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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

工務局涉偷步批青洲山高樓項目 城規會委員促撤回規劃條件圖 2019年7月5日 | 訊報

工務局涉偷步批青洲山高樓項目 
城規會委員促撤回規劃條件圖 
「澳門論壇」探討青洲山規劃及保育。廉署報告日前批評,工務局未完成青洲山規劃檢討就先批發展項目,有關做法是本末倒置,有「偷步」之嫌;而文化局亦未有依法積極推動保護文物。
城規會委員王國英表示,早前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是建50米高樓,但青洲山只有54米高,擔心青洲山和修道院景觀將被遮擋,以後「望唔到青洲山」。且工務局畫界的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認為政府應撤回規劃條件圖,並再作公開諮詢,從多角度考量青洲山的整體規劃,應從保育方面多作考量,不希望市民日後要「偷望」青洲山。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健明重申,當局對於建50米高樓沒有反對意見,因為不影響當局預留的景觀,至於應否撤回有關的規劃條件圖,則由工務局考量。而工務局今日則未有派代表出席節目。另外,蘇健明又表示,經了解,青洲山業權人提出修復的困難,例如修道院有其他霸佔情況等,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
廉署報告揭露工務局在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就批出青洲山建築項目。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報告同時突顯政府土地利用規劃情況「不透明」,導致亂象頻生;他希望政府未來更公開透明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
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就擔憂,當局日後會「斬件式」批出類似的建築項目,認為保育不單止景觀方面,青洲山上的古樹、昆蟲等生態資源亦應引起關注,希望政府勿「頭痛醫頭」,應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他又指出,青洲山有古樹及新昆蟲物種,政府應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論壇探討保育青洲山 2019年7月1日 | 正報

論壇探討保育青洲山   
【本報訊】廉署報告指,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未出台前,工務局批出發展項目涉偷步之嫌。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認為,應該為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作重新規劃及諮詢,以以適應未來青貿口岸通關後帶來的新發展。另他與城規會委員王國英同樣認為,除了要保育青洲山山體,還要對山體的物種、歷史價值作出保育。
澳門論壇昨就青洲規劃及青洲山保育問題,邀請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城規會委員王國英、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澳門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發表意見。
林宇滔批評,青洲都市化整治規劃至土地批給過程都因欠缺透明度,引起坊間質疑。他認為,城規會過去在制定城市規劃及分區規劃中,態度消極,該兩項工作未能落實,多個項目,包括新城填海項目都是單項批出,欠缺分區及整體城規作支撐。
張捷指,當年坊會及居民對於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不太認同。他續指出,青洲山上除古樹、還有獨有生物物種、歷史建築,例如修道院、青洲英泥廠遺址、軍事碉堡等,具歷史、生態等多重保育價值。王國英認為,政府部門間對於青洲項目的保育分工不清晰,在已批出兩個規劃條件圖中,工務局的審批標準低於文化局的保育範圍。他認為,有需要收回兩幅已完成審批的規劃條件圖。
張捷建議,應該為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作重新規劃及諮詢;林宇滔提出,重新規劃及諮詢時,必需提高政策及每幅土地的透明度。張、林、王提出,未來的規劃,需要在保育與發展間取得平衡,對青洲山古樹、獨有生物物種、修道院、青洲英泥廠、軍事碉堡等作保育。而且不希望,只保留一部份的山體景觀,不希望居民只可以偷望青洲山。
蘇建明指,過去有與修道院業權人就修復作溝通,並提供了修道院的圖則、舊圖片,協助業權人修復,文化局早前要求了業權人,需要於一定期限內完修復工作,局方也派員檢測了修道院。而修復期限,他稱,需要綜合考慮保存狀況及審批等。若業權人不配合,根據《文遺法》局方可以先修復,再向業權人追收款項。
對於青洲山的保育,蘇建明指,局方建議對山體自然特徵、山上歷史建築,例如軍事碉堡及英泥廠遺址作保育建議,軍事碉堡三米範圍內不可興建建築物、英泥廠牆遺址則於一點五米內不可興建建築物。至於項目的審批及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他指,由工務局負責。


