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

徒步廿九樓苦了消防員 「佛系」立法精神表露無遺 2018年6月15日|訊報

徒步廿九樓苦了消防員 「佛系」立法精神表露無遺

本澳在四日內連續發生兩宗涉及高層大廈的火警,火勢相當猛烈,不單涉事單位被焚毁,亦波及旁邊單位,幸好未造成嚴重傷亡;但火警時兩大廈的消防電梯竟同時失靈影響救援工作,令消防員需徒步廿九樓及十九樓到事發單位灌救,增加救援難度,甚至有消防員因此重度中暑需在深切治療部治療。

電梯失靈揭監管不力
事件揭示一三年已實施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形同虛設,由於指引屬非強制性,即使未有按標準定期保養維修的電梯仍可運行,故目前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的電梯類設備數量已由九成激跌至三成,意味本澳八千多部電梯類設備未必有按標準作嚴格的定期維修保養,且即使有證明書,早前筆者亦揭發有部分證明書涉嫌造假,凸顯政府監管不力,不單令電梯日常使用存在風險,更不可能確保高廈在火警時消防電梯能正常運作,可以斷言,政府一日不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類似事件肯定會再出現。

翻查資料,政府提出「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安全」及《防火安全規章》已十多年,前者0三年已諮詢業界意見著手立法,但拖到一三年才推出非強制性指引,至今仍立法無期;後者0三年青洲危險品倉庫大火時,政府已提出修法,0九年已完成公眾諮詢,同樣至今立法無期!四日內兩宗消防電梯故障,事件表面是法律滯後的問題,但實際上是工務部門長期不作為,罔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結果。

高樓救火雲梯僅輔助
一般公眾的認知,火警時不應使用電梯,因火警時容易停電困車立,也可能因濃煙湧入電梯而窒息死亡,故電梯在火警時停止運作實屬「正常」;公眾亦會錯誤認為消防員雲梯車是高層大廈進行救援和滅火工作的主要手段,但本澳最高的雲梯車僅六十八米,垂直計亦只有二十三層樓的高度,全球目前最高的雲梯車工作高度約一百米,即約三十三層樓,加上雲梯的工作高度也會受限於現場地形、地面可承受壓力及大廈本身可通達面等限制,故實際上,澳門目前不少高層大廈、尤其四、五十層高的樓宇的高層單位,根本不可能靠雲梯救援滅火。

因此,高層大廈火警救援主要是靠自身的消防系統,如消防電梯、消防水箱水泵及避火層等,協助消防員方便進行現場灌救和救援,這些系統和設備的保養維修,對大廈住戶的性命財產保障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但眾所周知,澳門市民對大廈保養意識一般不高,加上消防系統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其保養最容易被忽視,即使是保養費較高的豪宅也一樣。

消防電梯故障或屬系統性
根據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高層大廈均需設有消防電梯,並連同消防水泵等均須配備獨立電源系統,防止火警時斷電無法運作。當響起火警鐘時,消防電梯會自動降至地面層和打開車立門,待消防員接管使用,迅速運送滅火器械至涉事樓層救援和滅火,避免消防員需背負大量滅火器材徒步上樓,過早消耗體力,影響救援滅火工作。

本澳法例亦要求,樓高超過五十米(約十七層)的住宅大廈應有兩部消防電梯,故涉事兩大廈的消防電梯在火警時全部未能運作是極不正常,當中不排除是後備電源損壞或「天鴿」被浸後仍未維修。筆者認為,事件揭示出消防電梯不是個別故障,而是系統性失修和缺乏監管,當局必須汲取嚴峻教訓為本澳高廈消防電梯及消防系統作系統性排查。

出事後仍不大規模巡查?
本澳高層大廈越來越多,大廈消防系統的正常運作對滅火救人起關鍵作用,日前海擎天消防電梯故障,要消防員徒步上樓影響救援工作,從政府角度,理應要大規模巡查本澳高層樓宇的消防電梯,確保高層大廈的消防系統及消防電梯運作正常。但澳門就是與別不同,就算消防電梯連續出事影響救援,政府堅持「佛系」應對,並未高調宣佈要巡查全澳高廈的消防電梯及其系統,這對公眾安全和消防前線同事都是不負責任的。

但弔詭的是,與一般公眾認知不同,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監管部門竟是工務局,消防局卻沒有任何實質監察和處罰權,故市民向消防局投訴有人阻塞大廈消防通道或消防系統失修等消防安全問題,消防局派員巡查後僅能將情況筆錄轉交工務局跟進,筆者經驗工務局一般會「佛系」跟進,最終石沉大海。現實一點說,救火是消防的工作,工務局不著緊也「十分正常」,故在0九年修訂《防火安全規章》公眾諮詢時,文本已建議賦予消防局監察權及執罰權;但年復一年,去年工務局在立法會回應立法進度時,以條文複雜為由,「難料何時能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佛系」立法精神再次展露無遺!

