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工務部門自訂防火指引捱轟 林宇滔指有違施政原則 廉署應介入調查 2018年12月26日| 市民日報

工務部門自訂防火指引捱轟 

林宇滔指有違施政原則 廉署應介入調查

【本報訊】政府豪花4000萬公帑更換青洲坊大廈防火閘令社會嘩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有業界反映,一直以來工務部門跳過法律修訂,自行制訂了一套防火安全內部指引,且對私人工程和政府工程採取不同的防火安全標準,中間恐出現「尋租行為」,並衍生很多爭議,上述行為根本是違反施政原則。政府應盡快透過修改《防火安全規章》糾正錯誤,並要求廉署徹查事件,調查工務部門有否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規章》。
防火門事件應盡早澄清
林宇滔表示,可能是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司長中文不好,令他在立法會答問辭不達意,換防火捲閘變成換消防門,防火捲閘確實會貴過防火門,但是否這個價錢就合理,他個人也不認同:「點計269道防火捲閘,要成4000萬元,價錢都好驚人!」此外,官員把防火捲閘講錯變成了消防門,作為相關部門,在事件引起廣泛討論後,應主動作出更正,交代清楚事情,然而事件在社會已醞釀了一段時間,至今也未見當局作出解釋更正,日前建設辦發出的所謂澄清新聞稿,亦未見對事件有更多的解釋。他質疑:「點解錯嘅嘢由得佢錯?之前仲有幾多呢啲錯誤呢?唔主動澄清呢?」林宇滔批評,整事件都是《防火安全規章》的問題,1995年頒布的《防火安全規章》實施至今已20多年,早在2009年政府就修訂相關法律進行公開諮詢,然而之後一直沒有下文,不過當局卻制訂了另一套內部指引,舊的防火安全規章已不再執行,當局自己另外實施另一套防火規章,這完全是違反法律的做法。
防火安全規章應早修訂
他指出:《防火安全規章》是由工務局負責執法,消防局並不具處罰權,所以羅立文稱消防局意見具約束性是「廢話」,《防火安全規章》的約束性意見只可由工務局提供,消防局只是會給予技術意見。例如《文遺法》中,文化局對文物保護緩衝局、世遺保護區提出的意見具約束性意見一樣。而在準備修改的《防火安全規章》中,消防局增加了部分職權,可以提供強制性意見,但相關修法一日未實行,現行生效的仍是舊法,現在問題在於,消防局執行的是實施20多年的《防火安全規章》,而工務局執行的卻是自己另行制訂的內部指引,甚至有業界反映,政府工程與非政府工程的防火安全標準都是不同的,令私人發展商受阻,更重要的可能令公共工程浪費資源。
林宇滔續說,在實際操作上,政府在2002年或2003年自行制訂了一套防火安全規章,導致了今日問題的發生。有業界向他透露,因為在2017年開始有新例生效,私人工程要求所有防火閘都要有隔熱功能,原本所有防火閘都具有阻燃性,抵受一定時間的大火,而新例要求的隔熱則是大火時摸到的門不能是炙熱的,以便火警時仍可徒手推開門。「最玄的是防火規章一直都正在修訂,但無修到出嚟,但部門卻可以執行另一套內部指引,根本是違法施政。」青洲坊大廈就是首個嚴抓新規定的公共工程,如果不是颱風「山竹」期間受損而拖慢驗收,可能一早就過了關。據業界透露,另一項公共工程防火閘不需要遵守新要求,但卻通過了驗收,對此,政府應主動向公眾作出解釋。「青洲坊問題是消防之前3次收集意見時,到第三次才提出意見,或是工務部門最近實行新防安要求所致?」林宇滔透露,有私人發展商投訴,政府根本不按照《防火安全規章》辦事,而工務部制訂的另一套防火安全內部指引又從來沒有正式向外公布,中間存在「尋租行為」(即有貪腐和利益追求),並衍生很多爭議,政府上述行為根本是違法施政,如何能保障公眾防火安全?政府應盡快透過立法方面,修改《防火安全規章》,他亦準備致函廉署投訴,要求調查工務部門對《防火安全規章》的執法情況,相關部門究竟一直以來有沒有嚴格依法施政,並詳細徹查青洲坊更換防火閘事件。
大型基建應有預算開支
他又提到,羅立文在立法會辯論明年度施政方針會議引介時稱,明年有 44項造價超過1億元的在建工程,以及33個超過1億元的工程設計項目。林宇滔批評,很多政府部門的大型基建項目都沒有一個預算開支,他不接受「沒有設計圖則就沒有預算」的說法,由項目啟動一刻,就應該有預算,只是分別在於預算是否準確,「無預算點知有錢埋單呢?今日大家就係知道澳門一定有錢埋單,就以唔需要有預算,官員呢個操作邏輯係好有問題嘅!」林宇滔表示,現在各部門各施各法,各司長再在各自範疇再分配資源,有的司長「大使開」,例如興建某些博物館,由3億到8億,但一些民生迫切的工程,卻未見政府「大膽啲」,往往以預算不夠或人手不足來推搪。政府應把每年要興建哪些工程項目、投資總數等資料交立法會討論,讓公眾知悉,行政長官更應中央統籌,按每年工程總體預算,優先開展民生項目建設,例如防洪閘興建一直都未有放上日程,至今未有動工時間表。



