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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6日 星期一

荔枝碗船廠對面地段林宇滔:無理由不納入緩衝區保護 2018年2月26日|華僑報

荔枝碗船廠對面地段林宇滔:無理由不納入緩衝區保護   

spacer.gif【專訪】文化局正公開諮詢的《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文本,並沒有將船廠對面即荔枝碗馬路另一邊的區域列入荔枝碗船廠文物評定的核心區及緩衝區當中,在諮詢期間引起關注及爭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理應將荔枝碗馬路另一邊以至山腳一帶列入緩衝區,以讓公眾能夠參與討論及更好監督保育工作。

 文化局並沒有將荔枝碗馬路一邊建築物列入文物評定的範圍,工務局現公示荔枝碗規劃條件圖草案的三幅地段正處於此地段,其中主要為船隻提供機器和五金的「生記機器廠」,亦正面對清拆重建的狀況。

 林宇滔昨受訪時表示,有關地段無理由不納入緩衝區加以保護。而在有關的規劃條件圖則指出,工程計劃草案階段須參照文化局的意見。他指,文化局都意識到有關地段對保育的重要性,否則不會介入得這麽深。「既然做這麼多,就更加證明了要列入緩衝區。」對此,文化局需要向公眾解釋清楚,為何不將有關地段納入緩衝區的理據。

 顯然,文化局一方面不願將有關地段納入緩衝區,令人們質疑文化局有失職之嫌;另方面在處理三間屋的程序上卻又好似當作緩衝區操作。林宇滔認為,文化局的做法並不合理,亦令公眾會有好多猜疑,到底保護及保育的標準是什麼?

 他批評,文化局作風官僚,不想承擔主導協調的責任,以及在過程中讓公眾參與討論,永遠都只想用裁量權去操作,「令自己處於唔包一定贏,但肯定唔會輸的『最佳位置』,當社會輿論壓力大啲,當局就可能在建築限制上修得緊啲」,但這無論對保育人士還是業權人都是不公平的。「到底政府係想用盡裁量權去保護文物,定係要為發展商開路呢?」 林宇滔表示,未來隨著開展愈來愈多文物評定程序,有爭議的個案亦會愈多,因此,政府需要在涉及文物的維修和重建的制度上,所有程序指引都需要公開透明,讓公眾可以清晰監督,不應該有太多灰色地帶。他建議,文化局與工務局合作,制定文物建築維修或重建的程序指引,要清清楚楚作出規範,以使無論政府或業權人等都有規可循。「幾時要文化局意見,幾時不用問文化局意見?如果係普通市民住緩衝區要點樣處理?程序一定要好清楚。」否則,即使業權人真的想發展配合保育都做不到,好多時只是做到保留立面,並不能夠做到真正活化文物。

 他強調,如果沒有清楚的法律法規辦事,只會爭議無限。◇


2018年1月28日 星期日

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昨首場公開諮詢 荔枝碗旁山體研納緩衝區 2018年1月28日|澳門日報

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昨首場公開諮詢 荔枝碗旁山體研納緩衝區   

文化局昨日就《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完成第一場公開諮詢。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未來會再研究和分析,考慮是否將荔枝碗馬路另一側的山體納入緩衝區內。

爛成咁又有何用?
首場諮詢昨日上午十時於文化中心舉行,梁惠敏、文化遺產廳代廳長黃一翔、研究及計劃處代處長蘇建明主持,逾六十人出席,發言踴躍。現場有包括荔枝碗村民聯誼會代表在內的不少公衆意見反映諮詢文本不夠具體,沒有提及評定為不動產後的修復保護措施以及初步活化方向,形容一般市民會產生既然船廠爛成咁,留來有何用的疑慮,希望規劃部門能同步提出不同活化方案選擇。

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簡萬寧相信,要保護、利用好荔枝碗,跨部門合作是關鍵,擔心部門之間你有你用,我有我用,又再出現去年文化局、工務局、海事局互相摩擦,醞釀拆與不拆的風波,所有諮詢意見打水漂。到場的議員蘇嘉豪亦憂慮工務部門做的規劃與荔枝碗文物評定工作一旦不諧調,將出現很大問題。

活化考慮三點價值梁惠敏等人稱,文物評定程序著重探討荔枝碗的歷史背景、價值是否完整、足夠,與工務部門統籌的規劃研究相互獨立,但文化、旅遊兩局也在規劃小組內。文化局之前就已收回的一廠兩屋考慮活化為造船展示、文創利用,現亦提出將片區的三點價值包括親水親山環境、造船工藝展示、村民生活脈絡和村落形態加入規劃內,要有空間體現造船工藝是主要的活化考慮之一,希望令整個片區從功能、動線上更有完整的考慮。她稱,是否可在文物評定的諮詢中同步提供規劃方案,要看相關部門情況是否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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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促請政府要考慮保育與船廠多年共生發展的村落文化,包括林宇滔在內的多名居民冀望將船廠後的山體納入緩衝區範圍,否則改變山體可不諮詢文化局意見,對整體保育或帶來嚴重影響。