防火規章早被架空
不少建築界人士向筆者反映,近年高層大廈越來越多,加上防火技術不斷發展,現行九五年生效的《防火安全規章》確實有很多不合時宜的條文,如五十米(約十七層)以上已屬「超高樓」,明顯與社會現況脫節,且規章亦無預視本澳會有眾多超大型度假村及高樓項目,故當局在多年前審批建築圖則時,已非完全按照《防火安全規章》審批,意味著當中就存在更多不確定的裁量空間,令業界無所適從,期望《防火安全規章》的修訂能盡快完成,明晰標準方便業界遵從。

電梯及防火安全關乎巿民的生命和財產,周邊地區無一未實施強制升降機類設備年檢,亦不斷修訂防火安全法律和標準,確保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區政府亦早在回歸初已提出「立法監管升降機類設備安全」和修訂《防火安全規章》,但一拖十多年仍夠膽說未有立法時間表!這種不作為的「佛系」工作態度何以不用被問責?難道要等到出現嚴重人命傷亡才立法?筆者實在無法理解!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

修法加罰款未增阻嚇力 五萬電單車「違泊」條數有排計 2018年6月11日|力報

修法加罰款未增阻嚇力 五萬電單車「違泊」條數有排計   


對於交通事務局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的七大思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下圖)表示,現時澳門電單車位共有60,000多個,註冊電單車數字有12萬多部,換言之每日有50,000多部電單車「被逼」違泊。他表示,就算違泊罰款增加,駕駛者都只是「硬食」,根本不能增強阻嚇力, 政府應增設配套給守法的市民。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稱「去年有80多萬宗違泊,是罰則阻嚇力不足。」林宇滔指現時純粹「加價」是判斷錯誤,邏輯上更是有問題。他以電單車為例,晚間較少車輛流動,可以說幾乎所有合法車位也被泊滿,如交通警每晚抄一次全澳電單車,一晚就有50,000 多宗違泊,他稱「咁一年86萬宗也不算多,是警方執法力度不足嗎?」


2018年6月8日星期五

違泊檢控多即法律阻嚇力不足? 林宇滔批︰官員邏輯思維太低層次 2018年6月8日|訊報

違泊檢控多即法律阻嚇力不足?
林宇滔批:官員邏輯思維太低層次


交通事務局日前公佈修改《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當局建議將部分行政違法行為的罰則調高超過一倍,如違法泊車及行人道停車從現時的300元增至600元,黃實線停泊車從600元升至900元。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被問及修法有否考慮社會接受程度時竟指,去年涉違泊的檢控有80多萬宗,「我哋希望社會大眾能夠討一下,現時的罰款,夠唔夠阻嚇力,如果係夠嘅,點解會有80幾萬宗抄牌?」林衍新的言論引起社會強烈批評,更有團體蘊釀發起遊行反對加價。

官員敢做事 不等於要與民為敵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明,不認同林衍新的說法,批評其言論帶有挑釁性,「政府一直以來有無做好泊車位的規劃?我見唔到,只係見到局長用一個神邏輯去話,因為罰款唔夠阻嚇力,所以有咁多檢控數字。呢個情況反映出官員思維極其簡單,作為一個局級官員,唔應該有咁簡單同低層次既邏輯思維,最重要既係做好配套!」

林宇滔亦批評,相關官員以一套「戰鬥格」來「挑戰」居民的做法並非首次,林衍新的講法及態度,更令到整個修法失焦,「其實都未開始諮詢,政府亦未攞任何數據去支持呢個政策,就已經令到社會咁大既反響,我覺得唔只係法律本身既問題,而係呢個局長既政策思考,以及對於公眾既公關策略,究竟有無人同佢進行再培訓?」

林宇滔相信,林衍新是一個「敢做事」的局長,但認為「敢做事」不一定等同於要「與民為敵」,又認為作為局長,若希望所推行的政策得到居民支持,應要有一定的同理心,並思考如何才能找到共識,讓政策可以向前走,「佢可以同居民一齊去討論一啲有效既辦法,我亦覺得社會唔係唔理性去討論。」

