業主亦可能要負上沉重的賠償責任。

《都市建築總章程》第七條規定:「現有建築物應以五年為一期進行保養、維修及改良工程,目的是使建築物經常維持在良好的使用情況。」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即使小業主想履行驗樓責任亦不知從何入手。

資助計劃訂出驗樓標準
為此,在社會各界及「都巿更新委員會」的推動下,房屋局去年五月在《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增設《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資助對象為分層所有權的居住、商住或工業用途七層以下低層樓宇(高層樓宇之前已推出《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今次資助範圍包括共同部分中天台、女兒牆、外牆、結構構件及窗戶的檢測服務,資助限額按分層建築物獨立單位的數目而定,二十個單位或以下不超過三萬澳門元;廿一至五十個單位不超過四萬元;五十一個單位或以上不超過七萬元。大廈經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通過檢測服務及申請資助後,可向房屋局提交申請,申請期為三年。
政府希望進一步鼓勵業主關注居住大廈的狀況及跟進保養和維修。除資助外,計劃更重要是首次在澳門制訂明確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令驗樓由過去無規可循,變成有規有矩及規範化!

推動業主會做好大廈保養
但必須承認,與過去《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有八成以上三十年以上低層舊樓申請相比,《檢測資助計劃》的普及程度必會有很大差距,因為驗樓只是部分資助,更重要是涉及後續維修費用的攤分,以及涉及到有安全問題的僭建物和天台屋的後續處理等,部分業主未必願意合作。故要徹底解決舊樓維修保養問題,讓業主能夠履行好自身責任,並確保公眾安全,本澳必須參考香港等鄰近地區,實施強制驗樓、驗窗。由於目前《都市建築總章程》中第七條本身已有每五年強制驗樓的要求,只要在修訂時加入強制驗樓的詳細要求、程序及相關罰則,強制驗樓理論上已可推行!

當然,大廈有否業主管理委員會及其是否積極推動,對大廈保養維修至關重要,故筆者期望,隨著新的《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今年八月廿一日正式生效,期望能簡化手續和明晰規範,鼓勵更多小業主做好大廈管理。

兩次諮詢九年後仍立法無期
實施已三十多年的《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除應引入強制驗樓的具體規定和罰則外,另一必須修訂的是第十二條第二款,僅要求建築商及技術員等對大廈負上五年「安全及堅固條件的責任」的條文。

政府於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先後兩次就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進行公開諮詢,並在第二次諮詢文本中,明確建議將樓宇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由五年增至十年,亦增加承建商對樓宇防水、供電、供排水、燃氣系統和其他非消耗設備提供五年保修的條文,儘管新建議保養期遠未達公眾期望,惟相關法案一拖九年,當局上月回覆議員質詢時竟表示「未有交立法會具體時間表」。相信很多讀者也難以想像,大家或要窮畢生積蓄購買的新樓,原來僅得五年安全堅固保障!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5月1日星期二

傳新澳門就駕照互認函特首發表意見 2018年5月1日|市民日報

傳新澳門就駕照互認函特首發表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 鈞鑑:近日,內地與本澳駕照互認問題引發民間反對聲浪,面對社會質疑,特區政府未有翔實交代, 長官閣下更於4月16日以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下簡稱為《駕照互認協議》)。協議現時尚未簽署落實,本會基於下述4點理據,期望 長官閣下考慮暫緩《駕照互認協議》的簽署,先向市民詳細交代有關細節及政府的考量角度,同時充分接納社會各界聲音的反響,再作協商與決定。

一、無理忽略調研報告建議
早於2013年底政府就曾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的構想,當時同樣引起社會巨大反響,其時 長官閣下回應指會密切關注社會意見,並重申政府會以廣大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後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駕照互認的調研報告。該報告最終於去年底公開,文中建議政府應詳盡介紹計劃內容及作公眾諮詢,避免不必要的憂慮及誤解,同時應在計劃加入互認條件,包括要完成兩地駕駛規則的課程及限額換證等。

然而,交通事務局卻以「2014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作為不採用該研究建議的理據,本會對政府忽視不利意見和數據的做法感到失望,不僅有浪費公帑之嫌,更無法令市民信服。

二、數據誤導民眾,用僅有百餘租賃車輛掩蓋10多萬潛在駕駛者之事實
政府指本澳可供旅客租賃之車輛僅有約110架,不會增加本地交通壓力。但事實上,互認駕照後,每年2200萬內地遊客中有駕照者均可駕駛本澳任何輕型車輛。更重要的是,本澳目前11.4萬的內地外僱、1.4萬的內地大學生,在互認後只要有內地駕照就可即時在澳門駕駛,借車或買車均可,根本不用租車!

