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

傳新協回應氹仔四地建臨時車胎公園休憩空間與舊建築非零和|2020-08-23 澳門日報

建造氹仔臨時車胎公園與清拆紗廠工業遺址近日引起爭議,行政法務司長指該廠房不屬法定文物,且屋頂有石棉瓦須拆卸。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石棉是必要的考慮因素,但不應作為舊建築物應否保留的關鍵因素,希望社會包容看待休憩空間與舊建築之間不應互相排斥。

活動設施分佈集中

市政署計劃利用氹仔市中心四幅閒置地建造臨時車胎公園,預計明年首季動工,預算約三千萬元。林宇滔表示,雖然氹仔有大型公園,但從嬰兒潮、整個社區需要來看,本澳兒童休憩空間、運動設施供應不足,社會亦希望增加相關設施,只是現時分佈較為集中。

他希望政府制訂人均社區設施標準,檢視各區差異,將來更有針對性完善各區人均社區設施的短板,配合社區實際需要。並希望政府通過明年人口普查,掌握區內不同人口年齡結構,以及透過總體規劃增加相關設施。

嚴謹篩選可保安心

社會對建造臨時車胎公園意見不一,林宇滔認為,建造公園的方向是符合社會大衆需要,作為臨時性質及節省公帑的原則,公園的設計以裝備設施為主,並按原有高度去設計相應設施。相比氹仔中央公園兩個兒童休憩區重建使用二千多萬元,臨時車貽公園預算約三千萬元不算高,相信是簡約設計。

對於有意見擔心車胎含有毒物質,林宇滔解釋,過去車胎出現問題是因本身的品質、加上破碎及使用黏合劑去做地膠,導致可能釋出有毒物質。

但很多地方都會用車胎做公園設施配件或環保建材,亦未見出現問題,再者,車胎本身是穩定的材料,相信只要通過嚴謹篩選、整條車胎使用,以及適當抽樣檢測可令大家更為安心。

石棉無破損勿擔心

至於有意見希望保留紗廠工業遺址,但政府指該廠房不屬法定文物,且屋頂有石棉瓦須拆卸。林宇滔認同石棉是必要的考慮因素,但只要石棉無破損,公眾是無須過份擔心,不作清拆亦無問題。當石棉有破損時,一定要遵守石棉處理相關指引,並要由香港相關專業人士清拆。

他重申,保育與休憩空間並無衝突,台灣、韓國、歐洲等地的工業遺址甚至會成為活化的賣點,紗廠是本澳工業遺址,尤其斜屋頂的設計很特別,應可考慮保留,建議文化局可多提意見,有利市政署做好建設,同時減少社會爭議。

引入工業遺址元素

他建議考慮保留部分紗廠,比如兩、三座,雖然會影響到自由波地等空間的面積,但可考慮把廁所、小賣亭等搬入廠房內,甚至調整其中一個室外羽毛球場改為乒乓球場放入室內,社會可繼續討論,若紗廠最終仍因石棉問題而要清拆,他建議政府做折衷方案,在設計上加入工業遺址的元素,比如在廁所、小賣亭等體現紗廠斜屋頂設計。

事件衍生關注文物、舊建築的保護,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從制度上完善,文化局曾表示有近百個建築物需作評定程序,但自《文遺法》生效至今僅對二十項建築文物作評定程序的進展太慢,他促請當局盡快公佈普查清單,加快進入評定程序,否則對於這些建築物只是零保護。

 


林宇滔倡社屋租金可按比例調升|2020-08-23 濠江日報

 新社屋法及施行細則已實施,社屋租金採用新方式計算。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從收入調整作調升租金的依據是正常的,但政策過於急進,同時缺乏向上流動的階梯,認為有關租金調整需要一個過程,或可按一定比例調升,希望政府重視有關問題。

新社屋法及施行細則已實施,由於社屋租金採用新方式計算,加上用作計算標準的家庭維持生計開支金額上調,房屋局表示,約有12,000個社屋租戶減租。按新的社屋租金計算公式,家庭總收入少於或等於家庭維持生計開支,可免租金;多於家庭維持生計開支,租金計算是家庭每月總收入減去家庭維持生計開支乘17.5%。

林宇滔表示,新的社屋租金計算公式表面上回應了社會意見,認為家庭總收入少於或等於家庭維持生計開支,可免租金的方式是合理的,整體上的計分方式表面上不會有太大意見,但1.2萬個社屋租戶減租及"家庭每月總收入減去家庭維持生計開支乘17.5%"的數據從何而來,則應有更多客觀數據說明調整原因。