罰則提高了 有沒有配套?
本澳泊位不足問題一直為人詬病,而警方抄牌亦不手軟。林宇滔指出,從客觀數字來看,現時全澳輕型車輛泊位數量已較車輛數量為多,但是電單車泊位僅為電單車數量的57.9%,「係車位嚴重不足既情況下,點解我地仲要去提高罰則?雖然駕駛者係有責任唔違泊,但係我見唔到政府係處理泊車位不足既問題上,有採取任何措施對症下藥。」

至於處罰阻嚇力方面,林宇滔指出,相較於鄰近地區,本澳對於違泊等行為的罰則並不輕,「香港早排針對多項交通罪行既定額罰款調高金額,但新的罰款額只是從320元至450元調高至400元至560元,相對澳門都仲係低。」他亦指,警方近期針對違泊黑點加強執法,再加上當局近期調高了拖車費用,認為這些措施經已具備一定阻嚇力。他強調,在電單車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貿然調高罰則,既不會帶來有效的成果,更會挑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無謂矛盾。

林宇滔坦言,本澳的交通政策是失敗的,原因在於本澳未有一套經過社會充分討論的政策原則及邏輯,雖然政府早在2010年推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但是直到今日,整體交通政策已變得模糊,「之前既公交政策就係以服務創造需求,即係做好巴士服務就會有多啲人搭車,但係現今的公交政策,係呢個局長帶領之下,就已經改咗做效率為先,而非公共利益為先。我地唔應該再換一個局長,而係換一個思維。」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2018年6月8日|訊報專欄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澳門六家博企的賭牌分別在2020年3月31日(澳博、美高梅)及2022年6月26日(銀河、威尼斯人、永利、新濠)到期。政府年前已明確賭牌到期後將會公開競投而非續期,博監局上月中表示,重新競投賭牌的安排料短期內公佈。

博彩稅佔財政收入八成
澳門去年賭收達2,657億元,儘管較2013年高峰的3,607億元少四分之一,但賭收在經歷2015、2016年連跌兩年後已明顯回穩,貴賓廳和中場收入均有回升,且中場收入已回復到2013年的95%,澳門博彩業已重新步入穩定期。

根據財政局數字,最近五年,賭博專營權之直接稅(下簡稱“博彩稅”),為博彩毛收入35%;過去五年,佔政府財政收入介乎76.9%-81.5%。若以實際收支計,博彩稅基本已能應付政府全年開支,但這個平衡很大機會在今年被打破。因為根據2018年預算,政府今年開支達984億,但預計“博彩稅”僅824億,近年政府財政開支急升勢頭亟待關注!

博彩業無論在澳門整體經濟還是政府稅收的影響力均舉足輕重,筆者因應賭牌重新競投開始蘊釀的階段,決定在專欄簡介本澳博彩業、稅制及專營合約的情況,以便?磚引玉,讓社會有更多資訊就賭牌重新競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澳門六個賭牌若要細分,可分為三正三副。在政府的允許下,2002年12月,銀娛將賭牌轉批威尼斯人;有此先例,2005年4月澳博將賭牌轉批美高梅,2006年9月永利將賭牌轉批新濠,這個轉批過程中包括理據及博彩公司為何可“出售”賭牌,當年備受社會爭議,今日先不作詳述。

毛利稅三成九等同大股東
另外,政府年前先後豁免六大博彩企業的利得稅,同樣曾引起社會爭議。目前澳門賭場的稅賦,主要包括四種:第一是博彩毛收入35% 的“博彩稅”,去年約930億,2013年最高曾達1,263億;第二是毛收入1.6 %的澳門基金會撥款,去年近43億;第三是2.4%毛收入用作城巿建設、旅遊推廣及社保(澳博負責疏濬,比例為1.4%),去年近64億;最後是賭枱每張30萬(貴賓廳)及15萬(中場),以及角子機每部1,000元的年溢價金,以目前6,000多張賭枱及15,000部角子機計,每年溢價金約十多億。前三項稅率為毛收入的39%,故一般說澳門博彩稅約四成;而平均稅率38.5%之說,是因澳博38%與其他公司39%除二得出。

過去曾經有意見提出,博彩業利潤豐厚,政府應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與民分享利益,但此意見明顯是對博彩業目前的稅收機制不了解,因為澳門“博彩稅”是以毛收入徵收,簡單來說賭場每贏一百元,政府就可收取39元稅收,當中不用扣取任何成本,故有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形容,澳門政府根本是六家博企的優先股大股東,故政府根本毋須和不應落場經營博彩,即使真的要全民分紅,將博企毛收入一定的百分比作分紅才是最高效。