而現時違規處理罰則亦極輕,外地駕駛者14日後無登記罰則僅300元,超過1年限期亦僅罰款1500元。加上駕駛者只要在接續半年內有3個月不在澳門,或重新批出逗留期,14日及1年限期就可重新計算。如此寬鬆之環境下,可以預見互認後外僱在澳駕駛的情況必會大增,且過界司機問題肯定更加嚴重。

三、便利措施絕不可以交通安全為代價
外地駕照在澳意外率高港百倍現時兩地居民均有途徑考取彼方駕照,若政府旨在便利本澳居民,只須與內地協商和明晰有關程序和手續,免去居民找代辦的步驟,已能大開方便之門,同時,具有合法逗留資格的內地人士現時亦可考取澳門駕照,現行做法對兩地交通安全都是負責任的,更何況在《駕照互認協議》之下,內地駕駛者在首14日不用登記就可在澳駕駛,意味着特區政府連提醒其駕駛規則有差異的機會也沒有,如何保障市民及駕駛者本身之安全?

根據統計,香港內地駕照佔整體意外比率僅0.05%(2015年),而本澳在2017年首10月,涉及非澳門駕駛執照人士之交通意外約930宗,佔本澳整體交通意外高達8%,儘管當局未公布內地駕駛者的比例,但非本澳駕駛者在本澳交通意外的數據比率較香港高出逾百倍計,數字充分表明,收緊外地駕駛者在澳駕駛資格才應是目前最急切之舉,政府為何反以此數據作為進一步開放內地互認的理由?

四、零配套下硬推政策,將使區域合作變區域矛盾
政府強調,目前《道路交通公約》的110個成員國家和地區的駕照持有人均可在澳門自由駕駛,但本會認為這110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士中,來澳駕駛的總量和日數,相對於長期留澳逾11萬的內地外僱、1.4萬內地學生,以及每年2200萬的內地遊客來說,肯定是小巫見大巫。

在政府近期採取積極措施推動社會公交出行之際,以及非本地駕駛執照交通意外比率較鄰近地區高逾百倍的情況下,政府竟在互認條文內容模糊、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全面容許內地駕駛者可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427公里道路的澳門交通安全,絕對是一個極為沉重的負擔及重大威脅;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無任何限制直接在澳承認內地駕照,未來肯定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背道而馳。

長官閣下在施政期間曾多次提及「以民為本」始終是澳門特區政府秉持的理念,在此,本會期望 長官閣下認真參閱上述意見,更開放地汲納民意,更公開透明地交代有關資訊,務必要以公共意志和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暫緩《駕照互認協議》的簽署,先向市民詳細交代有關細節及政府的考量角度,同時充分接納社會各界聲音的反響,再作協商與決定。

專此函達,順頌鈞安!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2018年4月27日|訊報專欄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就內地與本澳駕照互認問題,儘管坊間反對聲甚為激烈,但面對社會質疑,特區政府僅以未有具體落實時間帶過,惟行政長官崔世安上周一才以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根據過往慣例,授權簽署代表協議已確定,通常數天內就會簽署落實,但當局至今仍未交待詳細的互認安排或協議條款,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仍未簽署正在測試社會最後反應,二是已簽署但怕條款內容引起強烈反彈拖延不公佈。

政府無視自資研究加限額等建議
政府早在二0一三年底已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當時已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崔世安當時回應強調,留意社會對互認問題,包括有關兩地人口、面積以至口岸管理等具體問題發表許多不同意見,重申政府會以廣大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並在二0一四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調查研究》報告。有關報告直至去年底才公開,但政府對報告提出之建議:包括就計劃內容製作詳盡介紹及作公眾諮詢,避免不必要的憂慮及誤解;以及應在計劃加入互認條件,包括要完成兩地駕駛規則的課程及限額換證等。

政府對此的藉口是:「二0一四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故交通事務局不以此作為參考。」再次顯示出交局對不利的意見和數據視而不見的「神邏輯」!

十一萬內地外僱有內地牌即可駕駛
更值得留意的是,四年前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已悄悄更名為 《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單從名稱變化、互換範圍由廣東省擴大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的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可見,儘管去年政府新聞稿有提及:「駕照互認僅限於輕型車輛的互認」,要知道香港駕照互認包括摩托車及輕型貨車,今次改名是否為逐步開放鋪路,實令人擔心!

當局至今堅持駕照互認不外乎幾個立不住腳的理由:第一,本澳可供旅客租賃車輛僅有約一百一十架,不會增加本地交通壓力。此回應根本是誤導公眾,因互認駕照後,每年二千二百萬內地遊客中有駕照者可駕駛本澳任何輕型車輛,更重要是,互認會令本澳目前十一點四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的內地大學生,只要有內地駕照就可即時在澳門駕駛,借車或買車均可,根本不用租車,且十四日後即使不登記,罰則僅三百元,儘管登記有一年上限,但過限期僅罰款一千五百元,且只要接續半年有三個月不在澳門,或重新批出逗留期,一年限期就可重新計算。可以預見,互認後外僱在澳駕駛的情況必會大增,且過界司機問題肯定會較目前更普遍!

