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林宇滔倡換LED黃光路燈 2017年11月6日|澳門日報

林宇滔倡換LED黃光路燈 

【本報消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政府今年陸續更換街燈,部分居民反映,LED白光路燈光度較強,時值陸續更換風災期間損毀的街燈,建議更換較柔和的LED黃光路燈。

林宇滔表示,為減少能源消耗和推動環保,能源辦在一三年正式推動LED路燈更換計劃,率先在石排灣公屋群率先安裝一百二十盞LED路燈,及後一六年亦在皇朝區安裝三百七十二盞LED路燈。根據能源辦估計,全澳現有約一萬三千五百支街燈,若全部更換為 LED燈,每年約可節省二十萬度電。

白燈刺眼影響民居然而,自從去年皇朝區更換了LED白光路燈後,不少駕駛者都反映新街燈較刺眼,由於皇朝區及石排灣區均屬高層樓宇,燈光對住戶作息影響不大。根據能源辦資料,今年政府在各區,包括舊區共更換近一千支LED街燈,加上不少受“天鴿”損壞的街燈直接更換為LED街燈,由於不少舊區街燈與住宅相近,新換的LED無論光度和色溫等,都影響低層住戶晚間休息。

根據資料,目前歐美及香港等地,都推動更換LED路燈計劃,但歐美一般城巿採用4,000-5,000K色溫(色溫越高、顏色越白)路燈,儘管當地街燈與民居距離一般較遠,但亦引當地居民投訴,甚至有醫學團體批評色溫高的LED街燈會影響人的睡眠周期,建議應改用色溫較低(即較黃)的街燈。香港路政署自○九年亦開始試驗安全LED路燈,並在今年更換,但因應測試結果及巿民提供意見,決定選取色澤更柔和的黃光、3,000K色溫的LED燈,讓居民適應,亦符合一六年美洲醫學協會聲明中,推薦選用色溫不超過3,000K的路燈,以減少影響人體健康及環境。

林宇滔促請當局即時檢視LED路燈計劃,考慮本澳實際環境,今後更換LED路燈時,除要認真調節光度及有效控制散射範圍外,應參考香港改用3,000K的黃光LED路燈,減少影響居民作息,並符合環保節能大潮流。



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

林宇滔斥一手樓銷售無監管發展商違善意原則損害買家 海上居追買家尾數政府應介入 2017年11月4日|市民日報

林宇滔斥一手樓銷售無監管發展商違善意原則損害買家 海上居追買家尾數政府應介入

【本報訊】保利達集團旗下的新樓項目「海上居」因土地未轉確定性批給,買家遭銀行界拒絕借貸,惟發展商卻要求買家在下周一前支付「尾數」,小業主面臨被逼「撻訂」或只能向發展商借貸的困境。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事件反映本澳對一手樓宇銷售毫無監管,消費者保護法律嚴重滯後,發展商違反善意原則,政府又沒有做預警,令買家利益受損。他指事件涉公共利益,政府應適度介入,金管局應與銀行界調商如何解決問題,長遠須針對一手樓宇銷售作出監管,訂立更嚴謹的行業銷售指引或行規,保障消費者權益。

保利達集團旗下新樓盤海上居今年7月初在土地臨時批給限期前獲發入伙紙,逃過被收地爛尾的命運,惟近日部分2013年購買海上居第二座的小業主收到發展商通知,要求在11月6日前支付「尾數」,否則視為違約「撻訂」,但銀行因土地未轉為確定批給不予貸款。而發展商為買家預備了貸款方案,年利率2.5%,最長供款期20年。據悉,發展商尚要向民署申請門牌、向物業登記局申請確定登記等,才能完成整個確定批給程序,估計需時幾個月。

金管局可協調銀行界保障消費者林宇滔指出:事件正正反映澳門對一手樓宇銷售監管是零,包括對於發展商向買家所提供的資訊、樓宇的介紹等均應有監管。他舉例說,鄰近地區香港,已設立專責部門「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以加強規管新樓宇的銷售,並於2013年4月29日全面實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進一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安排和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透過提高透明度及將違反條例的強制性規定訂為刑事罪行,以保障住宅物業買家的權利。

但2014年澳門特區政府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開諮詢後,較早前政府方透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爭取於今年年底前進入立法程序,現時澳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仍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非常落後,政府應針對一手住宅樓宇銷售制訂更嚴謹的銷售指引或行規,甚至立法規管等,除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外,對樓市健康亦有一定的幫助,而涉及所有消費者權益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亦應盡快立法。政府可以協調金管局和銀行界解決問題,免令消費者被發展商脅持。