牌照期滿賭場連設備歸公
另一個較鮮為人知的賭牌規定,是賭場在牌照期滿後需歸還政府,一如其他專營合同,博企經營的所有賭場及其所有設備用品,在專營期滿後須無條件歸還特區政府。目前所有博彩合同均要求六家博企將旗下所有賭場作獨立單位登記,以便牌照期滿後歸還政府。舊葡京娛樂場便在2001年年底合同到期後已歸還政府,現在只是由政府租用給澳博經營。故理論上,若現有賭牌經營者未能投得新賭牌,政府可將其賭場交予其他投得賭牌經營者經營,但從實際角度,這是近乎不可能的操作,故現有賭牌經營者在新賭牌競投中確實存在先天優勢。有意見認為,應該要發新賭牌引入新的競爭,但礙於本澳土地空間已不多,客觀而言,要有新經營者,再增發賭牌最多也只能一個起兩個止。

加大社會責任專營模式不應變
一個意見是認為澳門賭牌不需要再專營批給,只要符合要求就可申請准照經營博彩,筆者對此明確反對。首先,法律對專營批給的承批人的限制和規範,遠較准照持有人多。現在社會應思考如何推動博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包括為本地人和中小企提供更多多元發展和向上流動的空間,以及投放足夠資源推動產業多元等;若取消專營制度,只會令博企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大減,博彩巿場的過度競爭對社會治安和其他行業的衝擊必然更大,甚至會有減賭稅的壓力。對澳門百害而無一利。

政府於2016年曾作中期檢討,當時社會不少意見要求政府為博企訂立包括社會責任在內的明確指標,但檢討似乎又虎頭蛇尾,沒有下文。筆者認為,就博企社會責任,不需由政府提出明確要求,而應由六家博企自行提出對關顧員工和社會責任的方案,才是最有效的。這些計劃的執行成效,包括員工及社會對博企的評分,同樣應作為未來賭牌競投的重要參考。
筆者嘗試翻查六家博企合同要求的投資金額,以及去年博企年報盈利表現,讓大家了解目前六家博企在為期20年的賭牌中承諾的投資原來低得難以想像。

澳博(合同要求投資金額47億/2017年利潤21億,下同);銀娛(88億/114億);永利(40億/47.9億);威尼斯人(44億/135億);美高梅(40億/27億);新濠(40億/39億);單在去年,六家博企的利潤為384億,但六家賭牌公司當年承諾的投資計劃僅299億,意味著六家博企一年的利潤已超過六家博企持牌二十年的投資承諾,數字明顯遠“低”於合理水平。

博企一年利潤多過投資承諾
當然,有博企累計在澳投資金額已達一千億,是合同要求的廿六倍,但這也再次反映特區政府當年對承批人的要求實在嚴重偏低,這或與當年澳門博彩業前景未明有關,但現時澳門作為全球賭收最高的巿場,新賭牌競投人的投資金額不單要大幅提高,更重要是應有更詳細和可持續的投資計劃讓特區政府持續監督落實。新加坡的做法是承批人要將所有賭場建成並獲營運許可後,才正式獲發賭牌。

賭牌競投,無論從澳門哪個方面去看都是舉足輕重,也勢將影響澳門未來十多二十年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筆者期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夠喚起社會對賭牌重新競投的關注,同時也提供大家一些基本資訊,作為今後參與賭牌競投討論的客觀基礎。政府也有責任及早公佈未來博彩業重新競投的框架方案,供社會認真討論及提出意見,並逐步將規則細化,為澳門持續發展和多元化發展選擇最合適的賭牌競投和經營監管模式,為本澳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居民生活質素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

修法不增車位只靠重罰 林宇滔斥政策不顧民間疾苦 2018年6月6日|力報

修法不增車位只靠重罰 林宇滔斥政策不顧民間疾苦   


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本月28日起公開諮詢60日,文本建議大幅調升違泊罰款。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圓圖) 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狠批政府制訂政策未理會「民間疾苦」,甚至可以用「離地」形容,認為現時本澳最重要的並非如何提升罰款金額,而是要思考如何做好配套設施,盡可能增加車位,加強管理並確保咪錶位流動性,令市民有位可泊。


林宇滔指出,自己不反對修法,因多年未修訂的法律需隨社會發展而更新。但對比鄰近香港今年調整後的罰款金額水平和罰則,與澳門現時的水平相若甚至更低。他又舉例,巴士離站時沒有禮讓停車或減速,罰款金額建議由600元調升至1,200 元,但現時有多少車輛不讓巴士?執法情況如何?都從未見政府公布過相關數據。林宇滔擔心大幅提升違泊罰款會引發社會反響,激發民怨,甚至造成對政府不信任,冀政府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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