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未完善 回收跟不上
生活垃圾收費「寸步難行」
本澳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報告中提及,依據香港及台北的經驗,從提出有關「垃圾收費」的構思到真正落實,均需要多年的準備時間,如香港自2010年初開始提出,經歷已九年,現時始進入立法審議階段,預計明年底實施,耗時近十年。而下周一(18日)才開始實施膠袋收費,垃圾分類回收依然成效不彰的澳門(2018年固體廢物回收量只有22.1%),到底要準備多少年,才能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
環保局於2017年底發布《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2017-2026)》,訂定澳門未來十年在固體廢物方面的政策、具體減廢目標和行動計劃,期望推動全澳實踐「源頭減廢、資源回收」的環保行為,當時指,目標是在2026年,將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由2016年的每日2.11公斤減少約30%,即每日1.48公斤。然而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8 》數據顯示,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已增至每日2.17公斤。不禁令人懷疑,從2.17到1.48 公斤的目標,澳門有可能七年內完成嗎?林宇滔:收費非「為錢」生活垃圾收費的模擬試驗開展,無疑是達成上述目標的必行之路。對於相關的試驗,澳門傳新理事長林宇滔受訪時表示,生活垃圾收費除要長期推行公民教育,教導市民如何分類,前期亦應該做好配套工作。因為生活垃圾收費主要目的是誘導市民分類垃圾,而非為錢,回收的垃圾必需有配套完善處理,才能達到生活垃圾收費目的。他建議政府前期工作中應撥出土地及完善設施讓廢物在地資源化,否則即使市民配合,回收到再多垃圾也徒勞無功。何偉添:計量是關鍵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亦認為,若要令生活垃圾收費行之有效,必須要做好配套工作。如何計量,如何收費,如何判斷誰丟的垃圾等技術性問題是關鍵,「無可能每個垃圾站派個人係到秤下每袋垃圾有幾重」。如果制度不完善,容易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例如研究報告建議澳門可參考台灣的收費方式,即「按量收費」的「預繳式指定垃圾袋收費」,要求市民購買指定的垃圾袋裝載垃圾再棄置,何偉添則指出,收費劃一容易出現投機取巧的情況,譬如一袋垃圾收100元,裝滿一袋要交100, 裝少少又是交100 元,會出現有人蒙混過關,將需交200元的垃圾,放到收100 元的垃圾袋。故而建議當局未來制定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時,要考慮垃圾多少與收費成正比, 盡量做到令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