事件涉跨部門惜各部門互相卸責林宇滔表示,現時海一居小業主只有兩個選舉,一是被逼「撻訂」,或是「焗住」向發展商借貸,令小業主處於被動,事件涉及不少小業主,屬公共利益,他認為政府應適度介入,向公眾交代土地確定批給的操作情況和發展商有否履行應盡的責任,否則到時發展商恐會將所有責任推卸予政府。據他所知,一般住宅項目發出入伙紙後,發展商需要到相關部門確認手續,包括發展商有否按土地批給合同要求完成特別負擔,例如一些項目需要在項目周邊履行興建天橋、建設行人路、公共地域建設等,不同地段有不同的要求,以及財政局確認發展商有否繳清相關稅項,如溢價金等。林宇滔認為,即使未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特區政府亦應向市民發出風險存在提醒。一般情況下,買家都可以選擇不同的利息做樓宇按揭,惟海上居的個案,小業主只能「焗住」選擇發展商年利率2.5%,最長供款期20年的貸款方案,有違善意原則。事件涉跨部門,但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卸責任,完全不面對問題,現在是所有澳門銀行都拒絕向海上居買家借貸,政府應對事件有統一回應,金管局應與銀行協商,令買家可以有合理選擇。


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

團體憂免試駕照互認 難保駕駛安全 2017年10月31日|濠江日報

團體憂免試駕照互認 難保駕駛安全   

【特訊】對於交諮會討論內地與澳門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互認方案,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澳門與內地兩地居民考取對方的駕照,是為了更好地學習如何在對方的地區上安全駕駛,如將來可免試入境駕駛,則難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內地與澳門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互認方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坊間意見對於駕照互認出現明顯分化,有意見認為駕照互認是大勢所趨,措施有助澳門居民到內地生活就業;亦有意見憂慮駕照互認增加內地自駕遊數量,將令本澳道路車輛增加,加重道路負荷。林宇滔昨日對此表示,不認為當下有實施駕照互認的迫切性,現時澳門居民考取內地駕照難度不大,有需要者基本上都已經自行考取,實施駕照互認未必真能為市民提供太大便利。同時由於澳門與內地的路況、駕駛環境及駕駛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因此兩地居民考取對方的駕照其實是為了更好地學習如何在對方的地區上安全駕駛。但如果將來實施駕照互認之後,在未經學習之下就直接到對方的地區上駕駛,顯然是難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將提高便捷性建立於降低安全性的基礎上並非明智之舉。

林宇滔又認為,雖然內地近年來在考取駕照難度以及交通法規等方面都在不斷收緊,但在以往已經有一批在寬鬆的考試環境下考取駕照的人士存在,一部分人甚至是通過“買證”等不法方式來獲得駕照,上述人士的駕駛質素難免與本澳駕駛者有差距,因此在不受考核和限制的前提下就開放予所有內地駕駛者免試入澳駕駛,擔心會出現“龍蛇混雜”的情況,為本澳路面增加壓力和風險。雖然交通事務局表示近年本澳涉及內地人士的交通意外佔比不足1%,但就沒有公佈內地居民與本澳駕駛者的比例、人均交通意外事故的數量以及有無發生過重大傷亡事故等,在數據的公佈上有似是而非、避重就輕之嫌,亦無法讓市民真正放心。


林宇滔並稱,他個人認同駕照互認是未來大勢所趨,亦不反對內地居民來澳駕駛,但至於具體如何實施,相信在當局的初步構想之上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間。除非將來當局可以公佈更多理據及詳細數據,來說明實施駕照互認的合理性和迫切性,而民意對於駕照互認亦有了明顯改善,否則在現時社會反彈強烈的大環境下,認為是不應強推駕照互認,亦看不到急於“上馬”的必要。

林宇滔憂駕照互認增意外風險 2017年10月31日|澳門日報

駕駛環境及道路規則不同 林宇滔憂駕照互認增意外風險

    內地與澳門駕駛執照互認舊事重提,再度引起社會討論,意見兩極。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無必要,擔心兩地駕駛文化及規則的差異,令到交通意外趨增,相信澳門居民不會接受以兩地互認駕照來換取交通意外或增加的風險。

    理據不明難服衆
    林宇滔質疑當局以參考香港與內地互認駕照多年的經驗後,指互認駕照並不會令交通意外增加的說法。以他所知,很多港人反映互認駕照後,所產生的交通不禮讓及意外情況不少;加上目前有部分內地駕駛者先在香港取得駕照互認,再來澳門駕駛,形成漏洞,過往在澳門發生的多宗交通意外都涉及這批先在香港互認駕照再來澳門駕駛的內地人。

