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市政署各部門主管 向諮委會介紹職能 2019年1月30日|濠江日報

市政署各部門主管 
  向諮委會介紹職能   
【特訊】為讓市政諮詢委員更深入認識市政署各項職能工作,市政管理委員會與市政諮詢委員會經協調後,陸續安排市政署各職能單位向市政諮詢委員會作介紹並進行互動交流,助市政署提升市政服務水平以及更有效地回應社會訴求。
首次介紹會於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在市政署大樓禮堂召開,出席者包括市政諮詢委員會代主席鍾國榮、委員柯清煌、何敬麟、陳家良、梁頌衍、辜文達、何凱玲、趙蘭瑛、余健楚、莫子銘、陳溥森、何觀倫、邢榮發、梁鴻細、李煥江、盧偉樂、林宇滔、李良汪、黃淑筠、張嘉敏及李兆祖;同時,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羅志堅、委員關施敏、馬錦強及相關部門主管列席會議。
會上,分別由綜合服務及質量監察廳、文康及公民教育廳及園林綠化廳的負責人介紹部門的主要職能、日常工作亮點以及本年重點工作項目。市政諮詢委員就有關內容踴躍發表意見,涉及「市政在線」的運作及操作、優化市政服務「一窗式」及跨部門對外服務、市政署網上服務整合、設立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增設自由波地、公民教育、基本法和憲法的宣傳推廣、個人資料保護、跨部門服務及外借場地等網上資訊統合等。園林綠化工作方面,市政諮詢委員分別對綠化設施如郊野公園和行山徑的交通配套、樹種及城市綠化景觀營造、山林重植規劃、公園及綠化設施優化、石排灣郊野公園與輕軌站的連接以及增加動物元素、增加行山徑以及利用輕軌連結離島休憩設施提出建議,並對綠化廢棄物再利用、飲水機設置、路樹補植、動植物導賞服務、對瀕危動植物及有害物種的入口監管、生物多樣性宣傳教育等方面發表意見。
是次會議後將繼續舉辦不同場次的職能工作介紹會,內容涵蓋衛生監督、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及執照、化驗、市政建設、道路渠務及內部技術支援等工作範疇。鍾國榮冀藉有關會議,加深市政諮詢委員會對市政署工作的瞭解,有助委員積極參與,推動本澳民政民生工作。

科技監控的士違規須訂操作守則 2019年1月28日 |市民日報

科技監控的士違規須訂操作守則  

【本報訊】面對屢禁不止的的士違規情況,在立法會討論至尾聲的《的士法律制度》法案,政府新增建議的士車廂內增設錄像設備。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增設錄像設備肯定更有效打擊的士違規,但市民難免會關心私隱保護的問題,他建議的士錄像設備引入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作為第三方監督,確保保障市民的私隱。他又促請政府盡快公布錄音錄像設備的標準和操作守則,政府並要思考如何確保錄音錄影全程有效運作,否則所謂的科技監控手段難有成效。
建議引入個資辦作第三方監督
林宇滔表示,支持的士車廂最起碼有錄音設備,而從打擊的士違規行為的角度,進一步增設錄像設備肯定會更有效,但一般乘客難免會擔心私隱的保護,錄像片段會否被濫用等問題。雖然政府提出錄像片段會採用黑盒的形式,不會上傳到公共機構,只會保存在設有密碼的相關設備中,且密碼由交通局長或授權人士設置,但林宇滔質疑,局長或獲授權人士是否代表能得到任何人的信任?他建議的士錄像設備應該引入第三方監督,關於第三方應該是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對於的士車廂錄影設備的操作,應嚴謹聽取個資辦的意見,而最佳的保護方法,是交通局和個資辦各設置一組密碼,個資辦不同意就不能開啟和取得錄影片段,以確保保障市民的私隱。
他續說,現在整套監控設備除了錄音錄影,還有GPS衛星定位等功能,錄音錄影更是黑盒形式,在本澳是新事物,至今未見政府公布有關設備的細節要求和操作方式,所有措施仍然處於紙上談兵階段。他指法案是自公布起60日生效,相信具體操作仍然需要另外的行政法規予以規劃,行政法規的出台能否配合法律的實施時間?因全澳有過千輛的士,需考慮業界有足夠時間安裝有關監控設備。
林宇滔又關心政府如何確保錄音錄影全程有效運作,當出現違規情況需要取證時,錄音錄影片段能夠被執法機構讀取,會否出現錄影設備故障而沒有錄影,甚至違規的司機故意令錄影設備停止運作,監控設備沒有運作究竟是司機抑或車主的責任?他促請政府應該仔細思考並訂出清晰的規定和守則,否則所謂科技監控手段,到頭來根本沒有成效。
籲提供的士更多合法落客地點
另外,的士制度法法案新文本中,建議增加賦予的士司機可載乘客到目的地最近的合法停車地點才落客。林宇滔認為,有關做法在法律上明確了的士司機可載乘客到合法的地點才落客,問題是全澳的交通設計根本不合理,例如整條高士德大馬路都是「黃實線」,轉入周邊的俾利喇街都是「黃實線」,政府明確有關條文的同時,必須提供更多合法落客的地點,包括劃出更多「黃虛線」和設置更多的士站。
最後,林宇滔提到,綜觀整個《的士制度法》法案,不論打擊工具、罰則,都比現行的士規章好,尤其加入的士司機5年內違規4次需要停牌,是加大了阻嚇力,如果警方加強執法,肯定有效打擊現在的的士違規情況,希望法律盡快通過和實施。