私人重地郁不得 山體修道院修復無期 論壇批青洲山規劃保育混亂 2019年7月1日 | 澳門日報

私人重地郁不得 山體修道院修復無期 論壇批青洲山規劃保育混亂
【本報消息】日前出爐的廉署報告,批評工務局對青洲山的規劃,未完成檢討便先批項目,有“偷步”之嫌;文化局亦未有依法積極推動文物修復。澳門論壇昨探討如何規劃及保育青洲山,出席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長蘇建明表示,青洲山業權人提出有修復的困難,局方現正評估,待評估後再訂定合適的修復期限要求業權人執行。
文局可強制推修復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綜藝二館演播室舉行,蘇建明、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王國英、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出席,與居民共同探討有關青洲山的規劃及保育。
蘇建明表示,文化局認同廉署的報告,並已即時處理及跟進。由於青洲山是被評定為文物的私人土地,該業權人須自行承擔保育責任,文化局兩年前已向業權人致函要求修復青洲山山體及修道院,希望對方盡快處理。
他續指出,文化局於報告出台後便立即相約業權人會面,了解相關修復工作進度,惟業權人提出有修復困難,如修道院已被非法霸佔等情況,影響工作進度。文化局目前已派員評估山體及修道院,以訂定修復方案等,還要由業權人向部門入則審批,當局會綜合上述程序的時間因素考量,再向業權人提出合適的修復期限。若業權人沒有按要求展開工程,文化局將按“文遺法”強制介入完成工程,並向業權徵收相關費用。
籲暫撤高樓規劃圖
有發言市民認為青洲山連同修道院、軍事碉堡都應保育,具有政治、軍事、文化歷史的教育意義,亦有經濟價值,同時青洲山亦是“城市綠洲”,山上有十多棵古樹和新的昆蟲物種,政府應要好好規劃,並從多角度保育。
王國英表示,早前工務局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允許建五十米高樓,青洲山海拔最高五十四米,對周邊景觀及環境有一定影響。又稱該規劃圖劃出的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對青洲山的規劃保育混亂,認為政府有需要撤回該規劃條件圖,並再公開諮詢。
林宇滔批評,工務局在過去許多土地規劃、利用事件上亦出現不透明情況,導致亂象頻生;建議政府未來更公開透明地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如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說法般“所有資料放晒上網”,供公眾知悉。
文局被批保育不力
隨着青茂口岸即將啟用,更令社會關心整個青洲區的規劃。張捷表示,希望政府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又指青洲山有古樹及新昆蟲物種,政府在規劃保育時應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另外,早前阿婆井、觀音堂建築相繼被破壞,亦有文物建築被塗鴉,文化局被批保育不力。蘇建明回應指出,上述事件關乎整個社會對文遺的保育意識,文化局持續進行每年兩次的文遺建築巡查,並加強向文物建築業權人宣講,需按法律規定定期維修相關建築。

未有分區規劃批條件圖涉違規 應從保育考量青洲山整規 公開諮詢完成青洲都市化 2019年7月1日 | 市民日報

未有分區規劃批條件圖涉違規 
應從保育考量青洲山整規
公開諮詢完成青洲都市化
【本報訊】早前廉署報告批評工務局本末倒置,未完成修訂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就批出青洲山建築項目的規劃條件圖。城規會委員王國英批評說,在分區規劃未實施情況下批出規劃條件圖,存在涉嫌違規,而工務局提出的青洲山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
他認為,相關部門應多從保育角度考量青洲山的整體規劃,為此促請當局撤回已批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盡快就新修訂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公開諮詢。
澳廣視電視台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健明、城規會委員王國英、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出席,探討青洲山規劃及保育。
期間,有發言市民認為青洲山具有歷史和教育意義,要求擱置青洲山發展規劃;也有市民批評文化當局在事件中一句疏忽就了事,沒有官員需要被追究責任,局與局之間沒有溝通協調,令社會無法無天。
林宇滔認為,事件凸顯政府土地利用規劃情況不透明,工務局過去在許多土地規劃、利用事件上亦出現不透明情況,導致亂象頻生;他建議政府未來更公開透明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如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說法般「所有資料放曬上網」供公眾知悉。
工務局文化局劃界不一 溝通混亂
工務局批出1幅青洲山周邊建築項目的規劃條件圖,有關地段將建50米高樓。王國英認為,青洲山高54米,但該幅土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50米,地積比達95%,項目建成後恐遮擋住青洲山,某程度也會影響景觀和周邊環境。他批評說,工務局在2011年劃界的青洲山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在分區規劃未實施情況下批出規劃條件圖,存在違規情況。
他指出:青洲山作為被評定受保護場所,相關部門應多從保育角度考量青洲山的整體規劃。政府有需要撤回已批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盡快就新修訂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公開諮詢,及早完成修訂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工作。
隨著青茂口岸即將啟用,更令社會關注整個青洲區的規劃。張捷希望政府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又指出青洲山有古樹及新昆蟲物種,政府應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倘業權人不依限期修復 強制介入
廉署報告批評文化局未有承擔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定義務,推動青洲山修道院的修復工程等。蘇健明回應時表示,青洲山已被評為受保護不動產,業權人需要按《文遺法》履行應有義務和責任。兩年前文化局曾致函業權人盡快對修道院展開修復工程和完善工作,經了解,青洲山業權人提出修復的困難,例如修道院有其他霸佔情況等。廉署調查報告公布後第二日,局方約見青洲山地段業權人並開會,了解修復青洲山及修道院的工作進度。
他重申,局方已通知業權人,將按《文遺法》規定,要求業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修復青洲山山體、整體環境和修道院,否則文化局可強制介入先行修復,再向業權人索取費用。至於相關限期是多少時間,則暫時未有定案,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制訂合適的修復期限。
至於是否撤回已批出的規劃條件圖,蘇健明稱,因涉《城規法》和城規會,要由工務局考量。
另外,早前阿婆井、觀音堂建築相繼被破壞,文物建築亦被塗鴉,文化局被批評保育不力。蘇健明表示,上述事件關乎整個社會對文遺的保育意識,文化局持續每年兩次的文遺巡查,並加大力度向文物建築業權人宣講,需定期維修相關建築。