林宇滔認為,目前家團的收入不超過收入上限的話,問題不大,但若超過收入上限,則租金調升幅度比較大,過去在經屋法修訂前,經屋法和社屋銜接,若收入超過社屋上限,理論上可以申請經屋,但新的經屋法取消了有關條文,導致向上流動的階梯出現斷裂層。

他進一步解釋稱,在整個制度中,社會對基層的福利網比較零散、割裂以及不銜接,社屋的租金比私樓便宜,但社屋的租戶也會成長及發展,當年青人步入社會工作時,家團收入會增加,但整體收入增加時,應如何合適處理是值得思考的。若整體收入增加令社屋租金調升,租戶或會質疑工作的必要性?尤其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年青人未有資格申請經屋,但又會令社屋的租金增加時,便會成為家中的"負荷",甚至面對被家人"踢走"的可能性,需要申請脫離家團,脫離家團後又要面對私樓的貴租。因此,有關政策未必能起到鼓勵基層積極工作的作用。

林宇滔稱,從香港的情況而言,社屋租戶收入超過上限的5倍時,才會收取倍制租金,給予了租戶較大的緩衝空間,同時也會針對性地按不同家庭特點減免租金,不是單純的按收入來判斷。反觀澳門,雖然租金與收入掛鈎是無異議的,但過程過於急促,收入一旦超過上限加租幅度較大,同時又缺乏向上流動的階梯,租戶或會陷於昂貴的私樓租金,當無法支撐私樓租金時,又會出現"租住社屋更合適"的抉擇,或者放棄工作收入就能滿足社屋的要求。林宇滔認為整個過程是不合理的,未能鼓勵居民積極向上流動,是房屋政策最大的問題。

他又指出,從收入調整作為調升社屋租金的依據是正常的,但政策過於急進,同時缺乏向上流動的階梯,認為有關租金調整需要一個過程,建議可按一定比例調升,否則可能導致這些家庭變成"夾心階層",經屋和社屋都無法申請,就要在市場上承受貴租,希望政府重視有關問題。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新巴士合同HEA答又過關 未來六年巴士服務自求多福|2020-08-21 宇論滔滔 林宇滔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本月十三日邀請政府介紹跟進新公共巴士服務批給合同的進度和內容,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和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列席稱:今年底到期的巴士合同續約已接近完成,新合同預計最遲九月會簽署後並刊登《特區公報》,新合同為期六年,除長者、學生及殘疾人士(下簡稱三類優惠)每年3億多元按人頭計的車資補貼外,還有每年六億多元的"封頂"財政援助。

整體援助有增無減六億封頂誤導政府解釋之前一直未介紹合同方向的原因,是續約洽商涉及眾多條文及內容,只能在大致完成才有條件對外介紹。筆者認為政府講法根本倒果為因!首先政府至今已兩次以"功夫多做唔切"為由臨時續約(未計新時代臨時續約一年),從公共服務角度一年期的臨時續約不利承批人中長期投資,實際會令服務質素變差;再者,巴士服務屬每日服務數十萬市民的重要公共政策,加上每年涉及逾十億元的公帑補貼,其政策未來取向無論從法、理、情,均應詳細向公眾交待及認真聽取社會意見,如政府二零一一年決定以政府主導巴士服務前,都有事先向公眾解釋政策方向,再作公開招標,故政府在巴士服務的方向上根本擁有絕對的話語權,而非如一般商業洽談的對等協商。

更重要是,對於公共服務批給,特別是政策方向的重大修改後,法律精神是優先考慮公開競投而非續約,即使考慮到服務的穩定性決定續約,也應及早向公眾交待續約條件及原因以爭取公眾的支持,當年電力合約中期檢討將利潤回報由12%降至9.5%就是一例。然而,今次巴士合同根本就是重新訂立合同而非續約,政府根本沒有解釋為何不可作公開競爭!

固定補貼監管跟不上利弊難料政府聲稱新合同會取消過往按複雜公式計算財政援助(即政府的財政援助,是現時按巴士大小、日夜班、不同能源的服務單價,再乘以行駛里程得出服務價值,再減去預估票價之差額),財援將參照二零一九年的援助金額十點四億為基礎,將之分成"社會責任援助"和"財政援助"。前者是指"三類優惠"涉及的補貼,屬非固定的人頭補貼,估計涉資三億多;後者涉資六億多元則屬固定財援,除第三年巴士公司會有一次申請加價機會,屬封頂援助,且只減不加(服務有問題會扣減,但無交待具體操作及幅度),巴士車資全數則撥歸巴士公司。

會後,大部分報章的報道都以新巴士合同財援封頂六億為題,但筆者綜合政府及議員會後的訊息,除非"三類優惠"人士搭巴士人次大減,新巴士合同的公帑使費絕對不會較目前十點四億為少!再者,目前巴士援助計費模式雖然複雜,但至少有誘因令巴士公司增加班次提升服務,政府將六億多財援固定後,有何機制確保巴士班次達標?當局僅聲稱有機制評估兩巴表現(如公眾評鑑、安全性等)以決定須否扣減財援,但能扣多少沒有交待,機制能否見效實在無從得知!

