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預算不足服務價值計算混亂 三巴合同七月應有交代方向 2018年1月12日|訊報專欄

預算不足服務價值計算混亂 三巴合同七月應有交代方向   

spacer.gif
立法會日前辯論政府早前提出的巴士收費調升方案,羅立文司長連同林衍新局長舌戰一眾反對加價的議員,強調「十年未加過,加價無問題!」,更感性地說,「十年繼續甚麼都不做」是一個選擇,但他選擇面對問題調整收費。

必須承認,羅立文確是一個敢於面對問題的人,但司長和局長對於巴士加價的解說不但難以服眾,且對巴士服務是否仍維持「政府主導」、「服務創造需求」的初衷?更著重社會效益,還是經濟效益?會否持續投放足夠資源提升巴士服務水平?也莫衷一是!

過去,澳門巴士服務一直由巿場主導,政府監管路線及班次,由巴士公司自負營虧。為推動「公交優先」,零八年政府推出按人補貼的「兩蚊」優惠;一一年改為由政府主導路線及班次的新模式,並繼續「兩蚊」優惠及提供免費轉乘至今。新模式車資歸政府所有,政府則按巴士大小及行駛里程付費包車。

然而,一三年十月投標價最低的維澳蓮運因經營不善宣告破產,由政府臨時接管。同年十一月中,廉署公佈調查指「提供服務合同」不可中途加價,故已執行逾兩年的新巴士模式屬違法,巴士服務必須改以「特許批給」批出。

承認預算未能配合巴士服務增長一四年中,與澳巴屬同一中資公司的新時代接管原維澳蓮運路線,並率先改簽 「特許批給合同」再加財政援助的現行模式運作,以符合廉署報告要求(澳巴及新福利分別在二0一五年十月及二0一六年一月完成轉制)。新模式下,車資歸巴士公司,政府以財政援助補貼「車資」與「服務價值」的差額,補貼會根據服務評鑑調整,且設利潤上限:新時代百分之三、澳巴百分之四、新福利無上限,(新時代去年七月續約後也不設利潤上限)。
然而,政府給予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僅屬交局局內預算,近年部門削減開支,巴士預算也要「睇餸食飯」,要新開路線,就要減少其他路線或班次實現,7號線不走媽閣、25號不走黑沙,就是因預算唔夠!羅日前亦承認預算有「小小問題」,並透露其範疇去年想調升數億預算,但收到指示要削減,故去年交局包括巴士服務的預算稍為增加,都是其屬下十二個部門撥款給該局應付所需。預算不足下,政府主導的巴士模式早已走樣變形,既不能堅持以社會效益為先,也沒有發揮巿場主導的高效。

服務價值計算不均問題多現時補貼模式下,只要「服務價值」夠多,巴士公司就可穩袋收入。羅亦承認,三巴每月收入約一點一億元,政府補貼百分之七十二,其餘為車資,加價只是調整政府補貼與車資比例,三巴收入不受影響。根據政府去年曾公布數字,去年首八月三巴「服務價值」為 八點八億元,由政府以「財政援助」承擔「服務價值」與「票款收入」差額為六點三億元,新福利獲當中約 百分之四十八、新時代百分之二十八、澳巴百分之二十三。

一一年競投時,政府將巴士路線等分約五份。新福利和新時代各獲兩份即約四成路線,澳巴則有兩成。為何新福利四成路線可收百分之四十八的補貼?新時代四成路線只收百分之二十八補貼?政府從沒有向公眾解釋!外界亦無數據監督!
再看一六年三巴的業績報告,澳巴蝕三百四十一萬、新時代賺二千零九十二萬,新福利更賺達四千六百五十六萬的史上最高盈利(業績包括租車),為何均由政府補貼的三巴賺蝕如此懸殊?三巴「服務價值」差距多少,計算是否合理?政府只強調有嚴格監督,外界根本無從置喙!

開誠公布巴士營運原始數據更重要是,今次政府提出加價方案,更有不合邏輯和矛盾之處:例如建議學生在周日、強制假日及八月要收全票,但長者及殘疾人士在朝八至九,晚六至七繁忙時間要收1.5元,其餘時間免費。政府指繁忙時間有七千長者搭巴士,故期望加費可減少半數長者繁忙時間搭巴士,先不論有否歧視之嫌,若以減少繁忙時間搭車為目標,為何學生卻可在繁忙時間有優惠,但周日、節日及非繁忙時間不能享受車資優惠?長者為何在周日或假日等非繁忙時間也不能全日享受免費?政府根本難以自圓其說!