青洲山規劃標準「唔清唔楚」意見籲暫時撤回高樓項目 2019年7月1日 | 力報

青洲山規劃標準「唔清唔楚」
意見籲暫時撤回高樓項目
對於青洲山亂象,在昨日「澳門論壇」節目中,有嘉賓認為政府需要清晰制定青洲山整治規劃,以及思考未來保育方向。
城規會委員王國英認為,城規會早前通過鄰近青洲山土地興建50米高樓宇,擔心青洲山和修道院景觀被遮擋,以後「望唔到青洲山」。王國英認為應從保育方面多作考量,現階段應撤回有關規劃條件圖。而隨著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日後投入使用,王國英預計青洲區內人流車流都會增加,推出保育規劃已經是「迫在眉睫」,建議當局廣泛諮詢社會意見,重新進行規劃。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當局以甚麼標準來規劃青洲山至今都「唔清唔楚」,根據以往經驗,這種灰色地帶往往衍生很多問題,希望當局公布詳細土地屬性。林宇滔指出,適當的保育應要讓市民可以接觸到青洲山的歷史和文化,建議考慮周邊土地配套、重新規劃整理。
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就擔憂當局日後會「斬件式」批出類似的建築項目,認為保育不單止景觀方面,青洲山上的古樹、昆蟲等生態資源亦應引起關注,希望政府勿「頭痛醫頭」。張捷續稱,修道院內部現時被不明人士霸佔,內部很多布局已經被改變,擔心隨時會有結構危險,希望當局可以協助業權人一同處理問題。

論壇探討青洲山規劃保育倡暫緩周邊地段發展 2019年7月1日 | 大眾報

論壇探討青洲山規劃保育倡暫緩周邊地段發展

【特訊】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青洲山規劃及保育問題,出席的文化局代表認為,青洲山業權人曾提出對於青洲山山體及修道院修復上存在的困難,如修道院有違法霸佔情況等,局方現正評估最新情況,並綜合考量各類因素來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有必要時亦會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強制介入。而有講者就認為廉署報告揭示政府部門之間溝通混亂等問題,要求撤回青洲山周邊地段的規劃條件圖,並應在規劃中更多考慮青洲山的保育問題。
廉署早前完成有關青洲山地段的調查,批評工務局在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修訂前就批出青洲山周邊建築項目的規劃條件圖,違反城規法規定,做法不但本末倒置,亦難免讓人質疑有“偷步”之嫌。「澳門論壇」昨日圍繞青洲山今後的保育和規劃應何去何從此一議題展開探討,出席的城規會委員王國英認為,早前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允許興建最高50米的高樓,而青洲山的海拔高度亦只有50多米,擔心上述建築項目落成後會遮擋青洲山的景觀,市民未來“淨係望到高樓大廈”。而於2011年公開諮詢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規劃諮詢文本當中,工務局畫界的青洲山保育範圍較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要小,亦反映出政府部門之間的內部溝通混亂,認為政府應撤回規劃條件圖,並應在規劃中更多考慮青洲山的保育問題。
對於廉署報告同時批評文化局對青洲山保育不力,出席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對此回應指認同廉署意見,亦已對報告內容作認真審視及即時開展了部分跟進和處理工作。在廉署報告公佈兩日後,文化局已經立即約見相關權利人,了解他們現時的工作情況和進度,文化局亦明確提出會根據文遺法相關規定,要求業權人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對青洲山山體及修道院的修復工作,今後亦會持續督促和密切留意業權人開展相關工作的情況,令青洲山的保育狀況得到有效改善。
蘇建明並指出,青洲山業權人曾向當局提出在修復上存在的部分困難,如部分資料不足、修道院有違法霸佔情況等,局方除已收集和提供包括青洲山過去的歷史照片、青洲山修道院以往的圖則以及對於修復修道院應使用哪些材料等資訊之外,現時亦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及修道院的最新情況、對青洲山修道院的狀況進行檢測和調研所需的時間,此外根據調研結果而制定的修復方案還需要進行入則和審批等程序,當局會綜合考量上述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希望可以促使業權人盡快開展和完成維修保養工作。目前當局已派員進入青洲山修道院開展檢測工作,如果業權人最終無法在期限內完成修復工作,文化局可以按文遺法規定進行強制介入,事後亦會向業權人徵收有關的修復費用。
隨著青茂口岸即將啟用,社會對於青洲區的整體規劃亦更為關注。主講嘉賓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表示,如果政府未能提前做好青洲區的整體規劃,擔心會再次出現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東方明珠一帶不時出現大塞車的類似現象,因此希望政府未來可以更加合理和科學地規劃青洲一帶,不能再如現時一樣單純只由工務局或某些官員從單一的角度來看待問題。張捷又指出青洲山現時有古樹及新昆蟲物種,政府應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以期更加科學合理地規劃保育青洲山。另一講者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就批評工務局在過去許多土地規劃、利用事件上亦同樣出現不透明情況,導致亂象頻生,認為政府必須首先完成修訂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再由工務局和文化局共同商討上述規劃條件圖是否與整個青洲區的發展規劃相匹配,未來亦應更公開透明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如運務工務司長羅立文所說“將所有資料放曬上網”,讓公眾知悉。
另外對於本澳近期接連發生多宗文物被破壞事件,包括觀音堂屢次被揭發違規裝修、阿婆井前地有建築圍墻被人鑿毀、戀愛巷和市政署等地都曾被人塗鴉或刻畫等,蘇建明於回應時表示,上述事件關乎整個社會對於文物的保育意識,文化局一直以來都有持續開展相關工作,除定期進行每年兩次的文遺巡查,並加大力度開展不同類型的宣傳推廣工作之外,亦持續與文物建築業權人或管理者保持恆常溝通,要求他們定期維修保養相關建築。