加班車僅票收作誘因難樂觀再者,每年財援封頂後,有何動因令巴士公司增加班次?政府解釋,由於車資屬巴士公司,相信兩巴甚至可能會競爭加班乘載更多的乘客,此講法表面上合理,但目前巴士收入車資僅佔三成五,政府財援佔六成五,巴士公司僅為車資會"爭相加班"接載乘客,相信只是政府一廂情願的想法!當然,有議員透露,政府擬容許兩巴每年申請加價(政府可批准或否決),故除非政府想讓巴士票價大增,這又另當別論!

更重要是,在新合同中,政府只承諾會對"三類優惠"人士的車資按人頭補貼不會減少,但其餘封頂六億多的財政援助,正意味著隨著旅客增加本地人獲得的人均車資補貼就會隨之減少,若是如此,政府必須正面回應是否會要求旅客付全額車資,避免與本地居民爭奪巴士補貼的資源。

新合同旅客增加將直接分薄居民補貼根據資料,年初疫情封關後,本澳巴士日均乘客量由去年初的日均六十二萬,大跌至今年一至三月的卅六萬,據交局透露七月日均乘客量回升至約五十萬人次,考慮該段時間外僱和本地居民通關恢復,但內地旅客簽證未開放,以此估計去年日均巴士乘客中,旅客佔達十多萬人次,即佔總量的五分一,這也意味著政府去年單是補貼旅客巴士車資可能花近兩億元,故筆者認為,政府擬在新合同對巴士援助"封頂",就應該取消旅客乘車優惠,避免旅客分薄公帑的補貼。

筆者必須指出,新合同不再以服務價值計價,除非政府每年容許巴士大加票價(可能性不大),否則連同按人頭計算的長者學生的三億多補貼和固定財政援助每年六億多,政府公帑對巴士的補貼根本上只加不減;但新合同未見有效監管機制確保平常巴士班次達標,也看不到足夠的誘因,推動繁忙時間加開足夠特班車疏導瞬時單向人流,合同框架既突顯不了政府主導的優勢,也誘發不了商業運作的靈活性,並未對症下藥解決筆者一直批評巴士服務"四不像"的問題。

無交待會否增點對點班次此外,就本澳早上由北往南、晚上由南往北的瞬時單向人流,政府僅表示新合同中巴士公司可通過插中特班次解決,並未回應筆者一直提出繁忙時段增加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班次,高效疏導單向人流的安排。

就算暫不談新合同的政策取向,但筆者必須指出,新巴士合同明顯和原合同有重大更改,實際上是簽訂新合同並非"續約", 故政府根本應該在與巴士公司洽談前,就要獲得公眾社會的普遍支持和認同,且應提供足夠理據說服公眾六億多的固定財援實屬合理,否則就應依法公開競投確保價格合適。

立會介紹巴士政策竟無文字資料政府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和進展,本屬重要公共政策的講解,本應要邀請傳媒入來採訪,甚至安排直播讓公眾全面掌握資訊,就算立法會小組會須閉門會議,政府也應安排專場記者會向公眾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筆者必須指出,過去就巴士合約和服務問題,立法會小組會早已有開放相關會議供傳媒採訪的先例!

盡管鄰埠近年政治爭議兩極化,但香港立法會專責小組討論公共政策時,港府官員均會準備詳細的政策資料和背景參考,讓議員和業界能簡明、全面、清晰了解政策的邏輯,以及不同政策選擇的利弊,以及其他地方的類同政策的比較等等,讓與會者和公眾均能全面掌握政策實況,大大提升討論質量。

「口噏噏」問答介紹瞎子模象這明顯與羅司"一切從簡"的作風相違背,今次向立法會介紹新巴士合同的方向,政府竟然沒有在會上為議員和會後扑咪的傳媒提供任何文字資料,先不說羅司長的中文水平,只靠官員和議員在會議上「口噏噏」問答,以及會後傳媒扑咪答問,根本就是瞎子摸象,社會不可能全面了解政策邏輯細節和利弊,更談不上深入的討論和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正正由於"唔清唔楚",社會對新巴士合同確實沒有甚麼迴響。羅司一切從簡、"求其?兩句"的公關策略確實又勝一仗!但代價是大家只能祈禱未來六年巴士服務不會變得太差!

