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

澳門土地須有守護者! 力報 2013-03-01 P07 | 澳聞 | 眾言堂 |

澳門土地須有守護者!   


力報       2013-03-01  P07 | 澳聞 | 眾言堂 | 

     近日,路環荔枝碗旁疊石塘山腳擬建高樓群,再次引起坊間對山體保育的關注和討論。土地工務局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回應時指,該地段在1903年已登記為私家地,按目前發出的街道準線圖,地段面積約5.66萬平方米(相當於五個塔石廣場),地段內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海拔100米、最大許可淨地值是八倍,但需要符合街影等條例,技術上未必能起足100米。

    當局至今仍未收到發展圖則,但因屬於私家地,在《城規法》出台前,項目發展祇要符合現行所有法律法規,不可能凍結有關業權人的發展申請,亦不能召開公開旁聽會。按當局說法,只要發展商遞交圖則無抵觸法律或相關規定,並沒有不批的理由。

     據悉,該地段不單闊且深,且涵蓋至高50米的山體,若全面發展,大片山體將被挖去,嚴重影響路環疊石塘山的自然生態環境,我們必須反思,近年僅有的山體資源被不斷開挖發展,澳門還有多小的自然資源和空間能留給下一代?除了環保的質疑,今次事件亦帶出一疑團,為何一幅面積如此龐大的路環山地,早在1903年就被登記為私人土地卻從不發展?碰巧地,早前引起熱議的桃花崗,也是在1904年被登記為私家農地。
     
    私有產權確需尊重和保護,但一幅是大片荒蕪山地、一幅是長期由政府發牌供小販擺賣的土地,竟湊巧地在20世紀初被登記為私人地,且業權人卻靜待百年後才行使擁有權或申請發展?有關登記是否真的在百年前完成?有關文件所用紙張是否真有百年歷史?有關程序是否全無瑕疵?種種疑問普通巿民無權、亦無條件查證。我想說,若政府施政今日仍只停留在被動按文件、按本子辦事的水平,還有誰可當澳門土地的守護者?還有誰能還公眾一個明白、一個真相?


林宇滔

時事評論人( 逢周二、五見報) macaope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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