更令人不滿是,政府往往只公佈一些有利於自己數據。例如林衍新在立法會指司機薪酬佔巴士公司成本的六成,但用其提供數字,每月3600萬的薪酬,僅佔三巴月收入1.1億的三成左右,局長如何計算出司機薪酬佔巴士公司成本六成?局長或因口誤說錯數據,但政府手中既有大量巴士營運數據,為何不敢將所有原始數據公開,讓社會監督和客觀討論?這不單讓社會提出更多建設性建議,亦可讓政府的合理政策得到更有力支持。

巴士價格十年無調整,筆者認同確有檢討的必要,也不反對設恆常機制檢討收費,但若政府僅以十年無加價為由加價,既不明確巴士服務的目的和原則,又不認真檢討目前每家巴士公司的服務價值計算標準不少的怪現象!現時的大幅加價方案只會引起社會強烈反彈!

立會辯論竟無追問巴士續約方向新時代合同去年7月到期臨時續約一年,三巴合同今年七月到期,時間只剩數月,政府會如何續約及改善現有機制的問題,至今仍未向公眾透露半點風聲,但日前立法會辯論竟無議員追問!


筆者在此促請政府必須及早向公眾交代年中巴士續約取態,更要全面檢視目前巴士模式的問題,向交代有何政策調整,明確巴士服務的未來的目標和原則,並從有效監管、客觀釐定合理的巴士「服務價值」、定訂有效的獎懲機制、公共財務支援配套上做好規劃!


冀加強巴士司機培訓 2018年1月12日|濠江日報

冀加強巴士司機培訓   


【特訊】對於日前發生1宗涉及巴士的致命車禍,有學者建議加強對巴士司機的防禦性駕駛培訓,以期提高他們對路面情況的判斷力,降低發生意外的幾率。有交諮委成員就認為,當局及巴士公司應藉此教訓檢討為巴士司機開展的心理輔導服務,對於工作壓力較大者應獨立進行更具針對性的心理諮詢,避免司機因駕駛心態導致意外發生。

俾利喇街前日發生1宗涉及巴士在斑馬線前追尾私家車的奪命交通意外,涉事司機持巴士駕駛牌照僅9個月,有意見質疑巴士公司是否因請人難而降低對司機的聘用和培訓標準。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對此認為,雖然事件尚未有定論,但警方於調查後初步懷疑是司機誤將油門當剎車,政府和業界應藉今次教訓,反思對巴士司機的相關培訓和操作指引是否存在不足。至於“新牌仔”是否不適合一上手就駕駛大巴,他相信有關當局以及巴士公司對此是有一套內部指引,亦有職業巴士司機曾於時事節目上表示,必須擁有1年以上駕駛中巴的經驗才能轉為駕駛大巴,但涉事司機的駕駛經驗顯然不符合此一要求,如果說法屬實,究竟是內部指引不夠清晰,還是巴士公司因為人手緊缺等原因就不遵守規範?

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就表示,巴士司機請人難是業界一大難題,三巴公司負責人都曾在與交諮委開會期間反映此一問題,但亦強調不會因為請人難而降低對巴士司機的招聘要求或是培訓時長。不過行業人手不足確實會導致巴士班次輪轉緊張,司機難免要加班加點,身體和精神都更容易積累疲勞;加上本澳道路環境日趨複雜,對巴士司機的駕駛心態亦可能會造成影響。而司機駕駛心態無疑是導致意外發生的一個潛在因素,希望三巴公司要藉今次教訓,認真檢討並改進公司內部為屬下員工開展的心理輔導服務,特別是對於部分工作壓力較大的巴士司機,應獨立進行更具針對性的心理諮詢,以期早日發現司機在駕駛心態或情緒上的問題,並及時提供更適切的幫助。

至於坊間呼籲撤銷出事現場的一段斑馬線,黃承發稱,社會上一直有意見認為斑馬線設置在十字路口或轉彎位附近不太安全,今次的事故亦正是前車在斑馬線前停車時被後車追撞後再撞上過路行人,導致釀成慘劇。其實有關當局亦已意識到問題所在,近年來已經開始取消部分過於靠近路口的斑馬線,改為在馬路中段位置設斑馬線或者增建行人過路天橋,但部分較為狹窄的道路可能因為條件所限而仍未見改動。當局早年為了推廣綠色出行、改善居民步行環境,在路面增設了不少斑馬線,雖然方便了行人,但斑馬線數量過多亦導致車輛需頻繁剎停,不但易釀險情,亦容易因車行不暢而引起道路擠塞,令路況更趨惡劣。基於上述因素,他建議政府要全面檢討和改善本澳斑馬線的設置地點和數量,避免再出現“街頭一個街尾又一個”的情況。


