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重整百分比大跌 賠償標準不明朗
都更法苦了小業主?!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正展開公眾諮詢,民建聯於昨(31)日舉行「民眾講壇」,主要就文本內容提出相關意見,有數十人參與。有意見認為重建的業權百分比不恰當、「舊區重整」至「都市更新」的落實至今欠缺確實時間表。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是次政府提出的相關方案實在令人不解,例如重建業權百分比如何制定、為何與早前的舊區重整文本及都市更新委員會建議的比例大為不同,政府均沒向大眾解釋,令人質疑會否存在傾斜於商界利益,他直指「我睇唔到而家諮詢完會有咩結果」。同時,對於當中被認定為危樓的重建業權百分比更下調至六成,亦實在難以保障業權人利益。
林宇滔建議,重建業權百分比需要調整,但「宜謹(慎)不宜鬆」。諮詢文本應設定最低標準,例如賠償標準、置換標準等,同時亦應確保小業主得到及時的合理補償,以有效充分保障重建樓宇業主利益。林宇滔認為,現屆政府倉卒推動都更諮詢是添亂,留待下屆政府「 執手尾」,令市民對政府施政更沒信心。
重建業權下降 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
民建聯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表示,諮詢文本較早前舊區重整文本更為粗疏,他認同重建業權百分比有調整上升空間。並舉例若文本建議屬「危樓」或因危及公共衛生安全並已被拆卸樓宇,重建業權比例下降至六成,加上發展商或業主持有更大比例情況下,變相削弱小業主本身議價能力。另外,歐陽廣球亦提到,由舊區重整至都市更新已整整14年,但仍處於諮詢階段。在現時澳門土地資源短缺下,都更是屬必要性的,應盡快訂立相關時間表。
另外,歐陽廣球稱,諮詢文本內的賠償方面亦沒有細化,擔心將來重建時會引起較大爭議。同時現時相關文本內容頗為空洞,他建議可參考台灣、內地、新加坡等地方法,以釐定澳門都市更新文本內容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