從無修例爆換閘風波疑另有內情 林宇滔籲廉署徹查 2018年12月23日| 澳門日報

從無修例爆換閘風波疑另有內情 
林宇滔籲廉署徹查 
【本報消息】青洲坊大廈第三次驗收才發現部分已安裝的防火閘不能滿足要求,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另有內情,為何第三次才發現問題。此外,多年來《防火安全規章》執行情況不理想,業界有傳政府另有內部指引操作,外人根本不清楚防火標準,致消防問題叢生,呼籲廉署徹查,更應有官員問責。
標準欠清晰惹禍根
《防火安全規章》自一九九五年生效後從未修訂,何來官員早前就換門的解釋出現了新要求?林宇滔質疑只是新提出,並非新例。其從業界中獲悉,約○二、○三年政府已準備修改規章,然而最終僅出台一部較寬鬆的內部指引,以此審則,不嚴格按規章辦事,“如果業界所講屬實,此操作違反法律”。
該規章早與社會發展脫節,政府多年的修法承諾始終未兌現,法律和指引之間存在差異,卻不為人知 ,“應公開從來無人睇到呢套指引係點樣”。無清晰的標準,釀成消防問題叢生,埋下今日換消防門風波的禍根。
青洲坊項目由建設辦負責,前後三次驗收,最後一次才發現有防火閘不能滿足要求,消防局就防火安全提供不具約束力的技術性意見,實際執行權限在工務局,“點解第三次先畀技術意見?係冇問?冇畀?定第三次先提出?點解工務局到第三次先出聲?如果消防局第三次先出聲,有一定責任,執法的工務局絕對有責任”。他強調,青洲坊若非被颱風吹襲,早已入伙,“咁係咪已危及防火安全、損害公共利益?呢個責任必須追究,呢件事唔可以唔查清楚”。
官員須問責堵漏洞
今次換門決定令政府使多四千萬公帑,他主張,務必公開事實真相,要有官員問責和道歉,並針對漏洞提出改善方案,“唔好同我講招標價合理,成個操作都唔合理,產生嘅價格都唔代表合理”。廉署有必要嚴查《防火安全規章》的執行問題。
官員口中的換消防門變成換防火捲閘,林宇滔指羅立文司長中文不好,很多時到立法會答問詞不達意,消防門同捲閘是兩件事、不同層次,政府不應被追問後才作澄清,司長有責任主動更正,交代清楚事情,或用文字清晰地向立法會交代。即使消防門與防火捲閘價錢差天共地,然以四千萬換捲閘,市民仍覺是“天價”,是公開招標抑或追加項目?都應向公眾清楚說明。

特首委任二十五名市政署諮委 2018年12月22日| 濠江日報

特首委任二十五名市政署諮委  
【特訊】市政署將於2019年1月1日成立。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法律《設立市政署》,委任市政署的機關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戴祖義為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三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分別是司徒民義;陳家良;陳溥森;張嘉敏;趙蘭瑛;鍾國榮;何凱玲;何敬麟;何觀倫;邢榮發;辜文達;林宇滔;李良汪;李兆祖;李煥江;梁頌衍;梁鴻細;羅錦焜;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余健楚;黃淑筠;胡景光。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根據法律《設立市政署》,行政長官具權限,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為此,行政長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務司,協調處理關於市政諮詢委員的自薦或推薦工作。
特區政府於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收到168份履歷表,當中106份屬自薦,62份為推薦。經整理分析,以工作領域範疇分類,當中具備社區睦鄰相關經驗的佔約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士佔約兩成;其餘屬具備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文化康樂、公民教育等經驗之人士。部份人士具有博士的高學歷及擁有一個或以上的專業資格或豐富的經驗和服務能力。
行政長官根據法律《設立市政署》,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委任上述25人組成市政諮詢委員會。
25名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中,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年齡分佈方面,七零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七零年代或之後出生約六成,當中八零、九零後出生的約佔三成。學歷及專業資格方面,具博士學位的約佔一成,具碩士及學士學位的分別超過三成和四成。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履歷資料可於民政總署網站內瀏覽。
另外,行政長官根據行政法規《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委任容永恩為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羅鵲萍為委員。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署諮委廿五名單出爐 2018年12月22日|正報

