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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

最終由房局接手花公帑“補鑊”林宇滔抨公屋設計無考慮交通 2019年1月14日| 澳門日報

最終由房局接手花公帑“補鑊”
林宇滔抨公屋設計無考慮交通
繼防火捲閘拖延社會設施、巴士站及地庫公共停車場未能收則開放使用後,青洲坊再現管理問題,有居民投訴大廈地下休憩空間和巴士總站車輛亂泊情況嚴重。
市政署諮詢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他亦收到相關投訴,並已向市政署反映關於由市政署管理的圍欄部分。至於公屋管理問題,由於仍未收則,承建商及建設辦現階段均有責任處理,長遠當局則應思考如何優化公屋設計及整體交通管理。
管理不當引來亂泊
林宇滔指出,青洲坊大廈現時的車輛亂泊現象,與石排灣公屋群當初相似,均是由於管理不當而引起車輛亂泊及交通安全隱憂。從責任來看,由於仍未收則,承建商及建設辦現階段均有責任處理,市政署則有責任盡快圍封被破壞的圍欄。他已向市政署反映,回覆指已臨時接收,將會固定圍欄。
劃停泊區方便卸貨
他認為,青洲坊剛派匙入伙不久,肯定是裝修高峰期,相信有不少車輛需運載建材等進出,可考慮劃出正規車輛停泊區方便車輛出入,整體上亦需考慮夜間泊位方便居民。同時,由於青洲近期同步有多個新公屋項目完工,令區內突然增加大批公共停車場泊位,可能是本澳目前最充裕車位的地區。如果公共停車場泊位長期未泊滿時,可考慮以公平、透明的月票政策,以每月出售方式,而非永久性月票,讓停車場具流動性的同時,增加一定的使用率,有效運用。
他批評當局在公屋設計上從來沒有考慮整體交通及方便管理和操作的思維,最後往往要由房屋局接手後花公帑補救,未來應重點加強。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工務部門自訂防火指引捱轟 林宇滔指有違施政原則 廉署應介入調查 2018年12月26日| 市民日報

工務部門自訂防火指引捱轟 

林宇滔指有違施政原則 廉署應介入調查

【本報訊】政府豪花4000萬公帑更換青洲坊大廈防火閘令社會嘩然,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有業界反映,一直以來工務部門跳過法律修訂,自行制訂了一套防火安全內部指引,且對私人工程和政府工程採取不同的防火安全標準,中間恐出現「尋租行為」,並衍生很多爭議,上述行為根本是違反施政原則。政府應盡快透過修改《防火安全規章》糾正錯誤,並要求廉署徹查事件,調查工務部門有否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規章》。
防火門事件應盡早澄清
林宇滔表示,可能是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司長中文不好,令他在立法會答問辭不達意,換防火捲閘變成換消防門,防火捲閘確實會貴過防火門,但是否這個價錢就合理,他個人也不認同:「點計269道防火捲閘,要成4000萬元,價錢都好驚人!」此外,官員把防火捲閘講錯變成了消防門,作為相關部門,在事件引起廣泛討論後,應主動作出更正,交代清楚事情,然而事件在社會已醞釀了一段時間,至今也未見當局作出解釋更正,日前建設辦發出的所謂澄清新聞稿,亦未見對事件有更多的解釋。他質疑:「點解錯嘅嘢由得佢錯?之前仲有幾多呢啲錯誤呢?唔主動澄清呢?」林宇滔批評,整事件都是《防火安全規章》的問題,1995年頒布的《防火安全規章》實施至今已20多年,早在2009年政府就修訂相關法律進行公開諮詢,然而之後一直沒有下文,不過當局卻制訂了另一套內部指引,舊的防火安全規章已不再執行,當局自己另外實施另一套防火規章,這完全是違反法律的做法。
防火安全規章應早修訂
他指出:《防火安全規章》是由工務局負責執法,消防局並不具處罰權,所以羅立文稱消防局意見具約束性是「廢話」,《防火安全規章》的約束性意見只可由工務局提供,消防局只是會給予技術意見。例如《文遺法》中,文化局對文物保護緩衝局、世遺保護區提出的意見具約束性意見一樣。而在準備修改的《防火安全規章》中,消防局增加了部分職權,可以提供強制性意見,但相關修法一日未實行,現行生效的仍是舊法,現在問題在於,消防局執行的是實施20多年的《防火安全規章》,而工務局執行的卻是自己另行制訂的內部指引,甚至有業界反映,政府工程與非政府工程的防火安全標準都是不同的,令私人發展商受阻,更重要的可能令公共工程浪費資源。
林宇滔續說,在實際操作上,政府在2002年或2003年自行制訂了一套防火安全規章,導致了今日問題的發生。有業界向他透露,因為在2017年開始有新例生效,私人工程要求所有防火閘都要有隔熱功能,原本所有防火閘都具有阻燃性,抵受一定時間的大火,而新例要求的隔熱則是大火時摸到的門不能是炙熱的,以便火警時仍可徒手推開門。「最玄的是防火規章一直都正在修訂,但無修到出嚟,但部門卻可以執行另一套內部指引,根本是違法施政。」青洲坊大廈就是首個嚴抓新規定的公共工程,如果不是颱風「山竹」期間受損而拖慢驗收,可能一早就過了關。據業界透露,另一項公共工程防火閘不需要遵守新要求,但卻通過了驗收,對此,政府應主動向公眾作出解釋。「青洲坊問題是消防之前3次收集意見時,到第三次才提出意見,或是工務部門最近實行新防安要求所致?」林宇滔透露,有私人發展商投訴,政府根本不按照《防火安全規章》辦事,而工務部制訂的另一套防火安全內部指引又從來沒有正式向外公布,中間存在「尋租行為」(即有貪腐和利益追求),並衍生很多爭議,政府上述行為根本是違法施政,如何能保障公眾防火安全?政府應盡快透過立法方面,修改《防火安全規章》,他亦準備致函廉署投訴,要求調查工務部門對《防火安全規章》的執法情況,相關部門究竟一直以來有沒有嚴格依法施政,並詳細徹查青洲坊更換防火閘事件。
大型基建應有預算開支
他又提到,羅立文在立法會辯論明年度施政方針會議引介時稱,明年有 44項造價超過1億元的在建工程,以及33個超過1億元的工程設計項目。林宇滔批評,很多政府部門的大型基建項目都沒有一個預算開支,他不接受「沒有設計圖則就沒有預算」的說法,由項目啟動一刻,就應該有預算,只是分別在於預算是否準確,「無預算點知有錢埋單呢?今日大家就係知道澳門一定有錢埋單,就以唔需要有預算,官員呢個操作邏輯係好有問題嘅!」林宇滔表示,現在各部門各施各法,各司長再在各自範疇再分配資源,有的司長「大使開」,例如興建某些博物館,由3億到8億,但一些民生迫切的工程,卻未見政府「大膽啲」,往往以預算不夠或人手不足來推搪。政府應把每年要興建哪些工程項目、投資總數等資料交立法會討論,讓公眾知悉,行政長官更應中央統籌,按每年工程總體預算,優先開展民生項目建設,例如防洪閘興建一直都未有放上日程,至今未有動工時間表。