    當局僅表示涉及內地駕駛者的交通意外僅佔百分之一,但又不公佈涉及內地駕駛者的保險索賠等數據,難以說服公衆。

    維持現狀要考牌
    林宇滔不認同互認駕照是大勢所趨,內地與澳門駕駛的實際操作、駕駛環境及道路規則等不同,有必要維持現狀,即需要透過考試來取得當地駕駛資格。


    他個人亦準備到內地考取內地駕駛執照,“我見唔到有強烈訴求要求兩地互認駕照,我唔反對區域合作的方向,但我唔接受呢件事,有心到內地發展的年輕人可透過現時途徑考牌,而非以兩地互認駕照來換取交通意外或增加的風險。”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關注預算增加有否蒙混過關 林宇滔:人性化分項有助監督預算 2017年10月27日|論盡

關注預算增加有否蒙混過關 
林宇滔:人性化分項有助監督預算 

根據財政局的中央帳目,政府今年1至9月的開支約為500億。但再查看當中分項,只標示為「經常開支」、「資本開支」、「財務活動」等,非財務專業人士甚難理解。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討論預算的焦點不應是各司各加多少,而是如何分項,讓公眾可有效監督,及提出相應訴求。同時,亦應關注預算的增加有否涉及蒙混過關。

監督開支上升 落實問責
林宇滔認為,增加預算的討論焦點不應只是「哪個司加多少」的問題,「增加預算會否蒙混過關?這是公眾關注的。」他提到,「天鴿」之後,多個部門因為設備受損等需要增加預算,「例如黃司說海關浸了80部車,為何會浸?為何低地的車沒被處理?今次民署亦損失了很多車,為甚麼會損失?」他認為,壞了車買車合理,但要查清壞車的原因,繼而問責。「是百年一遇?還是過去有機制避免水浸車,但政府沒做?點解今次浸咗?『黑格比』有冇浸?其實要追究這些問題。」

「政府有沒有汲取黑格比的教訓?是有措施避免今次損失,不過今次風災太厲害,還是我們重蹈覆轍?」又以關閘地下巴士總站為例,2008年颱風「黑格比」襲澳,關閘總站亦曾出現嚴重水浸。翻查資料,政府過去曾多次「改善」。例如據報章報道,2013年政府為改善站內通風設施招標,斥資560多萬元建造現時的中央安全島冷氣候車區,但效果遠低於公衆預期。
而今次「天鴿」吹襲,關閘地下總站再次遭受嚴重水浸,且當局是在「天鴿」之後才認為有必要把原先設於地庫層的機電設備,遷移至地面的關閘廣場,以至原來的重整設計圖則需要修改。「按照這邏輯,證明政府根本沒有汲取(黑格比)教訓。」

人性化分項有助公眾監督
另外,林宇滔指,現時澳門政府財政預算是純技術性的編制,例如只是劃分中央部門、自治機構、PIDDA(行政當局投資計劃及發展費用)等,較難看到一些細項,亦並非從居民監督政府角度分類,這並非好事。「項目分類處理,哪項增加減少,我們才有討論空間。」
他以巴士加價為例,「交局增加開支我唔認同,但巴士加預算我認同。」但巴士預算現是交局預算的一部分。他認為,預算不應以司的範疇去劃分,而應按操作範疇,如民生福利,去分項。「部門限開支,社服機構的預算也不能加,而公務員繼續加薪,仍是要繼續增加部門開支,但預算維持不變,於是社福機構或相關團體的開支都被控制着,(政府與機構)差距就會越來越大。」

他又表示,應關注預算上的資訊是否能讓公眾有效監督。「錢從哪裏來,錢從哪裏去,清楚讓我們看到,這是重點。」他認為,公開項目可包括每個部門的人事開支是多少、今年有否增長,部門購買服務、硬件等開支有多少等,「這樣會更客觀。我們現在只有一個總額,沒有一個具體數字去分析。」


另外,一些「小金庫」,如基金會、財政自治部門的財政亦應受關注。他表示,政府的不少基金會行攻費用亦沒向公眾交待過,「而坊間盛傳這些行政費用,包括人事費用係非常高昂。可能是坊間謠傳,那政府就要公佈清楚話俾大家聽。」而如將來若要讓公眾更詳細知悉,各部門包括基金會、政府全資擁有的公司、公共開支預算等,應有獨立帳目,讓公眾可更有效知悉情況。「要有很清晰的財政理念、財政清單,分類要人性化,讓公眾可清晰地監督,並提出相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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