反映政府溝通混亂應從多角度保育青洲山 建議更公開透明土地規劃 2019年7月1日 | 星報(澳門)

反映政府溝通混亂應從多角度保育青洲山 
建議更公開透明土地規劃 

「論壇」上有指要從多角度考量整體規劃 應更科學合理保育青洲山 2019年7月1日 | 華僑報

「論壇」上有指要從多角度考量整體規劃 
應更科學合理保育青洲山   
【專訪】廉政公署早前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工務局未完成青洲山規劃檢討就先批發展項目,有關做法是本末倒置,惹「偷步」之嫌,而文化局亦未有依法積極推動保護文物。
 廉政公署報告在社會引起熱議,澳廣視《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青洲山的規劃及保育問題。有市民支持保護青洲山,強調不容許破壞情況。有市民則認為青洲山具有歷史和教育意義,要求擱置原青洲山規劃。又認為,保育不只古建築物,還需對景觀保護。
 在論壇上,城規會委員王國英指出,早前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是建五十米高樓,但青洲山只有五十四米高,擔心青洲山和修道院的景觀將被遮擋,以後「望不到青洲山」。另外,工務局劃界的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他指出,政府應撤回之前的相關規劃條件圖,並再作公開諮詢。他表示,要從多角度考量青洲山的整體規劃,應從保育方面多作考量。
 出席論壇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健明重申當局之前的講法,他指出,文化局對於建五十米高樓沒有反對意見,因為不影響當局預留的景觀,至於應否撤回有關的規劃條件圖,則由工務局考量。不過,工務局昨日並沒派代表出席論壇。
 蘇健明表示,經了解,青洲山業權人提出修復的困難,例如,修道院有其他霸佔情況等,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
 另一方面,廉署報告批評,工務局在未完成新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就批出青洲山建築項目的做法。在論壇上,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廉署報告同時突顯政府土地利用規劃情況「不透明」,導致亂象頻生。他促請政府,要更公開透明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將所有資料放曬上網」,以讓公眾知悉。他強調,「陽光是最好的殺蟲劑」。
 論壇嘉賓的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就指出,保育不單止景觀方面,青洲山上的古樹、昆蟲等生態資源亦應引起關注,希望政府勿「頭痛醫頭」,應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他又認為,青洲山有古樹及新昆蟲物種,政府應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青洲山具體修復期限文化局:正評估研究 2019年7月1日 | 新華澳報

青洲山具體修復期限
文化局:正評估研究
 【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青洲山規劃及保育,出席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健明表示,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
  青洲山保育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此前廉政調查報告指出,文化局未有承擔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定義務、推動青洲山修道院的修復工程,而工務局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就批出建築項目規劃條件圖是「本末倒置」。出席昨日澳門論壇的城規會委員王國英指出,青洲山高 54米,早前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是建五十米高樓,某程度會影響景觀和周邊環境;且工務畫界的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要保育的範圍不一樣,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認為政府應撤回規劃條件圖,並再作公開諮詢,從多角度保育青洲山。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工務局在過去許多土地規劃、利用事件上亦出現不透明情況,導致亂象頻生;建議政府未來更公開透明說明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等情況,如同運務工務司長羅立文說法般「所有資料放曬上網」,供公眾知悉。
  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就擔憂,當局日後會「斬件式」批出類似的建築項目,認為保育不單止景觀方面,青洲山上的古樹、昆蟲等生態資源亦應引起關注,希望政府勿「頭痛醫頭」,應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
  蘇健明表示,青洲山業權人提出修復的困難,如修道院有違法侵佔情況等,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
  另外,早前阿婆井、觀音堂建築相繼被破壇,文物建築亦被塗鴉,文化局被批保育不力。蘇健明回應指,上述事件關乎整個社會對文遺的保育意識,文化局持續進行每年兩次的文遺巡查,並加大力度向文物建築業權人宣講,需定期維修相關建築。