梁惠敏認同,荔枝碗的價值不單在船廠本身,由於造船業帶起來的荔枝碗村的生活脈絡亦應考慮,故此除將船廠和鄰近水體劃定為評定範圍,也將若干房屋和房屋前的道路放在緩衝區的界定中,未來會再研究和分析,考慮是否將山體納入緩衝區內。

環團冀保育紅樹林現場亦有環保團體代表冀望,將待評定的一萬九千平方米水體中的三千五百平方米紅樹林,以及還有一片不在範圍內的紅樹林一併考慮保育。梁惠敏稱,雖然紅樹林未必是船廠價值的關鍵元素,但不等於文化局不注重,認同應該加入為規劃範圍內,因其於水體是重要資源,不會因評定文物而摧毀紅樹林。


曾在荔枝碗經營船廠的談先生提醒,X-2旁邊還有一間X-1船廠,但在文物評定範圍圖例中沒有顯示。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渡船街1號不屬文物亦不准拆卸? 困擾五年 三業權人躺著都中鎗! 2018年1月3日|力報


渡船街1號不屬文物亦不准拆卸? 困擾五年 三業權人躺著都中鎗!   

新橋區渡船街1號拆卸重建事件不但一波幾折,更是迷霧重重,看得人暈頭轉向。事緣文化局去年稱,由於有關建築未能通過程序列為文物,故不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管,而自評定程序結束後(133大比數否決保留),文化局對相關地段建築物是否需作保留,已經沒有任何要求,工務局可自行按照城市建築法律法規去處理。但工務局早於20149月已明確指出,渡船街1號是留是拆,要由文化遺產委員會決定。那麼,渡船街1 號業權人,究竟要依從那個部門的決定?

渡船街1號業權人之一的劉秋林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一臉不解神色,指不明白為何工務局日前回覆他時,又要參照文化局意見,並建議保留及按照原來的外牆和屋頂?劉秋林目前只寄望草案在城規會討論時,各委員根據專業判斷,給出中肯意見,否則業權人損失,將難以估計,「困擾足足五年,依家不知所措」!

隨著澳門經濟飛速發展,對於舊建築物的保育或發展,似乎是一對難以調和的矛盾。除了愛都酒店、舊法院大樓等知名建築外,一幢位於渡船街1號(亦即亞利鴉架街28 號)的舊式建築,亦是當中之一。

渡船街1號進入公眾視野是在2013年,當時工務局叫停這幢舊式樓房的拆卸工程,繼而又稱因為樓宇質量及結構問題再度動工拆卸,但後來該建築物被懷疑為歷史建築,因此工程再度暫停。

文遺會大比數否決保留至201410月,文化局就此個案啟動文物評定程序,時任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將展開保護工程,並稱有條件為其進行修復。但到了20165月,文化遺產委員會以133大比數,認為渡船街1號未達到文物標準。

該建築的三名業權人以為可以「鬆一口氣」,遂於20173月向工務局申請規劃條件圖,但工務局過了多月至上月才回覆,且建議需保留及按原來的外牆和屋頂,修復現有建築物,維持樓宇外的開敞空間及保留圍牆。

陽光甫現又見陰霾三名業權人之一的劉秋林先生昨日接受本報訪問,說到工務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時,表現出一臉不解神情。他稱,三名業權人在2013年初以幾千萬元購入這幢建築物,其後申請拆卸獲批,201312月拆卸工程進行才幾天,突然被當局叫停。

劉秋林續稱,他們經過漫長等待,文遺會終於2016 年以大比數否決,渡船街1號未能通過文物評定程序,「捱了幾年終於見到陽光」?然而,工務局最新的規劃條件圖就令他覺得十分出奇。

劉秋林認為,文遺會是十分專業的機構,既然認定該建築不屬於文物、不受《文遺法》規管,不解為何工務局要作此決定,質疑政府為何「出爾反爾」!

