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望整體協調保障網絡安全
【本報訊】特區政府正就《網絡安全法》進行公開諮詢,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對政府能否確保整個網絡的穩定安全仍然有疑問,因文本中網絡安全最終仍然由各部門分管,過去政府牽涉跨部門協作基本已是「死症」,希望政府在網絡安全問題上做好跨部門協調和執行,不能再繼續各自為政。對於社會關心有關措施會否收緊網上言論自由,林宇滔認為全因社會亦對政府監控網絡沒有足夠的信心,政府應向社會承諾絕不會在法院授權以外的情況下,監聽個別居民的私人通訊。
林宇滔表示,澳門作為資訊化和發達的社會,如果基礎網絡,包括政府網站、公共事業網絡,很容易受到攻擊甚至癱瘓,對澳門城市安全和穩定是很大的影響。現在網絡安全只是依靠電訊供應商的自律去確保,政府推出《網絡安全法》,設立相應的監管部門,填補了法律上的空白,他個人支持有關方向,理論上網絡會比過往安全。
但林宇滔指關鍵仍然是政府的執行,文本中對確保網絡安全分成3個層次,最上層的網絡安全委員會更由特首出任主席,成員包括5個司長,其他層級還包括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以及各監察實體,最終3層架構最底層仍然是幾個獨立部門,能否有效確保整個網絡的穩定安全,仍然有疑問,特別是過去政府跨部門協作廣受社會詬病,政府要思考未來如何在網絡安全、預警、發生問題後的補救措施方面,做好跨部門協調和執行,不能再繼續各自為政。
林宇滔續說,綜觀政府公布有關文本後,社會更擔心的是網絡實名制和電話卡實名制,然而整份文本中,其實只有很少部分涉及實名制的問題,文本重點是整個基礎網絡由誰負責管理,誰人有權限要求政府公共網絡須具有一定安全和規範。
政府應確保依法監聽社會亦擔心政府會監測所有網絡數據,林宇滔強調,從網絡安全角度出發,監測流量有沒有異常,是確保網絡安全的基本要素,才能知悉整體網絡是否穩定,但社會擔心的監聽監控,其實已經不是《網絡安全法》的問題,按現行法律規定,警方要進行電話監聽,必須要經過法院批准,只是過去不少傳媒和政界人士都反映受到監聽,社會亦對政府監控網絡沒有足夠的信心。
他呼籲政府應思考如何恢復公眾的信心,首要政府必須有實際行動,向市民說明必定會依法施政,絕不會在法院授權以外的情況下進行監聽,政府亦要有機制讓公眾監察政府是依法執行監網絡安全法,而不會監聽個別居民的私人通訊,否則政府將來進行任何工作,大家都只會繼續質疑政府旨在收緊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