林宇滔對此則認為,將斑馬線設置在路口並非澳門獨有,其他國家或地區亦是同樣做法,本質上是為了方便行人過路,如果將斑馬線移到街道中段位置,則市民每過一條街道都要繞行一大段路,會造成很大不便。而作為駕駛者,在駛經路口或轉彎位時就算沒有斑馬線和行人,但考慮到路況複雜以及視線受阻等原因,亦應該主動減速慢行,降低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因此斑馬線設置在彎位就容易撞到行人的說法並不恰當。他並建議巴士公司要加強對屬下司機的防禦性駕駛培訓,以期提高巴士司機對路面情況的判斷力,對潛在危險或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保持警惕並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從而有效降低發生意外的幾率。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稱八成民意支持 當局擬修法 經屋禁入私人市場 2018年1月10日|力報

稱八成民意支持 當局擬修法 經屋禁入私人市場   

spacer.gif
房屋局現正起草修改《經屋法》,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局長山禮度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受訪,指當局正研究修改《經屋法》條文,讓經屋僅在符合經屋申請條件者之間流動。他強調,在2014年的諮詢報告中,有八成受訪者支持這項做法。對於有意見指《公屋需求研究報告》低估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山禮度指現時正跟進及研究整體公屋需求,研究修改《經屋法》,但無礙公屋興建計劃。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昨日受訪時表示,2014年的諮詢報告中,有超過八成受訪者表示不希望經屋流入私人市場,政府會研究及參考相關意見。他稱目前正研究修改《經屋法》,讓經屋只在符合申請條件者之間流動,禁止流入私人市場。草案文本將先經過政府討論,再提上立法會修改。他坦言,草案目前仍在討論當中,提交立法會前不方便透露草案內容。

正跟進及研究公屋需求政府去年委託研究機構研究並發表《公屋需求研究報告》,房屋局前日邀請立法會議員聽取報告內容。有議員認為報告引用的數據過時及單一,如沒有考慮澳門未來十年經濟、居民收入變化等,令研究結果嚴重低估公屋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

山禮度指出,政府仍要分析報告內容,稱《報告》只使用2016年及2011年的數據,未來會再跟進,仍有很多完善工作。由於數據、經濟環境及社會情況等不斷變化,所以研究是以滾動式進行,並非報告完成後就永不改變。

他強調,負責《公屋需求研究報告》的顧問公司聽取議員意見後,會再向房屋局反映報告當中存在的問題,並作後續跟進。
公屋一定會起他坦言,雖然團隊仍在研究報告內容,但「起就一定會起(公屋)」,包括新城A區有28,000公屋單位,首7,000個本月內交上城規會,通過就會動工;而偉龍馬路亦有數千單位,希望完成環評報告後可起樓;發電廠則預料今年內動工,市民不用擔心。

經屋轉售從未發生林宇滔:修法是「偽命題」房屋局正研究修改《經屋法》草案,加入條文禁止經屋流入私人市場,但有意見認為目前看不到修法的需要,因為在現行法例下,當局已有辦法阻止經屋流入私人市場。

在上月立法會會議上,議員柳智毅即指出,未來修改《經屋法》,應明確經屋不能由「姓公變姓私」,不應讓經屋流入私人市場。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 2011 年所修訂的《經屋法》已清楚列明,經屋單位經過16年不可轉讓期後,房屋局有購入單位的優先權;換言之,在現行法例下,當局已有辦法阻止經房流入私人市場。而本澳現時未有一座經屋入伙超過16年,目前為止未有任何經屋可以轉售,當局也未曾行使購入優先權,代表當年的法例還未被執行,未見成效,現在又要修法,他質疑修法的原意,又認為當局做法存在「偽命題」。


林宇滔質疑,當局是因房屋政策計劃備受批評,所以突然提起修改《經屋法》,有轉移視線之嫌。他稱,現行法例下,市民即使有意轉售經屋單位,也需要繳付相關差價,當中的利潤本身就不多,而且房屋局有收購單位的主動權,根本不存在「經屋流入私人市場」的可能性,突然提起修法更會掀起不必要的社會矛盾,讓人覺得經屋戶都可獲利。再者,他指出,未來五年也未有經屋計劃開賣,認為當局應優先解決興建經屋的問題,滿足市民需求。