市政署諮委廿五名單出爐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前日直言「唔難揀」的首任市政署諮詢委員二十五人名單昨出爐!獲委任者中「推薦」和「自薦」約六四開,而近三分二都是現任民署諮委或社諮委,也不少已有其他委任在身,可謂熟口熟面。
昨早出版的政府公報刊登特首崔世安批示,委任廿五名社會人士任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https://bo.io.gov.mo/bo/ii/2018/51/despce_cn.asp#283)。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下午也發出新聞稿交代委任事宜。
自薦只佔委任三成多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廿五人中,屬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之前近兩個月收件期間,共收一百六十八份履歷表,當中一百○六份屬自薦,六十二份為推薦。不過當局未有披露那些是自薦、推薦。
廿五委員有十一人來是現時民署諮委會成員,包括現時做諮委主席的司徒民義,陳家良、何敬麟、何觀倫、羅錦焜、李兆祖、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及胡景光。另張嘉敏、趙蘭瑛、何凱玲、邢榮發、辜文達五人是來自三區社諮會。
廿五委任有六「新人」
餘下九人裡,有曾做過諮委或社諮委的鍾國榮、林宇滔和余健楚。「新人」則有陳溥森(江門同鄉會常務副會長)、李良汪(民建聯理事長)、李煥江(律師公會主席團委員)、梁頌衍(建築師協會主席)、梁鴻細(工程師學會監事長、群力智庫副理事長)及黃淑筠(青聯常務理事)六人。
公開委員履歷主要有其性別、出生年份、學歷、專業資格和相關經驗。綜觀而言,委員們大多都具傳統社團背景,不少人除諮委委任外,現時身上還有其他官方委任。
鍾國榮身兼五委員
當中以活躍於體育界、曾獲崔頒授體育功績勳章,且做過十三年民署諮委(○二年至一五年)的鍾國榮有最多委任。除今趟「復任」市政諮委外,他現還是大賽車組委會委員、交局機動車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慢性病防制委員及環境諮詢委員。他也是三個沒披露學歷者之一。
僅次有四個委任則有兩人,一是拖欠政府貸款的非凡執董、前特首何厚鏵姪何敬麟。他除屬末任民署諮委外,現也為體育委員、文化諮詢委員及文化產業信託基金委員。另一位則是來自旅遊業界、同屬民署諮詢的胡景光,他還任都市更新委員、經濟發展委員及旅遊危機辦公室成員。
不過三人所在相關組織並非全為官方定義的諮詢組織,故未超崔世安過去自定不可同時兼任多於三個諮詢組織之「紅線」。
今次委任為廿一男四女。年齡介乎廿五至六十七歲,七零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七零年代或之後出生約六成,當中八零、九零後出生的約佔三成。最年輕為李兆祖,最老為余健楚。
發言人辦公室稱,特首是依法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作出委任。委員任期由明年一月一日起為期兩年。委員會將在一月一日開會,選舉產生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市政署元旦成立戴祖義任管委會主席 2018年12月22日| 市民日報

市政署元旦成立戴祖義任管委會主席

【本報訊】民政總署明年1月1日撤銷並轉為市政署,政府昨公布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原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市政管委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民署管委會其餘5名委員均過渡為市政管委會委員。而民署諮詢委員會11名委員亦將過渡為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另有14人新委任。政府指,25名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中,超過三成是自薦者,被推薦的約佔六成。
《政府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設立市政署》法律,委任市政署的機關成員。
現民署管委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均全部過渡為市政管委會委員,根據有關行政長官批示,戴祖義獲委任為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3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其餘5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分別為關施敏、馬錦強、杜淑儀、吳秀虹、麥儉明,5人現時都是民署管委會委員。
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名單當中,有11人由現任民署諮詢委員會過渡,包括司徒民義、陳家良、何敬麟、何觀倫、羅錦焜、李兆祖、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胡景光;另外14名新委員為:陳溥森、張嘉敏、趙蘭瑛、鍾國榮、何凱玲、邢榮發、辜文達、林宇滔、李良汪、李煥江、梁頌衍、梁鴻細、余健楚、黃淑筠。市政諮詢委員會於明年1月1日召開會議,產生主席及副主席。他們的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諮委會三成自薦六成推薦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根據《設立市政署》法律,行政長官具權限,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為此,行政長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務司,協調處理關於市政諮詢委員的自薦或推薦工作。
特區政府於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收到168份履歷表,當中106份屬自薦,62份為推薦。經整理分析,以工作領域範疇分類,當中具備社區睦鄰相關經驗的佔約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士佔約兩成;其餘屬具備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文化康樂、公民教育等經驗之人士。部分人士具有博士的高學歷及擁有一個或以上的專業資格或豐富的經驗和服務能力。行政長官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委任上述25人組成市政諮詢委員會。
25名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中,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年齡分布方面,七十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七十年代或之後出生約六成,當中八十、九十後出生的約佔三成。學歷及專業資格方面,具博士學位的約佔一成,具碩士及學士學位的分別超過三成和四成。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履歷資料可於民政總署網站瀏覽。
另外,行政長官根據《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委任容永恩為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羅鵲萍為委員。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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