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信號與全澳停課揭示制度漏洞
雨季尚未到來,一個遲來的暴雨信號,加一個暴雨信號下的陽光,再次引起社會對暴雨預報和停課安排的眾多質疑!氣象局解釋,當日七點前雨量僅十毫米,且預計七到九時返學返工時段雨量不達暴雨信號水平(兩小時五十毫米雨量),故沒有發出暴雨信號。直至八時四十五分,強雨區移近澳門並迅速增強,故在九時十分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終在九時半在鴨涌河公園錄得剛逾五十毫米的「達標」雨量,其餘十一個監測點雨量均低於暴雨標準。
氣象局強調,一直將數據資料即時通知相關部門(筆者相信是教青局)作決策。但教青局被傳媒追問時則解釋有嚴格按制度辦事,因按規定氣象局在六點半至九點發出暴雨信號全澳學校才會停課,不能違反相關批示。
周一雨量預報確有偏差
一不離二,周二凌晨雨勢強勁,雨量早超暴雨標準,氣象局早在五點四十分就發出暴雨信號,全澳學校按機制停課,但天意弄人,及後八至九時雨勢大減,甚至放晴,氣象局又被譏諷是補發「暴雨信號」還債。
筆者翻查兩日數據,從「事後孔明」的角度,氣象局約在周一早上九時半在鴨涌河記錄得兩小時剛逾五十毫米雨量,假設氣象局能百分百準確預測,信號最早應可在七點半發出,從此角度氣象局預報確有偏差,也讓公眾覺得沒有發揮預報功能,不如改叫「氣象記錄局」,這是必須檢討改善的。
周二雨後陽光停課合規定
但客觀而言,儘管今日科技發達,要定量預報暴雨仍然十分困難。香港天文台曾事後驗證其二0一一年的暴雨預測結果,發現未來半小時的準確率雖有七成六,但未來兩小時的預報準確率就大降至僅四成,即連「五五波」也不到!故香港暴雨信號是以未來一小時為標準,只是「務求」提前發佈,且雨量僅屬參考性質,而非澳門「預測未來兩小時有五十毫米雨量」。
檢視周二雨量記錄,暴雨信號期間一小時雨量就逾七十毫米,證明暴雨信號合情合理,只不過按教青局機制,只要六點半仍有暴雨信號,就算明知九點前會取消、甚至放晴也要停課,若大家認為停課不妥,要檢討的應是教青局停課機制。
對連續兩日暴雨信號發佈的各種批評在此不再贅述。筆者更關心,議論過後,社會有否看到機制中的問題和有何完善建議?避免問題不斷重覆出現?
廿毫米預警應公佈
首先,目前氣象局在錄得降雨量達二十毫米時,會向民防、公共事業及低窪地區已登記商戶發出戒備信號,以便相關部門商號及早做好準備,但訊息不會作公開發佈。為此,本人在二零一三年經社諮會向氣象局發函建議,應將二十毫米戒備信號向全社會發佈,以便大家提前做好準備和應對,並重新將暴雨警告信號分級,以提升預警作用。
當年氣象局回覆本人: 「在制訂相關發放程序及完成網頁及系統後會向全澳市民發放戒備信號,同時亦承諾會重新將暴雨警告分級。」但六年後的今天,仍未落實有關工作。
大家或許忘記,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前本澳是有「紅色暴雨」(有觀測站兩小時內錄得五十毫米或以上雨量)和「黑色暴雨」(有觀測站兩小時內錄得一百毫米或以上雨量)兩個信號,只是之後被取消合併為現時唯一的「暴雨警告」(預測未來兩小時雨量達五十毫米)信號,但至今還有不小人誤以為澳門仍有 「黑雨」、「紅雨」。
教青局應有酌情停課權
在二零一零年之前,社文司長批示的指引規定暴雨信號發出後,由教青局決定和宣佈全部或部分非高等教育停課,但因氣象局發出信號與教青局宣佈停課難免有延遲,加上發佈訊息網站經常塞車,以及停課不一定包括中學等眾多考量。二零一零年開始,社會司批示只要早上七至九時有暴雨信號,全澳所有非高等學校直接停課,不再另作公佈。新批示確減少了混亂,但變相將決定學校是否停課的壓力直接落在氣象局身上。
值得反思的是,颱風停課也會因不同風球對中學及小幼學生有不同安排,若只掛三號風球,中學不會停課。但暴雨沒有分級制,中、小、幼和特教學生對大雨應對能力有明顯差距,僅以單一暴雨信號作停課與否的唯一標準,爭議肯定不斷。故筆者認為,在現有機制上,社文司批示應加入教青局可按實際需要,自行宣佈全部或部分教育階段或地區的學校停課會更合理。套用在周一情況,即使氣象局沒有發出暴雨信號,教青局也可宣佈幼稚園或小學停課,爭議就可大減。
暴雨信號應重新分級
此外,正如筆者早在二零一三年向氣象局提出要重新將暴雨信號分級,澳門可參考鄰近地區,制訂不同級別的暴雨信號,以便社會分辨雨勢強度和走勢,及早做好應對和準備。中、小、幼及特教學生,可按不同級別信號作停課安排,既符合實際、又可減少混亂!
其實,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氣象局已明確承諾今年會修訂暴雨信號系統,但雨季到來仍未完成,再次反映行政效率低下的老問題。
在此一提,香港暴雨信號分三級:黃雨(每小時雨量三十毫米)、紅雨(每小時雨量五十毫米)、黑雨(每小時雨量七十毫米)三級;內地則分為藍(十二小時五十毫米)、黃(六小時五十毫米)、橙(三小時五十毫米)、紅(三小時一百毫米)四級。
三號波小學停課值思考
回想筆者小時候,渠網落後,新橋等低漥地大雨水浸普遍且嚴重,但當時沒有統一停課安排,僅由學校自決,因天氣停課情況也少很多。故有意見提出,今日學童是否太矜貴,動輒也要停課?
根據回歸前教育司在九六年頒佈的規定,僅要求學校在黑雨(三小時一百毫米)應停課,但紅雨(等同今日的暴雨信號)停課與否由學校自決;到二零零零年,才統一由教青局決定中、小、幼各教育階段是否停課。二零零四年,氣象局將紅雨和黑雨合併為暴雨,指引仍規定由教青局決定全部或部分非高等教育停課。二零一零年開始,只要早上七至九時有暴雨訊,全澳學校就直接停課。二零一三年,更將原本七時的颱風及暴雨停課指標時間提前至六點半,減少早出門學生的影響;二零一六年,教青局更加特殊天氣,即極高和極低氣溫的停課安排,低於零度、高於四十度全部停課,低於三度、高於三十八度幼、小及特教停課。
氣象預報應科學服務兼備
筆者記得小時候三號風小學仍要上學,原來教青局在二零一三年將小學加入三號風球停課行列!這些新安排,到底是順應氣候變化產生極端天氣頻現的合理安排?還是折射今日教育制度的深層矛盾問題?筆者不敢妄下判斷,但任何教育制度的成敗,都離不開政府、學校和家長三方合力、甚至角力的結果。
說回氣象預測,筆者最後引用香港前天文台長林超英的名言:「氣象信息發佈應以科學為基礎、以服務人為目的、以人的生命為第一考慮!」這永遠是筆者衡量氣象工作優劣的原則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