2018年1月9日星期二

山頂醫院擬調雙非孕婦分娩費 林宇滔認同調整醫療收費標準 2018年1月9日|力報

山頂醫院擬調雙非孕婦分娩費 林宇滔認同調整醫療收費標準   

spacer.gif
山頂醫院計劃今年初調整雙非產婦分娩服務收費。衛生局副局長、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早前表示,調整收費主要是考慮人員薪酬、成本,先以婦產科為切入點考慮,估計在今年初有最後決定。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調升雙非孕婦分娩服務收費有一定必要性,對本地居民並沒有影響。

林宇滔稱,30年來澳門公立醫院收費標準一直未有調整,以致對非本澳居民收費偏低,故有不少非本地人來澳就診,所以他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討現有公立醫院服務收費標準,避免出現非澳門居民佔用醫療資源的情況。


澳門公立醫院收費標準自1986訂定以來一直未有作出調整。現時公立醫院的收費標準,除了個別特定群體是免費外,持澳門居民身份證者,需繳付70%醫療費、外僱則繳付100%醫療費,非本地居民需繳付200%醫療費。林宇滔稱,即使政府向非澳門居民收取雙倍醫療費用,但整體而言部分收費的醫療費用都較鄰近地區低,導致不少非澳門居民來澳就診,根據2013年資料顯示,使用山頂醫院婦產科服務的非本地居民孕婦佔22%。林宇滔指澳門現時婦科收費偏低,導致不少外僱及雙非孕婦來澳使用分娩服務。即使扣除補貼後,也要補貼非本地人醫療支出,所以必須要檢視醫院的收費體系是否符合現時社會的情況,並要確保非本地人用者自付的原則,不應該增加澳門居民的負擔。

2018年1月8日星期一

“埋堆”文化趨嚴重 上級說了算 林宇滔倡廉署系統檢視官員任用 2018年1月8日|澳門日報

“埋堆”文化趨嚴重 上級說了算 林宇滔倡廉署系統檢視官員任用   


【本報消息】近年不少官員的委任引來社會質疑,予人用人唯親為感,公報上的事後“通知”、政府的事後解釋,是否符合陽光政府理念?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祇有引入第三方機制才能優化官員委任制,倡廉署系統性調查,提出改善建議。

科級主管“小學雞”?
《二○一六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人力資源報告》顯示,八百○九名領導及主管中,有一位科級主管為小學畢業;一位處級領導初中畢業,五位處長高中畢業;局長中,亦有一位為高中學歷。上述數位官員之學歷,均不達《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就相關職位所要求的最低學歷,但通則亦規定了可免除學歷要求的情況。

對於能否免除學歷要求,林宇滔認為無絕對,因法律有訂定豁免機制,關鍵是被委任者是否具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或領導能力,“係真真正正嘅公認人才,無引號嘅。”更重要的是整個機制是否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而非大家都很不滿,而又無途徑反對或投訴。

spacer.gif口講“符合”點都得他指出,近年大家對官員任用機制缺乏信心,甚至有不少公務員反映,“埋堆”文化越趨嚴重。無論是委任官員還是學歷豁免制度,應思考如何更客觀、提高見光度。以香港為例,當地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屬法定諮詢組織,負責就中高層公務人員的聘用、晉升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該委員會亦會審視各部門晉升之程序、評分標準等是否公平,潛在候選人有否獲得同等的評審機會,亦有恆常機制監督及勸喻,使公務員晉升更趨公開、公平、一致化。


反觀澳門,當政府委任領導主管時,僅在公報以數行文字通知外界,“通常都話具有經驗。其實講得唔好聽,呢啲係廢話,祇要你覺得呢個人OK,咁就都係填嗰幾句,就可以符合職位。”有關委任沒公開機,無論委任誰,都容易受到部門內外部及社會的質疑,不利建立具公信力的公務員體系。

三方機制公開透明從公共行政理論上,林宇滔主張,隨著社會發展,通常會以行政官員作為部門負責人,技術官員的比例會降低,故官員學歷與有關範疇不一定要百分百對口。但關鍵是整個機制必須公開透明,所有潛在候選人都應獲得公平的評核及考慮,當中更應充分考慮整體,撇除人為因素。


他相信,祇有透過有效的第三方機制介入、參與,才能慢慢優化官員任用制度,“而非口講‘符合’。”有見近年不少官員委任個案都引起外界質疑,社會對任用制度失去信心,他倡廉政公署系統性調查,各部門在領導及主管聘任上,是否符合通則所規定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客觀性準則?有沒有選拔機制?所有任命是否跟足程序?還是制度存在缺陷?沒有統一標準、祇是上級說了算?“官員晉升人選的考慮及確定,中間要經過乜嘢晉升程序,公衆係完全唔知。到底內部有無程序?還是有程序無執行?”期望廉署調查後,提出完善機制的建議。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