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須速訂環保目標行動計劃
整合各部門環保政策及職能
實施建築廢料管理階梯電費
【本報訊】2018年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指本澳面對較大的環境壓力。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環保局成立10年,被坊間揶揄只會「研究、建議、推廣」,立法、執罰「零作為」,淪為「教育宣傳機構」。特區政府一直欠缺整體環保政策目標和行動計劃,在環保政策推行上又缺乏統籌,部門各師各法,環保政策混亂,他促請政府整合不同部門之間的環保政策,以及部門職能,制訂整體環保政策目標和行動計劃,包括盡快實施《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和階梯式電費制度等。
環保局日前發布 2018年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指出:2018年,隨著本地生產總值、人口和旅客量增長,各類資源的消耗呈上升趨勢,耗電量、收費用水量,以及城市固體廢物量均有 2%─3%升幅,顯示本澳面對較大的環境壓力。
政府選擇先發展後保育
林宇滔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欠缺整體環保政策目標和行動計劃。在發展和環境保護問題上,很明顯澳門選擇了先發展,後保育,所以一直以來政府都不重視環保,無論從社會實際需求,還是從一個地區管理,澳門那麼小的地方,如果不重視環保,根本就不可能成為世界休閒旅遊城市,生活在這裏的居民都不會感到開心。
他指,在環保局成立10年期間,之前7、8年時間工作以宣傳形式的環境教育為主,幾乎「零立法」,雖為下一代埋下環保的種子,惟在政策上令居民日常生活配合、踐行環保生活理念方面卻完全欠奉,本澳不論環保政策、法律配套等都非常滯後。他舉例說,政府雖制訂《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當中提到要把澳門的水體、山體作為生態紅線進行保育,且按計劃在2015年就要完成相關工作,與《城規法》相配套,相關方向得到社會認同;遺憾的是不論《城規法》的執行,到環境保護規劃,已被政府「擺埋一邊」,體現特區政府對環保政策不重視、不執行和不面對的態度。
諮詢多年後立法無蹤影
林宇滔形容,澳門環保工作「起步遲、行得慢」,在環保局成立前已提出要修改的《噪音法》最近也只是修改了1次,且仍未能回應解決生活噪音問題。另外,社會提出了很久的建築廢料收費計劃,香港2006年已實施,並在去年調升收費;反觀澳門當局在2015年就《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進行諮詢,4年過去,到現在仍未實行,為何一拖再拖,期間出現了甚麼問題,政府應向公眾作出交代。
他又批評指,特區政府一直欠缺整體環保政策目標和行動計劃,環保局、市政署、能源辦、氣象局、海事局、交通局等均兼具環境保護工作職能,但各部門的環境政策和工作缺乏整合、統籌,部門各師各法。例如一些地區的環保工作,能源政策是其中一個關鍵,但現在的能源辦和環保局割裂,階梯式電費收費屬最重要的環保政策之一,在2011年諮詢公眾後,政府曾提及計劃在2013年立法,為何多年來都難以推行?
政策進取與否在於官員
林宇滔說,根據政府資料,現時本澳用電量最大的500個用戶,佔了本澳總耗電量的一半,他們每度電的電費比後一階用戶平,這些用電大戶所花費的環境成本卻是最大,當年階梯式電費目的是增加這些用電大戶的電費,令「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因為大企更有能力和效益管理用電和節能,所能產生的環境效益也更大。「點解唔推?點解推極都推唔到呢?究竟是部門自己立法慢?或是有決策機構,包括行政會限制住政策的推行?答案肯定是政府偏坦大商家!」他又提到,交通局局長較早前提出今年再推150部電的,他質疑以公司模式營運的電召的士更容易全部採用電動汽車,為何當局卻選擇在公開競投的「黑的」硬性統一用電動汽車?事件反映,環保政策是否進取取決於官員。
他促請政府整合所有部門的環保職能,「能源辦係咪真係重要獨立?氣候暖化責任,包括減排工作,係咪應該交番畀環保局,而唔係重由氣象局負責?呢啲都要去整合,否則部門各師各法,無統籌,又點執行到整體環境保護政策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