從無修例爆換閘風波疑另有內情 林宇滔籲廉署徹查 2018年12月23日| 澳門日報

從無修例爆換閘風波疑另有內情 
林宇滔籲廉署徹查 
【本報消息】青洲坊大廈第三次驗收才發現部分已安裝的防火閘不能滿足要求,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另有內情,為何第三次才發現問題。此外,多年來《防火安全規章》執行情況不理想,業界有傳政府另有內部指引操作,外人根本不清楚防火標準,致消防問題叢生,呼籲廉署徹查,更應有官員問責。
標準欠清晰惹禍根
《防火安全規章》自一九九五年生效後從未修訂,何來官員早前就換門的解釋出現了新要求?林宇滔質疑只是新提出,並非新例。其從業界中獲悉,約○二、○三年政府已準備修改規章,然而最終僅出台一部較寬鬆的內部指引,以此審則,不嚴格按規章辦事,“如果業界所講屬實,此操作違反法律”。
該規章早與社會發展脫節,政府多年的修法承諾始終未兌現,法律和指引之間存在差異,卻不為人知 ,“應公開從來無人睇到呢套指引係點樣”。無清晰的標準,釀成消防問題叢生,埋下今日換消防門風波的禍根。
青洲坊項目由建設辦負責,前後三次驗收,最後一次才發現有防火閘不能滿足要求,消防局就防火安全提供不具約束力的技術性意見,實際執行權限在工務局,“點解第三次先畀技術意見?係冇問?冇畀?定第三次先提出?點解工務局到第三次先出聲?如果消防局第三次先出聲,有一定責任,執法的工務局絕對有責任”。他強調,青洲坊若非被颱風吹襲,早已入伙,“咁係咪已危及防火安全、損害公共利益?呢個責任必須追究,呢件事唔可以唔查清楚”。
官員須問責堵漏洞
今次換門決定令政府使多四千萬公帑,他主張,務必公開事實真相,要有官員問責和道歉,並針對漏洞提出改善方案,“唔好同我講招標價合理,成個操作都唔合理,產生嘅價格都唔代表合理”。廉署有必要嚴查《防火安全規章》的執行問題。
官員口中的換消防門變成換防火捲閘,林宇滔指羅立文司長中文不好,很多時到立法會答問詞不達意,消防門同捲閘是兩件事、不同層次,政府不應被追問後才作澄清,司長有責任主動更正,交代清楚事情,或用文字清晰地向立法會交代。即使消防門與防火捲閘價錢差天共地,然以四千萬換捲閘,市民仍覺是“天價”,是公開招標抑或追加項目?都應向公眾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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