「打工不出糧」!
至去年「8·23天鴿」風災中,該建築的屋頂結構受損、外牆棚架亦搖搖欲墜,險象環生。在工務局批准下,劉秋林等業權人作了相應清理維護和拆卸棚架等工程,暫時解除了危險,但舊建築內部的衛生問題仍然是一個隱患。劉秋林稱,自己按足要求做好維護工作,但當局仍然不准他們拆卸重建,好比是「打工不出糧」。

劉秋林又指,業權人買入之前經律師樓查詢得知,渡船街1號屬於「白區」,即沒有文物保護等限制,亦不在文物保護區範圍,按照原本計劃,該建築拆卸後將重建成為六層高的商住樓宇,與三盞燈、渡船街一帶的樓宇發展歷史相類似。

困擾五年 不知所措如果按照工務局現時的規劃條件圖,現存的臨街兩層高建築需要修復保留,只有毗鄰旁邊大廈的小建築物部分可以重建,限高20.5米,劉秋林估計,業權人的投資將出現損失,「困擾足足五年,依家不知所措」。

對於有建築業界表示,雖然渡船街1號不屬於文物,但有藝術、歷史和旅遊方面的價值需要保留。但劉秋林表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立場,個別人士以「藝術家的心境」去看待問題不出奇,但他希望政府要作出平衡,不要「葉公好龍」地一味要保留,亦希望規劃條件圖在城規會討論時,各委員根據專業判斷,給出中肯意見。

兩局缺乏溝通各有各說林宇滔建議 政府意見應統一工務局向渡船街1號發出的規劃條件圖建議需修復外牆和屋頂,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稱,在是次事件中,文化局和工務局可謂「各有各說」,在法律上,工務局是有權對該建築的規劃條件圖作出要求,但當中也必須遵守文化局的強制意見。

林宇滔指出,兩部門確實缺乏溝通,例如工務局在諮詢公眾及城規會的過程中,也可參考文化局的相關意見,從而令政府意見上更統一。至於文化局早前解釋由於渡船街1號未通過文物評定程序,不屬於文物建築,所以不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管。林宇滔稱,是以工務局可自行按城市建築法律法規,去規範相關建築物的建設發展或制定規劃條件圖。




文化局日前表示,認為工務局是吸納文化局 2012年或2015年的非約束力意見後,綜合城市規劃範疇的專業考量及分析,而制定保留建築物外牆和屋頂的建議。

2017年6月22日 星期四

林宇滔:文化保育引起聯合國關注 文遺清單評定未落實 文物保護後知後覺2017/06/22 18:06 | 來源 / 澳亞網

林宇滔:文化保育引起聯合國關注文遺清單評定未落實 文物保護後知後覺

2017/06/22 18:06 | 來源 / 澳亞網



  澳門的文化保育近年來引起不少爭議,甚至引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關注。究竟澳門在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面,夠不夠完善呢,而在文物的評定清單處理上又存在哪些問題呢?今天的議士論事環節,一起來關注這個話題,嘉賓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

促徹查六國飯店立面消失之迷 林宇滔批政府回應顧左右而言他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4月20日 21:21

促徹查六國飯店立面消失之迷 林宇滔批政府回應顧左右而言他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4月20日 21:21



法定文物六國飯店的立面被發現已基本被拆卸不見,令外界質疑當中有違反《文遺法》,文化局早前則回應稱,是殘舊剝落不是拆除。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文化局和工務局近期都回應都顧左右而言他,「答得唔清唔楚」,認為事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徹查,政府有責任將自己掌握的事實向公社會交代。公眾若果拍攝到拆除的相關資訊,亦可向相關部門檢舉。他更擔心,有法律保障的文物都可以損毀到如此狀況,還未列入文物清單的歷史建築的處境則更危險。

文化局,2014年發現六國飯店外部牆體「進一步惡化」,已主動要求業權人恢復六國飯店的立面原貌,還原建築藝術價值特色。有關計劃已入則工務局。林宇滔認為,有關回應相當含糊,「進一步惡化」,到底是殘舊剝落,還是被人為拆除,文化局應該對文物保存狀況有存檔,相信可以查證核實。「如果有人為破壞,文化局有否開立卷宗?所謂的「惡化」,初步判斷是純粹殘舊,還是人為拆毀?如果是人為拆毀,有否通知工務局作出處理呢?」再者,從2014年到現在,颱風都打過幾次,正常建築物都會受損,為何修復工作要拖這麽久呢?

再者,《文遺法》規定拆毀文物建築的處罰亦很重,若是自然人可被科澳門幣100萬元至500萬元罰款;若是法人則可被科澳門幣250萬元至1,500萬元罰款。林宇滔質疑︰「到底當日的卷宗,文化局有無行處罰程序?法律是寫得好清楚,為何法定文物都會淪落到今時今日的田地?」他認為事件需由從頭到尾徹查一次,並向公眾清楚交代,將來才可避免重複犯錯。



另外,政府過去曾對對全澳超過100幢建築進行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其中70幢已完成普查,有十幢則已完成了文物評定程序。林宇滔擔心,這些歷史建築還未被啟動文評程序,沒有任何保障,「納入清單的都已經搞成咁,冇納入清單的就更加危危乎!」再者,政府早年公開諮詢《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後就沒有下文,「政府本身有無依照法律精神保護所有文化遺產呢?恒常的保養計劃亦都無公佈過,咁點樣可以令公眾覺得政府是有心保護好這些文化遺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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