環局社團合作 五十點免費派發 林宇滔:重用利市封更環保 2019年1月27日 | 澳門日報

環局社團合作 五十點免費派發 林宇滔:重用利市封更環保

每年農曆新年,傳統習俗均會派“利市”。然而,利市封用完即棄,既浪費又不環保。環保局今年續辦“回收及重用利市封”活動,與社團合作設逾五十個地點,免費派發經篩選後的“重用利市封”,歡迎公衆索取。其後並會舉行利市封回收活動,與公衆共度綠色新年。
回收三百六萬個
環保局今年新春期間續舉辦“回收利市封好EASY活動”,分為免費派發及回收利市封兩部分。首先,環保局將往年回收的三百六十三萬個利市封,經篩選後,揀選一百六十六萬個利市封。與社團合作設立分發點,包括街總、工聯、婦聯、民衆建澳、扶康會、明愛、新青協、民生促進會等團體及其轄下機構,免費向公衆派發二手利市封。
傳新澳門協會會址亦是其中一個分發點,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參與計劃相當簡單,向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獲批後就可成為分發點。其後有專人聯絡及送利市封上門。該會共收到兩大箱利市封,約一周時間已派完一箱,估計有一、兩千個利市封,現尚餘一箱。
他原以為重用利市封較受年輕一代接受,但出乎意料,不少長者亦有索取,還說“用呢啲(重用利市封)仲環保”。
出乎意料受歡迎
林宇滔留意到,近年政府、銀行及機構,或因環保意識及預算等原因,印刷利市封數量減少,認為環保局推出的“重用利是封”,正好供居民免費索取,又可以支持環保,相當有意義,支持續辦。
有領取免費利市封的居民表示,雖然部分紅包封面有生肖,但不介意使用,又或可選擇無生肖或姓氏的利市封。認為重用利市封活動,既慳錢又環保,十分支持。
環保局今年還會舉辦利市封回收活動,在二月十日(大年初六)至廿八日(正月廿四)期間,將在全澳各區設置回收點,回收完好無缺的利市封,經篩選後可於下年免費派發,良性循環。但須注意,凡利市封有破損、塗寫、皺摺、釘痕及黏貼封口等一概無法參與計劃,即使回收後亦只視為一般廢紙處理。