論壇探討青洲山整治規劃 正評估山體及修道院定修復期 2019年7月1日 | 澳門時報

論壇探討青洲山整治規劃 
正評估山體及修道院定修復期
【本報訊】廉署早前完成有關青洲山地段的調查,批評工務局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就批出建築項目規劃條件圖屬本末倒置,且有“偷步”之嫌;而文化局亦未有依法保育文物。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青洲山規劃及保育問題,出席嘉賓認為,政府需要清晰制定整治規劃,同時應思考未來保育方向。
城規會委員王國英表示,早前提交到城規會審議的青洲山規劃條件圖最大許可高度為50米,但青洲山僅54米,擔心青洲山及修道院景觀將被遮擋,以後“望唔到青洲山”。且工務畫界的保育範圍與文化局認為的不一致,反映政府內部溝通混亂,建議現階段先撤回規劃條件圖,並再作公開諮詢。他指,澳門歷史城區成為世界文化遺產,應從多角度考量青洲山的整體規劃。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健明表示,當局對於建50米高樓不反對,因其不影響當局預留的景觀。至於應否撤回有關的規劃條件圖,則由工務局進行考量。他又稱,青洲山業權人提出修復的困難,如修道院有違法侵佔情況等,局方現正評估青洲山山體和修道院的最新情況,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制定合適的修復期限。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工務局以什麼標準來規劃至今都不夠清楚,根據以往經驗,這種“不透明”情況往往衍生許多問題,導致亂象頻生。希望當局公佈詳細土地利用和規劃等情況,以及考慮周邊土地配套、重新規劃整理。如同運務工務司長羅立文說法般“所有資料放曬上網”。
青洲坊會理事長張捷則稱,希望政府更科學合理規劃保育青洲山。他認為保育不單止景觀方面,青洲山上的古樹、昆蟲等生態資源亦應引起關注,希望政府勿“頭痛醫頭”。當局日後將“斬件式”批出類似的建築項目,要多聽取如市政署、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2019年6月29日 星期六

