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總署明年1月1日撤銷並轉為市政署,政府昨公布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原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市政管委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民署管委會其餘5名委員均過渡為市政管委會委員。而民署諮詢委員會11名委員亦將過渡為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另有14人新委任。政府指,25名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中,超過三成是自薦者,被推薦的約佔六成。
《政府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設立市政署》法律,委任市政署的機關成員。
現民署管委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均全部過渡為市政管委會委員,根據有關行政長官批示,戴祖義獲委任為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3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其餘5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分別為關施敏、馬錦強、杜淑儀、吳秀虹、麥儉明,5人現時都是民署管委會委員。
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名單當中,有11人由現任民署諮詢委員會過渡,包括司徒民義、陳家良、何敬麟、何觀倫、羅錦焜、李兆祖、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胡景光;另外14名新委員為:陳溥森、張嘉敏、趙蘭瑛、鍾國榮、何凱玲、邢榮發、辜文達、林宇滔、李良汪、李煥江、梁頌衍、梁鴻細、余健楚、黃淑筠。市政諮詢委員會於明年1月1日召開會議,產生主席及副主席。他們的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諮委會三成自薦六成推薦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根據《設立市政署》法律,行政長官具權限,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為此,行政長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務司,協調處理關於市政諮詢委員的自薦或推薦工作。
特區政府於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收到168份履歷表,當中106份屬自薦,62份為推薦。經整理分析,以工作領域範疇分類,當中具備社區睦鄰相關經驗的佔約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士佔約兩成;其餘屬具備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文化康樂、公民教育等經驗之人士。部分人士具有博士的高學歷及擁有一個或以上的專業資格或豐富的經驗和服務能力。行政長官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委任上述25人組成市政諮詢委員會。
25名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中,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年齡分布方面,七十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七十年代或之後出生約六成,當中八十、九十後出生的約佔三成。學歷及專業資格方面,具博士學位的約佔一成,具碩士及學士學位的分別超過三成和四成。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履歷資料可於民政總署網站瀏覽。
另外,行政長官根據《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委任容永恩為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羅鵲萍為委員。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