新合同除簡化未見利處或成另一極端必須承認,過去巴士合同按里程和服務價值計價,盡管複雜難明,但邏輯上有其道理,只是政府不詳細公開計價和巴士運作的原始數據,再加上自己監管不到位,才造成今日的眾多問題。今日政府提出的新合同方案,似乎並未對症下藥處理目前已出現的問題,而是重新制訂規則,且又未見政府交待監管細節,筆者實在擔心新合同會變成另一個極端結果──公帑開支無減少。政府既失卻巴士班次及路線的主導權,而居民車資負擔又沒有減少的多輸局面!

篇幅有限,有機會再談新合同有關環保巴士、土地批給、巴士公司兼營其他業務等問題。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口罩分解回收利用難|2020-08-21 力報

不少國家或地區均以焚燒方式處理口罩,但過程中產生的化學物質會污染環境,究竟是否有更環保的做法?目前市民使用的防疫口罩材料組成,主要為不織布(聚丙烯)、過濾層及橡筋等,均屬無法分解的塑膠。根據鄰近地區專業人員指出,若將口罩內的聚丙烯抽出再造,的確可造成袋或容器,但這些物質回收再造時,不單要高溫處理,也要做專門的細菌處理,才能產出廉價材料,但沒人願意使用口罩作材料的製品。林宇滔指出,現時並沒有成熟回收技術,可有效回收口罩而產生效益,他相信這是全新的研究方向,因此安全處置口罩才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市民:願嘗試重用式口罩

既然口罩不可回收,唯一處理方法只能焚燒,那麼又可否從減少使用一次性口罩開始?香港於5月份推出重用式「銅芯抗疫口罩」,該口罩含少量銅的布料,可以抑制細菌、常見病毒和其他有害物質,並可重複清洗和更換濾芯,便可繼續使用。對此,林宇滔認為,本澳政府應思考相關做法,適時提供可重用式口罩,讓市民多一種選擇,尤其在非高風險期間,健康人士可考慮改戴重用式口罩或布口罩。同時他亦請教專家意見,針對現時本澳疫情情況,其認為佩戴一般較厚布口罩已非常足夠,但必需注意個人衛生及保持社交距離。

市民吳先生表示,因應現時疫情較穩定,自己不抗拒改戴重用式口罩或布口罩。市民黃先生亦指,會考慮選用非一次性口罩,平時亦會盡量一日使用一個口罩,如非必要不會出門,避免浪費口罩。

對於政府是否可考慮引入重用式口罩,衛生局表示,按本澳現時情況,未必對重用式口罩有太大需求,同時亦指現時一次性口罩的供應情況已足夠應付。



一億多個口罩焚燒恐遺毒物 回收利用難 改戴重用口罩可行?|20200821 力報

根據現行指引,醫院及診所等高風險場所產生的醫療廢棄品,包括口罩在內均屬醫療廢物。衛生局表示,對處理高風險傳播人士的口罩有指引,若佩戴口罩者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或確診患者,當局亦會要求其將口罩棄置在醫院內黃色垃圾袋,再送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以高溫焚燒處理,確保安全性更高。至於普通市民使用的口罩,便會混雜其他垃圾成為生活廢物,將以一般焚燒方式處理。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現時政府以一般焚燒方式處理即棄口罩,爐溫達800度,足以完全殺滅細菌和病毒。而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陳俊明則認為,普通垃圾焚化爐爐溫不足,未能將焚燒口罩時所產生的二噁英劇毒化學物進行結構破壞,並會殘留飛灰上,當局會將飛灰混合紅毛泥(水泥)後封住,但經時間洗禮最終被雨水分解流入水土,若沒有妥善處理,最後只會毒害土壤。因此建議應將口罩當作危險廢物處理,以更高爐溫將有毒成分再分解。

環保局回覆本報查詢指出,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會將口罩垃圾收集並運往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作高溫焚化處理,焚燒的溫度必須保持850攝氏度以上,足以殺滅病毒,亦可有效減少排放氣體中的污染物(如二噁英),並會確保焚化中心尾氣達標排放。

口罩列醫療廢品惹爭議

雖然現行處理口罩方式足以殺滅病菌,但應如何降低運至焚化爐前潛在的危害性?陳俊明直指,針對現時口罩使用常態化,應將其列為醫療廢物。不過,林宇滔則有不同見解,他提到:「口罩若是一般使用嘅話,假設無疫情,其實呢個口罩無乜特別,好難界定某種物品係咪屬於醫療廢物」。他解釋,現時醫療診所的指引清晰,機制行之有效,但可更加完善醫療廢物指引及罰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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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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