廉署批青洲規劃保育正確 惟土地屬性問題仍存爭議 2019年6月25日 | 訊報

廉署批青洲規劃保育正確
   惟土地屬性問題仍存爭議   
就筆者去年發函要求廉政公署就青洲山土地業權、面積及保育等問題進行合法性調查,經過約一年時間,廉署本周一正式公佈調查結果。該署認為,現階段沒有足夠的跡象或證據推翻物業登記所確立的業權及地籍圖所劃定的土地範圍及面積,但對於青洲山地段的保育及規劃,文化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未有嚴格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城市規劃法》的相關規定。
首先,筆者必須感謝廉署人員就青洲山土地屬性及面積等涉及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並理順了筆者在翻查青洲山公開資料中存在的眾多疑問,因此案件涉及的不少是數十年、甚至過百年的文件,工作量絕對不輕。
葡人偷步交易登記私佔青洲山
筆者提出的質疑包括:據史料記載,1887年葡萄牙政府逼使清政府簽訂《里斯本草約》及《和好通商條約》,青洲島上的清朝守界兵才開始撤出。1889年澳葡當局將蓮峰廟附近填海成堤,使青洲島、澳門半島相連,1890年清政府才將在青洲島駐防的水師船移駐前山。澳葡政府於1890年才實際佔有和管治青洲,卻在1886年以一份1828年3月的公證文件作依據,將青洲山土地作出官方登記為聖若瑟修院私有土地的做法,明顯與當時歷史背景並不符合,故筆者質疑1828年交易的真實性及1886年物業登記有效性。
廉署認為,自從1886年青洲山土地登記之後,沒有文件或記錄顯示有人曾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有關土地的交易,或對聖若瑟修院的業權提出質疑。也無證據證明當年聖若瑟修院購買青洲山土地的公證書以及後來的物業登記存在偽造或虛假的情況,故即使當年交易和登記與歷史背景不符,廉署認為現時沒有足夠的跡象或證據推翻物業登記所確立的業權。此外,有文件顯示澳葡政府為在青洲山興建軍事設施曾與澳門教區磋商並簽訂租約,變相承認聖若瑟修院對青洲山土地具有業權人的資格。
登記不合理不影響土地屬性?
筆者在致函中亦提出,廉署在疊石塘報告曾提出,「假如當年崔霖購買的土地真的位於疊石塘山,那當中的軍事碉堡無論是在購買前還是在購買後興建都違反常理。」由於青洲山及周邊有十多個軍營、碉堡、倉庫等軍事設施,故同樣可質疑其私有土地的屬性。但廉署調查發現,1923年11月,澳葡政府去信澳門教區,請求容許政府在青洲山地段興建軍事設施和派駐部隊人員;1927年3月,葡萄牙軍事部門去信澳門教區,要求教區將青洲山的部分地段及建築物租予軍方使用;1975年5月,葡萄牙軍事部門將租用地段及建築物交給澳葡政府管理;1981年5月,澳葡政府正式終止租賃合同,將用於軍事用途的青洲山地段及相關建築物交回澳門教區。
經過廉署的深入調查,確實解答了筆者就青洲山土地屬性的不少疑問,也明白廉署的法律角度,但筆者認為報告未能釋除青洲山土地私有屬性的合理性疑問,廉署也沒否認1886年登記有不合理性,只是從後續無人質疑,澳葡政府之後一再承認土地屬性作為認定土地性質的標準,筆者亦會思考有何後續跟進,保護國有土地權利。
青洲山部分地段已作換地建私樓
另一個筆者質疑的關鍵是土地面積,根據地段「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查屋紙)」,青洲山土地編號為「2506」,法律制度為「私有產權地」,性質為「都巿用地」,面積為56,166平方米,位置為澳門青洲河邊馬路14-17號,組成部分包括「部分土地用作維持已建之學校,聖堂,避靜所和四間作住宅之樓房」,房地產紀錄編號為71027。
該土地1886年首次登記時,並未見有清晰的土地面積及土地邊界資料記載。直至1986年,與其他土地合併才首次明確該土地登記面積為56,945.49平方米。1990年登記資料顯示將多幅土地併入2506號土地,令該土地面積增為70,069平方米,並開始載有粗略的四周面積。1991年,登記資料顯示2506號土地再被分割出多幅土地,令其總登記面積減為56,166平方米。
現時青洲山周邊土地包括現時聖若瑟大學及青洲社屋等建築的所在土地,均是在2506號土地登記資料被分割出去的。其中,現時青洲社屋所在的兩個地段分別為22064號土地和21618號土地,資料顯示,22064號土地於2005年獲批換取林茂海邊大馬路B4地段,而21618號土地則於2008年獲批換取筷子基北灣C地段土地,後該兩地段再作為興建社屋之用。
澳葡政府配合土地變更大
但廉署調查指,最初的物業登記雖沒有明確記錄土地的面積,但註明地段的圓周長度約為1,000米。故在1988年3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對土地面積進行分析,推斷土地的形狀應為圍繞山體的圓形,並計算出土地的面積為79,580平方米。根據地籍司的分析,由於標示編號2506的土地曾經進行過三次分割,剩餘的面積約為56,948平方米。1988年6月,澳葡政府將地籍司的分析結果告知澳門教區並徵詢意見。1988年7月,澳門教區致函澳葡政府,表示土地面積的計算和測量有誤,標示編號2506的土地應該還包括旁邊的土地。
1991年4月澳葡政府、澳門教區及聖若瑟修院三方簽署協議,確認地籍司1991年1月編製2506土地的地籍圖,總面積為70,228平方米;1991年5月聖若瑟修院向物業登記局遞交協議及其他文件,申請將其中多幅地塊分割令標示編號2506的土地面積減至56,166平方米。
廉署認為,無跡象顯示地籍司1991年1月編製地籍圖有虛假或錯誤,按照第3/94/M號法令第14條的規定,地籍圖為不動產位置、面積及邊界的充分憑證。
個別號數推斷為圓型山體不合邏輯
筆者認為,廉署就土地面積仍有幾點疑問未釐清,先不談1828年交易文件及1886的登記合法合理性存疑,就算按相關登記聲稱土地周長為1000米推論,物業登記明確指出位置屬於澳門青洲河邊馬路14-17號,組成部分包括「部分土地用作維持已建之學校,聖堂,避靜所和四間作住宅之樓房」,筆者認為1988年3月,當時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對土地面積進行分析,推斷土地的形狀應為圍繞山體的圓形,面積為79,580平方米的判斷有明顯邏輯錯誤。
大家也知道,青洲河邊馬路是圍繞青洲山的一條圓型馬路,若土地範圍是圍繞青洲山體的圓型,為何門牌不是青洲河邊馬路1號或包括所有號數?卻是中間的14-17號?按此反推,該土地根本不可能圍繞整個青洲山體!
若在根據當時物業登記的基本資料:組成部分包括「部分土地用作維持已建之學校,聖堂,避靜所和四間作住宅之樓房」,房地產紀錄編號為71027等作推斷,2506號土地更合理的應是在山一旁的相對狹長地段。更重要是,該土地登記屬性為「都巿用地」,若包括青洲山整座未被開放的自然山體也不合理(未開放土地一般應為農用地)。故筆者對廉署認為地籍司1991年1月編製的標示編號2506土地的地籍圖沒有存在虛假及錯誤,實難苟同!
工務局偷步批項目違城規法
廉署認為,工務局未完成「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修訂就批出建築項目的規劃條件圖,違反了《城市規劃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這種未檢討規劃先批准項目的做法不僅本末倒置,難免令人產生「偷步」的質疑,而且會導致規劃的效力大打折扣,不符合《城市規劃法》第4條規定的「合法性原則」。
正如筆者在五月初在本專欄質疑,青洲山法定保護範圍與工務局規劃嚴重抵觸,廉署報告基本核實了專欄提出的各項質疑,很明顯工務局必須依法煞停青洲山及周邊規劃,以確保遵照《城規法》進行公開諮詢和正式發佈後的規劃正式生效後,才可批出和制訂規劃條件圖,「呢個要即時處理」。
筆者必須批評,《城規法》規定,總體規劃應在三到五年內完成,但至今仍未見踪影,為確保公眾有效監督,以及今次青洲山項目涉嫌偷步繞過城規的公開程序再次出現,當局必須系統性公佈目前全澳有何分區規劃仍然有效和正在執行?哪些因為抵觸《文遺法》等原因失效正在制訂?哪些地區仍屬白區?以便公眾有效監督及防止再有渾水摸魚的情況出現。
修道院水泥廠及軍事遺址均須保育
至於廉署批評文化局保育青洲山不力的問題,文化局隨即表示已約見業權人並會按《文遺法》第39條向業權人發出通知,業權人必須在期限內就修道院等文物建築開展必要的維修保養,否則政府會強制介入相關工作。筆者認為,文化局必須向公眾清楚交待修復限期,確保若業權人不履行法定責任下,文化局也可依法強制介入作修復,再向倘有的業權人追討相應費用。
此外,文化局亦應交待,包括青洲水泥廠遺址及十多個軍事碉堡和遺跡系統性保育規劃和落實的時間表。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傳新:廉署未釐清青洲山屬性 2019年06月25日 | 澳門日報