公屋「年年甩磚」監管失職難逃責任 2019年1月25日| 訊報

公屋「年年甩磚」監管失職難逃責任

路環石排灣業興大廈及氹仔湖畔大廈近日再現牆身「甩磚」潮,大面積「逢冬甩磚」問題周而復始,更曾有人遭剝落的瓷磚擊傷,居民出入提心吊膽。小業主日前先後到政府總部及廉政公署遞交業主聯署請願信,促請當局解決大廈每年冬季甩磚問題,同時要求有關單位做好監管問責工作。
據業主表示,自從6年前上樓後大廈每年都會出現甩磚,10座樓宇中共有90多處出現不同程度的牆磚爆裂現象,嚴重困擾居民生活,加上保養期已過,今年又出現同樣的爆磚、甩磚情況,雖然經過各方面協調,承建商表示願意「義務承擔」今次維修,但小業主擔憂明年及以後再出現類似情況,無人承擔維修費。
「貴重」地磚當牆磚貼
公屋爆磚絕非新鮮事,除業興湖畔,望善樓公屋等每年爆磚似乎已成慣例,官方雖曾公開回應,望善樓「甩磚」是因為安裝時沒有預留足夠伸縮縫導致;業界則指,「甩磚」是因公屋將相對更貴的地磚當作牆磚使用,但兩種磚吸水率不相同,且需粘合材料及安裝工藝亦不同,施工監管不足令瓷磚容易脫落,但理論上,若僅施工監管不足,或無預留伸縮縫,維修時重新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安裝,重新安裝的新磚應不會再出現「甩磚」,故筆者更認為,「甩磚」問題與施工監管和設計都有關聯。
客觀而言,近年個別私人建築在天氣溫差大時都有牆面「甩磚」情況,但比率和嚴重程度均遠較公屋為低;而事實上,承建公屋的工程公司大多都有承建私人項目,大家就會疑惑,為何公屋甩磚會特別嚴重?筆者分析有以下幾點原因:一是公共工程的設計費與工程費用掛鈎,故設計公司有動力使用更豪華的材質,故才有業界所指的經屋用更貴、更重的地磚當牆磚用,變相令設計費更可觀。
新公屋改鋪細磚免再甩
二是工程監管問題,正如業界所指,因地磚和一般牆磚質料不同且較重,安裝時需專門工藝及材料,且因應磚面較大,要預留更大的伸縮縫。當然,若施工和工程監管到位,用大塊地磚作牆磚也無不可,但事實證明公共工程施工監管不力,故不再用大塊地磚作牆磚或是最簡單的解決辦法;筆者過去處理「甩磚」個案時,建設辦承諾在新的公屋工程中,會改用細瓷磚或不將瓷磚鋪至牆身頂端等,以避免再出現大規模爆磚及可能導致傷人的問題,故及後的青洲、氹仔東北多個公屋項目已改用細瓷磚鋪牆,暫時未出現大範圍的「甩磚」情況。
筆者同意此舉可「解決」甩磚問題,但也帶出為何私人工程監管可確保牆身貼大瓷磚也不會甩磚,而公共工程卻不行?這明顯是公共工程的監理制度存在系統性的問題!公共工程監理問題一日不解決,今日就算解決了「甩磚」問題,明日也會有更多其他問題。
三是保修期的計算和處理,包括業興及湖畔在內的多個出現「甩磚」的經屋項目,已經過了公共工程兩年的保固期,儘管在公眾壓力下,業興的承建商表示願意「義務維修」,但有住戶反映,不少去年才更換的瓷磚,今年又再次剝落,這更反映現時承建商的維修也同樣有工藝問題;筆者認為,如果在兩年保修期內脫落,經重修之後,該部分兩年期應重新計算。
牆磚應全面檢測徹底維修
針對業興、湖畔等公屋不斷「甩磚」問題,政府應聘請第三方對所有樓層的瓷磚作全面檢查,例如用硬物(如硬幣)敲擊磚的九個位置,如果有三個點或以上出現空腹聲音,證明黏貼用的水泥砂漿不足,就不合格要更換;且在重新貼上瓷磚或更換可能有問題瓷磚時,必須有第三方監督嚴格遵守以下規定:確保黏貼前牆身要灑足夠水分及所有瓷磚浸水足夠時間,也要確保水泥沙漿中的水泥份量為一份水泥三份沙漿,並確保黏貼時填滿。
必須指出,現有的公共工程所謂兩年保固期,實質是按照工程合同規定「確定驗收」期,即在該期間確保項目所有部分均按合同要求及質量完成,若仍有項目未完成或符合質量,驗收期不會完,由於問題多多,湖畔和業興的驗收期均遠超兩年。包括牆身「甩磚」等質量問題一再維修也未能根治,當局若仍確定驗修,變相等同放生相關設計、承建及監理公司,且要由小業主承擔日後維修責任,法理情都說不過去。
筆者認為,要長遠解決公屋「甩磚」問題,未來新項目的設計當然要更實用簡潔,工程施工監督的系統性決定也要針對性處理。此外,澳門有一個怪現象,超過250萬元的大型公共工程,只對承建商的經驗評分,即使承建商曾有施工不良,亦不會影響其後競投工程,加上沒有用家意見評分機制,承建商建設完就離場、過了兩年保固期就「乾手淨腳無曬責任」,承建商及監管公司毋須為施工質素負責,又不影響下次投標,自然缺乏阻嚇力,這是造成公共工程質量差的主因。但值得留意,工務局現時不超過250萬元的諮詢標工程,承建商過往的施工質素有列入評審標準內,證明有關要求實質可行,只是大工程一直不落實。
修法拖十年私樓只保五年主結構另外,筆者必須指出,現在公屋所謂的保固期,僅僅為項目確定驗收的時間點。面對公屋項目出現的眾多問題,政府也可在合同規定承建商對其施工質量問題負有5年甚至更長的保養責任,確保承建商自行做好工程監管工作。
但筆者更關心的是,實施已30多年的《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第12條第2款,僅要求建築商及技術員等對大廈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負上5年「安全及堅固條件的責任」。政府於2009年及2010年先後兩次就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進行公開諮詢,並在第二次諮詢文本中,明確建議將樓宇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由5年增至10年,亦增加承建商對樓宇防水、供電、供排水、燃氣系統和其他非消耗設備提供5年保修的條文,儘管新建議保養期遠未達公眾期望,惟相關法案一拖9年,至今仍未有交立法會具體時間表。相信很多讀者也難以想像,大家或要窮畢生積蓄購買的新樓,原來僅得五年安全堅固保障!


市政署宴傳媒籲發揮橋樑及監督作用 2019年1月25日| 訊報

市政署宴傳媒籲發揮橋樑及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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