外地駕照在澳意外率高港百倍
第二,當局指香港二00四年開始實施內地駕照互認至今沒大問題,且已有不少內地居民通過換領香港駕照在澳門駕駛。首先,因內地有傳言內地司機只要換領香港駕駛執照就可全球自駕遊,結果引發每年數萬內地人換領香港駕駛執照。但內地公安部早已澄清說法不正確,而港運輸署亦明確香港駕駛執照持有人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才可申請國際駕駛執照。

特區政府卻選擇性忽視內地及港府的官方說法,仍承認內地人士在香港換領的駕駛執照可在澳門駕駛,甚至以此作為澳門應開放互認的理據。據治安警公佈,目前已有二千零七十一宗內地人士通過內地與香港駕照互認制度來澳申請駕駛許可,更令人擔心是,香港內地駕照佔整體意外比率僅百分之零點零五(二0一五年),但治安警指二0一七年首十月,涉及非澳門駕駛執照人士之交通意外約九百三十宗,佔本澳整體交通意外高達百分之八,儘管當局未公佈內地駕駛者的比例,但非本澳駕駛者在本澳交通意外的數據比率較香港高出逾百倍計,數字充分表明,收緊外地駕駛者在澳駕駛資格才是目前最急切!但當局竟敢以此數據作為進一步開放內地互認的理由?實在反智!

兩地居民已可考取對方駕照
第三,當局表示,近年有數千名澳門居民到內地考取駕照,故互認可方便居民內地駕駛;但筆者認為,有需要的巿民大部分已按現有規定,經內地駕駛筆試及體檢獲發內地駕照,若特區政府要爭取便利澳門居民,只要與內地明晰有關程序和手續,免去居民要找代辦已能大開方便之門。而內地人士有需要在澳門駕駛,只要有合法逗留資格,同樣可考取澳門駕照,目前已有一千四百七十三位內地人士考獲澳門駕駛資格。這對駕駛者本身及兩地交通安全均是負責任的做法!況且內地駕駛者不用登記可駕駛,亦令當局連提醒兩地不同駕駛規則的機會也沒有!

即使支持互認的居民亦有向筆者投訴,按當局說法,澳人到內地駕駛需親身到內地申請及體檢,但內地居民不用任何手續就可駕駛,做法根本不對等!情況如同港珠澳大橋,澳門興建三千車位的停車場供香港單牌車在澳門口岸入境前停泊,香港則沒有任何停車位供澳門單牌車停泊一樣,澳門單牌車甚至根本無機會上橋!

零配套互認徒添區域矛盾
最後必須強調,筆者並不反對區域合作,但前提是本澳必須認識自身的優勢和劣勢,做好做強自身特色在區域發展中發揮優勢。政府一直強調,目前全球有一百一十個國家和地區成為《道路交通公約》成員的駕照持有人均可在澳門自由駕駛,但筆者可以斷言,一百一十個國家地區來澳駕駛的總量和日數,相對於長期留澳逾十一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內地學生,以及每年二千二百萬的內地遊客,都肯定是小巫見大巫!

正當政府近期採取很多積極措施推動社會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及減少私人車輛使用,且非澳門駕駛執照交通意外比率較鄰近地區高逾百倍的情況下,政府竟在互認條文內容「唔清唔楚」、「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全面容許內地駕駛者可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四百二十七公里道路的澳門,絕對是一個極為沉重的壓力;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只會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根本背道而馳!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林宇滔倡打擊零負團費 改變訪澳旅客結構 2018年4月24日|大眾報

林宇滔倡打擊零負團費 改變訪澳旅客結構


在剛過去的週末,本澳出入境數字再創紀錄,城市負荷再一次“爆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澳門旅遊發展正處於瓶頸位,面臨著高壓力,特區政府不能被動應對,建議首先優化旅客結構,尤其是加緊打擊、控制零負團費;此外還應著力延長旅客的逗留時間,藉此舒緩通關和交通壓力,才能有利於澳門旅遊業的長遠發展。

根據治安警察局公佈的數字,4月21日(上週六)全澳本澳各口岸合共錄得逾57萬人次出入境,打破今年春節期間單日55萬多人次的出入境紀錄;當天,關閘口岸出入境達至44萬人次,創下關閘口岸最高出入境人次紀錄。本澳如何消化不斷增長的客量成社會熱議的話題。
林宇滔表示,不難發現,每當內地節假日或出遊高峰期,訪澳旅客就會尤其多,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但如何處理?可從分析現有旅遊結構入手。如今每年有七、八百萬團客,佔九成是內地旅客,當中不乏零負團費客,旅行社為他們提供一條龍的飲食和消費服務,基本是遊覽完大三巴等景點後直接到指定地點購物,基本不會對周邊經濟產生乘數效應;且大部分即日來回,加重出入境負荷。因此,他認為應首先加緊打擊、控制零負團費,釋放空間去接待其他旅客。

與此同時,在實際操作上,他建議設法延長旅客的逗留時間,包括控制酒店客房價格在合理範圍,讓旅客感覺物有所值,才能吸引更多長途客或提升旅客在澳過夜的意欲。透過打擊零負團費與延長旅客逗留時間雙管齊下,藉此改變訪澳旅客結構,產生協同效應,從而舒緩通關和區內交通壓力。

另外,特區政府去年完成編制並公佈《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制定澳門旅遊業未來15年發展藍圖。林宇滔認同規劃中反映的客觀現實問題,但強調不能被動應對,有關當局應加快著手改變客源結構,“如何落實當中提出的目標,相信對澳門長遠發展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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