傳新:廉署未釐清青洲山屬性   

【本報消息】青洲山在百幾年前變成私地,投訴團體之一的傳新澳門協會認為,廉署報告未有解釋當年未有主權已有土地登記的問題,土地屬性仍然未釐清。
該會理事長林宇滔感謝廉署深入調查,但在地權屬性上,澳葡政府在一八九○年才實際佔有和管治青洲山,“一八二八年登記當時未管治,登記不應該有效,呢個係源頭問題”,廉署在報告中未有正面回應,之後仍會看有甚麼可以做,以確保國有土地的使用。此外,青洲山位於青洲河邊馬路十四至十七號,“點會係圓周的山體?到而家都覺得廉署未有清晰說法。”
不過,他認同廉署對青洲山規劃和保育的問題,他認為工務局必須煞停青洲山及周邊規劃,以確保遵照廉署所提出的法定規劃,才可批出和制訂規劃條件圖,“呢個要即時處理”。
清晰地區規劃
他又批評,“城規法”在生效後,政府制訂總規一再拖延,“而家澳門究竟有乜嘢正在執行的規劃,同邊啲係白區,要清清楚楚向公眾交代”。青洲區只是其中一個範例,相信澳門所有地區要清晰哪裡有規劃、哪裡沒有,尤其新城A區至今未有正式規劃,政府仍然含糊其詞,相信亦存在使用問題。

傳新指廉署報告仍然未釐清問題 2019年6月25日 | 新華澳報

傳新指廉署報告仍然未釐清問題 
【本報訊】青洲山在百幾年前變私地,投訴團體之一的傳新澳門協會認為,廉署報告未有解釋當年未有主權,已有土地登記的問題,土地屬性仍然未釐清。
  該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地權屬性上,澳葡政府1890年才實際佔有和管治青洲山,「1828年登記當時未管治,登記不應該有效,呢個源頭問題」,廉署報告中就此未有正面回應,之後仍會看有甚麼可以做,以確保國有土地的使用。

2019年5月28日 星期二

青洲山法定保護範圍與工務局規劃嚴重抵觸點解決? 2019年5月10日 | 訊報

青洲山法定保護範圍與工務局規劃嚴重抵觸點解決?  
上月工務局公示十四幅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兩幅位於青洲山腳,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的相鄰非工業用地,兩地均屬私人土地,其中面積一千六百多平方米編號為94A110的土地位於青洲山修道院對出,限建樓高二十點五米的低層樓宇;較大的一幅土地編號為2007A082,面積為六千七百多平方米,樓宇限高達五十米,最大地積比為九點五倍,最大覆蓋率為百分百,該地段內有軍事碉堡及舊牆體保留,並要維持場地現有地形及綠化環境特徵。
規劃條件圖地段與青洲山保護範圍重疊
可堪玩味的是,將交城規會討論的2007A082地段,其北部邊緣與文化局劃定青洲山文物場所保育範圍有明顯的重疊,但規劃竟指出 「保留軍事碉堡及舊牆體」僅為「參照文化局意見」;「維持場地現有地形及綠化環境特徵」才屬「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兩者為何有差別對待?當局有必要在城規會討論時清楚交待!
翻查資料,位處於兩幅土地中間近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編號為91A034,於2016年中已獲發規劃條件圖,面積一千八百八十七平方米,屬長期租借批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地積比為九點五倍。
筆者必須指出,三幅地段均與青洲山山體緊鄰,其建築高度也關係著青洲山修道院的景觀視野會否被阻擋,其建築對青洲山、尤其修道院的景觀和視廊都有很大的影響。青洲山高五十七米,修道院約位處山腰海拔約二十米處,若上述三幅土地,其中兩幅和另一幅分別按最高五十米及二十點五米興建,明顯會嚴重影響修道院視野及青洲山的景觀。
青洲山業權疑問廉署仍未公佈結果
針對青洲山的保育問題,筆者去年已經向社會公開青洲山土地屬性存在的疑問,並要求廉署撤查:一八二八年清朝軍隊仍未撤出青洲島,為何澳門政府首次將青洲山土地進行官方登記時,是依據一份一八二八年的公證文件,證明聖若瑟修院在當年以二千澳門元購得該私人土地?且為何「青洲河邊馬路十四至十七號」的土地,竟包括全青洲山面積達五萬三十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為何屬私人地段的青洲山被文化局證實最少發現十一個軍事碉堡及建築?……但廉署至今仍未公佈調查結果。
針對今次位於修道院對出的幾幅土地,筆者仔細翻閱資料後,同樣發現疑問,首先是「青洲都巿化整治規劃」到底正式生效與否?因為剛完成公開諮詢的兩幅青洲山腳土地,及另一幅土地在二零一六年公佈的規劃條件圖,均明確指出「此地段屬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但翻查新聞記錄,早在二零一一年,當年提出「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並向社會進行宣講,以取代原有一九九六年的「青洲都巿化重整研究計劃」。但礙於當時社會有不同意見,加上發展商並不同意,到最後無疾而終。
《城規法》生效前,本澳分區規劃僅靠工務局的內部指引執行,公眾所知甚少;故《城規法》二零一四年三月生效後,法律明確包括總體規劃、分區詳細規劃(相當於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均必須進行公眾諮詢及城規會等把關,並應按先有總體規劃,再作分區詳細規劃的規劃順序制訂。若當局並非在《城規法》生效後違法實施「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就意味著當局在《城規法》生效前已「偷雞」執行。
工務局規劃僅保護青洲山二十以上山體
不過,筆者發現,在編號為91A034的2016年5月26日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說明」中均是「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研究」」相稱,字面上理解並非屬正式規劃,但同日發出的正式規劃條件圖則沒有「研究」兩字。
另一個必須面對的是,根據「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的資料,該規劃中青洲山的保護區,明顯遠較文化局在網上公佈的「被評定的不動產(建築文物)」的青洲山文物場所的面積為小。工務局的規劃中,青洲山保護範圍僅限約二十米以上海拔(即相當修道院所處位置以上的山坡)作為保育範圍,而修道院地段則以獨立地塊作文物保育。然而,文化局則把整個青洲山、即包括二十米以下的山體都作為文物保育場所,兩者有明顯的重疊和抵觸。
必須指出,《文化遺產保護法》明確保障了所有被評定不動產不能受到破壞,故即使工務局在《城規法》生效前,已走「法律罅」將「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以內部指引形式生效,但由於該規劃明顯與文化局的青洲山保護範圍有嚴重衝突,實際上也逃不過違反《文遺法》的宿命!
青洲公屋早已入侵法定保護範圍
被評定的青洲山面積被侵害已非首次出現,早在二零零六年,青洲社屋的興建,早已與文化局劃定的青洲山保護範圍衝突,據悉當時興建公屋時,曾拆毀多個有歷史價值的碉堡,青洲山北面大幅山體也被開挖,在文化局公佈的青洲山保育範圍內,北部有相當大部分顯示已被用作青洲公屋而受到破壞!
青洲山問題複雜,由青洲山本身土地所屬,到已被依法評定為文物場所的青洲山範圍,與分區規劃長年的抵觸衝突,若公眾仍不關注,政府跨部門間仍不面對,青洲山的保育根本無從談起,只能任其繼續荒廢,並不時用公帑由跨部門處理山上的衛生垃圾問題。
筆者認為,長遠要理順青洲山保育問題,首先工務局須公向眾明確交待現時青洲山是否有有效分區規劃?如有,無論是「1996年青洲都巿化重整研究計劃」及「青洲都巿化整治計劃2011」都明顯與文化局劃定的青洲山文物場所範圍有嚴重抵觸和衝突,文化局及工務局必須主動協調,確保任何與《文遺法》有抵觸的規劃不能繼續生效。
工務局文化局須在城規會清晰交待
如無,工務局則應與文化局盡快協調青洲山及周邊規劃,確保任何周邊工程和發展不應影響法定的青洲山文物保育範圍,並應根據《文遺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通過設立適當的緩衝區,確保青洲山、修道院及其軍事遺跡的歷史價值得到更全面的保育。
筆者認為,下次城規會討論相關規劃條件圖時,工務局及文化局代表必須在會上就上述眾多問題交待清楚,而廉署就青洲山業權問題已進行了近一年的調查,有關結果亦應盡快公佈,還公眾一個清晰交待,三個部門均不能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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